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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节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第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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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此致者,讳公为大夫所会,故使若得意者,正以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今此书致,故云使若得意者。
 
  秋,七月,戊辰,陈侯柳卒。 
  晋赵鞅帅师侵郑,遂侵卫。○葬曹靖公。○曹竫,才井反,本亦作“靖”。 
  九月,葬陈怀公。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侵卫。 
  冬,卫侯、郑伯盟于曲濮。○濮,音卜。 
  从祀先公。从祀者何?顺祀也。复文公之逆祀。 
  '疏'“从祀者何”。○解云:欲言其祭,经无宫庙之文;欲言非祭,谓之从祀,故执不知问。
 
  文公逆祀,去者三人。谏不从而去之。 
  '疏'“文公逆祀,去者三人”。○解云:谓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传云“跻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讥。何讥尔?逆祀也。其逆祀奈何?先祢而后祖也”是也。
 
  定公顺祀,叛者五人。谏不以礼而去曰叛。去与叛皆不书者,微也。不书禘者,后祫亦顺,非独禘也。言祀者,无巳长久之辞。不言僖公者,闵公亦得其顺。 
  '疏'注“谏不”至“曰叛”。○解云:谓谏君全不以礼,不从之而去者,谓之叛也。○注“不书”至“禘也”。○解云:何氏之意,以为三年一祫,五年一禘,谓诸侯始封之年,禘祫并作之。但夏禘则不礿,秋祫则不尝而巳。一祫一禘,随次而下,其间三五参差,亦有禘祫同年时矣。若其有丧,正可於丧废,其祫禘之年,仍自乘上而数之,即僖八年“禘于大庙”之时,禘祫同年矣。至文二年“大事於大庙”之下,传云“大事者何?大祫也”。何氏云“从僖八年禘数之知为大祫”,是从僖八年禘祫同年数之,即文二年为祫年,文五年为禘祫同年,又随次而数之,至今定八年,亦禘祫同年矣。凡为祭之法,先重而后轻,禘大於祫固当先之,则知此言从祀先公者,是禘明矣,故云不书禘者,后祫亦顺,非独禘也。若然,既言是禘,理宜在夏,而在冬下者,当之矣。○注“言祀”至“之辞”。○解云:桓八年传云“春曰祠”,何氏云“祠,犹食也,犹继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亲继嗣而食之,故曰祠,因以别死生”。然则此经何以不言从祭先公,或言大事于先公?而言祀者,见其相嗣不巳,长久常然,故云言祀者,无巳长久之辞。○注“不言”至“其顺”。○解云:闵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之文皆道其人,今此经文所以不言从祀僖公而言先公者,正以闵公亦得其顺,是以不得特指之。
 
  盗窃宝玉大弓。盗者孰谓?微而窃大,可怪,故问之。 
  '疏'注“微而”至“问之”。○解云:哀四年传云“弑君贱者穷诸人,此其称盗以弑何?贱乎贱者也”。然则盗是微贱之称,宝玉大弓国之重宝,故云微而窃大也。
 
  谓阳虎也。阳虎者,曷为者也?季氏之宰也。季氏之陪臣为政者。 
  '疏'注“季氏”至“政者”。○解云:季氏之宰,於国为陪臣,而为政于鲁,故曰为政也。
 
  季氏之宰,则微者也,恶乎得国宝而窃之?阳虎专季氏,季氏专鲁国。阳虎拘季孙,季氏逐昭公之后,取其宝玉,藏於其家。阳虎拘季孙,夺其宝玉。季孙取玉不书者,举逐君为重。○恶乎,音乌。 
  '疏'注“季氏逐昭公”者。○解云:在昭二十五年秋。
 
  孟氏与叔孙氏迭而食之,睋而鋟其板,以瓜刻其馈敛板。○迭,大结反,注同。食之,音嗣,下注“迭食”同。睋而,五多反,下同。鋟,本又作“鑯”,七廉反,又且审反,以瓜刻馈敛板也;本或作“鈠”,误。 
  '疏'注“以瓜刻”至“板”。○解云:谓以指瓜刻其馈器之上,敛藏衣物之板,谓盖板也。
 
  曰:“某月某日,将杀我于蒲圃,力能救我则於是。”於是时。○圃,本又作“甫”,同布古反,又音布。至乎日若时而出。临南者,阳虎之出也,御之。为季孙御。 
  '疏'“至乎日若时”。○解云:谓至于某日如约之时也。以此言之,则知上文云某月某日,宜亦言其时,但传家省去之,至此乃言若时,以刻日也。○“临南”至“之出”。○解云:姊妹之子谓之出,盖是虎之外生也。或云从其家出而仕于公,亦不妨,下季氏云世世有子是矣。
 
