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异第五科-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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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广告牌的作用的,李洪刚当然知道这些广告牌的存在也知道作用是什么。可他并没有拆除这些广告牌,也就是说,他在等着你们找到我父亲,然后我父亲自然会带你们找出源头。当这些广告牌被拆除,他看到后自然就知道他要找的人来了,现在你们明白了吗?”
大熊听得晕头转向的问:“你们是催眠师还是阴谋家啊?怎么听起来这么复杂?”
马晓晴不屑的对他说:“这不是阴谋,而是阳谋。是你太笨了。”
大熊不敢反驳答应着说:“晴姐说的是,俺是不太聪明,现在也通知到他了,咱们是不是可以各回各家了?”
马晓晴沉声说:“不行,拆除了广告牌,李洪刚已经知道我来了,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在跟他决战之前要把一切准备工作都做好,现在陈平负责送我回去,你们俩个马上去药店买那种大块的纱布,记住一定要最清洁没有任何味道的。还有纱布越多越好,最起码也要买够能做两床被子的面积,明白了吗?”
大熊不解的问:“买纱布干什么?”
马晓晴神秘的笑了笑:“我自然有大用,到时候你们会明白的。”
三十一章 … 最高境界
马晓晴倒也很善解人意,把车留给大熊和清风,和我拦了个出租车回到他的住所,回到家后她也不说吃饭,坐在沙发上一个人抽着烟沉思。我不敢打扰她,百无聊赖的打量这个屋子,过了半个多小时,马晓晴长叹一声对我说:“他俩也该回来了,咱们做准备吧。”
我茫然站起来:“做什么准备?”
马晓晴没说话,转身到大行李箱旁边,从里面取出一个小的蒸馏器。然后又取出几袋洗衣粉大小的塑料包装袋,袋子里面装的鼓鼓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我好奇的看着她不知道这些东西有什么用?这两种物品被她很小心的摆放在桌子上。没多大一会清风和大熊也回来,每个人手里都拎着一个大包。
两人不知道在那买的那种大旅行袋,每人手里提着一个装的满满的回来,马晓晴打开袋子,拿一包纱布撕开仔细看了看,闻了闻,点头对他俩说:“不错,这纱布能用。”
“我哥俩跑了三家药店,把所有的大块纱布都买回来了,对了,这可是清风出的钱。”
马晓晴看了大熊一眼:“花多少钱我会给他。”
清风那里能要她的钱,急忙说:“你救了我还没感谢你呢,再说也没几个钱,不用给我。可我不明白买这么多纱布干什么?既然咱们大家现在是一条线上的,我觉得有些事还是告诉我们的好,这样大家干什么也不迷茫了,你说呢晴姐?”
马晓晴看了我们每人一眼,突然笑笑说:“既然你们想知道,我就跟大家说说。”
我们三个急忙到沙发上坐好,一言不发的看着马晓晴。她顺手扯了个椅子坐在我们对面,点了根烟悠然的说:“你们知道催眠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吗?你们知道李洪刚到了什么样的境界了吗?”
我们三个一起摇了摇头,马晓晴微微一笑:“听过哈默林的花衣吹笛人的故事吗?”
大熊有些发懵:“圣斗士星矢里面的?”
马晓晴不理他继续说:“在德国中部威悉河畔有一座美丽的古堡哈默林,相传700年前该城鼠疫猖撅,严重威胁着人畜的安全。一日,一个身着花衣、手拿风笛的陌生人来到该城,声称能灭鼠除灾。人们欣喜若狂,允诺如能灭鼠,必将重金酬谢。花衣笛手吹响风笛,在魔笛声中,成千上万的老鼠应声出洞,随着笛声跳入威悉河中淹死了,整个城市得救了,但人们却背弃了诺言,不肯酬谢花衣笛手。第二年的6月26日,花衣笛手又来到该市,再次吹响魔笛,100多名中了魔的孩子随他出走,消失在山谷中。”
我有些不明白的问:“这跟催眠有关系吗?”
马晓晴点头:“当然,花衣吹笛人带走那些老鼠和小孩所用的技巧就是催眠术,这已经是最顶尖的催眠术,可以说到了这个地步,催眠术已经到了极致,你们想想他仅仅用一根竹笛不仅能催眠老鼠,还能有选择的催眠催眠镇子上的小孩子,而其他的大人同样听到了笛声却没事,他的催眠术实在是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这个故事我是第一次听到,好奇的问:“有这么厉害的催眠术?真的假的啊?”
