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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

女皇神慧-第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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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母猫那样狐疑而警惕的眼神。我虽年纪小,看了都发寒。可阿福,睡相傻乎乎的,面容好可爱,使我想到定窑出产的白瓷孩儿枕。过了不知多久,她张开了眼。对着陌生的我,小猫咪一样笑了。
  皇后说:“她是喜欢你呢。”我也傻笑了,轻轻去推那个摇篮。母亲也说:“以后你就把她当作妹妹吧。”
  阿福学语的时候,总是把我的名字叫成“金鱼”。一岁多点,我就常常把这个小不点驼在背上。她的小脸,靠着我的背,好像煮熟的鸡蛋,温热温热的。她学走路的时候,我老怕她摔着,只好半匍匐在地上,一看她要摔倒,我就赶快躺下,让她跌到我的身上。这样,她当然不疼,还觉得很好玩。于是,就演变成了一种游戏。她长牙的时候。喜欢乱咬东西。宫廷里什么可怖的用心都存在。舅母对此十分担心。我就引她咬我的手臂。久而久之,舅舅给她的糖,她也不要吃。她霸道的指着我,说:“要哥哥的手手。”我就会把已经印有了小小牙印的手伸给她。
  我一天天长大,即使在这皇宫之中,人们见到我都难掩惊异之色。十岁的时候,一个远国的使者赠送给宫廷一只巨大的孔雀。舅舅舅母带了满宫的丽人在它面前晃悠,它就是不曾开屏。舅舅叫人把我从昭阳殿唤了去。我那天正手把手教阿福画画,见驾仓促。手上和灰色的衣裳都沾染了墨迹。可是,当我在栏前一站。孔雀蓦然,开放了绚丽的翠屏。所有围观者都爆发出了赞叹。我面无表情,心里只是想着,阿福不知道该如何无聊了。等我脚不点地的赶回殿中,阿福已睡着了。我这才松口气,对着韦娘笑笑。
  我十二岁开始,就结交朝贵,这是舅舅的意思。舅舅说:“朕没有儿子,将来鉴容可以做舅舅的左膀右臂。”在许多人家,我在客堂里和主人说话,屏风后面隐约衣香鬓影,墙壁后面女人们的窃窃私语。我都习以为常的端坐,眼皮也不眨一下。不是我生来桀骜和冷漠。只是,年少的我,还不知道如何去应付。
  只有阿福从来不认为我美。她说:“还说我像无锡大阿福呢。你才是长得很怪的。你的眼睛那么大,真是像金鱼。”我本来想辩解说,俗称的金鱼眼,并不是我这样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笑了。
  阿福很淘气。喜欢和宦官宫女玩捉迷藏。只有我找得到她。一个春日,她和我坐在一个废殿的窗台,望着圆月。她调皮的笑着说:“可怜有的人长得像金鱼,脾气呀,又像孔雀那么臭。很有可能一直找不到媳妇哟。那时候,说不定,我倒愿意和你结婚。”我白她一眼:“我为什么要找一个泥娃娃一样的人?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懂什么?”阿福笑呵呵的。我问她:“你知道什么叫结婚?”阿福吮了吮拇指:“就是两个人名正言顺的做伴儿嘛。”我拍了拍她梳着双髻的脑袋,忍俊不禁。春夜朦胧,玉楼珠殿,星影参重。我背着阿福走回朝阳殿,靴子下的青苔散发出浓郁的花香。阿福的发辫垂在我的头颈里,有点痒。我的心里,有点甜。
  我自四岁启蒙,老师一直是太师何规。舅舅也教授我一些金石书画之类的风雅学问。阿福读书的时候,我奉旨伴读。她经常冒出些古怪的问题,老先生头疼不已。阿福气呼呼的告诉我:“老先生说了等于没有说。”
  我大笑:“那你还不来问我?”她说:“先生那么推崇史记,史记上说的就一定是准确吗?”我笑笑:“那也不一定。比如,因为司马迁与李陵私交好,就大加赞扬他祖父李广。其实,李广因为个人恩怨,杀死霸陵尉。很不仁义。李广难封,纵然是武帝刻薄寡恩,他自己,也有不足。历史,只是一种说法。作为君主,只可以借鉴,得以明智,绝对不用全相信。全信它,就迂腐了。”
  阿福很有趣,她对我解释的话很相信。但嘴上就不承认。我已经是个少年,她终究是个孩子。我想,她总会长大的。她每一点成长,我都会欣喜。因为,我们是昭阳殿里相伴的两个孩子。她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等我发现这一点,我早就忘记究竟是何时开始的了。
  我十四岁这年的春天。一如既往,翠叶藏莺,新绿可人。三月三日,琅玡王氏举行曲水流觞大会。我也应邀出席。六十六人,我是其中最年少者。我遇见另一个少年。闲情淡雅,冶姿清润。说他清高,他和雅的微笑似对自己的魅力浑然不觉。我见了他,莫名的心向下一沉。白衣少年,立于柳下,扬花飘过。他对我谦逊点头:“我是王览,你还记得吗?”
