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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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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书次云“欲伐鲁,善其却难早之文,其馀见言次不欲伐鲁者,皆自有起文,即次聂北救邢,伐楚次于陉之属是也。
 
  秦伯卒。 
  冬,葬秦哀公。 
  十年,春,王三月,及齐平。月者,颊谷之会,齐侯欲执定公,故不易。○不易,以豉反,下同。 
  '疏'注“月者”至“不易”。○解云:下十一年“冬,及郑平”,“叔还如郑莅盟”,则知平例书时,而有月者,皆见义矣。而言不易者,即庄十三年“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传云“何以不日?易也”,何氏云“易,犹佼易也,相亲信无后患之辞”。然则此书“月者,颊谷之会,齐侯欲执定公,故不易”;宣十五年“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之下,何氏云“月者,专平不易”;昭七年“春,王正月,暨齐平”,何氏云“月者,剌内暨暨也”者,皆与乡解合。
 
  夏,公会齐侯于颊谷。公至自颊谷。上平为颊谷之会不易,故月。致地者,颊谷之会,齐侯作侏儒之乐,欲以执定公。孔子曰:“匹夫而荧惑於诸侯者诛”,於是诛侏儒,首足异处,齐侯大惧,曲节从教,得意故致也。○颊谷,古协反,《左氏》作“夹谷”。荧惑,音萤,一音干琼反。处,昌虑反。 
  '疏'注“上平”至“致地”。○解云:庄六年何注云“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即桓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隐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之属是也。今此上平为颊谷之会不易,故月,即此平不得意也。而致地者,正以初虽见胁,终竟得意故也。云颊谷之会至“曲节从教”,《家语》及《晏子春秋》文也。
 
  晋赵鞅帅师围卫。 
  齐人来归运、讙、龟、阴田。齐人曷为来归运、讙、龟、阴田?据齐尝取鲁邑。 
  '疏'注“据齐”至“鲁邑”。解云:即宣元年“六月,齐人取济西田”,哀八年“夏,齐人取讙及僤”之文是也。
 
  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孔子仕鲁,政事行乎季孙,三月之中不见违,过是违之也。不言政行乎定公者,政在季氏之家。 
  '疏'“孔子”至“不违”。○解云:《孔子家语》亦有此言。若以《家语》言之,孔子今年从邑宰为司空,既为大夫,故有行於季孙之义。
 
  齐人为是来归之。齐侯自颊谷会归,谓晏子曰:“寡人或过於鲁侯,如之何?”晏子曰:“君子谢过以质,小人谢过以文。齐尝侵鲁四邑,请皆还之。”归济西田不言来,此其言来者,巳绝,鲁不应复得,故从外来常文,与齐人来归卫宝同,夫子虽欲不受,定公贪而受之,此违之验。○为,于伪反。复得,扶又反,年末及十一年同。 
  '疏'注“齐侯自颊谷”至“还之”。○解云:皆《晏子春秋》及《家语》、《孔子世家》之文。其四邑者,盖运也、讙也、龟也、阴也。邑而言田者,桓元年传云“田多邑少称田”,然则此等皆是土地顷亩多,邑内人民少,故称田。龟亦是邑,非山名,贾、服异。若欲同於贾、服,即云上二邑,邑内人民多,故举邑名。龟阴言田者,龟是山名,直得田而不得邑,而言侵鲁四邑,请皆归之者,谓虽有此请,齐君不全许,是以但得三邑而巳,盖非何氏之意。○注“归济”至“宝同”。○解云:宣十年“齐人归我济西田”者,是其不言来之文也。言已绝,鲁不应复得者,即彼传云“齐巳取之矣,其言我何?未绝于我也。曷为未绝於我?齐巳言取之矣”,注云“齐巳言语许取之”;“其实未之齐也”,注云“其人民贡赋尚属於鲁,实未归於齐。不言来者,明不从齐来,不当取邑”。然则彼以未绝於鲁,鲁犹合得之,明其不从齐来,齐人不当坐取邑,故不言来。此言来者,入齐巳久,绝于鲁,不应复得之,故言来,从外来常文也。言鲁不应复得者,止以不能保守先君世邑而失之故也。言与齐人来归卫宝同者,即庄六年“冬,齐人来归卫宝”是也。○注“夫子”至“之验”。解云:知夫子虽欲不受者,正以四邑属齐,年岁淹久,巳绝于鲁,鲁不应得,颊谷之会,讨杀侏儒,威劫齐侯,方始归之,虽日获田,君子不贵,故知孔子之意不欲受也。若然,庄十三年曹子手剑而劫桓公,是以齐人归我汶阳之田,何氏云“劫桓公取汶阳田不书者,讳行诈劫人也”。然则此亦威劫齐侯而得田邑,与彼不异,而书不讳者,正以曹子本意行劫以求汶阳之田,君子耻其所为,故不书也。今在颊谷之会,孔子相仪,正欲两君揖让行盟会之礼,阻齐为不道,荧惑鲁侯而欲执之,孔子诛之,手足异处,齐侯内惧,归其四邑以谢焉,於其本情,实非劫诈,书而不讳,不亦宜乎?言此违之验者,欲对上传云“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文也。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郈,音后。 
  秋,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费。 
  宋乐世心出奔曹。 
  宋公子池出奔陈。○池,《左氏》作“地”。 
  '疏'“帅师围费”者。○解云:《左氏》、《穀梁》此费字皆为“郈”,但《公羊》正本作“费”字,与二家异;贾氏不云《公羊》曰费者,盖文不备,或所见异也。“宋乐世心”者,世字亦作“泄”字者,故贾氏言焉,《左氏》、《穀梁》作“大”字。
 