  於其乘焉,季孙谓临南曰:“以季氏之世世有子,言我季氏累世有女以为臣。○其乘,绳证反,下皆同。女,音汝。 
  '疏'“于其乘焉”者。○解云:胃于其上车之时矣。子可以不免我死乎?”以义责之。临南曰:“有力不足,臣何敢不勉?”阳越者,阳虎之从弟也,为右。为季孙车右,实卫之。○从弟,才用反,下同。
 
  '疏'注“实卫之”。○解云:谓守卫季孙,不令走。
 
  诸阳之从者,车数十乘,至于孟衢,孟氏衢四达,可以横去。○数,所主反。 
  '疏'注“衢四”至“横去”。○解云:即《释宫》“四达谓之衢”,李巡云“四达各有所至曰”,衢孙氏曰“交通四出”是也。
 
  临南投策而坠之,策,马捶也。见二家迭食之,欲将季孙由孟氏免之,恐阳越不听,故诈投策,欲使下车。○而坠,直类反。捶,章蕊反。阳越下取策,临南駷马,捶马衔走。○駷,本又作“扌敕”,字书无此字,相承用之,素动反。而由乎孟氏,阳虎从而射之,矢著于庄门。庄门,孟氏所入门名。言几中季孙,赖门闭,故著门。○射,食亦反。著,直略反,注同。庄,本或作“严”,亦音庄。几,音祈。中,丁仲反。○然而甲起於琴如,甲,公敛处父所帅也。琴如,地名。二家知出期,故於是时起兵。 
  '疏'注“甲公”至“地名”。○解云:即下传云“既驾,公敛处父帅师而至”是也。○注“二家”至“起兵”。○解云:即上传云“力能救我则於是”是也。
 
  弑不成,却反舍于郊,皆说然息。说,解舍。然,犹如。○杀不,音试,下同,郤反,去略反,本又作“却”。说然,本又作“税”,始锐反,又他会反,注同。说,解舍也。然,犹如也。 
  '疏'“弑不成”。○解云:正以季孙於阳虎为君,故谓之弑也。却反舍于郊者,谓上文阳虎从而射之时,逐之乡孟氏,今而还去舍於郊,故曰却反舍于郊,不谓元从郊来。
 
  或曰:“弑千乘之主,时季氏邑至於千乘。而不克,舍此可乎?”嫌其近而无所依。阳虎曰:“夫孺子得国而巳,得免专国家而巳。如丈夫何?”如,犹奈也。丈夫,大人称也。○称,尺证反。睋而曰:“彼哉!彼哉!望见公敛处父师,而曰彼哉彼哉。再言之者,切遽意。○遽,其虑反。趣驾。”使疾驾。○趣,七欲反,一音七住反。既驾,公敛处父帅师而至,公敛处父,孟氏、叔孙氏将兵之将。 
  '疏'注“公敛”至“之将”。解云:《左氏》以为孟氏家臣。
 
  懀缓蟮妹猓允亲咧1φ吆危胯芭邪祝校胍病0牍缭昏埃撞靥熳樱嗖刂詈睿车媒继欤饰园住2谎澡把杂裾撸皤暋㈣怠㈢㈣㈣拔逵窬⊥鲋病4姥澡罢撸越际绿欤戎亍!妒吩啤胺铊岸攵耄质控恕笔且病@瘢曇猿狄云福苑⒈苑⒅冢耙葬缯佟!饝',其靳反。璋,音章,琮,在宗反。璜,音黄。峨峨,五多反,本又作“蛾”。髦,音毛。 
  '疏'“宝者何”。○解云:欲言贵物,微者窃之;欲言贱物,又在弓玉之上,故执不知问。○注“半圭曰璋”。○解云:《释器》无文。云白藏天子,青藏诸侯,《春秋说》文。云不言璋言玉者,起珪、璧、琮、璜、璋五玉尽亡之也者,正以玉为总名故也。○注“诗云“”至“徵召”。○解云:言文王祭皇天上帝时,在助祭者奉此半珪之璋,其仪容峨峨盛庄矣,尽是俊士之所宜利。何氏与郑同。云礼,珪以朝,璧以聘,琮以发兵,璜以发众,璋以徵召者,时王之礼也。
 
  弓绣质,质,拊也。言大者,力千斤。○拊,芳甫反,又方千反。 
  '疏'注“言大者,力千斤”。○解云:千斤之文,何氏有所见。《家语》云:“三十斤为钧,四钧谓之石。”然则千斤之弓,其力八石三斗有馀,故《左传》云:“可以威不轨,戒不虞也”。
 