  那以后,母亲去世。我离开了皇宫。飞花万点愁如海。王览默默的给我送行。不知道为何,看到他的时候,他的影子却和我心里阿福的面影重叠。我的心,又是一沉。阿福说,要陪着我哭。所以我不再哭了。我已经失去母亲,不能再让阿福难受。三年吗?我可以让自己变得足够坚强,坚强到可以保护她和我自己。
  守墓的日子清冷,也并非无聊。碧月照寒星,我想到阿福,就会开心一些。我喜欢吹笛,那些日子, 我写了一首新曲。夜晚我常练习,希望将来她会喜欢听。七夕,我托人送去了水晶灯。得到的,却是一个消息。有人代替了我在东宫的位置。那个人,就是王览。我的心,重重沉到深处。想起王览的那双细长明澈的凤眼,不由苦笑。我的母亲曾说:“阿容的眼睛长得美,就是太大,藏不住心。”和览比,我没有胜算。
  一个人,与王览生在同一时代,实在是件不幸事。但同时,也是件幸事。特别是,他成为了我的好朋友。渐渐的,我和阿福的通信,变成了我和王览的通信。我只在舅父的葬礼上见到过一眼她。她是新君,小脸惨白。王览牵着她的手。身为相王,他立于御座之下,站立的稳稳当当,无人不会为那种高洁与自信折服。我走了。甚至没有要求觐见。我所想得出来安慰的话,她应该都听过了。她失去父母的痛苦,我感同身受,我为她哭了,但,不可以在她的面前。
  当我再次见到她的时候。我已经是个十八岁的成年人。她站在我面前,眼睛是那么纯净的美丽,我想逃开,但做不到。要知道,对一个男人来说。是否爱一个女子,往往只要一瞬就可以感觉。可惜,她站在王览的身侧。她的瞳仁里只有王览。王览微笑着,让人忘记了冬天。连我,都可以感受他的温暖。
  可是,元宵之夜。我还是吻了她。我想,每个人都有情不自禁的时候吧。那天,我是喝了不少酒,可我在装醉。阿福的反应,我完全没有想到。是她的初吻吗?我抢到了不该属于我的东西。
  那,也是我第一次吻一个女孩。我在扬州查淮王的案底,不得不借自己年少风流。毁坏的不过是我的名声,维护的是阿福的江山。所谓芍药公子,不过是个幌子。二十四桥,冷月无声,我曾与“陌上阁”的鸨母罗七娘对饮。她说:“公子你有喜欢的人了吧。”
  我默然。我怎么回答呢。我懒洋洋的飞了她一个眼风。虽然她年近三十,但仍然是一位美人。说出来无人信,我在扬州的韵事,不过就止于这些轻佻的眼色而已。我说:“ 姐姐,你不是也有自己的故事吗?有些话,确实不知如何说起。”
  她微笑,长叹说:“公子,你那么年青。又是聪明人。何必如此执著?”
