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根本慧论文句释宝鬘论+圣龙树菩-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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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不流转,离去来的作用故。若是无常,即非有自性流转,因为刹那与相续皆非有自性地流转故。若谓是有情流转,则有情亦与行蕴相同,无论常与无常皆无自性流转故。正量部问云:是常无常皆非的补特伽罗流转。答曰:彼补特伽罗(有法)应非有自性地流转,在蕴处界中以五种推求(22)不可得故。如从人的取蕴流转至天的取蕴时,是舍人的取蕴而流转耶,抑不舍流转耶?若舍取蕴而流转,则前後二者之中间应无有蕴,因为前蕴已舍後蕴尚未取故。若许前後二者之间无『中有』蕴,则彼补特伽罗应无流转,即无有有(23),则取亦无故。若不舍取蕴流转,则一补特伽罗应成人和天两种身,因为人的蕴未舍即流转为天的蕴故。
子二、破涅盘有自性问曰:有流转,因为有涅盘故。答曰:涅盘无自性,诸行寂灭是无自性,有情寂灭亦无自性故。
癸二、破缚解有自性分二:一、总破;二、别破。
子一、总破问曰:诸法有自性,因为系缚与解脱有自性故。答曰:具足生灭法的诸行非有自性地系缚及解脱,因为刹那与相续皆非有自性地系缚和解脱故。如先所说有情亦非有自性地系缚和解脱,因为刹那与相续皆非自性地系缚和解脱故。
子二、别破分二:一、破系缚有自性;二、破解脱有自性。
丑一、破系缚有自性问曰:系缚有自性,因为贪等系缚所取有自性故。答曰:在任何分位系缚皆无自性,因为有所取和无所取皆不系缚故,若在所系之先有能系缚,固可系缚,然彼非有故。其余破法同观去来品中所说已去、未去和去时等可以换为『已缚无有缚』等而破。
丑二、破解脱有自性问曰:有系缚,因为解脱有自性。答日:此执非理,何以故?由於已系缚则非有自性地解脱;未系缚则解脱亦无谛实故,若谓系缚正在解脱时是有自性,则系缚与解脱有同时的过失。
癸三、断所作唐劳无益过问曰:设若解脱无有自性,则为求解脱而修善行应成唐劳无益。答日:不成。若执涅盘实有,谓我不受後有,当证涅盘,涅盘为我所有,谁起如是执彼即於所取起莎迦耶见大谬执故。因此,;於彼流转与涅盘不应分别为胜义中有,因为诸法宝相中无涅盘可生,而流转还灭亦非胜义中有故。
观业品第十七
壬二、破缚解有自性之能立分二:一、牒诤;二、答难。
癸一、牒诤问曰:流转有自性,因为是业果的所依故。何谓业果?此中分二:一、建立善不善;二、离断常之理。
子一、建立善不善自善防护(24)、饶益於他和慈心等任随一种(有法)皆是善法,是感现世和後世悦意乐果的种子故。大仙(25)说: 『诸业是恩业和思已业气彼业差别共有多种。许彼(1)思业即是意业,彼(2)思已业许为身语业。 (3)善(4)不善语及身行动,如是名为未远离无表和远离无表,亦许为业,如是从受用所生的(5)福(6)非福业及(7)思业,彼七法即许为业。
子二、离断常之理分二:l、疑问;二、答难。
丑一、疑问 问曰:彼业直至异熟生时若仍然安住者,则当成常,设若生已无间即灭,即成减法云何生果?因为减法是无体故。
丑二、答难分二:一、由许相续离断常;二、由许不失法离断常。
寅一、由许相续离断常芽等相续从种子生,由彼相续生果,若无种子则彼相续不能生,因为从种子生相续,从相续生果,种子在果之先而有,是故非断非常;凡是心相续皆从初心生起,从彼相续而生果。此初心若无,则彼相续不生,因为从初心生相续,从相续生果。而业在果之先而有,是故非断非常。如此十白业道是成办法(26)的方便,此善法果即是受用现世和他世五妙欲故。
