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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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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不赴告天子,故自从蔡臣子辞称公”。然则此亦从君臣之正义言之,故云名者卒从正也。
 
  秦人伐晋。 
  秋,楚人围江。○雨螽于宋。雨螽者何?死而坠也。以先言雨也。坠,隋地也。不言如雨,言雨螽者,本飞从地上而下至地,似雨尢醇。○雨螽,于付反,下及注同,一音如字;螽,音终。而队,直类反,注同。隋,大果反。上,时掌反。醇,音纯。 
  '疏'“雨螽者何”。○解云:欲言是雨,而特施于螽;欲言非雨,而文言雨螽,故执不知问。○注“以先言雨也”。○解云:正以先言雨,后言螽,则知死而坠者也。○注“不言”至“尤醇”。○解云:欲道庄七年“星霣如雨”者,本从天来,又不及地,如雨不醇,故云如雨。此则初从地上而还至地,故不言如,言其真似雨也。
 
  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异也。螽,犹众也。众死而坠者,群臣将争彊相残贼之象,是后大臣比争斗相杀,司城惊逃,子哀奔亡,国家廓然无人,朝廷久虚,盖由三世内娶,贵近妃族,祸自上下,故异之云尔。○为王,于伪反。近,附近之近。 
  '疏'注“是后”至“相杀”。○解云:即七年夏,“宋人杀其大夫”;八年冬,“宋人杀其大夫”是也。○注“司城惊逃”。○解云:即八年冬,“宋司城来奔”是也。○注“子哀奔亡”。○解云:十四年秋,“宋子哀来奔”是也。○注“盖由三世内娶”。解云:僖二十五年及十七年传皆云“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之属是也。
 
  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 
  晋阳处父帅师伐楚救江。此伐楚也。其言救江何?据两之,当先言救也;非两之,当重出处父也;生事当言遂,三者皆违例,知后言救江,起伐楚意,故问之。○重,直用反。 
  '疏'注“据两”至“救也”。○解云: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传云“何以不言遂?两之也”是也。必知先言救者,正以以江近楚远故也。○注“非两”至“父也”。○解云:即僖二十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传云“曷为再言晋侯?非两之也”是也。○注“生事当言遂”。○解云:即宣元年秋,“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是也。
 
  为谖也。谖,诈。○谖,许元反。其为谖奈何?伐楚为救江也。救人之道,当指其所之,实欲救江而反伐楚,以为其势必当引围江兵当还自救也。故云尔。孔子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四年,春,公至自晋。 
  夏,逆妇姜于齐。其谓之逆妇姜于齐何?据不书逆者主名,不言如齐,不称女。 
  '疏'“夏逆归姜于齐”。解云:隐二年注云“不亲迎例月,重录之”。今此书时者,盖以聚于大夫,贱不可以奉宗庙,故略之。○注“据不”至“称女”。○解云:决宣元年“公子遂如齐逆女”之经也。
 
  略之也。称妇姜,至文也;逆与至共文,故为略。 
  '疏'注“称妇”至“为略”。解云:欲道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之经,还至始言妇姜。今此始逆,巳言妇姜,故云逆与至共文耳。
 
  高子曰:“娶乎大夫者,略之也。”贱,非所以奉宗庙,故略之。不书逆者主名,卑不为录使也。不言如齐者,大夫无国也。不称女者,方以妇姜见与至共文,重至也。不称夫人为致文者,贱不可奉宗庙也。不言氏者,本当称女。女者,父母辞,君子不夺人之亲,故使从父母辞不言氏。○为,于伪反。使,所吏反。见与,贤遍反。 
  '疏'注“不言”至“言氏”。解云:庄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案彼亦是大夫无国而得言如陈者,何氏云“不言如陈,嫌不辟国事,实私行也”是也。
 
  狄侵齐。 
  秋,楚人灭江。 
  晋侯伐秦。 
  卫侯使甯俞来聘。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甯俞,乃定反;下音馀。 
  '疏'“卫侯使甯俞来聘”。○解云:正本作“速”字,故贾氏云“《公羊》曰甯速”是也。
 
