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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节

月玲珑-第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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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得容不下一个人!”

唐凌静静打量我半晌,没有说话,而他那双凌厉的双眼也渐渐泛起一丝肃杀之气,不过,片刻过后,他又恢复如初,并且还十分亲热的拍了拍我的肩膀,轻轻说道:

“既然有幸在此巧遇龙公子,唐某人怎能不敬上一杯,来,龙弟,干了!不妨到我那桌坐坐,叙叙旧如何呀?”

叙旧?我和你有什么旧事可叙的?笑话,不过,你的眼神太过古怪,似乎认准了我不敢前去似的,那好吧,谁怕谁!去就去!不就只是几步路的距离而已吗?

当我昂首挺胸地步入唐凌这一桌时,那个貌若天仙的绝代佳人便首先跃入我的眼帘,原来,梦玲也在此,怪不得他会请我过来。是想刺激一下我,看看我的反应如何,不过不知唐凌是否知道,我已识穿这个冒牌货的真身。

“原来梦玲也在此,这还真是巧呀!”我长驱直入,先与梦玲打起了招呼,很明显,她看到我后,眼里有一丝惊慌和闪躲,这是不是表示你梦玲还没有把我识破你真实身份之事告诉唐凌呢,因而有一丝恐惧!如果是这样。那就更好!

“这位是?”身旁一个声音悠悠响起,如同天籁!

因为一进来就直接看到梦玲了,所以倒是没注意到此刻坐在身旁之人,当然,我轻轻转头一瞧,顿时把我愣在了当场。

天人之姿、举世无双,我该如何来形容这个光芒万丈的男子呢?相信每一个见到过他真实容貌的人都无法忘记!俊美非常的脸庞上镶嵌着一双如同天泉般清澈动人的瞳眸,略带柔情的眼神,透出一股不可抗拒的贵族气息!

虽然举手投足间都贵气十足,但是却与唐凌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唐凌所透露出来的那种贵气是咄咄逼人的、压迫人心的,而他却不同,有一种温暖人心的感觉,就像清晨的阳光般令人感到舒适与惬意!

然而,令我感惊讶的并非他的天人之姿,而是,他居然是一个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故人——楚呤玉。

“楚公子?”

“你是?”楚呤玉温暖的眼神里闪现出一丝诧异,当然,在他看清我就是一年前那个在慕容府里吟诗作对的吴明时,便清澈的笑了起来,令人如沐春风。

“想不到,会在这里见到你,吴——”当然,这个吴字并没有说出口,因为楚呤玉看到了我暗示的眼神,便立即心领神会。

“龙某今日居然有幸得见三位故人,真是缘分呀!”我暗自用看透一切的清明之眼扫了扫梦玲,她垂目避过;我便用挑衅的眼神看向唐凌,他一挑眉回了个略带阴沉的笑颜;只有楚呤玉是以君子之姿十分坦当的对我报以最真挚最清澈的笑容。

“想不到,你们认识!”唐凌有些不满,尤其是看到我与楚呤玉故人相逢,彼此熟络,相视而笑后。

“是呀,以前有过一面一缘,却不知道唐公子原来也和楚公子是朋友!”

“朋友?”唐凌淡淡一笑,故作神秘的一举杯,凑近来说道:“我们是对手,你相信吗?”

“对手?”我疑惑的看向他们两个。

而楚呤玉则十分优雅地放下手里的酒杯。转头向我介绍道:“我们是兄弟,他是我的大哥!”

什么?兄弟?你们两个长得像吗?虽然这幅皮相都是顶级的,可是,气质却有极大的差异。

唐凌沉府极深,时而阴沉,时而明媚,令人无法接近,就像一朵带刺的玫瑰花,虽然艳丽却没有亲和力。

楚呤玉虽然是那种光芒万丈的人,但是他的气质却十分超脱,如同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清雅脱俗。

可是,为何这两人不同姓呢?一个是父姓,一个是母姓?还是他们只是表亲?不过这些都只能在内心里暗自猜测罢了,毕竟是别人的家事,我无权过问。

“那日匆匆一别,想不到已一年有余,龙公子近来可好?”楚呤玉轻轻笑问道。

“好,好得很呀,在唐公子的关照之下,我的日子可是过得滋润得很呀!”我斜眼扫了扫坐在一旁自斟自饮的唐凌。

“龙公子本来就是极为洒脱之人,今日率领这大帮子人闯进悦来酒楼简直是霸气十足,颇有一番王者之气呀!”唐凌反唇相击,不无讽刺的回答道。

“怎么?龙公子有朋友在那边?”楚呤玉看向我,温和的问道。

“是呀!你最好过去拜会一下!免得说我们没礼貌!”唐凌的意思我明白,就是想让楚呤玉看清我,知道我现在的处境,那是一群乌合之众,想必混在这群人里面的我也白不到哪儿去吧?

