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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认识神-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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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在惠斯敏特短篇信仰问答(WestminsterShorterCatechism)中第四条问题“神是什么?”,其答案如下:“神是灵,在他的存在、智慧、能力、圣洁、公义、美善和诚实中,乃是无限、永恒、不变。”这句话,伟大的贺智(CharlesHodge)誉之为“可能是出于人的手笔、对神的最佳定义”。可是,今天很少小孩子受过惠斯敏特短篇信仰问答的教育,现代的信徒,也难得像查诺克(Charlock)在一六八二年所发表《论神的存在和属性》(DiscoursesontheExistenceandAttributesofGod)那样泛论神性的讲章。很少人能读到关于神性简单而直接的著作,因为目前这种著作实如凤毛麟角。因此可以想象,探讨上述各主题,必能提供一些崭新的东西给我们思考,和很多新鲜的观念给我们揣摩和消化。

    四。

    因此,在登山之前,要先问自己一个很基本的问题——这实在是一个无论何时开始研读神的圣言之前,必须自问的问题。这问题关乎研讨的动机和目的。我们要问自己:我专心致意于这些事物,最终目的是什么?我获得关于神的知识之后,要如何处理它?必须面对的事实是:若只为追寻神学知识而追寻,必定身受其害。它会使我们骄傲自负。这题材本身的伟大,会冲昏我们的头脑,使我们以为因为对这题目有兴趣又能把握,就与其他基督徒不同,就鄙视那些在神学知识上看似粗浅贫乏的人,视他们为劣品货色。正如保罗告诉自负的哥林多人说:“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八1,2)以获得神学知识本身为目的,或研读圣经只为知道一切答案,而没有更崇高的动机,都可算是达到自满自足、自欺自骗的直接途径。我们要保守心志,求神免除我们这种态度。前面说过,缺乏教义上的知识,灵命就不健康;但同样真确的是,用错误的目的去寻求知识,用错误的标准去衡量它,灵命也不健康。这样。教义的研究真能危害属灵生命,而今天,我们要和古代的哥林多人一样,在此儆醒自守。

    但有人会说,每一个重生的人,岂不都自然爱慕神效示的真理,渴望尽力多知道它吗?且看诗篇—一九篇吧——“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者出你律法中的奇妙”,“我何等爱慕神的律法”,“你的言语,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求你赐我悟性,使我得知你的法度”(12,18,97,13,125节)。每个神的儿女,岂不要像诗人一般,渴望尽他所能学习认识天上的父亲吗?他“领受爱真理的心”(参帖后二10)岂不是以证明他已重生了吗?他岂不应尽量满足神所赐的渴慕吗?

    这当然是对的。但你若再翻看诗篇—一九篇,就看到诗人认识神的热忱是实际的,而非理论的。他最高的欲望,是要认识、享受神自己;他把关于神的知识,只当作达到目的的工具。他要明白神的真理,好让他的心能回应它的真理,他的生活能与之相称。请注意念开始几节经文的重点:“行为完全,遵行耶和华律法的,这人便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寻求他的,这人便为有福。……但愿我行事坚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l,2,5节)他对真理和正统信仰,对圣经的教训和神学有兴趣,但不以此为目的,却以此为达到最终目的——生活和敬虔——的途径。他最终的关切,是认识、事奉这位他要明白的、伟大的神。

    这也是我们必须的态度。研究神性的目的,必须是更知道神自己。我们所关心的,应该是扩大对神的认识,不只宥于关于神属性的教义,而是拥有这些属性的永活神。它既是研究的主题,也是我们研究的帮助,故他自己必须是研究的目的。研究神的时候,要寻求被引到神面前。神为此而赐下启示,我们也必须为此运用启示。