寅二、由许不失法离断常分二:一、破他宗所答;二、自答。
卯一、破他宗所答许相续义,极不合理,何以故?若以种芽相续之同法作为离断常之理,则过失大而且多,如从青稞种子生青稞芽,及从彼仅生青稞一样的果,则有善心、不善心和无记心亦应唯生同类,及天应唯生天等过失故。
卯二、自答分三:一、略示,二、广释,三、总结。
辰一、略示诸佛独觉声闻等所说的道理极为甚善,今当略说:作业时即生不失法如借债券,业如债务。彼不失法有三界无漏等四种差别;彼亦是无记性、非善性,因为在断善根的相续(27)中亦有故。亦非不善性者,在离欲者身中亦有故。
辰二、广释波不失法非见所断,是修所断。由於业虽坏灭,不失法不坏灭,故由不失法生起业果。问曰:由於业断(28)则不失法亦断;由於业灭(29)则不失法亦灭又有何过?答日:如此则有业坏灭所作亦失坏的过失。在结生时同界之业, 一切同分非同分的不失法唯生一种,余诸异法尽皆坏灭。而现在法(30)中有漏无漏二种业与业的不失等异法皆可生起。又果虽成熟而不失法仍然安住。彼不失法在预流向等度果即灭;及死时灭。又不失法有:有漏无漏二种差别。辰三、总结业非常,何以故?生已无间即坏灭空故;业非断,因为由不失法的能力流转生死故,业等不失法是佛所说,唯应承认。
癸二、示答分三:一、业无自性故离断常;二、破案有自性;三、引喻示业虽无自性而有作用。
子一、业无自性故离断常若许业有自性则不能离断常,何以故?若业初生乃至成熟时犹安住者即成为常,不住则成断故。业(有法)非有自性住的常,及非有自性灭的断,因为生无自性故,何以故?彼业无自性故。业(有法)不失坏,因为生无自性故。
予二、破业有自性分二:一、示能破;二、破彼之能立。
丑一、示能破分二:一、若常则有非所作过;二、有异熟无穷过。
寅一、若常则有非所作过业(有法)应是常,因为有自性故,若许是常,则成非所作,何以故?常则无所作故。若谓业非所作,则当成不作业而感果的过;又彼宗虽修梵行亦应成不住梵行的过,因为有不作的业故。又与世间所说: 「诸作瓶」等一切名言相违,因为有不作之业故。又应成无作福作罪的差别,因为有不作之业故。
寅二、有异熟无穷过彼业异熟果虽已成熟,应再再重生异熟果,因为业有自性故,何以故?若业有自性则应常住故。
丑二、破业有自性问曰:业有自性,因为业的因——烦恼有自性故。答日:诸烦恼(有法)非实有,因为它是从非理作意而生故。业非实有,因为烦恼非实有故,何以故?此业是从烦恼生故。问曰:业及烦恼有自性,因为有彼业的果——身故。答日:说身有自性不合道理,因为业与烦恼自性空故,何以故?经说业与烦恼等是身的缘故。间日:业有自性,因为有受业果者故。由无明所蔽及具足爱缠的众生即是受果者,而受者与作业者非异亦非一故。答日:作业者亦无自性,因为此业非有自性地从缘生,亦不从非缘生故。业所生果无有自陆,因为业与作业者皆热自性故,受者亦无自性,因为所受之果无自性故。
子三、引喻示业虽无自性而有作用问曰:业果若无自性则不应有作用。答日:无过。如佛由圆满神通力变化一个化人,复由化人又化作一个化人,如是作业者犹如第一化人,而彼作业者所作的事,即如第一化人所变现之化人,是故烦恼、业、身、作者和果,皆如寻香城、如阳焰、如梦故。
观我法品第十八
己三、趣入真性之轨则分五:一、正示;二、断违教之诤;三、导入真性之次第;四、真性之体相;五、示於真性定须修习。
庚一、正示分二:一、抉择见;(二)由修(31)灭除过患之次第。
辛一、抉择见问曰:业及烦恼若不是真性,那么,什么是真性。趣入真性之方法又是怎样呢?答日:内外诸法毕竟远离我及我所执即是真性,趣入真性的轨则者,谓若执我有自性,那么,我与蕴是有自性的一体耶、或是有自性的异体耶?设若蕴与我是有自性的一体,那么「我』即成有自性的生灭法;设若我与蕴等是有自性的异体,那么我(有法)蕴应无有为的相。(32)我所应无有自性,因为『我』无自性故。
