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恐怖电子书 > 鬼案迷情 >

第72节

鬼案迷情-第72节

小说: 鬼案迷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阴气极为浓重的荒山野岭,小心点,总是没错。

“这是什么做成的?”李凯文直接用袖子抹了额头上的汗渍,刚刚在看到萧戈拿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想要问了。

“黑狗血。”萧戈也不瞒他,将手里的火钳直接扔进了火堆里,没一会儿的功夫,铁块就被烧的火红一片,铁水在火焰里不断地蒸腾着。

“这又是做什么的?”看着萧戈做着自己之前从来都没有见到的动作,虽然觉得有那么的一点莫名其妙,但是也不是特别的违和,反而带了一点严肃,让他自己也不禁的严肃起来。

“辟邪。”两个字,极为简短的回答了她的疑问。

李凯文早就听说过黑狗血还有公鸡血可以用老驱除邪秽,但是,因为环境的原因,所以他也是一直都没有见到过。直到今天,才算是见识到了着老祖宗留下来的精髓。

萧戈一边往黑狗血里参杂着朱砂,一边解释道,“黑狗纯色无杂,为极阳之物。而且,畜类一般都可以看到人类所不能看到的物体。所以,有时候半夜,即使路上没有人经过,但是院子里的狗依旧会叫个不停,就是这个原因。”

“那我回去了也养只狗来玩玩。”李凯文嘻嘻哈哈的说道,他才不会承认是为了给自己壮胆。

萧戈听见了只是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并不是所有的黑狗的血都能够用来辟邪。”

许墨酌走回火堆旁,在赵瞎子对面坐下,“怎么看出来他们身份的?”

“明装与唐装想必,在于衣裙比例的明显倒置。由上衣短下裳长,逐渐拉长上装,缩短露裙的长度。衣领也从宋代的对领蜕变成以圆领为主。最突出的特点是以前襟的纽扣代替了几千年来的带结。

明代士人服饰明代圆领大袖衫为儒士所穿的服饰,与其他官吏一样,都有详细的制度。如“生员衫,用玉色布绢为之,宽袖皂缘,皂条软巾垂带。凡举人监者,不变所服。”这是从江苏扬州明墓出土的一套士人服饰。在当时被称为“直裰”,或称“直身”,《儒林外史》里的士人,就多穿这种服装。

明代官吏朝服与公服戴乌纱幞头、穿织金蟒袍的官吏。明代文武官员服饰主要有朝服、祭服、公服、常服、赐服等。蟒袍是一种皇帝的赐服,穿蟒袍要戴玉带。蟒袍与皇帝所穿的龙衮服相似,本不在官服之列,而是明朝内使监宦官、宰辅蒙恩特赏的赐服。获得这类赐服被认为是极大的荣宠。

你看看这些雕像身上的衣着,大致上都是这种情况。而且,从封门村这里来推测,这些都是宗族祭祀才会有的形式。因为一般情况下,人们多用庙宇供奉神明,纪念祖先多用牌坊。如果不是对宗族贡献特别大,不会塑造有雕像,并以香火侍奉。”赵瞎子几乎是一口气卖弄出自己所了解的,难得的,四个人捧场,没有打断他。

萧戈从雕像上收回视线,“也就是说这两个人是建村之人 ?'…'”

“那也不一定。”赵瞎子说的头头是道,“因为历史久远,并且这里也没有什么遗迹可以考察,所以,这两个人的身份,至今都没有被确定。”

李凯文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嘿嘿笑着说道,“赵叔,你也会有不知道的事情啊。”

其实他说的时候,是没有其他意思的,只是觉得好奇,竟然还会有这个人不知道的事情。说者无意,但是听者有心。

赵瞎子“嘭”的一下,直接抡圆了手里的杆子,“就是诸葛亮,他也有失算的时候,你把我当什么,当成史记让你来翻阅了,啊!”

“哎,您怎么又打上了!我之前怎么就没有发现您老身体这么好。”李凯文要是还是站在那里等着被打他就是一二缺,这次是直接撒丫子狂奔,想要往庙外跑去。就在脚步跨在圈子上空的时候,他脑袋里忽然想起他们之前的嘱托。当下脚步一转,赶在了竹竿落在自己屁股之前躲了过去。因为不能跑出圈子,所以李凯文就是绕着这个直径差不多有三米的圈子跑了起来。

笑闹的声音传出整个山林,在山的另一边的黑山洞里,一个身穿黑袍的男人,通过面前的那个石槽里的一潭水,看着水面中的那副景象。

“哼!”男人冷哼一声,“笑,这时候你们还笑得出来,你以为,黑狗血就能挡得住么,我倒要看看,一会儿你们还笑不笑得出来!”