    五。

    如何做到呢?如何把关于神的知识变成对神的认识呢?其中的规则是必须的,但很简单:就是把所学习到关于神的每一项真理,变成在神面前默想的材料,进而向神祷告和颁赞。

    或许,我们稍为懂得祷告是怎么一回事。但默想又是什么?问得好!因今天默想是已失落的艺术,而基督徒对此无知,损失掺重!默想是人把他所知道关于神的作为、方法、目的和应许等不同事物,加以重温、考虑、深思的活动。这是圣洁思想的行动,在神的面光中,在神的看顾下,藉神的帮助进行,藉此与神相交。它的目的是澄清人对神心理上和灵性上的想象,让神的真理在人的心灵和意志上发挥最大而应有的影响力。它可说是一种自言自语一一讲及关于神和自己;诚然,这往往是和自己争辩,在疑惑和不信的迷雾中,找出一条通路,以致能灿然明白神的权能和恩典。每当我们默想神的伟大和荣耀、自己的渺小和惭秽,总是使我们谦卑;又当我们默想神在主耶稣基督身上所彰显无限丰富的慈怜,又总是激励、坚固我们——“安慰”我们(“安慰”,要照着圣经自古所用强烈的义去解释)。这几点,就是本书开始所引用司布真一席话所强调的,且都是真的。我们越深入这又被降卑又被升高的经验,对神的知识也越增长,连平安、力量、和喜乐也随之递增。因此,求神帮助我们,能如此连用关于它的知识,以致人真能“认识主”。

    问题讨论:

    1.当别人说“找不到一条认识神的道路”,作者告诉我们应存的态度是什么?

    2我们研究神性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什么?为什么只为寻求而寻求的神学知识,使我们“反而受害”?

    3为什么诗篇—一九篇的作者要认识神?本章第四大段对你进行研究的动机有何帮助?

    4.我们如何能把关于神的知识变成对神的认识?默想是什么?你对作者所描述的默想有何回应?

第一部 认识主 第二章 认识神的人

    第二章认识神的人

    一。

    有一次,我和一位学者在阳光中散步,他为了恩典的福音与教会要人发生冲突,宁愿舍弃在学术界平步青云的前程。“我并不在乎,”他说,“因为我已认识神,他们却不。”这只是一句插语,是对我所说的一句漫不经心的评语。但这话却萦绕在我的脑子里,使我思索良久。

    我想,没有几个人会这样自然的说已认识神。如果我们够坦白,就必须承认我们完全不了解“我认识神”这几个字所指那肯定、真实的经验。或许,我们能见证某些经历,也能滔滔不绝的述说悔改的经过,我们说认识神一一当然,福晋派信徒理应这么说;然则,我们能不假思索的,而且基于自己过去某些特殊的事例,说已经认识神吗?我甚表怀疑,因为大多数人对神的经历,恐怕没有那么生动真实吧!

    再者,在我们所享用关于神的知识的亮光中,我想很少人也能这样自然的说,并不在乎过去的失望和目前的痛心(世界所认为的痛心)。因为事实上,我们大多数都很在乎。我们叫这些做“十字架”,且忍受著,又常常反覆思念,无时无刻不掉进苦涩、冷漠、灰暗中。我们向世界表现的态度,是一种干涸的禁欲主义,与彼得形容他的读者所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一8)相差甚远。我们的朋友就说:“多可怜啊!多受罪啊!”——我们自己也有同感!但在真正认识神的人的心中,这些虚假、夸大的话是毫无地位的!他们从来不想“如果”;从来不想失去的事物,只想已得着的。保罗说:“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使我认识基督。”(腓三7——10)保罗说把失去的事物看作“粪土”,意思说不但不认为这些有何价值,也表示他心中不常常想念这些;正常的人怎会对粪堆有所留恋呢?可惜,这正是很多人所作的。这显出在真正认识神的道路上,我们所得何等稀少!

