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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节

阴阳手眼-第3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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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之后,叶子暄拿出天师刀,递给至省。

我也伸出左手,对至省说:“大师请看。”

至省先后看了一下,先是惊讶,接着又说:“既然二位打听,我便告诉二位。”

原来至省先前虽然是商人,不过也算是懂得一些命理龙脉之事,王魁出生之时,虽然天无异像,但是他也看出此子非凡之人,那块玉就是他的身份,风是李淳风的风。

八岁那年,至省本来想收他到身边,培养他做生意,让他彻底融入世俗之中,以免因为他的身份以后会给世人带来麻烦,但是他妈不同意,也就算了,十五万块钱就当帮助他家了。

然而沧海桑田,世道变迁。

袁天罡千年之后,再次醒来,秘密布局,想让武则天真龙现世,至省不得不改变主意,在大学毕业前,将这个秘密告诉给了王魁,并告诉他真正身份,就是李淳风,王魁顿时被一语惊醒,于是装病假死,彻底跳出世俗这个圈子。

我忍不住问道:“那个白发王魁又是谁?”

第四十二节:从长计议

“那个白发王魁,就是他门前那只白头翁。”至省大师说。

“这个……”叶子暄也一时无语,我们还以为白发王魁是死而复生之后才吃尸丹的,但没想到根本不是,原因他是一只鸟,一只白头翁鸟。

“王魁虽然脱离世俗,但始终不算出家,自然无法做到六根清静,无欲无求,事实上,他也不可能无欲无求,否则他还如何去阻止袁天罡这样做?因此他也很痛苦,他也认为自己对他父母很不负责,同样也对他的女朋友不负责,因此便让当年的那只白头翁化成自己,说自己死而复生,并通过这只鸟告诉他女友,让她再去找一个。”

“那只白头翁就算成精了,怎么能那么听王魁的话?”我问。

“他之所以听王魁的话,并长了王魁的模样,就是因为王魁出生时,它也沾了李淳风的仙气,于是它在化成人形时,成了王魁模样。”

“这么说来,白头发王魁原来不过是一只成了精的白头翁?”我不禁乐了:“王魁也挺能找替身的,找到了一个这样奇葩的替身。”

“没错,那只鸟当年其实当时有些道行,不过并不能化形,它也知道王魁不简单,所以才等王魁快出生时,一直在他门前,就是想沾些李淳风的仙气。”至省大师说。

“既然如此,但现在魁星之王不但吃了这只鸟精,还吃了其他高人,他这样做是为什么?就是想对付袁天罡?不过最近他吃错了一个人,结果精神分裂,按道理应该送到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但是没有人能够管到他。”我说:“他厉害的程度,超出了我们的想像。”

至省叹了口气说:“我之所以法号叫至省,就是一直在反省自己所做所为,究竟是对是错,王魁八岁那年,我本来应该将王魁带在身边,不管他父母是否同意,我都应该这样做,让他彻底融入世俗,从商也好,从政也好,永远不会想起自己的身份,但我却没做;如今他变成这个样子,我是不应该让他脱离世俗的,但是我却又做了,每次选择,不知道到底是对是错,所以我一直在反省自己,做的是对是错。今日你们找到我,也罢,这件事就交给你们做吧,希望你们能够成功地将王魁拉回来。既然佛祖让两位小师傅找到我,也说明两位小师傅能够解决此事,老衲老了,愿佛祖保佑你们!”

他说到这里,又回到殿中。

我靠,这话说的容易,于是不由拉住了他说:“大师,你可有什么心法,法术,交给我们,要不然的话,恐怕我们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至省却摇摇头说:“我没什么能力,只能把事情来龙去脉告诉你们。”

这简直就是明知前面有火坑,还要推我们往里面跳,然后再说一句:“我佛慈悲!”