“瞄”

洞口外的草丛里,闪过一团黑影。一声猫叫惊起了洞内的那本来安静的黑影们,男人气急之下直接一个封印掌毁了出去,以暴制暴之下才镇住那些蠢蠢欲动的黑影们。刚刚有了露头的鬼魅们,又再次陷入了沉寂。

“瞄——”

“还叫!”男人直接一个火球打了过去,火球擦着那只黑猫打到了洞口那里的槐树上,惊起了沉睡中的乌鸦。阴凉的乌鸦叫声凄迷,黑猫呜呜咽咽,不敢再有动静,一动不动地蜷缩在洞口的骨头堆上。

男人看着黑夜里那个幽蓝的一双猫眼,嘴角忽然阴森森的勾了起来,你们不是有了防御么,倒要看看你们是不是还能够防御的住这些!

夜晚的山内,参天的树木将整个天空给遮了个严严实实,连丁点的月光都看不见。黑夜里,不时地有一双双青蓝的眼睛在夜幕里隐隐若现,没有人知道,那一双双眼睛的背后,隐藏的,又是怎样的危险。

☆、第十一章 惊尸

萧戈一个人守夜,听见身后的动静,还没有扭头,就看到许墨酌在自己身旁坐了下来。扶着她的脑袋靠在自己肩膀上,“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许墨酌自己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靠着,把自己的身体往他那边挤了挤,“睡不着,心里面感觉乱乱的。”

一闭上眼,就是最近这几天一直经历过的那些事情,并且,佟天奇的身影在她脑海里一直都是挥之不去。就在刚刚,做梦的时候,还梦见佟天奇满脸是血的在指控她,指责她的狠心。偏偏这些,还不能跟萧戈去讲。如果让他知道,自己做梦的时候竟然梦见其他的男人,指不定自己和他是不是又该闹什么别扭了。

但是这种感觉,往往却是极为的令人难受,心里压抑着太多的东西不能发泄出去,还没有能够讲的人去倾诉。如果姥姥在就好了,她一定能够给自己点明白许多事情。

萧戈笑着揉揉她的发顶,将她身上的冲锋衣拉链紧了紧,伸长了胳膊将人揽进自己怀里,“乱想什么,万事儿不还有我么。”

他越是这样讲,她心里的愧疚也就越多。盯着庙门外黑兮兮的一团,她悠悠地开口,“你有没有发现,自从遇见了我,你周围的事情就开始变得乱七八糟。原本,你不需要去经历这些——”

话还没说完,肩膀上传来的力道就让她住了口。抬头,果然看到满脸阴寒的男人满是不悦的瞪着自己。她坐直了身体和萧戈对视着,不惧他此刻的冷峻,因为她看到了他两眸深处的那抹疼惜,“你先听我解释,这是事实——”

“闭嘴!”萧戈直接一声低喝,根本就不给她说话的机会,“我也是最后一次提醒你,以后我要是再听到这样的话,你信不信我不分场合的直接收拾你!”

“你——”这个男人,究竟是太过于霸道,还是他太过于认定,认定了,就是倾尽全部。

“还讲!”萧戈的唇印上她的,搅乱了她原本就混乱的思绪。良久之后,两人才缓缓地分开。萧戈双手揽着她的,“别去想那些有的没的,有一句话,叫做人定胜天。许墨酌,骨子里的你,不信命。”

许墨酌脑袋枕着他的胸膛,听着传来振振有力的心跳声,积郁已久那些阴郁顷刻间烟消云散。一直以来,她都是自己想事情,自己去承担,任何事情,都是习惯了自己独当一面,从来没有想过身边的这个男人。但是萧戈和她不同,在萧戈的心里,万事儿都把她放在第一位,所以,他会事事为她考虑。

柴火在火焰的烘烤之下,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脸颊被一尺多高的火苗烤的热哄哄的,心里犹如有涓涓细流一样,淌过暖暖的感觉。

原本是暖意融融地身体,后背忽然传来颤栗一样的阴寒。这种感觉太过于熟悉,许墨酌倏地起身,瞅准了梁上的那一块黑影直接就飞身踹了过去。

“喵呜”一声,一道黑影尖叫着直直地落下。

萧戈迅速的起身,挡在刘一彤尸体前面,防止惊尸。

墨色的双眸对上那个蓝黄的双眼,萧戈心里闪过一丝起疑。一般而言,黑猫同样的也是辟邪之物,但是这只猫给人的感觉确实太过于诡异。幽蓝的双眼,贪婪的盯着他们,仿佛是盯着一团美味一般。

“雷!”一个雷手印打了过去,但是,竟然会被它给躲了过去。萧戈不得不惊诧于它的反应迅速,野猫一般比家猫都要有斗性。但是,这只黑猫,却让他觉得没有那么寻常。

许墨酌心里同样的惊讶于这只黑猫的反应,但是,眼神却是捕捉到了黑猫脖颈之下的那股绿绳,不是野生的!

