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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尸案调查科-第27节

小说: 尸案调查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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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儿,对不住了,今天我有点儿过了。”他诚恳地向我道歉。

听他这么说,本来还一肚子怨气的我,转脸就原谅了他。一个敢作敢当的男人,是条真汉子。

我看着他身上被我吐的污物,无力地摆了摆手,对他说道:“我没事,但是刘哥你自己也要想开啊。”

刘哥好奇地盯着我,好像没明白我的意思,问道:“你说我什么要想开?”

“我说你的心结!一个女人。”我双手支着地面,感觉稍微好了一点儿,对他说道。

“你是怎么知道我的事的?我们两个好像不认识。”刘哥有些警惕地说道。

我笑着对他说道:“我会算命,你要不要听听?”

刘哥从兜里掏出一包烟,递给我一支,帮我点燃后说道:“好,那我就洗耳恭听了。”

我使劲吸了一口,用来缓解我胃部的不适,然后开口说道:“你脖子上挂着一个戒指,戒指上刻着一个英文名字,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你心仪女孩的名字。”

刘哥听到这儿,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脖子,然后慢慢把挂在脖子上的戒指取下,借着摩托车的大灯,我发现他来回抚摸着戒指上的那一串英文,低头不语。

看着他有些落寞的表情,我更加坚定了我的想法,接着说道;“我刚才在起点位置借着灯光观察到,这应该是一枚铂金戒指,一般这种戒指最适合求婚。很显然你并没有送出去。如果戒指告诉我的是开篇的话,那你的耳机告诉我的就是内容。”

“耳机?”刘哥好奇地把脖子上的耳机取下,放在手中,“这耳机是我自己买的啊,不是她送的!”

“我没说耳机本身,我是说耳机的内容。”我起身从他的手里拿过耳机,指着LED屏上来回滚动的汉字说道:

“黑豹乐队的《无地自容》,九十年代最经典的曲目。我从一见你就注意到,你一直在无限循环播放这首歌,而且你听这首歌时的表情十分痴醉,说明你在这首歌里寄予了很深厚的感情,这种感情,只可能是爱情,否则不会让你如此痴迷。”

在宁静的夜幕之下,耳机里传来了阵阵音乐声: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相遇相识相互琢磨。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装作正派面带笑容……”

刘哥没有说话,轻叹了一口气,望向了远方。

我关掉耳机,把它重新送回到刘哥的手里,开口说道:

“《无地自容》是当年作者写给一个女孩的歌曲,有的人当它是摇滚,有的人却当它是情歌,黑豹乐队的主唱用沧桑的嗓音唱出了多种韵味。这种韵味在每个人心中引起的感受都是不相同的,而我从你身上能感觉出,你把这首歌当成了情歌。”

“你和这个女孩是在人潮人海中相遇,然后快乐地走在了一起。当你鼓起勇气向她求婚时,她却在人潮人海中离你而去。你没有把戒指丢弃,而是把它贴身挂在了身上,说明你渴望有一天还能在人潮人海中与她相遇。”

刘哥听我说到这儿,浑身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他吐出一口烟雾对着远方说道:“我们是在酒吧里相识、相知的,我从见她的第一面起,就被她所吸引。我们在一起的时光很短暂。当我鼓足了勇气向她求婚时,她却没能接受我,理由是,她只把我当成了哥哥。从那次见面之后,她便离我而去,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一点儿音讯。我用了很多办法去找寻她的下落,可惜得到的都是令我失望的消息。你说得没错,我渴望有一天能与她相遇,就是站在远处静静地看她一眼也好。”

刘哥眼神迷恋地看着天空中一弯明月,陷入了美好的回忆之中。

我站在他身边,举起散发着袅袅青烟的烟卷说道:“很多人迷恋上这辛辣的尼古丁的味道,并不是因为它能使人上瘾,而是它可以排解人们心中的那种寂寞。很多人不想戒烟,也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毅力,而是他们不想忘记第一次点燃烟卷时的那种心情。刘哥,我真的觉得你没有必要这样,有时候放下也是真男人的表现。”

说完我掐灭烟卷,拍了拍他的肩膀。

也许有人不禁要问,光棍一条的我,为什么会感悟出这么多的人生道理?其实这都要谢谢我母亲的那些学生,要不是他们喜欢在课堂上偷看心灵鸡汤类的小说,我也不会从小就养成一到我母亲学校就扒拉她书柜的习惯。