第一卷 魂归 第一百五十九章 天下第一弃人

第一百五十九章  天下第一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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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呤玉脸上泛起一丝清澈的笑,高贵之气随着他的每一个动作和每一个细微表情,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来,豪不做作!

有些人不需要掩饰,因为他的一颦一笑都是天作之合,就像天生的纯良美玉,不经过人刻意的雕琢,也能泛起清润的光泽,也许他就属于这种人!

“龙公子不想请我到那边坐坐吗?”楚呤玉轻轻笑语道,脸上散发出如同清晨曙光般明亮但却柔和的光芒。

“我正有此意,楚公子,请!”让他看到又怎样,唐凌你也太小瞧楚公子了,我敢肯定他绝对与你不是同一类人,走着瞧吧,我眉毛轻挑,斜扫了一眼等着看好戏的唐凌。跃过屏风,回到了乞丐帮里。

“这位是——”还没等我介绍,鹤风老顽童便一跃而起,仿佛屁股上被钉子扎了一下般直直地弹了起来。

“我的旧友,楚呤玉公子!”我得意的介绍道,不知道为何,楚呤玉站在我身边,成为我的朋友,似乎令我感到很自豪,很沾光似的。

鹤风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呆呆的打量了他半晌!看起来有些滑稽!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鹤风本来就有些发福,个子也比较矮,因为整体感觉圆圆的,很像个球。

而楚呤玉则人高马大,估计是此时这店内最高的人了,于是,他一站到此处,马上有鹤立鸡群之感,加之身旁比他矮了一大截还圆滚滚的鹤风,因而,从我这个方向看过去,就显得十分有趣!

“鹤前辈,鹤前辈!”我走过去,轻轻拍了拍这个仍在发呆的老头儿,只见他突然放声大笑,两眼放光。指着楚呤玉问道:“你姓楚,与国君同姓!”

楚呤玉没有发话,只是点了点头,轻轻一揖,表示赞同。

其实,现在的江山是楚家的,我也早有耳闻,只是觉得那些离自己太远,根本没去细想而已,可是如今,听鹤老把这个提出来,心底也是疑问重重!

单看这楚呤玉自然流露的高贵之气,想必也是出身权贵,而且一年前,他还去锦绣山庄为慕容老夫人贺寿,被其当作贵宾一样款待,仔细想想,很令人怀疑呀!

那慕容家族来头不小呀,慕容老夫人的儿子可是当今权顷朝野的丞相,能够被慕容老夫人热情款待的人来头一定不小!

我还清清楚楚的记得,那日大部分宾客都是从皇都而来。难道,他是当今圣上的亲属,有没有可能是皇帝之子?

事情如果真如我想的这样,那么,这个朋友我是不应该结交了!身份差异太大,而且我不就是一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吗?

平日里,为了生活而不得不走南闯北、摸爬滚打,甚至去使诈骗钱,与他的身份简直相去甚远,而且我也不是一个喜欢攀龙附凤的人,这样的我,是不是永远不可能有像他一样身份尊贵的朋友?

此时的鹤风仍然呆呆的盯着楚呤玉,我敢保证之前从来没有哪一刻让他的双眼能够睁的如此之大!

因为从我第一眼见到鹤风开始,他就是微眯着眼的,虽然长了一幅略带童真的模样,可是他的双眼始终处于半眯起状态,现在看起来,才发现,原来他天生有一对牛眼,睁大了居然像铜铃!

这对铜铃眼终于在一眨不眨的情况之下,呆呆打量楚呤玉半晌后,恢复如初,他的脸上又出现了先前那幅有些天真可爱的顽童模样,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而且更搞笑的是,他此刻居然从座位上离开,一声不吭的跑到隔壁的座位上去了。

“不好意思,楚公子,鹤老——”

“不好意思什么?可以看得出,鹤老是个性情中人。喜怒形于色,我倒是十分欣赏他!”楚呤玉脸上仍然挂着笑意,没有一丝一毫的伪装,他一举杯,对着座位上形形色色的灰头土脸的众人道:

“龙公子是我的旧友,今日有缘在这里和他以及大家相会,是我楚某的荣幸,我敬大家,这杯酒过后,我们大家就都是朋友了,如果他日,有什么地方用得上我楚呤玉的,尽管说,我感到荣幸之至!”