“看它脖子!”她身形晃到到庙门口,将想要逃跑的黑东西给堵了回去,萧戈这才看见了那个隐藏在它脖颈长毛之下的那股绿绳,刚刚它是背对着他,所以没有看到黑猫的全部。现在,惊喘之下的黑猫露了马脚,这才看清楚它的全部。

“什么情况啊这是!”李凯文揉着眼睛从帐篷里钻了出来,就看到两人一猫在火堆旁对峙着。

乖乖,这么大个儿的黑猫,哪来的!心里刚闪过一个念头,只听“喵呜”的一声,一团黑影就已经逼到了自己面前。李凯文伸手就是一拳,觉察到自己的拳头打上一个肉肉的东西。黑色的身影在空中方向一转,对准了萧戈的身后就扑了过去!

萧戈防备着它扑过来,没想到,从身体的另一侧,又有一只猫窜了过来。他应付着面前的这只,许墨酌跨步就挡在那只猫面前,但是,没想到,那只猫在她到了身旁的时候,直接绕过她,身形极为敏捷的就落到了刘一彤的尸体上。

那只猫极为嚣张的对着他们耀武扬威,叫了一声之后,就飞速的窜进黑夜里消失不见。

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赵瞎子和张馨月都醒了过来。两个人刚出帐篷,就被李凯文拉着站到了萧戈他们那里。

“出啥事儿啦?”赵瞎子被火光刺得睁不开眼,急忙掏出墨镜戴上。

“猫惊了。”萧戈警惕地看着包裹着尸体的那个收纳袋。

许墨酌缓缓地挪动身体,和萧戈并排站在那里,同样的盯着那个尸体。猫惊了,即使是有定魂符贴在那里,她自己也用血沁做了准备,但是,诈尸这种情况,还是不敢排出万一。

赵瞎子“哎呦”一声,拍了一下大腿,“这最忌讳的就是在庙里诈尸惊尸,这根本就是要人命啊。”

李凯文不懂这些,但是看着萧戈的严肃和赵瞎子的焦急,心里隐隐觉察到事情的棘手。拉紧了张馨月的手站在萧戈身后,这时候即使不能为他们冲锋上阵,最起码不能拖人后退,这是萧戈在训练的时候告诫过的。该逃命的时候,就立刻去逃,盲目的谦让,只会多一些不必要的牺牲,真是为了队友好,那就让自己活着,然后再来救他们。

☆、第十二章 庙宇惊魂

在有些时候,不需要所谓的谦让,也没有所谓的上下级别的礼让。该走的时候就走,这才是对别人的生命负责。

李凯文站在萧戈身后,不是畏惧,也不是胆怯,而是为了给萧戈在必要的时候,有所帮助。并且,选择的位置,对自己的相对安全的,自己的能力比不上在场的那两个人,但是自保的能力还是足够的。

呼呼啦啦,包裹着刘一彤尸体的收纳袋传来轻微的声响。所有人的目光都转移到了那个袋子身上,黄色的符咒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揭掉一样,缓缓地落在地上。冷风一吹,直接飘出去很远。

冷风从庙门口直接灌入,吹得一尺来高的火焰摇摆不定。映衬着庙里的几个人的脸色,同样的阴晴不定。收纳袋上传来的动静越来越大,里面像是有什么尖锐的东西直接在收纳袋上挠过一样,留下了一道道的痕迹。空气中的冷风呜呜咽咽的从各个缝隙里挤过,留下的声音尖锐刺耳。

拉链已经被挣坏,渐渐露出了里面的人。只是短短的几分钟,刘一彤原本白皙的皮肤,变得乌七八黑。伸出来的手,已经变成了爪一样的东西,干瘪,指甲黑长。

“撕拉”一声,收纳袋被直接的挣破,刘一彤直挺挺的从地上站起来。

“这是粽子还是诈尸?”赵瞎子丢出一个东西,同时问道。

粽子?看起来这赵瞎子还干过其他的行当。粽子,一般是盗墓的人对僵尸的统称,其他人一般都直接称之为“僵尸”。如果不是内行之人,很少有人会这么称呼。

萧戈和许墨酌两个人各自为营,直接从两侧夹击过去。走到刘一彤近处一看,才看明白赵瞎子丢过去的是一只黑驴蹄子。

同样的,盗墓之人必备的行当。

黑狗血对于圈子之外的了灵物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