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凯传说-第1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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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身体才能有好的学习,就算学习不好,身体好了也总是好的。这一圈下来,大概用了二十几分钟,不过我并没有跑全,一半是绝对跑到了,我发现乌恰县真的好小,怪不得汪毅形容:“拿一个馕,从上面滚下来,它可以不倒的一直滚到最下面!”
第一百七十七章 天阶夜色
书到了这里,已经逐渐进入主要点题的阶段了,首先,我要感谢一直以来支持我的人,其实我想说一下当初本书的构思。开这本书的时候,心情极度低落,就想写写东西发泄一下自己,那时正值人生的低谷期,没想到一写就上瘾了,便天天写。一直以来,我都想把以前听到的一些灵异故事和后来一些发生的故事编成一条线告诉大家,从这些故事身上体会出生活的真谛,想了好久都没有动笔。低谷期那段时间,写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构思,所以头开的并不好,构思的时候已经是二十万字以后了,后面随便想了下,便把自己这二十多年的经(精彩全本百度搜索:炫书)历都汇成故事展示给大家,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不过这些都无所谓,关键是,看过了就行,活过了就行。废话这么多,希望大家别嫌啰嗦,另外,谢谢那位收藏的同学,现在19了,争取早日到三百,也好有一个成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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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父母的早起,我也早起,早起之后没有什么事干,跑步的习惯便这么养成了,每天一圈之后,那一天真的都是神清气爽,干什么事都有精神。同样的一天早晨,我为了确定一下我最快能用多长时间跑完,把跑秒上上,然后路上不停的加速,最后用了十八分钟,我没有去测算这段路到底有多长,不过看样子应该在三公里左右,跑完之后整个肺都像要爆炸了一样,高原的地方,还真是不能剧烈运动。我会每天都经过唐振华的家门口,看他是否也放假回家了,不过实验中学似乎比我们放的晚一些,去了好几天,阿姨都说:“快了,就是这几天就回来了!”当他真的回家时,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怎么变黑了?”他也装怪的说到:“哎哟,小白脸,来,我捏捏!”他过年的时候并没有回家,现在一年不见了,大家的变化都挺大的,当初稚气的脸庞,换上了一丝成熟,个子也长了一些,还有性格,也变得比以前更开朗。
有了伙伴,我便经常去他们家,他的那间小房子里,依旧放置着很多关于特种兵的书,这是他的人生信条,坚强。我们会去外面租一些最近的电影光碟回来看,他老是喜欢选那种军人执行任务的片子,其实我挺不喜欢的,不过也不好说,几场看下来,发现也不是那么无聊。电影看完了,会下下象棋之类的,他爱悔棋的习惯从来就没有变过,我总是提醒他:“后悔药买不到!”我的耐性被他的悔棋一点点的磨掉,然后在头昏脑胀的时候,终于输给了他,他便一阵炫耀:“不是牛逼的很么,还不是输给了我!”我真想把这些棋子拿起来全砸他脸上,什么玩意嘛,有种别悔棋。
乌恰县有时候会下一场及时雨,雨来的时候,地面瞬间就会变得很湿,一阵乒乒乓乓的敲打,豆大的雨点不停的砸下,在之后,便会归于平静,阳光出来,洒落在戈壁上的水滴瞬间被吸收和蒸发,这里有一个好处不像四川老家,就是下雨之后不用穿筒靴,从来不会出现泥泞的路面,雨后一般都会出现彩虹。那一个下午,伴随彩虹出现的,还有无争春。
