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第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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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喜时见公子负刍之当主也,逡巡而退。贤公子喜时,则曷为为会讳?君子之善善也长,恶恶也短;恶恶止其身,不迁怒也。○逡,七旬反。恶恶,并如字,一读上乌路反,下同。
'疏'“公子”至“其身”。○解云:当依正礼,喜时守国,则负刍当主者,在薨之处,当主而来。若其疾病求代行,则负刍当主也者,在国而当主矣。
善善及子孙。贤者子孙,故君子为之讳也。君子不使行善者有后患,故以喜时之让,除会之叛。不通鄸为国,如通滥者,喜时本正当立,有明王兴,当还国,明叔术功恶相除,裁足通滥尔。○滥,力甘反,又力暂反。
'疏'注“不通”至“滥尔”。○解云:昭三十一年“冬,黑弓以滥来奔”,传云“文何以无邾娄”,注云“据读言邾娄”;“通滥也”,注云“通滥为国,故使无所系”;“曷为通滥?贤者子孙宜有地也。贤者孰谓?谓叔术也。何贤乎叔术?让国也”云云。然则今若通鄸为国,宜云夏公孙会以鄸出奔宋,传云文何以无曹?通鄸也。曷为通鄸?贤者子孙宜有地也。贤者孰谓?谓喜时也。何贤乎喜时,让国也云云。今不如此者,正以喜时本正当立,若有明王兴,兴灭国,继绝世之时,当令还其国,则不宜通鄸邑,以为小国而已。以此言之明叔术以让国之功,除其妻嫂杀颜之恶,裁足通滥邑以为小国而已,不足以得邾娄也。
秋,盗杀卫侯之兄辄。母兄称兄,兄何以不立?据立嫡以长。○辄,《左氏》作“絷”。嫡,丁历反。长,丁丈反。
'疏'注“据立嫡以长”。○解云:即隐元年传曰:“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之文是也。
有疾也。何疾尔?恶疾也。恶疾,谓瘖、聋、盲、疠、秃、跛、伛,不逮人伦之属也。书者,恶卫侯兄有疾,不怜伤厚遇,营卫不固,至令见杀,失亲亲也。公子不言之,兄弟言之者,敌体辞,嫌於尊卑不明,故加之以绝之,所以正名也。○瘖,於今反。聋,路工反。疠,力世反,又力夫反。秃,吐木反。跛,布可反。伛,於矩反。恶,乌路反。令,力呈反。
'疏'注“失亲亲也”。○解云:失亲亲之道也。
冬,十月,宋华亥、向甯、华定出奔陈。月者,危三大夫同时出奔,将为国家患,明当防之。○向甯,二传作“向宁”。
'疏'注“月者”至“防之”。○解云:《春秋》之义,大夫出奔,例皆书时,即成七年冬,“卫孙林父出奔晋”;襄二十八年“夏,卫石恶出奔晋”,“冬,齐庆封来奔”之属是也。今此书月,故须解之。言将为国家患者,即下文“入于宋南里以畔”是也。若言三大夫同时出奔,然后乃月,案庄十二年“冬,十月,宋万出奔陈”,一大夫也,亦书月者,使与大国君出奔同,明彊御之甚是也。
十有一月,辛卯,蔡侯庐卒。
二十有一年,春,王三月,葬蔡平公。
夏,晋侯使士鞅来聘。宋华亥、向甯、华定自陈入于宋南里以畔。
宋南里者何?若曰因诸者然。因诸者,齐故刑人之地。公羊子,齐人,故以齐喻也。宋乐世心自曹入于萧,不言宋。南里者,略。叛臣从刑人,于国家尢危,故重举国。○重,宜用反。
'疏'“入于”至“以畔”。○解云:《左氏》、《穀梁》皆作“南里”字。而贾氏云“《穀梁》曰南鄙”,盖所见异也。○“宋南里者何”。○解云:欲言其邑,而系宋言之,与萧例异;欲言非邑,入之而叛,与萧相似,故执不知问。○注“因诸”至“之地”。○解云:旧说云即《博物志》云“周曰囹圄,齐曰因诸”是也。○注“宋乐”至“言宋”。○解云:即定十一年“秋,宋乐世心自曹入于萧”,注云“不言叛者,从叛臣,叛可知”者是也。何氏特引此事者,正以自外而入,与此相似,而不系宋,故须解之。
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是后周有篡祸。
'疏'注“是后周有篡祸”。○解云:在明年
八月,乙亥,叔痤卒。○叔痤,在禾反,《左氏》作“叔辄”。
'疏'“叔又卒。○解云:左氏穀梁作叔?
