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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入菩萨行论广解-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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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巳二破是了义
  彼诸法非刹那性
  于真如中,彼诸法刹那自性不成,真如性中,一多皆不成故。
  巳三释不相违分五 午一释世俗亦不成难 午二释不应积集资粮难 午三释不应接生相续难 午四释不应有罪福差别难 午五释不应有生死涅槃各各决定差别难 今初
  世俗亦应成相违 瑜伽世俗故无过
  观待世间见彼性 否则世间应能坏
  女人不净决定解
  于世俗中,成就有为无常,亦复相违,世间午前之物,午后仍有彼自性,共许为常故。世间虽共许色等常,无量不成无常之过,彼无常等是瑜伽师世俗名言量所成故。若尔见常等,言见彼自性应成相违?不相违,唯观待世间执净乐常等者,许见彼自体故。否则于世间共许量应成非量,修女人不净决定胜解不可爱相之瑜伽者,应为执女人净之世间所坏故。
  午二释不应积集资粮难
  如幻由佛生福德 如佛有实福亦尔
  若自性无,说供养佛等,能生福德,则成相违?无违。供养谛空如幻之佛能生福德者,如汝云何许佛有实法,许生福德亦如是也。许谛实不许谛实,悉与佛法相同而生福德也。
  午三释不应取生难
  或问有情若如幻 死已云何得再生
  如其诸缘聚会时 尔时能成诸幻事
  云何长时有谛实 有情实有亦如是
  若有情实无如幻,如幻有情灭已,不复再现,有情死已云何再生?不许幻事及有情一切种相似,而许谛实成就不成就相似,即此之故,陷于彼过。汝亦自许梦幻虚妄,等同说言,如幻事所依之现相,于愚夫前云何不现也。故虚妄法亦何时诸缘聚会,其时即有幻事出生,无明等诸缘聚会时,诸有情等接生相续,亦犹如是。“彼不相同,有情无始以来历时久故”。不应以时久为有情谛实,时短为幻事虚妄之差别,若尔,梦幻等也有久暂,应许彼为真妄之差别故。梦中亦忆一劫及忆一日故。
  午四释不应有罪福差别难
  杀实有情等有罪 若杀幻化士夫等
  彼无心故罪不成 于具幻化之心者
  饶益生福损生罪 咒药等无此力故
  不能生起幻化心 从种种缘所出生
  幻化亦是众缘性 若一因能生多法
  如是之事未曾有
  若无性如幻,说杀有情生罪则成相违。杀幻化之士夫等,作人想,有欲杀心施刀杖等,虽有加行罪而无断命之根本罪,彼无心故。于人等具幻化心之有情,作饶益则有福德,作损恼则罪也。等同无自性,云何所生或有心或无心,幻化之药咒等。无生具幻化心者之能力故,幻化之象马等心不起也。从种种缘所生之幻化,彼亦显现种种体性,“亦”字言音,谓不仅有情也。种种之果从种种因生,从一因缘能生诸果,无是事故。
  午五释不应有生死涅槃各各决定差别难
  若由胜义成涅槃 由世俗故成生死
  如来亦转生死中 修菩萨行复何益
  若时诸缘流断时 则亦不能遮幻化
  若彼诸缘流断时 世俗中亦无流转
  中观师许胜义无生者等,自性空自性涅槃,亦许惑业增上成生老等流转轮回,经部师问云:若胜义亦是自性涅槃,即是涅槃轮回是自性空胜义之涅槃,复于世俗轮回中以生死之流而生死,则生死涅槃同一所依。若尔,佛亦当流转生死,诸菩萨何用为成佛故修菩萨行,应成无义。无过,自性涅槃与忽然清净之涅槃,在差别故。自性涅槃。不待修行,若修不修,法性如是。忽然清净之涅槃,须断流转轮回生死之流方能证得,虽无自性,而诸缘不断,轮回不尽,幻化亦不能遮也。若断无明等诸缘之流,世俗中亦无生死流转也。于前问,须分别“胜义涅槃”及涅槃之差别而置答,否则所答悉不适当,外道亦许佛不轮回,有情轮回故。