  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含者何?口实也。孝子所以实亲口也。缘生以事死,不忍虚其口:天子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碧,士以贝,春秋之制也。文家加饭以稻米。○饭,扶晚反。 
  '疏'“含者何”。○解云:欲言实口,上下无例;欲言佗物,而经书含,故执不知问。○注“天子”至“具者”。○解云:皆《春秋说》文,故云春秋之制也。○注“文家加饭以稻米”。○解云:即《礼记·檀弓下》篇云:“饭用米贝,弗忍虚也。”
 
  其言归含且赗何?据宰咺归两赗不言且也。连赗何之者,嫌据赗言归。○咺,况阮反。 
  '疏'注“据宰”至“且也”。○解云:即隐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是也。○注“连赗”至“言归”。○解云:若传直言其言且何,即嫌责此赗事亦当言归,故连言赗以辩嫌。
 
  兼之。兼之非礼也。且,兼辞。以言且,知几兼之也。含言归者,时主持含来也。去天者,含者臣子职,以至尊行至卑事,失尊之义也。不从含晚言来者,本不当含也。主书者,从含也。○去,起吕反,下同。 
  '疏'注“含者臣子职”。○解云:正以大宰掌之故也。○注“不从”至“含也”。○解云:正以含者殡前之礼,遥始行之,故知晚。然则宜言来以见晚,而不言来者,正以本不当含,宁得责其晚乎?○注“主书”至“含也”。○解云:言《春秋》主书此事者,正欲讥其含,而并言且赗者,因讥之。
 
  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成风者何?僖公之母也。风,氏也。任、宿、颛臾之姓。○任,音壬。颛臾,音专;下音榆。 
  '疏'“成风者何”。○解云:欲言其妾,经书小君;欲言夫人,不同夫谥,故执不知问。○注“风氏”至“之姓”。○解云:风氏谓此成风,即上文风氏薨者矣。知任、宿等之姓者,《左传》文。
 
  王使召伯来会葬。去天者,不及事,剌比失丧礼也。 
  夏,公孙敖如晋。 
  秦人入鄀。○鄀,音弱。 
  秋,楚人灭六。 
  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卒。 
  '疏'“秋楚人灭六”。○解云:不月者,略夷狄灭小国也。说在僖二十六年。○“许男业卒”。○解云:正本作“辛”字。
 
  六年,春,葬许僖公。 
  夏,季孙行父如陈。 
  秋,季孙行父如晋。 
  八月,乙亥,晋侯讙卒。○讙,好官反。 
  冬,十月,公子遂如晋。 
  葬晋襄公。书遂者,剌公生时数如晋,葬不自行,非礼也。礼,诸侯薨,使夫人吊,自会葬。○数,所角反。 
  '疏'注“书遂”至“会葬”。○解云:晋侯生时公数如晋者,即上二年“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彼下注云“如晋不书不致者深讳之”。三年“冬,公如晋”之属是也。言葬不自行,非礼云云者,《异义》“《公羊》说”云“襄三十年‘叔弓如宋,葬宋共姬’,讥公不自行也”者,与此注合。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晋杀其大夫阳处父,则狐射姑曷为出奔?据蔡杀其大夫公子燮,蔡公子履出奔楚。此非同姓,恐见及。○射姑,音亦,又音夜,《穀梁》作“夜”。 
  '疏'注“据蔡”至“见及”。○解云:事在襄二十年秋。彼则履是燮之同姓,言恐祸及巳而出奔。此非同姓而亦奔,故难之。
 