我靠,小人物生存就这么难。

既然他不帮,我们也只有走了。

离开大相国寺,坐进途观,不过我们并没有马上返回我们城市,而是又回到了王魁家,叶子暄把那个玉还给了王魁他妈,一方面是完璧归赵,另外一方面,我们既然已知这玉的作用,拿在手里也没什么用。

王魁他妈并不认识这是个什么东西,便问叶子暄为是什么玉。

这次叶子暄撒了个谎,他说刚才去了一趟大相国寺,求得一开光之物,就是这块玉,这块玉上面的风字,代表一帆风顺的意思,现在送给她,保佑她健康长寿。

王魁他妈接过玉之后,非常感动,动了动嘴,也不知道说什么,最后只是说了句:“你们有心了。”

叶子暄说:“阿姨你不必这样,就算是我们孝敬你的礼物,王魁与我们也是好同学,现在略尽微薄之谊,不值当什么。“

这时,我说:”阿姨,此玉请你一定要保存好。”

王魁他妈说:“那是一定的。”

这时,那个女人抱着的孩子突然之间哭了,然后那女人说了一句:“真烦!”

叶子暄说:“阿姨,那我们不打搅了。”

随后,我们彻底离开了这里。

在离开开封的途中,我说:“魁星之王其实也不过是一个维护世界和平的工具。”叶子暄没有回答,只顾开车。

我明白,他现在的心里应该在想,我们都是工具而已,谁也不比谁高贵。

不过,人的命好就是不一样,比如魁星之王,竟然李淳风转世,八岁那年就有贵人相助,就算他现在碌碌无为,也是一个富家公子。

叶子暄不说了,至少知道有钱的感觉,我这可是一天都没有感受过有钱人的感觉,哎。

车内很静,我想了想,又说了一句:“只是袁天罡又在哪里?”

叶子暄依然没有回答。

我在脑海中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一个人,此人绝对是袁天罡无疑——王中皇!

尼煤的王中皇,演技颇为不错,几乎让我错过了这个重要人物。

从至省大师的话中可以听出,袁天罡如今归来,就是为了武则天真龙现世做准备的。

李淳风当年一心现宝,还把李红衣给搭进去了,难道就是因为这个,他才执意反对武则天吗?此事暂且不论,只论袁天罡,我始终认为是王中皇。

想到这里,我便对叶子暄说:“据我分析,王中皇此人姓王,王中之皇,代表权利欲望极强再加上他其实也不着,再加上他混在公安部门,对于消息掌控比一般人要多,因此王中皇就等于袁天罡。”

叶子暄依然没有说话。

我笑了笑说:“话虽如此,不过也只是想想。”

路两边的树飞速向后倒去,叶子暄专心开车。

我又对他说:“王魁他娘倒也是好福气,生了好儿子,但是这个女儿算什么?我草,没一点素质与礼貌。”

叶子暄终于开口说话:“不用理她,我们与她也不熟。对了,你是从哪天认识张天师的?“

“认识的很早了,我都忘了。”

“哦。”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我一看是江娜打来的。

“你在哪?”江娜问。

我说在车上。

她问在哪个车上。

我说在途观上。

江娜问我说你在哪里。

“我们在开封与咱们城市中间,什么事?”

“魁星之王现在在花园口水库中,附近的军队开始来到了这里,随时备战,你们要来吗?”

我想了想说:“我与叶子暄现在就算是去,也帮不上忙,不过你们也不要把他打死,他有重要任务在身——但你们也未必能打死他,注意安全。”

随后挂掉电话,我说:“终于明白,李广这家伙看似很牛逼的人为何在魁星之王面前无法持久。不过,他倒也聪明,想到了另外一个方法要打败魁星之王,他的阴阳之术不说,脑子还是挺聪明的,不愧是顶级阴阳师。”

叶子暄叹了口气说:“我们现在只能从长计议。”

三十分钟之后,叶子暄进开车进入了市区,从东环到北环,把我送到村口,然后便直奔红中财务。

这个时间,人来人往,依然是一片繁华,根本不会有人意识到即将出现的灾难。

我又想起张天师让我看盆中水的一幕。

如果他真是为了激励我而造出的假象,我就不说什么了,努力上进就是。

如果是真的,那么也就意味着,在魁星之王的手下,管你是什么武则天,还是袁天罡,通通死啦死啦地,到那个时候,才是最大的麻烦。

最重要的是,这里面还有小黑。

我不禁叹了口气,摸了摸小黑的脑袋,此时感应到的依然一个字,就是饿!

带它吃过一些东西之后,就回到了302,在经过门前时,包租婆正在晒太阳。

她看到我,不禁笑道:“子龙大师,你最近经常不在302吧?”