“当然是真的,花衣人带走了孩子后,人们把花衣笛手视若神明,规定在每年的7月举行花衣笛手节。节日里人们化装成笛手和老鼠,再现他当年救灾惩罪的场面,以此教育后人。该市的城微就是一个面带微笑的花衣笛手。至今该城市每年还在举办这个活动。”
马晓晴说完,我们三个互相看了一眼,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马晓晴悠悠的说:“你们一定觉得很神奇吧,可我告诉你们李洪刚现在的催眠术就已经达到了花衣人的水平。”
“不会吧?”我们三人一起脱口而出。
“怎么不会?李洪刚只是一个电话就能把清风催眠,这说明他已经达到了这个高度。”
我们三个震惊的互相看了一眼,都感到了这个李洪刚的恐怖,我现在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的肆无忌惮了,要真像马晓晴说的那样,即使我们埋伏再多的部队,他只要吹吹笛子就能解决一切,怪不得他会这么嚣张。
“那你一定有办法对付他是吗?我相信晴姐也能达到花衣人的高度吧?”清风着急的问。
马晓晴笑笑:“即使我能做到花衣人做到的事情,也帮助不大。你们不要忘了,李洪刚的年纪可要比我大得多,就造诣来说肯定也比我高,就算我能达到他的水平,决斗起来也只是个平手。这样算来我们赢的几率并不大。”
我们所有的希望都在马晓晴身上,这时候听他说赢的几率不大,心都是一沉。马晓晴看出了我们三个的心思,悠然的说:“既然我来了,就有对付他的把握,我还没担心,你们担心什么?”
我苦笑着对她说:“你不说出来,我们心里没底啊。”
马晓晴微微一笑:“说出来就不神秘了,不过你们这么想知道,我就告诉你们,催眠的最高境界的确是用简单的声音就可以选择性的进行深度催眠,到了这一步已经达到了巅峰,不可能再有超越。可不管多极致的技术都有可能去更上一步,这就像登山,这条路不通,还可以换一条路。”
听到马晓晴如此说,原本有些失望的我急忙问:“你说的另一条路是什么?”
“催眠的第一阶段是用声音和视觉的配合,这个阶段很容易学,也很容易破解。现在大多数的催眠师都在这一个阶段,大家了解的也是这个阶段。第二个阶段就是单独去催眠,放弃声音,或者视觉,只用其中的一种就可以对人进行深度催眠,凡是能达到这个阶段的就已经是大师级的人物了,比如说李强就达到了这个境界。第三,也是最高级别的,就是李洪刚现在的水准,只用声音可以选择性对任何人进行深度催眠,现在想要在这几种催眠上进行突破是不太可能的了,只有寻找另外的办法,才能跟李洪刚进行对抗,才有赢的希望。好在我已经找到了一个办法,现在你们要帮我做的就是完成它。”
听到马晓晴有对付李洪刚的办法,我心中一喜的问:“什么办法?能说说吗?”
马晓晴笑笑:“你们还真是好学啊,好吧,那我就跟你们说说,其实这个办法很简单,人除了视觉和听觉外还有什么感觉?”
大熊一拍手:“触觉!”
清风摇摇头:“是嗅觉吗?”马晓晴点点头:“还是清风聪明,没错就是嗅觉,大家想想,一个人瞎了,你可以用声音催眠他,一个人聋了,可以用视觉去催眠他,可你要是遇见一个又聋又瞎的人呢?那就只能用嗅觉去催眠他了。”
马晓晴这一番论述听在我耳朵里像是神话一般,大熊张着嘴惊讶的问:“利用嗅觉也能催眠?太神了吧?”
“说出来的确有些不可思议,可这又是的的确确存在的,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感觉,当你闻到一种你特别喜欢的味道,你心情突然之间就会变得很舒适很美好,这就是味道给大家的一种暗示,为什么女人都喜欢香水?这是因为香气会带给人美好的想象和暗示。”
“香水已经变成就像吃饭、睡觉、穿衣、化妆一样,成为你生活、工作、学习、休闲、甚至爱情,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增添人们的色彩,提升人们的品位!如果我们用味道来进行催眠的话,那将是无声无息的。”
马晓晴的说法细细想来的确有道理,她能想出这样的办法是在的天才的创意,我忍不住说:“你是在是太厉害了,这样的办法都能让你想到,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佩服啊!”
