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猎鬼人-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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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和我朋友约好,回家跟自己的女朋友说,今天晚上是帮对方求婚做见证,于是她们都想不到是要给自己求婚,四个人坐在花山那个巨大的“LOVE”灯箱字下,各自心里等待着。
本来我是打算先求的,但是由于过度紧张,也就虚了。
把这个大好的机会让给了我那个朋友先。他比较浪漫是真的,因为换成我一定想不出这样的方法。
他特地准备了52颗水晶之恋的果冻,用一个小礼盒装着,等音乐响起的时候,他缓缓起身,拿出那个礼盒,对他女朋友说,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你拆开来看看。
那女的有些惊讶,她大概在想今晚不是要来帮这我求婚的吗,怎么到送起她礼物来了,当她打开盒子,我那朋友又叫她数了数果冻的个数,她说,52个,
这时我朋友闪电般的单膝下跪,然后摸出那个闪闪发光的钻戒,深情款款的对他女朋友说,前面是52,这个戒指圈就是一个0,我爱你,嫁给我好吗?
女生被她突如其来的举动惊讶到了,然后开始感动的大哭,久久无法停歇,恭喜你,你成功了。
彩姐在一旁看着,她也许真心觉得今晚的见证很成功,我猜想她没有料到我也打算对她做同样的事情。
我没有特别的准备什么,就是在电视里学了一招,把大小不一10多个小盒子从小到大的装在一起,最小的那个盒子里装的戒指。
这招很土,我知道,没办法,我也只能想到这样的法子了,莫非要我学陈坤老师拉两条横幅示爱,我还真是办不到。
可是,由于彩姐和我哥们两口子都还沉浸在刚才的幸福里,我这时候的求婚就显得有点奇怪了。当我把盒子送给彩姐,告诉她,这是我送给你的圣诞礼物。
彩姐一开始还是很高兴的,但是由于盒子数量太多,她渐渐有点不耐烦,继而脸上闪过一丝恼怒的神色,我看不对了,然后手忙脚乱的帮着拆盒子,顺便也在骂自己干嘛要包这么多层。
当拆到戒指盒的时候,彩姐愣住了,她显然是没有想到,于是我学着我那朋友一般,单膝下跪,正准备把背了很久的求婚宣言喊出来的时候,我却发现,由于紧张,我忘词了。
不过不怕,我口袋里有做好的小抄,反正都忘词了,风头也被枪尽了,急中生智下,我从裤子包里拿出了那张小抄,开始故作镇定地念着。
念完后,偷瞄到彩姐,她并没有出现我预料之中的那种激动地哭,却只是淡淡地笑,也不知道这种笑是否有嘲讽的含义。
不过好在她还是答应了我,所以不难看出要成功一件事小抄的重要性。
很快我俩就办了结婚证,然后11年的6月结婚。婚后没多久,我就退休了。
关于爱情,
来了要争取,不来别强求。
关于工作,
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客户,
关于求婚,
某种程度上来说跟自首没有区别。
关于结婚,
不可儿戏,赌幸福,谁都输不起。别老说着离了一样过,那是在骗自己。
关于孩子,
他是我的天使,他使我的生命更完整,期待我们的新作品问世。
看来我还是适合写点鬼东西,
写自己的感情太辛苦了。
猎鬼人短篇 第四十六章 琳琅
2002年的时候,我刚回重庆不久,为了自己的事业能够顺利起步,我联系了一些对我来说比较可靠的朋友们。
在这期间我的一个老同学,在他的陪同下,我们一起见证了一个案子。
当时我们都是21岁,青春年少,飞扬跋扈,他是我从初中到高中辍学前的同学,我习惯性的叫他毛儿,仅仅因为他姓毛。
他在重庆南山上的重庆邮电大学念书。那一日我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有问题,深更半夜跑去了黄角垭,死皮赖脸的硬要拉他出来陪我喝酒吃鸡。
南山泉水鸡举世闻名,咬一口在嘴里,汁香饱满,此生无求。