  冬,齐侯、卫侯、郑游遬会于鞍。○于鞍,《左氏》作“安甫”。“会于鞍”者。○解云:《左氏》、《穀梁》作“安甫”;贾氏不云《公羊》曰鞍者,亦是文不备。《穀梁》经甫亦有作“浦”字者。 
  叔孙州仇如齐。 
  齐公之弟辰,暨宋仲佗、石彄出奔陈。复出宋者,恶仲佗悉欲帅国人去,故举国言之,公子池、乐世心、石彄从之皆是也。辰言暨者,明仲佗强与俱出也。三大夫出不月者,举国,危亦见矣。○暨,其器反。佗,大多反。彄,古侯反。恶,乌路反。强,其丈反。见,贤遍反。 
  '疏'注“复出宋”至“出也”。○解云:如此注者,正决昭二十年“冬,十月,宋华亥、向甯、华定出奔陈”,不重言宋向甯也。云公子池、乐世心、石彄从之皆是也者,下十一年经文也。云辰言暨者,明仲佗强与俱出也者,正以隐元年传云“暨,犹暨暨也。及,我欲之。暨,不得巳也”。然则弟辰是时事不获已而从去,故曰明仲佗强与俱出也。知非辰强之者,正以庄三十二年公子牙,昭元年招之属,以其有罪,皆去弟以贬之,今不去弟,故知仲佗强之矣。○注“三大”至“见矣”。解云:《春秋》之例,外大夫出奔悉书时,即襄三十一年“秋,晋栾盈出奔楚”,二十八年“冬,齐庆封来奔”之属是也。其众出奔者,於国尢危,故书月,即昭二十年“冬,十月,宋华亥、向甯、华定出奔陈”,何氏云“月者,危三大大同时出奔,将为国家患,明当防之”是也。然则彼以三大夫同出奔,是以书月以见危;此亦三大夫同出,不月者,正以举国,见其欲率国人去,其危亦见矣,是以不劳书月以见危也。
 
  十有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池自陈入于萧,以叛。不复言宋仲佗者,本举国巳明矣。辰言及者,后汲汲,当坐重。○复,扶又反。 
  '疏'注“本举”至“坐重”。○解云:谓奔时举言宋仲佗,是其欲率国人去巳明矣,是以此经不复言宋也。云辰言及者,后汲汲,当坐重者,正以隐元年传云“及,犹汲汲,及我欲之”,故知辰言及者,是其汲汲也。而言后汲汲者,欲言初出之时,事不获巳,未及汲也。言当重者,恶其母弟之亲而汲汲於叛,故当合坐,重於疏者。
 
  夏,四月。 
  秋,宋乐世心自曹入于萧。不言叛者,从叛臣,叛可知。 
  '疏'注“不言”至“可知”。○解云:决上经“自陈入于萧,以叛”文也。
 
  冬,及郑平。 
  叔还如郑莅盟。 
  十有二年,春,薛伯定卒。不日月者,子无道,当废之而以为后,未至三年,失众见弑,危社稷宗庙,祸端在定,故略之。○见杀,音弑。 
  '疏'注“不日”至“略之”。○解云:今责日月者,正以所见之世,小国之卒例书日月,即昭三十一年“夏,四月,丁巳,薛伯穀卒”之属是也。今不具日月,故解之。言子未三年失众见弑者,即下十三年冬,“薛弑其君比”是也。《春秋》之例,称国以弑者,失众见弑之辞”,故文十八年冬,“莒弑其君庶其”,传云“称国以弑者,众弑君之辞”,何氏云“一人弑君,国中人人尽喜,故举国以明失众,当坐绝也。例皆时者,略之也”,故此作注云“未至三年,失众见弑”也。云祸端在定,定字亦有作“在是”字者,今解从定也。
 