    在这一方面我们要坦白面对自己。我们可能是正统福音派信徒,能清楚的讲述福音,老远就能嗅出异端邪说。任何人问如何认识神,我们能立刻提出正确的方程式——认识神乃藉主耶稣基督,靠它的十字架与中保,基于他应许的话,靠著圣灵的大能,透过个别运用信心。可惜,认识神的人的喜乐、善良、精神释放等特质,我们却付若阙如——甚或比些对福音派的真理认识得不太清楚和不太完全的基督教圈子中人更缺乏认识,更含糊!或许这又是在后的必要在前,在前的必要在后吧。对神一点点的认识,比一大堆关于他的知识更有价值。

    有两件事可进一步说明这一点:

    第—,人可以知道很多关于神的事,而不太认识它。我敢肯定,很多人从未真正认识神。我们发现对神学有浓厚兴趣(当然,神学是最引人入胜的科目——在十七世纪时它是每一位绅土消闲的活动),阅读解释神学和护教学的书,钻研基督教历史,研究基督教信条,学习如何解释圣经。别人赞赏我们在这些事上的兴趣,也有请我们就某一个基督教问题公开发表意见,或带领小组研究,或发表论文,或撰写文章,和在基督教的圈子里,通常正式或非正式的担负正统教义的教导和评审的责任。朋友们说,我们的贡献很有价值,这也激发我们再接再励,探讨更多神的真理,以应付别人的要求。这都很好一一可惜对神学的兴趣、关于神的知识、对基督教主题能想得清楚、能说得动听,却不完全等于认识神。我们对神的知识或许可以像加尔文(Calvin)的那样多(事实上,如果努力研读他的著作,迟早也可以),却可能一直对神一点也不认识(我且要说,加尔文却非如此)!

    第二,人可以知道很多关于敬虔的事而不太认识神。这视乎所听的道、所看的书、所交的朋友。在这注重分析和科技的时代,有关如何祷告、见证、读经、十一奉献、做年轻基督徒、做年长基督徒、做快乐的基督徒、分别为圣、引人归主、受圣灵的洗(或在某种情况下避免圣灵的洗)、讲方言(或辩解五旬节式的表现)。和一般如何经历基督徒所有不同的行为,教会书摊和讲台的信息,殊不缺乏。还有很多记述历代圣徒的经验的传记可供赏阅。总之还有很多其他的方法,一定可以使人间接地学习有关基督教的事。再者,一个常识丰富的人,可以经常利用这些追求帮助那些个性较不稳定的基督徒,使他们站稳马步,培养他们对困难能看得中肯,这样一来,或可以赢得“好牧者”的美誉。然而,有了这一切,仍可能一默也不认识神。

    然而又要旧话重提。问题不在乎是否精通神学,或能“平衡”(多么可怕、自我意识多强的一个字!)基督徒的生活。问题乃是我们能否简单而坦诚的说已认识神,不因为自己是福音派的信徒才觉得要这么说,却因为这的确是显浅的事实;同时,能否说因为认识神,就不在乎因做基督徒而有的不愉快的事,或失去的乐趣?若真正认识神,我们会这么说,若不这么说,显然要更清楚面对自己,看看认识神和只知道关于神的事有什么分别。

    二。

    前面说过,人认识神的时候,就不在乎损失和苦难;他所获得的,足以把这些一扫而光。认识神对人还有什么其他影响呢?圣经不同的部份,从不同的观点回答这问题;或许但以理书提供了最清楚有力的答案,可归纳成下面

    四大命题:

    —、认识神的人有大能力为神工作。

    但以理书其中一章预言说:“惟独认识神的子民,必刚强行事。”(十一32)英文圣经修订标准本(RSV)译作‘惟独认识神的子民,必站稳行事(standfirmandtakeaction)’从经文的上下文看,此节以“惟”(but)字引出,故相对于第31节中那“设立那行毁坏可憎的”、用巧言勾引作恶违背圣约的“卑鄙的人”的行为(参31,32节)。这指出认识神的人的行动,就是对在四周运行、敌挡神的潮流的反杭。他们不能小视神遭受挑战或被漠视;他们觉得必须采取行动;神的名受侮辱,激发他们奋起。

    这正是世以理书各章记载的故事,是但以理和他三个朋友的“丰功伟绩”。他们是认识神的人,结果常常觉得被迫要积极的与非宗教和假宗教的盛行和霸道分庭抗礼。但以理尤为特出,他绝不容许这样的情形每况愈下,却有感要向之公开挑战。为了不因吃宫内食物而冒被俗礼玷污之险,他坚要吃素,使太监长惊愕不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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