冬,蔡侯朱出奔楚。出奔者,为东国所篡也。大国奔例月,此时者,意背中国而与楚,故略之。○恶,乌路反;下音佩。
'疏'“冬蔡侯朱”。○解云:《左氏》与此同,《穀梁》作“蔡侯东”。○注“出奔”至“篡也”。○解云:知此者,正以二十三年“夏,六月,蔡侯东国卒于楚”故也。篡不书者,东国之下,自有注说。○注“大国”至“略之”。○解云:大国奔例月者,即桓十六年十一月,“卫侯朔出奔齐”之徒是也。言恶背中国而与楚者,即“奔楚”是也。
公如晋,至河乃复。
二十有二年,春,齐侯伐莒。○宋华亥、向甯、华定自宋南里出奔楚。前出奔已绝贱,复录者,以故大夫专势入南里,犯君而出,当诛也。言自者,别从国去。○复,扶又反。别从,彼列反,下同。
'疏'注“前出”至“国去”。○解云:在上二十年冬也。《春秋》之例,大夫奔之后,其位已绝,即襄二十八年“冬,齐庆封来奔”,其后因鲁奔吴,经不书之是也。今此书者,正以专势入南里,犯君而出,起其当诛故也。云言自者,别从国去者,谓言自宋南里者,欲别於宋万出奔陈之文,从国都而去者故也。
大蒐于昌奸。○大瘦,所求反,本亦作“蒐”。昌奸,二传作“昌间”。
夏,四月,乙丑,天王崩。
六月,叔鞅如京师。
葬景王。王室乱。谓王猛之事。
'疏'注“谓王”至“之事”。○解云:即下文“秋,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王城”是也。不言子朝者,子朝于时篡事未成故也。
何言乎王室乱?据天子之居称京师,天王入于成周,天王出居于郑,不言乱。
'疏'注“据天”至“京师”。○解云:桓九年“纪季姜归于京师”,“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是也。云天王入于成周者,即下二十六年“冬,十月,天王入于成周”是也。以上二事,以解传文“何言乎王室”之意。云天王出居于郑,不言乱者,即僖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郑”是也。
言不及外也。宫谓之室。剌周室之微,邪庶并篡,无一诸侯之助,匹夫之救,如一家之乱也,故变京师言王室。不言成周,言王室者,正王以责诸侯也。传不事事悉解者,言不及外,外当责之,故正王可知也。不为天子讳者,方责天下不救之。○邪庶,似嗟反。
'疏'注“宫谓之室”。○解云:《尔雅》文。云邪庶并篡者,正以子猛、子朝,皆非正適,故谓之邪庶也;共篡敬王,故谓之并篡。时子朝篡事未成,而言并篡者,欲见尹氏之徒,已有立之之意也。云无一诸侯之助,匹夫之救者,正以变京师言王室,故知如此。云不言成周,言王室者,正王以责诸侯也者。《公羊》之义,以成周是正居,既不言京师乱,何故不言成周乱,而言王室乱者,又欲正其王号,以责诸侯不救之,谓敬王为王矣,其若不然,景王之崩,至今期年,其嗣子在丧,得云王室乎?云传不事事悉解者,传若事悉解,宜云不言京师言王室者,剌周家之微也,如一家之乱而已。责诸侯不救,急著天王之号,今不尔者,正以言不及外之文,足兼此等之意,是故不复费辞尔。云言不及外,即是外边诸侯之当责之可知,由是之故,须著言王,责诸侯之不救也,故曰皆可知。云注不为天子讳者,方责天下不救之者,闵二年传云“曷为外之?《春秋》为尊者讳”。然则《春秋》之义,为尊者讳,今天子微弱,不能讨乱,失国之刑,而不为讳者,方责天下不救之,是以不得不见者矣。
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其称王猛何?据未逾年已葬当称子。
'疏'注“据未”至“称子”。○解云:正以庄三十二年传云“既葬称子,逾年称公”故也。言已葬者,即上文“葬景王”是也。
当国也。时欲当王者位,故称王猛见当国也。录居者,事所见也。不举猛为重者,时猛尚幼,以二子为计势,故加以。以者,行二子意辞也。二子不举重者,尊同权等。○见当,贤遍反,下同。