  夏,葬薛襄公。 
  叔孙州仇帅师堕郈。○堕,许规反,下同。卫公孟彄帅师伐曹。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堕费。曷为帅师堕郈?帅师堕费?据城费。 
  '疏'注“据城费”。○解云:即襄七年“城费”是也。然则彼时城费,今乃堕之,似於义反,故以为难。
 
  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於是帅师堕郈,帅师堕费。郈,叔孙氏所食邑。费,季氏所食邑。二大夫宰吏数叛,患之,以问孔子,孔子曰:“陪臣执国命,采长数叛者,坐邑有城池之固,家有甲兵之藏故也”。季氏说其言而堕之。故君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书者,善定公任大圣,复古制,弱臣势也。不书去甲者,举堕城为重。○吏数,所角反。采长,七伐反;下丁丈反。说,音悦。厌,於艳反。去,起吕反。 
  '疏'“孔子行”至“三月不违”。○解云:案上十年齐人来归邑之下,传云“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以此言之,三月之外,违之明矣,故上有注云“定公贪而受之”,此违之验。然则三月之后,必似违之,今此传文复言之者,盖不违有二,何者?案如《家语》定十年之时,孔子从邑宰为司空,十一年又从司空为司寇。然则为司空之时,能别五土之宜,咸得其所,为季孙所重,是以三月不违也,齐人遂惧,来归四邑矣;及作司寇之时,摄行相事,设法而用之,国无奸民,在朝七日,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于两观之下,尸诸朝三日,政化大行,季孙重之,复不违三月,是以此传文言其事矣。○“家不”至“之城”。○解云:同之《左氏》,则邑无百雉之城者,亦据侯伯大都巳言之,若与之异,则鲁凡邑皆然也。○注“二大夫宰吏数叛,患之”者。○解云:即上十年夏,“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秋,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费”之属是也。郈、费二邑,相因言之,故谓之数耳。○注“以问”至“堕之”。○解云:《春秋说》及《史记》皆有此言。云故君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者,《论语》文也。云不书去甲者,举堕城为重者,正以传云“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明其并从二事,而特举堕城,不书去家之甲者,举重故也。必知去甲亦合书者,正以成元年“三月,作丘甲”,书之於经,明知去甲亦合书矣。
 
  雉者何?五板而堵,八尺曰板,堵凡四十尺。○堵,丁古反。 
  '疏'“雉者何”。○解云:正以传言“邑无百雉之城”,经典未有其事,须知雉之度数,故执不知问。○注“八尺曰板”者。解云:《韩诗外传》文。
 
  五堵而雉,二百尺。百雉而城。二万尺,凡周十一里三十三步二尺,公侯之制也。礼,天子千雉,盖受百雉之城十,伯七十雉,子男五十雉;天子周城,诸侯轩城。轩城者,缺南面以受过也。 
  '疏'注“二万”至“制也”。○解云:公侯方百雉,《春秋说》文也。古者六尺为步,三百步为里,计一里有千八百尺,十里即有万八千尺,更以一里三十三步二尺,为二千尺,通前为二万尺也,故云二万尺,凡周十一里三十二步二尺也。云礼,天子千雉者,《春秋说》文也。云盖受百雉之城十者,谓公侯於天子,十取一之义,似若《孟子》与《司马法》云“天子囿方百里公侯十里,是十取一之文也。云“伯七十雉子男五十雉者,《春秋说》文。○注“天子”至“过也”。○解云:天子周城,诸侯轩城者,《春秋说》文。云缺其南面,以受过也者,正以诸侯轩县阙南方,则雉轩城亦宜然。案旧古城无如此者,盖但孔子设法如是,后代之人不能尽用故也。或者但不设射垣以备守,故曰缺其南面以受过,不妨仍有城。
 
  秋,大雩。不能事事信用孔子,圣泽废。 
  '疏'注“不能”至“泽废”。○解云:并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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