无争春的家在离乌恰县不远的一个小镇上,说是不远,只是对于车程,五块钱的车费就能到,在她没有来乌恰县的那些日子,到了晚上,我会去广场看节目,而每次看节目的时候,总会遇到胡霞,我想多知道一些无争春的事,正好她也愿意告诉我,于是我俩便一起散步,一边走着,她一边跟我讲无争春的那些故事,她说的很客观,那些缺点我基本都能感觉到,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喜欢她。我们一起到了戈壁滩,这里远离了那个广场的嘈杂,没有了灯光,星星便显得更加的明亮,清风吹过,明月相伴,我们选了一个位置坐下,她习惯于喋喋不休,讲完了无争春的事,又开始讲她自己的事,我就在一旁听着,不时的发出一些语气词,算是表达自己在听。
天色已晚,月亮很高,耳边只有胡霞的声音,周围都处于静止的状态,我的思维里,突然出现了很多东西:汉朝时,有一只喜鹊,名曰轻光,奉了天命,在当年七月初七的时候去给牛郎织女搭桥,同时领到天旨的,还有喜鹊的妹妹月柔,兄妹俩很高兴,盼望着那个日子的到来。中间突然出现了一段空白,出现了牛郎织女相会的画面,鹊桥正中的位置少了一只喜鹊,织女如往年一样一脚踏过去,她正要和牛郎碰到手的时候,突然身体一个趔趄,直接摔倒了,脚崴了不说,头上的头巾也掉落了凡间。“刘凯?刘凯!”我的走神被胡霞的两声吵醒,她问道:“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唯唯诺诺了半天:“你继续说,我听着呢?”她不相信:“那你说我刚刚讲的啥?”我为了引开话题,马上问道:“月亮这么圆,你今晚不会变成狼人吧?”她哼了一声:“要变也会先吃你!”就这么轻松的一句话,就把她的话题给引开了,而我在此时却想到了赵斌,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还会在每个十五的夜晚到外面疯狂的跑。
和自己喜欢的女生不知道该说什么,和自己不喜欢的女生却有很多话可以说;和自己喜欢的女生约会不知道该去哪,和自己不喜欢的女生约会却显得很浪漫;和自己喜欢的女生心里总有某种隔阂,和自己不喜欢的女生心扉是完全敞开的。有时候人还真是奇怪,我和胡霞可以不用怕任何非议的天天在一起,而和无争春总有这样或那样的约束,距离问题,面子问题,家庭问题,全都是我们之间的大问题。不过和胡霞在一起的感觉也不错,不带喜欢,便不带羞涩,可以肆无忌惮的开玩笑,她也不会生气,戈壁滩的夜色很美,有她相伴,更多了一份温情,“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
那天下午,在从唐振华家回去的路上,我看见公路的对面,胡霞正和一个女生走在一起,不用猜都知道,那个高高的个子,长长头发的女生一定是无争春,不过我并没有叫她们,一来是因为在大街上,这么一叫,那么多的人的目光投过来,一定很尴尬,二来即使叫了,又能说什么呢?西边的天空出现了一道彩虹,无争春就是在这个雨后的日子回到了乌恰。有缘终究是会相见的,在吃过晚饭之后,我又如往常一样去广场上玩耍,因为下过雨,所以并没有节目,广场上稀稀洒洒的几个人,完全没有往日热闹的场面。下午的时候就和唐振华约好了,吃了饭就出来玩,在广场见面,此时他已经过来,我们在那里无聊的转着。我们站在表演的舞台上,吹着冷风,看彩虹一点点变淡,天色也开始暗下来,然后在不远处就出现了两个人影,慢慢的朝我们走来,是胡霞和无争春,胡霞笑的很甜,似乎在等着看我们俩的好戏,而唐振华也在一边袖手旁观,一年不见,无争春更漂亮了,不过和我之间的距离,也更远了,我不知道该和她说什么,她也没有主动和我说话,场面一度显得很尴尬。这个场景让我想起了曾经和唐雪姐在一起的样子,对雪姐的爱慕让我处处小心,安静的就像一只小猫,刘旋则在一旁不停的说话,不过那时的关系也仅仅是姐姐和弟弟,完全没有现在的复杂。我承认我只要见到以前喜欢过的女生就绝对会冷场,但我也尝试着改变,和胡霞就一直熟悉,所以还是从她这里入手,我开始像往常一样和胡霞开起了玩笑,无争春和唐振华在一旁插不上话,只是站在旁边干笑几声,这种陌生随着节奏的进行开始被打破,最后我决定,如往常一样,远离人多的地方,去戈壁滩玩耍。他们并没有什么意见,不过在走出广场的时候,唐振华突然说到:“我就不打扰你的好事了!”声音很大,引得她们俩女生都回过头来看,然后他就退着,满脸坏笑的走了几步,然后风一样的跑开了。本来热闹的场面又在他的这个举动下显得再次尴尬,我无奈的说了一句:“好吧,你滚吧!”