想不到这个高贵脱俗的雅人此刻却主动放下他的身份,与这群乌合之众打成了一片,当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先前我预测的是,他也许只会淡淡地与众人打过招呼后,便拂袖离去,原来,他这么有亲和力!

不过,此刻,更令我意外的事情发生了。这伙乞丐中的一个灰衣人走了过来,怎么来形容这个人呢,从头灰到脚,仿佛是从地洞里钻出来一般,连我看了都有忍不住退避一旁的欲望,哎,太邋遢了,走到我身边时,身上还隐隐泛起一丝酸臭味。

我并不是嫌弃谁,而是这人给人的感觉太不好,让人看到了他后。第一反应就是让开,那是不经过大脑而令身体直接产生的条件反射!

可是,当他走到楚呤玉身前时,高雅的楚公子居然站了起来,礼貌的一揖,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

灰衣乞丐双手一揖报以一个令人呕吐的笑容,然后摊开双手,居然给了楚呤玉一个熊抱,注意,是一个熊抱!

所有人都看呆了,因为这个乞丐中的佼佼者不是一般独特,而是很独特,独特得令所有乞丐都不敢与其主动近距离混在一起,想想,连乞丐都不愿意靠他太近!

早在带领他们这一大帮子人上来抢座时,我就有所发现,这人两边的位子上居然是空的,当时,我就觉得应该有什么原因,然后略一仔细打量他的那幅尊容,便直接不想看他了!

而现在,他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给了我们高贵脱俗、光芒万丈的楚呤玉楚公子一个熊抱,这真是太令人震惊了,而且更令人想象不到的是,楚公子居然不退不让。

我都甚至怀疑这人身上的灰会不会污染楚公子身上的丝绸锦衣,然而,在灰衣乞丐一个熊抱过后,很难得的,还能在他脸上看到十分具有亲和力的笑,而且没有任何鄙夷的神态,完全发自内心丝毫也不做作的笑容。

“你快下去吧!把楚公子身上的锦衣都弄脏了!”身旁一个乞丐大声叫道。

“楚公子是我孙平今生的知已,很难得在这里能够再次遇到他,实在令人高兴呀!”

怎么,他们以前认识?这个高贵的公子和这个灰衣乞丐认识?世间还有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都赶得上美男与野兽了!

“楚公子,这是?”我疑惑的看向楚呤玉,心里直泛嘀咕。

“来。坐这边!”楚呤玉居然把他拉到自己身旁坐下,所有人都睁大眼睛呆呆的看着这一幕,感觉像在看一出戏,一出精彩绝伦而又无法预测到下一步的绝世好戏!

“孙平今生没有什么知已,更没有什么朋友,因为我的这一幅尊容,大家都躲着我,讨厌我,没有一个人真正的、友善的对着我微笑过,只有楚公子!”

细细打量下,我估计孙平那一身灰并不是什么污物,而是因为某种旧疾留下的疮疤,就像白癫风一样在每一寸皮肤上漫延开来!

大家嫌弃他,就是因为这一身不同寻常的肤色,而他之所以用乞丐来武装自己,也许就是想隐藏自己的旧疾,用这过分肮脏的污物掩盖住自己的伤痕,使内心得到安慰,可是,他没想到的是,就连乞丐都嫌弃他!

在我看来,这天下间,最悲惨的事情并不是让所有人都恨他,而是让所有人都嫌弃他!

弃,这个字,是一种境界,一种大悲的境界!也许,这个人就扮演了这么一个角色,被人抛弃的角色,我把他简称为弃人!

这个天下第一弃人孙平其实还很年青,约莫二十岁左右,近距离仔细观察,我居然发现他除了这一身灰皮和一身肮脏的衣服外,五官其实还比较清俊,只是这满身灰把一切都掩埋掉了,埋藏在了滚滚尘埃中!

“我很想死,那时候的我,真的做出了这么一个决定,被所有人人遗弃,后来,在我准备跳河轻生时,楚公子出现了,一看到他一身白衣和高贵清雅的面孔,我顿时有些自惭形秽!

别拉着我,小心弄脏你的手,而且我的病是会传染的,当时,我凶狠的对着他吼叫道,可是,他丝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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