辛二、由修(33)灭除过患之次第分二:一、灭除过患之次第;二、得解脱的轨则。
壬一、灭除过患之次第修我及我所无自性的瑜伽行者(有法)应无我执及我所执,因为彼现证我、我所相本来寂灭的真如故。
问曰:我、蕴应有自性,因为有断我及我所执的瑜伽行者故。答曰:谁见(34)修无我执和无我所执的瑜伽行者有自性,谁就不能见真性,因为彼无我和无我所执的瑜伽行者,亦不是有自性故。若能灭尽对内外诸法执为我及我所的萨迦耶见,则『取』亦灭,取若灭,则由业为缘所引的『生』亦灭,何以故?萨迦耶见是流转生死的根本故。
壬二、得解脱的轨则。
业及烦恼灭尽即得解脱,因为业和烦恼若能灭尽则生老死亦息灭故。
若尔,业和烦恼由何而息灭耶?答曰:由修空性即能灭除业惑,因为业和烦恼是由非理作意的分别心而生的,彼等分别由实执戏论而起,所以须修空性才能灭除实执戏论故。
庚二、断违教之诤
问曰:设若灭尽萨迦耶见即是真性,那么与经说『我自为依怙,更有谁为依,由善调伏我,智者生善趣』的话,岂不相违吗?答日:不相违,由於诸佛为令毁谤业果者离不善故假说有我;又为深信业果者趣入解脱故亦说无有主宰的我;诸佛又为殊胜所化(35)说我与无我皆无自性故。问曰:设若佛说我与无我俱无自性,然有何法可说?答日:在胜义谛中本无可说,因为在胜义中息灭心的行境故,在胜义中不生不灭的法性与涅盘相同故。
庚三、导入真性之次第
问曰:真性在胜义中虽不可言说,但在言说中请示导入真性的次第!答曰:可尔,佛先(36)说一切有情和器世间实有;次(37)说非实有而是变异的;次又说观待异生是实有,观待圣者非实有;再次说非实而变异的亦无自性,真实而不变异的亦无有自性,因此佛是随顺众生的心量而说法故。
庚四、真性之体相问曰:若尔,什么是真性的体相呢?答曰:瓶谛实空(有法)是有真性之相的具相者,非从别人言说而能现量了知;自性寂灭;非由语言戏论所能言说;现证彼真性时离诸分别…和是无异体的法性故。又因相续不断亦不常,因为依何因生起之果即与彼因非一,亦非与彼因有自性地异故。
庚五、示於真性定须修习对于彼非有自性的一、异、不断和不常的真性(有法)应需励力修习,因为诸佛—世间依估的教法是灭除老死的甘露故。又修彼非有自性的一、异、 不断和不常的真性(有法)此世虽未得涅盘,然仍须励力修习,因为由修习真性之力,此世虽未证得涅盘,在佛未出世,声闻已尽之时,独觉的智慧能够不依师教而能生起故。
观时品第十九己四、示时自性空分二:一、正示(38);二、破时有自性的能立。
庚一、正示分二:一、总破时有自性;二、别破自他部所许。
辛一、总破时有自性问曰:诸有为法应有自性,是安立三时的所依故。答日:现在、未来若有自性,不外乎二种而有:(39)即现在与未来应在过去时有,因为现在未来有自性地观待过去故,但是,现在与未来应有自性地观待过去,因为在过去时中无有现在和未来故(40)现在与未来亦无自性,因为不观待过去则无现在未来二时故。由此正理次第之规则,亦当了知类破其余二时,即用『过去与未来,若观待现在』等句破之。由观察三时次第之理,当知对於上、中、下等和一、二、三等亦尔。
辛二、别破自他部所许别部有人问曰:时有自性,因为具足有刹那、须臾等分齐故。答日:时不能以刹那等分齐量可取,因为时非恒常安住不变故。以刹那分齐量所取的时非有,因为彼不可得见故。如此之时不能以刹那等量施设,因为量不能取故。内部诸实事师问曰:时虽不是常法,但依有为的时是有自性的。答曰:诸有为法既无自性,时云何有自性呢?因为时是依有为法而安立的,没有与有为法异体的时故。
观和合品第二十
庚二、破时有自性的能立分二:一、破时是果的俱有缘;二、破时是果的生灭因。
辛一、破时是果的俱有缘分三:一、破果从因缘和合生;二、破果唯从因生;三、破果从因缘和合再生。
壬一、破果从因缘和合生分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