雨后的戈壁滩又是另一番景象,周围的冷空气把这个夜晚装点的很清新,河沟里形成了流水,我们过去的时候,正哗哗的响个不停,一路上,都是我和胡霞在说话,而无争春,只是偶尔插一下嘴。我在心里不停的问自己:我和她到底算什么关系,藕断丝连么,还是纯纯的暧昧,她的那些故事我从别人的口中听了不下百遍,没一样我喜欢的,不过心中就是对她有一种依恋,挥之不去,开始时我以为是那个拥抱造成的,不过随着时间的过去,我发现就算没有那个拥抱的话,也会对她一往情深,这已经不是单纯情感的表达了,而是灵魂的某些东西在作怪,我总觉得,她是我曾经的亲人,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我们来戈壁滩时都已经是十点过,沿着这个河道慢慢的走了一段之后,从县城照过来的灯光已经暗淡了好多,我在十二点之前必须回去,这是自和于虹约会回家迟到了那次之后就养成的习惯,便问了一下她们时间,无争春一直带着表,她抬手看了看:“十一点三十五分!”我便说:“回家吧!”夜露更重,寒意更深,我已经有些发抖。到了一个三岔路口,我提议走通向我家的那条,而无争春则坚持走通向她家的那条,各持己见,便各走各的,胡霞是无所谓,不过最后还是站在了我这边,在走了几步之后,我对胡霞说:“你还是去陪她走吧,她一个女生,晚上一个人走挺危险的!”胡霞看了看我,无奈的说了一句:“你们啊!”之后便跑步去追无争春。
第一百七十八章 都是新的
这之后,在这个暑假,还见过无争春一次,不过这次没有胡霞在,我本想许一个从此以后再也不见她的愿望,不过一想起以前的种种,心里就有一种不舍,再单独见她的时候,这种愿望就彻底消失了,我本想沿着前段时间和胡霞一起走过的那条路再走一次,戈壁滩的环境很清幽,很适合聊天,不过她不同意,我们便在路口停下了,这个地方正在修建房屋,空气中有一种新翻开的泥土的味道,这种环境让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我也大胆的表达了出来:“如果现在追你,我会后悔一时,但如果现在不追你,我会后悔一世!”她听了,惊讶了半天,然后一阵甜蜜的笑,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说出这句话,但心里真的是这么想的。
暑假的时间似乎过的很快,事实上我感觉每一个假期都过的很快,无争春在跟我见过两次面之后就回那个镇子了,之后的很多晚上,都是胡霞陪着我聊天,看星星,处在一起久了,我并没有产生喜欢她的念头,而已感觉这种朋友的关系更近了,天上的月亮被我们从勾看到圆,然后再变成勾,这个暑假,我一直过的很快乐。临走时,胡霞说来送我,我没同意,就这样吧,弄的扭扭捏捏的不习惯。
这学期又是一个新鲜感很足的日子,学校已经开始了文理分科,这是高中的惯例,我们在上学期的时候就知道了,而我的心里也早就有了答案,“理科,死也要死在理科上!”罗新却开始愁眉苦脸起来,他并不知道该如何选择,想继续留在本班学习理科呢,又觉得自己的成绩不是很好,学不动,想去到文科的班,感觉又舍不得本班的同学,他很羡慕我:“刘凯这种气魄真是不错,死也要死在理科上!”优柔寡断了很久,也找班主任谈了几次,最后他真的去了别的班,宿舍里选择文科班的还有张甲帅和张孟,不过他们的理由似乎都是相同的,张甲帅说:“文科班美女多!”张孟不说什么原因,我们也知道,因为邱雪去了文科班。
学校的实验班有四个,九班,十班,十一班,十二班,在分文理科之后,十一班被定做了文科班,而重点班的一至七班,文科班则被选在了四班,八班称之为宏志班,都是从各县市招收进来的家境不好但学习成绩很好的同学,祝坤也选择了文科,不过由于上了高中后成绩下滑的厉害,他被分到了文科四班。班里有同学出去,自然就有同学进来,从十一班过来了十几个同学,但漂亮的女生却没有一个,在不漂亮的基础上再比较下来,我觉得有一个女生还是可以的,这么一想的时候,她竟然成了我的新同桌,她有一个好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