  卯二别破唯识宗所许人分二 辰一出彼计 辰二破 今初
  若时无有错乱心 谁能缘于彼幻事
  若一切法自性无,取幻事之颠倒识亦非有,则以何心缘彼幻事?若不能缘,幻事亦应非有。此亦是谓有即自性有之诤论也。
  辰二破分二 巳二等同戏论 巳二破彼转计 今初
  若汝幻境无自性 尔时以何为所缘
  若时汝唯识师,所取外境现,即如所现而成就者,则外境有,应无如幻法及彼能缘心,若不如听现而成就则自性无;如汝所许应成“毕竟”无。若所取外境显现,如幻无自性其时缘何为所取,取色声等之能取亦无矣。
  巳二破彼转计分二 午一出彼转计 午二破 今初
  若言别有彼自性 彼相乃是心性者
  彼云:所现外境,虽无如所现境之自性,而别有自性:彼色等相,乃是心体性之实法也。
  午二破分二 未一不二之识未曾有见者 未二破转计之自证 今初
  若时心性即幻事 谁依何法而见云
  若心现如比之境,无有外境,其时离境之识,依何量见?应成无也。
  未二破转计之自证分四 申一依教破 申二依理破 申三破立有自证分之因 申四破计诸安立有之法有谛实成就之所依 今初
  依世间理佛亦言 心不能自见其心
  如其虽有利剑锋 不能自割此亦尔
  若谓此识取境之相有二,一为向外取之相,一为唯向内取之相,后者是自证之现量,彼能缘一切识也。识自体不应于自体无二现而觉证,佛于宝髻经中,亦依世间理安立剑锋不能自割剑锋等喻,谓心不能自见心也。如剑无论如何不能自割,心不自见其心亦尔。诸许自证分者,计取境之相为自体证、自体,彼所证与许证之相毫无不同而现,应许是非异体相速之一法。若许如是之自证分应许剑锋自身能割自身,亦许应能量不待所量而缘所量等故。
  申二依理破分二 酉一破喻 酉二破法 初中分二 戌一破灯喻 戌二破琉璃喻 今初
  答言此如灯炬明 亦能照明于自体
  灯炬非是所照明 黑暗非由暗障故
  如灯于自物及他物皆能照明,识亦于自他二者皆能了知。此喻不成,灯不能自照,灯非自所照故。自不须自照,且不能自照故。若灯能照自他,黑暗亦应能覆自他二者。彼不应理。何以故?更无黑暗覆于黑暗故。若有能覆,如衣覆瓶等黑暗亦应不见。此等广如中论所说应知。
  戌二破琉璃喻
  如碧琉璃体自青 不待余法自青色
  若待余法若不待 悉能观见亦犹是
  青色非即青为因 自体不作自体故
  譬于琉璃依白琉璃体,欲生青色,须待余法,非其自性,若碧琉璃,体性自青,自生青色,不待余法,如是了知色等,虽待余识,识自能了知,不观待余能证亦能见也。碧琉璃之青,不待余因而生青色,不应为喻,不应青色自性,不由因生,即彼青色,自能造作青之自性故。
  酉二破法
  若谓如灯性能照 如是亦说识能知
  若谓心性自有显 谁能了知作是语
  若时悉无能见者 若能照明若不能
  如诤石女儿美恶 徒劳词费定无义
  灯虽不能自照而言灯是照体性,若亦如是说识能知,识亦不能自显若尔,说心即是照体性,以何余实识能知,而说是语?此不应理。若以余实法了知,则成无穷。自亦不了知,他亦不了知,则终无能知得见彼识者。说彼识显明不显明之差别,皆成无义,差别所依之识,量不成故。若无石女儿,说彼好恶,则成无义亦犹是也。
  申三破立自证分之因分二 酉一无自证亦能生念之喻 酉二破无自证不应知他 今初
  若问倘心不自知 云何能念过去识
  与曾习境联属生 有念如鼠咬与毒
  若时具足余诸缘 能见故自能显了
  修成眼药作用力 见宝藏瓶药不见
  若自证非有,云何能念有境识耶?若不能念,以念为因,能忆领纳者,于念我昔曾见青色之时,念随领纳之后而起,言见青色,由念境之因,成立有领纳境者,领纳境者,即是青色之能取也。言我见由有念境之因,成立有曾领纳有境,彼曾领纳之有境,即是自证分也。取青色之能领纳,他宗破彼之理,亦适以成立自证分也。由念有境,非即成有自证分。若取青之心,于余境领纳青色,言昔曾见此青色,乃从境与有境联属中,分别由念而生有境之念,非由有境领纳而生也。如鼠虽咬之时未觉中毒,后亦忆念也。