'疏'注“时欲”至“国也”。○解云:正以言王,倾国受师,似当国之人,郑段之徒矣。录居者,事所见也者,正以当国之人,未成为王,理宜略之。而录其居者,《春秋》剌其篡逆,若不书云“王猛居于皇”,则其当国之事无由见,故曰录居者,事所见也。云不举猛为重者,《春秋》之徒,悉皆举重,是以下二十三年秋,“天王居于狄泉”之经,不言其大夫以之。今不举重,故如此解也。云以者,行二子意辞也者,正以桓十四年,“宋人以齐人、卫人、蔡人、陈人伐郑。以者何?行其意也”,何氏云“以已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是也。
秋,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王城。王城者何?西周也。时居王城邑,自号西周主。
'疏'“王城者何”。○解云:欲言正居,文无成周之称;欲言非正居,王猛入之,故执不知问。
其言入何?据非成周。
'疏'注“据非成周”。○解云:正以《公羊》之义,以成周为正居,故言此矣,是以二十六年“冬,十月,天王入于城周”是也。
篡辞也。时虽不入成周,已得京师地半,称王置官,自号西周,故从絪辞言入,起其事也。不言西周者,正之无二京师也。不月者,本无此国,无可与别轻重也。
'疏'注“故从篡辞言入”。○解云:正以《春秋》之义,立、纳、入皆为篡辞,故此谓入为絪辞矣。○注“不月”至“重也”。○解云:《春秋》之义,大国之篡,例合书月,即隐四年冬十二月,“卫人立晋”之徒是,何者?以其祸大故也。小国例时,以其祸小矣,即昭元年“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之文是。今此入王城之邑而篡天子,计其祸咎,实如大国之例,而不月者,正以本无可与别轻重之义,是以时之也。
冬,十月,王子猛卒。此未逾年之君也,其称王子猛卒何?据子卒不言名,外未逾年君不当卒。
'疏'注“据子卒不言名”。○解云:即文十八年“冬,十月,子卒”是也。云外未逾年君不当卒者,正以《春秋》上下无其事故也。而僖九年“冬,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书者,彼乃见杀,非此之类也。而言外者,正以内之子般、子野之徒,皆书之故也。
不与当也。不与当者,不与当父死子继,兄死弟及之辞也。《春秋》篡成者,皆与使当君之父死子继、兄死弟及者,篡所缘得位成为君辞也。猛未悉得京师,未得成王,又外未逾年君,三者皆不当卒。卒又名者,非与使当成为君也。嫌上入无成周文,非篡辞,故从得位卒,明其为篡也。月者,方以得位明事,故从外未逾年君例。
'疏'注“春秋”至“辞也”。○解云:即“公及齐侯盟于柯”,“齐侯小白卒”之徒是也。○注“猛未”至“当卒”。○解云:猛未悉得京师,即从篡不成,已是不当卒也。假令得作外逾年君,问自不得书其卒,况未成外逾年君,实不得书其卒,言二者不当卒矣。○注“卒又”至“篡”。○解云:既不合卒,今书其名,非欲成其为君,但嫌上经入于王城之时,无成周之文,恐其非篡辞,故从其得位而书其卒,正欲明为篡故也。○注“月者”至“君例”。○解云:絪既不成,理宜略之。而书其月者,《春秋》方书其卒,若得位然,以明其篡事,故曰方以得位明事也。言故从外未逾年君例者,即僖九年“冬,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何氏云“弑未逾年君,例当月。不月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今此书月,从未逾年君例矣。
十有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是后晋人围郊,犯天子邑。
《春秋公羊传注疏》
昭公卷二十四(起二十三年,尽三十二年)
昭公卷二十四(起二十三年,尽三十二年)
二十三年,春,王正月,叔孙舍如晋。
癸丑,叔鞅卒。
晋人执我行人叔孙舍。
晋人围郊。郊者何?天子之邑也。天子间田,有大夫主之。○间,音闲。
'疏'“叔孙舍”者。○解:《左氏》、《穀梁》作“婼”字。○“郊者何”。○解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