尤其是在夏日的夜晚,耳里听着蛐蛐叫,嘴里喝着冰镇后的老山城,筷子上夹着撒了芝麻粒的泉水鸡,无需在乎餐馆电视里喧闹的节目到底在演些什么,约上几个老朋友,往看上去旧旧脏脏的餐馆里一坐,神吹胡侃,大聊人生,那种感觉相当愉快。
毛儿是少有的在我离家这几年一直和我保持着联系的朋友,尽管我们走的路不相同,当他还每个月问家里要生活费,还在校园里骗吃骗喝骗炮打的时候,我已经在为自己“吃了没文化的亏”而奔波。
2002年,中国冬奥会终于有金牌了,老美在阿富汗总算有点消停了,在棒子跟倭寇做东的情况下有一群中国爷们总算过了把世界杯的瘾,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又打起来了,台湾飞香港的班机坠毁了,小布什正跟一群中东骆驼为了杀伤性武器剑拔弩张准备开整,多事的一年,我们原本可以有很多聊天的话题,却偏偏扯上了我的职业,还越聊越起劲,最后他说到了他们学校的一个传闻。
传闻向来都是会不攻自破,但却没有任何人敢拍着胸膛说传闻就等于空穴来风。
所以我对待任何所谓传言的态度,向来都是听一半信一半,直到我有时间和精力来证实另一半,否则这件事在我看来就是胡扯。
毛儿跟我说,前段时间他们学校的一些人就在流传这样一个故事。因为邮电学院在黄角垭,到黄角垭有一条必经之路,就是在爬到南山山顶后,再有一个下行约200米,才能转到邮电学院。
之前有一段时间晚上,一些从南平上南山的小型面包车司机不约而同的说到一个问题,就是他们在翻越那个最高点时,有一个长上坡和长下坡,就在上下坡交界的地方,
当地管理部门为了避免和减少车祸的发生率,特意在路的两边加上了一个凸面镜,方便来车能够清晰的看到对面坡上的情况。
而好多司机却在夜晚经过那个地方的时候,都在凸面镜的反光里,看到一个身穿白色常连衣裙的女人,看不清脸,当车一翻过那个坡,能够正视来路的时候,却又发现那个女人不见了。
久而久之,这就成了一个怪谈和传言,而地处附近的邮电学院的学生,显然也受到了这个传言的影响。
甚至传出了这个女人是邮电学院之前的一个女学生,由于晚上走夜路的时候在那个坡上被面包车给撞死了,于是就只有这些面包车能够看到她。
传言从来都是越传越凶,越传越神,传到最后,连始作俑者都认为那是真的了。
于是面包车运营公司就开始迫于压力出面辟谣,因为这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他们的生意。然而这样的辟谣是徒劳的,人总是会有选择性的来听取一些他觉得匪夷所思或者新奇的东西,然而一些看上去似乎是真的的事情,就反而成了谎言。
毛儿说这些,说得还真像是那么一回事。不过基于从小到达他口中所言的真实性,我还是不敢轻易去搞的,只是唯唯诺诺,不置可否,吃完以后,眼见已经是深夜,想要让他会宿舍似乎和主动要求夜不归宿记过处分是一样的,而我显然也不可能跟这样的一个男人单独在酒店里共处一晚,于是他再次提出带他一起去见识见识那个传说中的女鬼,顺便也领教一下我这么些年在外面学到的手艺。
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抱着一种“傻子你上当受骗了”的幸灾乐祸的心态,从黄角垭步行,走到了那个路口。也许是来的时候没曾仔细观察,这时候映着昏暗的路灯,我才仔细看了看那个地形。
一段上坡加一段下坡,不爬到坡顶根本是无法看到对方来路上车辆的情况,就交通状况而言,这样的路段的确是事故的高发地。
坡顶两端的凸面镜也正是因为这样而设置的。但是令我注意到一个情况,当我走到坡的一半的地方,从凸面镜的反光里,能够清晰看到一条垂直与这个坡的道路,一头通向邮电学院,一头通向各种各样的度假村。
在我站的位置上看来,刚刚好,形成了一个一半虚一半实的十字路口。通常情况下,十字路口在我们行内来讲,是最容易招鬼的地方。
并不是像电影里演的那些,可以做法,召唤之类的,而是鬼魂本身这种东西就跟人类不同,它不能够说成是有思维,大多数情况下,只能讲它是在遵循一种自身的本能。
而造成这种本能的,就是我们所谓的执念。没有任何理由说鬼魂一定要按照人类走路的习惯来移动,也许你上楼是坐电梯,或许它们直接就飘了上去,当然也有一部分会觉得好玩或者淘气或者无厘头的出现在电梯里。