马晓晴哈哈一笑:“其实这个主意真不是我自己想出来的,而是看了故事得到的启发,你们想知道这是个什么故事吗?”
我们三个好奇心完全被她提起来了,连忙点头。
马晓晴掐灭手中的烟头,轻声的说:“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的法国………。”
三十二章 … 香水
十八世纪的巴黎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也是全世界最脏最臭的城市,这里人蛇混杂,垃圾随处堆放,其脏乱的程度是我们现代人所无法想象的,而巴黎最脏最臭的地方就是城里的鱼市场,一个女屠夫再次生产了。如同以前一样,这次也是个生下来没有声息的死婴,屠夫一手割断脐带,将男婴随手丢在身后的一摊死鱼尸体上。腐烂、血腥、恶臭。。。肮脏污浊的空气似乎刺激了婴儿,他皱了皱鼻子,然后破啼大哭。——他是活的!
这个出生在世界上臭地方的男孩叫葛奴乙,他的出世宣布了母亲的死亡,由于母亲把他扔在垃圾堆上被众人当作想要害死自己孩子的凶手而被送上绞架。接着他被送到了孤儿院,在孤儿院里有几个孩子曾经想杀死他,可他的哭声救了自己,他一点一点的长大,直到五岁时他还不会说话,渐渐的他发现自己的嗅觉非常的灵敏。
一般来说,普通人平均能够辨识出4000种气味,而葛奴乙则出奇般地可以辨识出上万种物质的气味。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他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整日里沉浸在鼻子对各种气味的狂热地探求当中。他甚至能记住闻过的任何气味,而且能根据微弱的气味能感受到周围很远处的东西——苹果中的虫子、藏在砖后的钱、树叶的味道、青蛙的味道、甚至几个街区之外的女人的香味……
他身边的每一个孩子都离他远远的,没人跟他说话,没人跟他玩耍,甚至有些怕他,他的所作所为让孤儿院里每一个孩子都感觉那么的不舒服,他每天除了干活,剩下的时间就在不停的闻东西,抓住什么就用鼻子不停的去闻,甚至一只死耗子也能闻上几个小时。
在孤儿院成长到13岁的时候葛奴乙被卖到了皮革厂,终日与肮脏恶臭为伍,从小就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的他每日所想的就是怎样保存香气。一次他帮皮革厂主去镇上送羊皮,在大街上他突然闻到了从未闻过的最好闻的味道,他跟着味道痴迷的走着,前面却是一个卖李子的女孩。
他痴迷的跟在女孩子的身后,不停的用鼻子闻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少女特有的香味,他闻的是那么的痴迷和陶醉,可女孩却被吓坏了,以为他是一个坏人,急忙逃回了自己贫困的的家中,葛奴乙自小在孤儿院长大,又在皮革厂做工,从来没有接触过社会,也没有人与他交流,他跟本不知道自己这么做会给别人带来什么。
他灵敏的嗅觉带领着他找到了卖李子女孩的家,偷偷的站在女孩子身后忘情的闻着,女孩子慢慢的感觉到了自己身后有人,回头一看又是他,恐惧使得女孩子想要大喊,这也怪不得女孩子,任谁见到一个脏兮兮神经兮兮,身上臭臭的男子总是偷偷的跟着自己都会喊叫。
葛奴乙怕被别人发现,慌张的捂住了女孩的嘴,使得女孩子窒息而死,到了现在葛奴乙仍然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他解开少女身上的纽扣,迷恋的闻着她身上的气味,这气味是那么的另人陶醉,那么的好闻,是他从来没闻到过最好闻的味道,
他用双手不停的在少女身上抓,想要留住这美妙的气味,可气味随着风,随着空气一点点的消失,不管他多么的努力,气味还是留不下半点。葛奴乙慌乱了,并不是因为少女的死,而是他发现香味渐渐散去,再也抓不回来了,那天晚上他开始思索,想要找出保留少女身上气味的方法。
一次他帮皮革厂主去镇上送羊皮而结识了一个来自意大利的香水制造商,香水商后来成为他的老师。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归属。他凭借自己天生的灵敏嗅觉几分钟就配置出了老师一直梦寐以求的香水并且经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