譬如冬季,身被鼠咬虽中鼠毒,而未觉其毒也,次於后时,闻鼠毒发忆念被咬之时曾中鼠毒,而先未尝觉中毒,亦犹如是。此中鼠咬者,喻以取青之心领纳境。与被咬同时中毒者,如与所取境同时有境之领纳也。其时有境未尝自领纳,如被咬时未觉中毒也。后忆念被咬者如忆念曾领纳境也。即由忆念曾习境,昔时有境虽未尝自见,亦能忆念,如即由忆念被咬之力,先未觉中毒,亦作是忆念也。此无自证分而能生念之理,是善巧之王所作,特为超越,诸释入行论者,似未有能出其上者也。此中总说后识不应能忆念,彼前识不能自见故,是不定之答,入行论之密意于名言中不破自证,当然非诸大菩萨所许。破余成立自证之理者,若谓由修止成就遍处等,具足别余因缘者,能见他心等故,最近自心当现为自境,譬如见远屋者,必能见近山也,修行成就眼药,以其物涂眼,由眼药之力,能见地下宝藏瓶等,而不见眼药,不可为破有自证之喻。若作如是解,同依一能了因而生,不但所了能了应不成一,且亦应决定不成一体。以见地下大藏宝瓶之密咒修成之眼药涂眼之作用,见地下宝瓶之时,所了之宝瓶与能了之眼药,不但不成一,亦不成为一体故,是故不但不可为自证之能立,且能破自证有也。
  酉二破无自证不应知他分二 戌一正说 戌二破从心变起之自体不可说为他 今初
  如是见闻觉知等 非是此中之所遮
  此唯遮执实分别 由彼能成苦因故
  若无自证则无念故,应无于曾习境见闻等事。清净眼识见,耳识闻,意识了知等非此世俗所遮。彼不须遮,惟因彼不能生苦,诸阿罗汉于彼亦名言有故。且亦不能破,若破须依教理,若破彼于教理亦相等故,若破之有过失,成断见故。是故此中是以能成苦因于彼等境执实分别为其所遮,彼即是生死根本故。生死根本不断,生死不能止息,明色声等实执为生死根本,许声缘等亦证法无我也,诸浅识者谓非但于根识显现是其所破,于彼随执常无常有非有等悉是所破也。此是支那堪布再来也。
  戌二破从心变起之自体不可说为他
  由心幻出非异法 彼二非异亦无常
  实有云何非异心 非异心应非实有
  如是幻事非谛实 能见亦与所见等
  唯识师云:外境无故,由心变起,色等非余实法,且言昔于彼时谁曾见谁亦有过失,彼二非余,亦无常也。色等谛实成就,则应如所现而谛实,若尔,现为外境,即应成就外境,若是外法,云何彼非心外余实法,应是余实法也。若谓非余实法,应无余谛实法,许诸显现者,皆是虚妄,此外无他故,云何变现而有,现外境色等,谛实不成,仍为心所见境,亦识为能见,亦应如是谛实不成,等相同也。以此之故,言先若无错乱识,在中观师无过,而汝唯识师亦依此理为庄严也。
  申四破计诸安立有之法有谛实成就之所依
  或言轮有实所依 若不尔者如虚空
  若不实法依实因 云何有能生果者
  汝二取心无助伴 应唯自知及自明
  若时心离于二取 一切众生已成佛
  若已如是复何须 观于唯识有何益
  轮等虚空安立有者,各有实法为所依体,一切错乱法有实所依故。如于株杌错认为人,亦有实株杌也。言轮如是依于实体,否则不依实体。则如虚空成为无法,此争论乃异于集学论所说之义而说,非此之义也。轮等非实假法,若依实法为迷乱体,则云何能有能生系缚解脱等果者,不可能也。所依体谛实成就之实法无故,此因是集学论所说。依汝唯识师之理,应心无能所二取迷乱等之助伴,自证独自显明。许境与有境,分离而现,不如所现而成就故外境无,色等显现是识,先已破讫,故非识。若尔,则成与识不相系属之余法,色等之显现虽非实,而于识之实法非虚妄故,若许,何时心离能所二取显现,其时一切有情悉当成佛,应不劳励力即得解脱,一切心咸离能所二取显现故。若许尔者,为证一切智,修能所取异体空之唯识观及决择,有何功德及须要?应毫无须要也。许彼故。
  卯三遮计于通达空性道之观宗应无须要亦不可能分二 辰一出彼计 辰二答 今初
  虽已知如幻化事 云何能遮诸烦恼
  若时于所幻化女 幻师亦能生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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