  射姑杀也。以非恐见及,知其杀。射姑杀,则其称国以杀何?君漏言也。自上言泄,下曰漏。○君漏,力豆反,泄也。言泄,息列反,又以制反。其漏言奈何?君将使射姑将,谓作中军大夫。○姑将,子匠反,下同。阳处父谏曰:“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於是废将。阳处父出,射姑入,君谓射姑曰:“阳处父言曰:‘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射姑怒,出剌阳处父於朝而走。明君漏言杀之,当坐杀也。《易》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不说,音悦,下同剌,七亦反,又一音七赐反。 
  '疏'注“明君”至“坐杀也”。○解云:襄公当坐,则例去其葬,而上文经书“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襄公”者,盖谓葬讫乃相杀,不得追去葬,是以《穀梁传》曰“襄公死,处父主竟上之事,夜姑使人杀之”是也。然则此传虽连言之,仍不妨杀之在葬后,是以经书葬在杀前矣。○注“易曰”至“害成”。○解云:上《系辞》文也。郑氏云“几,微也。密,静也。言不慎于微而以动作,则祸变必成。”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不告月者何?不告朔也。礼,诸侯受十二月朔政於天子,藏于大祖庙,每月朔朝庙,使大夫南面奉天子命,君北面而受之。比时使有司先告朔,慎之至也。受於庙者,孝子归美先君,不敢自专也。言朝者,缘生以事死,亲在,朝朝莫夕:巳死,不敢渫鬼神。故事必于朔者,感月始生而朝。○大祖,音泰。比,必利反。朝朝,上如字;下直遥反。渫,息列反。 
  '疏'“不告月者何”。○解云:欲言朔日,文不言朔;欲言非朔,剌其不告,故执不知问。○注“礼诸侯”至“受之”。○解云:出《玉藻》。但谓礼法然,非谓礼有成文。○注“比时”至“告朔”。○解云:比时者,言比至月初之时也。○注“亲在,朝朝莫夕”。○解云:据礼有朝玄端夕深衣之文故也。而《文王世子》云“文王之为世子,朝於王季日三”者,盖谓越礼之高矣。
 
  曷为不告朔?据具月也。天无是月也,闰月矣。何以谓之天无是月?是月,非常月也。所在无常,故无政也。犹者何?通可以巳也。朝者,因视朔政尔。无政而朝,故加犹。不言朔者,闰月无告朔礼也。不言公者,内事可知。 
  '疏'“犹者何”。○解云:欲言非礼,礼则有之;欲言是礼,而经书犹,故执不知问。○注“不言”至“可知”。○解云:欲道下十六年“夏,五月,公四不视朔”言公矣,故解之。
 
  七年,春,公伐邾娄。 
  三月,甲戌,取须朐。取邑不日,此何以日?据取丛也。○朐,其俱反。 
  '疏'注“据取丛也”。○解云:考诸旧本,丛皆作“阚”字,是以昭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取阚”,传云“阚者何?邾娄之邑也”。若作“丛”字,即僖三十三年“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癸巳,葬晋文公。狄侵齐。公伐邾娄,取丛”。文承日月之下,而将取邑不日据之,非其义也。且案彼丛字,多作“邹”字耳。
 
  内辞也。使若他人然。使若公春伐邾娄而去,他人自以甲戌日取之,内再取邑,然后甚而日也。今此一取而日,故使若他人然。所以深讳者,扈之盟不见序,井为取邑故。○并为,于伪反,年末注同。 
  '疏'注“内再”至“日也”。○解云:即隐十年夏六月,“辛未,取郜。辛巳,取防”,传云“取邑不日,此何以日?一月而再取也。何言乎一月而再取?甚之也”是也。若然,哀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娄,取漷东田及沂西田”,亦是再取邑而不日者,隐公之时,新王始起,当先自正,而比取人邑,小恶之甚者,书日以甚之。至定、哀之时,久致太平,内之小恶亦讳而不书,是以不书其日矣。所以不全讳之者,如彼注云。○注“今此”至“人然”。解云:旧本“故”下有“知”字。○注“扈之”至“邑故”。○解云:扈之盟,在下文秋八月。
 
  遂城郚。主书者,甚其生事,困极师众。○郚,音吾。 
  夏,四月,宋公王臣卒。不书葬者,坐杀大夫也。不日者,内娶略。 
  '疏'注“不书”至“夫也”。解云:正以僖二十四年宋公王臣即位,至二十五年夏“宋杀其大夫”,而不书葬,明其坐此故也。○注“不日”至“娶略”。○解云:正决僖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书丁丑故也。
 
  宋人杀其大夫。何以不名?据宋杀其大夫山名。 
  '疏'注“据宋”至“山名”。○解云:即成十五年秋,“宋杀其大夫山”是也。
 
  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故使无大夫。 
  '疏'“宋三”至“娶也”。○解云:僖二十五年传云“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注云“三世谓慈父、王臣、处臼也,内娶大夫女也。言无大夫者,礼,不臣妻之父母,国内皆臣,无娶道,故绝去其大夫名,正其义也”是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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