“你怎么知道,不是拿了钥匙进我屋了吧。”我说。

包租婆没有否认。

我不禁说:“我靠,不是吧你,你这是侵犯我的隐私啊。”

包租婆笑道:“放心,我不会拿你东西,我只是看看你还住不。”

“放心,免费期不到,我怎么肯走呢?”我也笑道:“其实我屋内也没什么,不过,你要想着给我洗内裤也行。”

包租婆笑了笑:“你一直住就好,幸亏上次你帮我把墙角的尸体挖出来了,要不然的话,我这现在估计还要出事。”

“这个其实应该谢那个黄姐,你知道黄姐在哪吗?”

“黄姐,我真的不知道。”

“对了,钟正南回来了吗?”我问。

“正南?他还没回来,前些天打他手机了,说依然在采访中。”

听到这里,我反倒有许多欣慰,但愿钟正南能知道,他泡上包租婆,其实不过是镜花水月而已,这房子还是包租婆,他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只希望他能从这里,真正觉醒。

我回到屋内,把小黑放下之后,突然想起王魁他娘的话来,哎,是该解决一下自己的问题,叶子暄是心有所属,执念还在。

我比他强太多了,就是只要能够示好,姑娘回应就行,想到这里,我决定去买些花来。

第四十三节:买花为8W及大伙加更~

第四十三节:买花

既然想到买花,那就马上行动,我从床上坐起。

为了防止小黑被魁星之王带走,以后我要做的,就是不再把小黑单独放在屋内,走到哪里,坚决抱在怀中,我就想看看,魁星之王是怎么把小黑抢走的。

走出门后,直奔北环。

在北环上,有一个都市村庄,此村有小香港之称,每到晚上,各种广告牌在夜色中闪烁,什么足浴按摩,什么美容按摩,美容美发,皮鞋手机,各色女孩衣服等,有些像电影中九十年代的香港夜景,虽然面积不大,但是异常繁华,这里也是进丰众多生意所在地。

这里有一个全城最大的花卉市场,那里不论春夏秋冬,都有鲜花卖,当然卖的最多就是红玫瑰。

既然有花卖,那么花鸟虫鱼四宝中的鸟虫鱼也不会缺,还有猫狗等宠物,以及花盆花肥等周边产品。

在一边的ATM上取了一些钱,然后走进花卉市场中,虽然乱花迷眼,但还是直奔玫瑰区,

老板娘便问我是初次表白,还是想偶尔浪漫一下。

我便回答当然是偶尔浪漫一下。

她便给我拿出一枝,我说这太小气,包一束。

老板娘不禁非常高兴说:“做你女朋友真是幸福。”

那当然。我说道。

不过说出这三个字之后,要付一百五十块钱。

钱不钱的无所谓,我拿起花乐滋滋地准备出去时,在经过一个卖狗区前,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我以为看错了,仔细看了看,发现确实没错,是曾佳。

她正在与老板争执。

狗老板一脸横肉,看上去就像他养沙皮差不多。

稍后才明白,原来这老板有一只母黑背,生了几只小黑背,这小黑背将要离窝,曾佳就来买,不过她摸了摸这几小黑背,感觉这黑背的毛不太好,于是就要走,结果老板却不依,非要曾佳买了之后,才能走,原因就是:摸了就要买,不买为什么要摸?摸坏了狗怎么办?

狗老板如此不讲理,曾佳就说要找这市场经理投诉。

狗老板却更是显得无所谓,他说:“你去找经理投诉就投诉,反正你摸了我的狗,必须要买回去。”

说到这里,气不过的曾佳真的打电话给了经理。

不多时,就来了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问曾佳怎么回事。

曾佳把事情说了一遍之后,经理来把摊主给说了一顿,然后笑着赔礼道歉。

本来事情就这样了,却没想到,经理却也要求她把这狗买下来,经理的意思是,态度不好可以道歉,但是摸过的狗,必须要买。”

曾佳也有些无可奈何,便决定买这只狗,问多钱。

狗老板非常得意说,两千。

两千?一只狗他妈的要两千?我操,抢钱啊!这时,我忍不住走了过去,对经理说:“为什么要让她买狗?”

经理看了看我说:“摸了狗,就要买。”

“这是何道理?”我不由笑了:“经理,说话不要太不讲道理。”

这时曾佳看到我,对我倒也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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