被叶茜这么一折腾,我一直到晚上12点钟才赶回家中。当我蹑手蹑脚推开家门时,我母亲早已阴着脸,手中握着那根陪伴她多年的教棍在客厅中“耐心”地等待。我把这一切全部“归功”到了叶茜身上。第二天一早,我顶着黑眼圈坐在了自己办公室内。

“昨天刘哥骑车带你去哪里了?”叶茜坐在我对面,好奇地问道。

“搞基去了!”我眯着黑眼圈把背包往板凳上一扔,没好气地回答。

“不说算了,没劲!”叶茜撇了撇嘴巴,一屁股又坐回自己的座位上。我揉了揉眼睛,接着打开了淘宝。

四红高粱

9月是丰收的季节,今年云汐市风调雨顺,田地里的庄稼长势喜人,辛苦了一年的农民伯伯都在焦急地等待秋收的时刻。双塔村,云汐市最为偏僻的一个村落,因为村中竖立着两座古塔而得名,村子接近北方,所以当地的农民都以高粱为主要作物。高粱可以食用,也可以酿酒,可以说是用途颇多。当年由张艺谋导演执导,姜文、巩俐、滕汝骏等主演的《红高粱》可谓是红遍大江南北,“高粱红了,九儿笑了”这句话从小就让我记忆深刻。

清晨,太阳刚刚从地平线上睁开眼,一个身穿粗衣布鞋的老汉扛着锛子叼着烟袋,嘴里惬意地哼着《小寡妇上坟》,沿着村间的小路一扭一扭地往自己的高粱地走去。

“老张头,忙着呢!”老汉经过一片高粱地对着自己的同村喊道。

“哎,忙呢,你现在才下地?”老张头放下手中的锛子,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说道。

老汉从嘴巴上拿掉烟袋,吐出一股呛鼻子的烟雾,眯着眼说道:“我就那点儿地,没必要起那么早,估计也就个把星期就能完事。”

“那是够快的,你瞅瞅我家,没有半拉月肯定收不完。”老张头愁眉苦脸地抬头看了一眼望不到边际的高粱地。

“今年丰收你愁啥,收不到粮食你不愁得更狠?看到今年庄稼长成这个样子,咱就是累死也高兴不是?”老汉说着又吧嗒了两口旱烟。

老张头被他这么一说,脸上的愁云瞬间散开,憨憨一笑,点了点头。

“得嘞,不跟你瞎扯了,我去我地里了!”老汉换了一个肩膀扛起锛子又迈开了步子。

“六月里,天气热热的,小寡妇上坟遇到当兵的……”

伴着十分具有乡村特色的“文艺歌曲”,老汉站在了自己的高粱地边。

吧唧,老汉脚下传来一阵怪异的声响。他感觉自己脚下稀糊糊的,疑惑道:“他奶奶的,不会踩到大粪了吧?”

说完,他把头低下去,瞅了瞅脚底。

“咦?怎么会有血?难道有人在路边杀鸡?”老汉抬起脚,在干净的田埂上使劲蹭了蹭。在农村,杀活鸡给祖先上坟是常有的事。农村不像城里,人死后可以埋到公墓里。一般在农村,人死后都是埋在自家的田地里。所以在小路上有血迹也不稀奇,这并没有引起老汉过多的怀疑。

“这些王八羔子,在俺家的地头前杀鸡。”老汉一边擦拭着脚上的血迹一边骂道。

待他重新起身准备下地干活儿时,一大片倒伏的高粱引起了他的注意。

“哪个狗娘养的干的好事?看我好欺负是不是,压我的庄稼?”老汉收起烟袋,朝着那一片倒伏的高粱跑去。

也就在几秒钟之后,老汉惊慌失措的惨叫声从高粱地里传了出来:“杀人啦!”

一个小时后,这个平时鲜有外人来的村庄的田地里停满了警车,我们科室也在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

为了节省时间,我们五个人一边穿着勘查服,一边听着徐大队长给我们介绍情况。

“报案人名叫孙二狗,男,58岁,是双塔村的村民。早上7点30分左右,他到自家的田地准备收庄稼时,发现了这具尸体。目前其他的一切情况未知。”