  我笑,对月举杯:“你错了,我太不聪明。不是执著,只是难忘。我只有十七岁。也许,将来我也会放得开。十年一觉扬州梦。我真羡慕人家做梦都可以那么长的时间。”
  我为那个女子吹了一曲笛子,她提着灯笼送我回房。我要关上门的时候,她告诉我:“我叫流苏。我,十年没有对人提起这个名字了。但是,希望华公子你记得。”
  我谢了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成熟豁达如她,年少莽撞如我。
  然而,即使交换了彼此的初吻。也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正月十六,她赌气走开。王览看着我若有所思。我不信他猜不出一点头绪。但他只是温和的问我:“你们一起长大的。何必要彼此耍孩子脾气?”我面红耳赤,心里要比酒水淋湿的面孔还狼狈。内侍来报告找不到阿福的时候,我发现王览的脸煞白。我吸了口气,拿过一盏灯笼,告诉了他那个属于我们秘密的地方。王览笑了:“谢谢你。”瑞雪打在他的衣领上,成为奇特的五瓣梅花形状。向来沉静如水的他,竟然一路小跑着下了台阶。夜色里,我望着那团灯光,知道,昨夜不过是一个梦。
  破城之日,我又做了一个梦。这个梦太长,以至我把出生以来的经历都重温了一遍。梦里,是阿福。我醒过来的时候,有一只小手放在我的额头上。“金鱼,你一定要好起来。你对我,真的很重要。”那是她的声音。我只要得到那么一句温存的话,就狂喜到颤抖。我不敢睁开眼睛。然而,终究是要面对现实的。我想,又该我走了。
  在荆州的时候,我时常跑马山野,对月舞剑。心里空荡荡的隐痛,好像阿福小时候咬出的牙痕如今才开始发作。我开始放纵自己。但是,缠绵妾室,一醉方休,也许是最愚蠢的疗伤方法。酒总会醒,如果这时抱着不爱的女人,那夜晚真是恐怖。于是,后来大多数晚上,我选择独宿。渐渐的,初到荆州的荒唐不堪回首。我明白,我真的长大了。我不再是男孩,而是一个男人。
  虽说我明白了,可阿福一召唤,我不得不回来。阿福也知道我妾室众多,她不在乎。她陶醉于王览专一的幸福。我发现,王览看她的时候,那种目光和他一贯的淡泊完全不同。他的生命爆发的激情,连他的凤眼都遮不住。在他们两的身边,不仅我,就连风景也是多余的。
  可惜,我的心早给了阿福,再也不能许别人。和有些男人不同,我不会去追寻和她相似的女子。连这种想法,我都觉得是对她和我自己的侮辱。有人说的容易,不如怜取眼前人。可是我担任的却是阿福左右的侍中职务。如果心爱的人天天都可以看见,怎么能够去怜取他人?
  当王览一天天虚弱下去的时候,我每天都很担心。以至于食不甘味。阿福好笨。我的幸福,已经很卑微,就是看他们幸福。可是,她竟然浑然不觉。我有时候也怪王览,这个人的性子就是这样缓。可是,后来我想,如果我是他。我又何尝想让阿福担心呢?
  王览仙逝,竹珈诞生。一年以后的清明时节,我坐在山谷间,远望着阿福母子,吹起了我准备了十年的笛子曲调。虽然是为她而写,但却是第一次吹奏给她听。如果可以开解她的心情,也就使我心满意足了。
  一个人下山的时候,月光已经洒满山麓。暗夜行路,一步一步还是艰难。犹如未来的日子。我看着漫山遍野大红色的花朵。记起来的,却是多年以前,扬州的芍药。
  我十八岁生日的那天,独自坐在一个水榭一夜。反反复复吟此一句诗:
  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
  番外:酒狂
  赵静之七岁的时候,就已经可以弹奏“酒狂”一曲。母亲说,虽然他弹得不错,但没有必要随便弹这个曲子给人听。
  静之是乐籍出身,自小饱受冷眼。到他八岁,母子俩终于跟上了个流浪的傀儡戏剧团,小小年纪的静之负责在幕后伴奏,居然颇受好评。剧团的生活,常常入不敷出,但大家苦乐同享。静之和母亲,基本上三餐有靠,夜间也有个屋顶可以挡风避雨。剧团里的小朋友和静之一样,都是伶人。在他们中间,静之更觉得自由自在。
  十岁那年,静之带着几个小男孩翻过墙头。来到一个大户人家的别业。意外的发现有几口大缸陈于院中。静之笑靥灿烂的说:“好像是酒呢。不如我们尝一尝。”几个小鬼扒着缸沿,喝了几口。就感觉到头重脚轻,飘飘欲仙。
  “不行了。这是什么酒,好厉害。”静之和伙伴们躺在草地上,望着头顶的星空。
  “静之,你醉了?”一个男孩问他。
  “没有的事。现在酒足饭饱,谁也不看着谁。趁这个机会,大家来邓底约旱幕孟耄绾危吭倮肫滓裁挥泄叵怠!本仓嵋椤?
  一个最胖的男孩首先说:“我,娶了南朝的皇太女为妻。以后,什么也不用愁了,人人都来巴结我。做个和皇上并肩的人。钱,肯定多的用不完。”大家都笑起来。
  “小胖真俗气啊,呵呵。彼此彼此。”另外一个平日颇为机灵的孩子说:“我想成为天下第一美人。就凭着大爷这张脸,坑蒙拐骗,追我的小姑娘,从洛阳排到长安。”
  大家更是笑得喘不过气。小胖嘟着嘴说:“敢情猴子比我还俗。简直就是想专吃软饭嘛。”
  最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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