  龟青纯。纯,缘也。谓缘甲也。千岁之龟青髯,明于吉凶。《易》曰:“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善乎蓍龟。”经不言龟者,以先知,从宝省文。谓之宝者,世世保用之辞,此皆鲁始封之锡。不言取而言窃者,正名也。定公从季孙假马,孔子曰“君之於臣,有取无假,而君臣之义立”。主书者,定公失政,权移陪臣,拘其尊卿,丧其五玉,无以合信天子,交质诸侯,当绝之。不书拘季孙者,举五玉为重。书大弓者,使若都以国宝书,微辞也。○青纯,之闰反,注同。纯缘,悦绢反,下同。,而占反。亹,文匪反。蓍,音尸。丧,息浪反。 
  '疏'注“千岁之龟青”。○解云:以时事知之也。○注“易曰”至“著龟也”。○解云:此皆《上系辞》文也。今《易》本善作“大”字为异。彼注云“凡天下之善恶,及没没之众事,皆成定之”,言其广大无不包也。○注“经不言龟”至“微辞也”。○解云:弓绣质,龟青纯”,然则此等皆丧之,而经言大弓,特不言龟者,正以《礼器》、《郊特牲》陈币之时,云龟为前列先知也,以其先知,故得从宝省文。然则龟非珠玉而得从宝省文者,以其能定吉凶,可以世世保而用之,故注云“谓之宝者,世世保用之辞”。云此皆鲁始封之锡者,《左传》定四年具有其文也。云不言取而言窃者,正名也者,正所以不言盗取而言窃者,盗是卑贱之称,是以不得言取也。窃者,是其正名,是以即引《家语》以证之。定公从季孙假马,孔子曰“君之於臣有取无假,而君臣之义立”者,《家语》文。云无以合信天子,交质诸侯,当绝之者,即上注云“珪以朝,璧以聘”,今珪璧尽亡,故言此也。云书大弓者,使若都以国宝书,微辞也者,言大弓与龟皆可保用,所以龟得从宝省文,而特书大弓不省文,使若都以国宝书,作微辞之义,何者?经言盗窃宝玉大弓,若似所谓宝玉者,即大弓是,言可世世传保而金玉之然,故得为微辞也。
 
  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戊申,郑伯囆卒。○囆,敕迈反,《左氏》作“虿”。 
  得宝玉大弓。何以书?国宝也。丧之书,得之书。微辞也,使若都以重国宝故书。不以罪定公者,其宝失之,当坐;得之,当除。以窃宝不月,知得例不蒙上月。○丧,息浪反。 
  '疏'注“微辞”至“故书”。○解云:宝玉大弓者,乃是周公初封之时受赐于周之物,而必藏之鲁者,欲使世世子孙无忘於周,而定公失之,季氏夺之,皆当合绝。而上文直言“盗窃宝玉大弓”,此文直云“得宝玉大弓”,传云“何以书?国宝也。丧之书,得之书”,不见贬之者,正言作微辞,使若都以重国宝之故而书之,文更无刺讥之义也。然则此言微辞者,仍与上文共为一事,以上元年“定、哀多微辞”之下,何氏首数丧失国宝而巳。○注“不巳”至“当除”。○解云:上文之下有注云“无以合信天子,交质诸侯,当绝”,今此宁知不复阙绝之者,正以得之当除故也。杜氏云“弓、玉,鲁之分器,得之足以为荣,失之足以为辱,故重而书之”,义亦通於此。云以窃宝不月云云者,即上八年经云“冬,卫侯、郑伯盟於曲濮,从祀先公,盗窃宝玉大弓”是也,则知今虽文承四月之下,不蒙上月明矣。
 
  六月,葬郑献公。 
  秋,齐侯、卫侯次于五氏。欲伐鲁也。善鲁能却难早,故书次而去。○卻难,起略反;下乃旦反。卻,亦作“却”。 
  '疏'注“欲伐”至“而去”。○解云:知欲伐鲁者,正以直书其次,上下更无起文,乃与庄十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之文同。故知正欲伐鲁也。故彼传云“其言次于郎何?伐也”,“我能败之,故言次也”是也,彼注云“此解本所以不言伐言次意也,二国才止次未成於伐,鲁即能败宋师,齐师罢而去,故不言伐言次也。明国君当强,折冲当远,鲁微弱,深见犯,至於近邑,赖能速胜之,故云尔”。所以强内者,是其书次云“欲伐鲁,善其却难早之文,其馀见言次不欲伐鲁者,皆自有起文,即次聂北救邢,伐楚次于陉之属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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