“徐大队长,这个孙二狗有没有见过死者?”我第一个穿好衣服,起身问道。

“不认识。而且我刚才也让当地的派出所民警辨认了,他们很肯定死者不是这附近的人。”徐大队摇着头说道。

“难道是抛尸?”我捏着下巴自言自语道。

“别想了,咱们先进去看看再说。”胖磊走到我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

“叶茜,麻烦你把我的照相器材拿过来一下。”胖磊扭头喊道。

“好咧。”叶茜提起两大包东西,跟在我们后面。

案发现场是一块呈南北走向的长方形高粱地,高粱地东西短南北长,其北边是一条宽约一米的土路,就是在这条土路上,发现了大量的血迹。

由于这个现场是室外现场,地面为坑洼不平的硬土,而且最近几天风力很强,地表无法留下浮灰层,因此基本上提取不到指纹、足迹一类的痕迹,所以这个案件我又成了打酱油的。

在判明了现场情况之后,明哥第一个钻进了派出所拉设的警戒圈。我们四个人也跟在他屁股后面走了进去。

他放下手中的勘查箱,走到了一摊还没有完全凝固的血前,用手在血中做了一个“捏”的动作,一个暗红色的长条血块被他很自然地“拎”了起来。

“从现场的血迹和出血量来看,死者应该是动脉血管破裂伤。”明哥并没有看到尸体,单凭这一点便说出了死者可能的死亡原因,这不得不让人佩服。

“这里是抛尸现场还是案发现场?”我蹲在明哥面前问道。

明哥朝着东西方向看了看,接着对我说道:“这里肯定是案发现场。你有没有发现,这一条路只有这一块有血迹,其他的地方都没有发现,死者应该是动脉血管破裂伤,如果是抛尸的话,这附近很长一段距离都应该有滴落状血迹才是。”

“那嫌疑人在这里杀人,不就说明能留下很多物证?”叶茜在一旁赶忙问道。

“没错,只要咱们用心,就算是在这荒郊野外也不可能找不到线索。”明哥很自信地回答。

正当我跟明哥撅着屁股研究血迹的滴落状态时,叶茜在我们身后使劲吸了吸鼻子,然后疑惑地说道:“怎么会有一股机油味?”

明哥听后好奇地转身看向叶茜,张口问道:“什么机油味?”

我此刻也转过身来看着她,她正挺着她尖溜溜的鼻子一路找寻嗅源。

“哪里有机油味?我怎么没有闻到?”胖磊放下手中的相机把头探了过来。

我赶忙对胖磊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示意他不要打搅叶茜。别人可能会纳闷儿,我心里可是一本清账,像叶茜这样改装摩托车的高手,对机油这种东西的敏感性,不是我们一般人会有的。

“在这里。”叶茜突然停下脚步,在距离我们大约三米的西侧地面上找到了一摊黑乎乎的油污。

明哥放下手中的血块,几步走到了叶茜所在的位置。他蹲在地上仔细观察了几眼之后,起身对我们说道:“嫌疑人或者死者是骑着摩托车来到案发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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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主任,你是怎么判断的?”叶茜好奇地站在一旁问道。

明哥看了一眼路面说道:“这条路不是村里的主干道,入口在东边,而西边路不通,所以平时不会有多少人走,能来这里的人几乎都是庄稼人。刚才我已经打听到,这两天村民们都在忙着收高粱,目前双塔村收高粱基本上都是靠人工收割,他们把高粱秆砍断以后,会用大型的农用三轮车把高粱秆拉走,然后再进行脱粒处理。”

“你们看,这条路只有不到一米宽,农用三轮车根本进不来,而且地面没有车轮碾压的痕迹,因此村民拉高粱应该都是选择南边的宽路,而不会选择这里,所以这片机油应该不是村里常用的农用三轮车留下的。农用三轮车已经被排除,那汽车更不可能。剩下的只能是摩托车。从机油对地面的侵蚀情况看,机油滴落在地面上已经有不短的一段时间了,也就是说,摩托车停在这里时,天应该还没有亮。”

“从滴落位置到东边的路口,有将近两百米。这条路西边根本走不通,熟悉情况的本村人不会从这里经过,不熟悉情况的人也不敢轻易把车骑进这狭窄的高粱地。”

“另外根据现场血迹分析,案发时间应该是距离现在六个小时左右,也就是9月16日的深夜两点钟前后,这个点农村人早就在家里休息了,不可能会有人半夜骑着摩托车在这里转悠,所以我能判定,这辆漏机油的摩托车,应该是嫌疑人或者死者乘坐的交通工具。这里没有路灯,一到夜晚就伸手不见五指,而且这么偏僻,就算是在白天,除了当地的庄稼人也很少会有外人从这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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