我只是举个例子,既然它们并没用固定的活动方式,所以一些稀奇古怪另类的出现方式,在我们看来也许很吓人,在它们看来,也许再正常不过。
而之所以说十字路口是最容易招鬼,正是因为他们往往走到这里的时候,会找不到路。
迷路后的它们,聪明一点的迷糊一会也就走了,傻一点的就会在原地呆很久。
所以如果说这个传说中传白色连衣长裙的女人真实存在的话,或许不会太聪明。
所以我要说,今后路过十字路口,看到道路边有香烛,心里默念阿弥陀佛一类的保佑口诀,自己默默离开就好了,尽可能的少逗留。
我看到这样的情况,开始渐渐察觉这事情不该只是空穴来风,即使传闻和事实有所出入,那个女鬼可能还是真的存在的。
于是我像是勘探石油一样,拿着罗盘在马路上东穿西穿,时不时会被呼啸而过的车辆吓得一声怪叫,然后结果是,真的有灵魂的反应。
由于刚刚出事不久,对于一些现在看起来小事一桩的案子,当时的我稚嫩了许多,拿到一个问题的时候,首先假想出无数个可能性,然后一一说服自己来排除,到最后只剩下几个选项的时候,才来证实。
当我证实到这里绝对有灵魂出没时,习惯性的紧张了一把,然后转头朝着毛儿使了个“还真是被你说中了”的眼色,他显然很兴奋,从初中开始就跟我混迹市内各大录像厅,只为了在林正英叔叔的片子结束以后能够看点促进血液循环的片子,那种突如其来的刺激感,想必我和他都是心领神会的。
当下时间已晚,我身上除了红绳和罗盘等必备的东西外,什么都没带。
于是当晚痛苦的决定,找家小旅馆凑合一晚,第二日再想办法。毛儿显然是为了看我出丑,于是就坚持第二天旷课一日,陪着我一起来抓住这个鬼。
我告诉他你还是该上课上课去吧,我要回市里去准备一些东西,而且也不可能在大白天众目睽睽下干这些招魂引鬼的事。
他总算答应,自己回去上课,我则打了个出租车,直奔学田湾。
重庆的旧货市场,除了中兴路,就数学田湾。
学田湾是重庆市府所在地,恢宏气势的大礼堂,成为重庆一日游的必到景点,虽然我看上去除了彰显气派以外并没用觉得有多大的用处。
倒是大礼堂旁边的跳蚤市场,一定能够找到我想要的东西。相对于中兴路市场来说,这里的假货充斥得更多,当然这些是对付那些不懂行不识货的人,而对我来说,这个地方虽然有大量赝品,但如若找到一个真东西,就绝对是硬货。
我需要找一个硬币。不管哪个年代,一定要是方孔钱,并且一定要是从坟里挖出来而非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找到这样的钱对于我来说并不困难,倒是店老板或许会对我恨得咬牙切齿。
方孔铜钱是铜质的,我记得我以前说过,铜质的东西有很强的感灵能力,它不能对灵魂构成任何伤害,不同于金银,它甚至在某些程度上来讲,和鬼魂的频率是接近的。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铜钟自己嗡嗡嗡发出声音的故事,至于为什么,想来也不需要解释了。
我需要这样的铜钱,因为我要请到这个鬼魂的钱仙。钱仙类似于笔仙等,都是一种非常古来的招魂术。不过钱仙的形成和笔仙是不同的,笔仙能力有强有弱,性质也有好有坏,钱仙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它似乎只是一个回答问题的角色,并不能轻易对人产生任何奇怪的影响,但这并不绝对。
在我之前遇到过的有些请钱仙的孩子,不但要求回答了问题,甚至还被钱仙问了问题,这就非常危险,于是钱仙笔仙这类招魂活动,在我看来,平常人之间是应该完全禁止的。
我画好一张图纸,标注了方位和一些字符,字的大小和钱孔差不多。
然后找来一根桃木锥,在锥子厚实的一头挖了一个小孔,便又打车上了南山。这次经过那个坡的时候,我特意让司机放慢车速,方便我仔细观察。
如果以上山车速60计算的话,反光镜里出现来路的路面大概只有3秒,然后翻过就能直视,也就是说如果那个女鬼的影子让人看见,也最多不会超过5秒的时间。
下车后我给毛儿打了电话,于是他屁颠屁颠的跑了出来,那时候大约下午5点多吧,于是我们开始四处在邮电学院门前的路上搜寻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