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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明朝政局的三角恋:皇帝、文臣和太监-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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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的孙子,而七国的诸侯王,也都是景帝同祖父的兄弟子孙,可一旦削他们的封地,则立即举兵西向长安。晋朝的诸王,也都是武帝的子孙,可没过几代,就互相攻伐,酿成了刘渊、石勒之患。   
  本是一番忠君爱国的好意,可捅了一个大马蜂窝,这皇帝家务事,能让你随随便便议论的?朱元璋读完大怒,骂道:“这小子想离间我父子的骨肉之情,快给我捉来,我要亲手射杀他!”叶伯巨被押到京城后,皇帝的怒气稍稍平息了,没有立即要他的命,可他最后病死在大牢里。   
  有关解缙才思敏捷的故事,至今还有许多故事流传于民间。如“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这对联就是他和一人斗智随口吟出的。可这解大才子,还真是个头重脚轻根底浅的书生,好发议论,瞎给皇家事务出主意,最后不得善终。他为官历洪武、建文、永乐三朝。年轻时因为洪武帝大兴文字狱,上了一道语气讽谏折子,话说得很重。皇帝看了,虽然不高兴,但还是没有惩罚他,反而大呼:才子,才子。以朱元璋的脾气,他留下一条命不能不说是侥幸,大概因为当时解才子年纪不大,有股初生牛犊的锐气,皇帝不计较他罢了。可这次惊吓后他没有长记性。永乐帝夺了侄儿建文帝的皇位后,自己的三个儿子又开始争夺继承权了。   
  大儿子朱高炽并不得父皇的欢心,而二儿子朱高煦在老爸和堂哥争江山的战争中,冲锋陷阵,劳苦功高。朱棣一次探询解缙的意见,解缙说:“皇长子仁孝,天下归心。”接着又补了一句:“好圣孙。”因为老大朱高炽的儿子朱瞻基聪慧好学,很得祖父母的宠爱。解缙这句话提醒皇帝:不但要考虑下一代接班人的问题,还要更长远地考虑第三代接班人的问题。因此朱棣主意方定,立朱高炽为太子。如此说解缙是立储君的大功臣。可功与过,往往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涉足储君争夺这个天下第一名利圈中,一招不慎就招杀身之祸。朱棣立储后,还是不喜欢高炽,对老二高煦则恩宠有加。解缙头脑发昏,去劝说皇帝不能对二儿子比对太子更好,这样有悖于礼法。大概是以为皇帝立储听了自己的建议,得意忘形了。朱棣又和他老爸一样,指责解缙离间皇家父子。此时还是给他留下一条性命,毕竟解缙名满天下。一次朱棣北伐,留下太子在京城中监国,解缙去和太子套近乎。背着还活着的皇帝去主动讨好储君,这是帝制时代的大忌,分明是不把今上放在眼里,去给自己的将来找退路呀。恨死了解缙的二皇子朱高煦自然不放过这个机会,在父亲面前告了一本。皇帝本来就在找合适的借口,来结果这个对自己家务事了解得太多的才子,便让锦衣卫将解缙抓到狱中,严刑拷打,最后埋在雪堆里冻死。   
  解缙在皇帝咨询立皇储的意见时,投机了一把,站在老大那一边,提醒皇帝老大有一个很好的长孙——即后来在位十年,使明朝达到空前繁荣的宣宗。此时必须见好就收,那句话一说出来,就已经给了皇长子最大的帮助,也彻底把二皇子得罪够了,埋下了奇功之因缘的同时,也隐藏了莫大的祸根,因为争皇位的两造,哪一个都有能力要他的命。这时候再在朝廷呆下去,只会有过不会有功。如果当时他想个办法辞官回家,闭上那鸟嘴。有朝一日龙驭宾天,太子继位后,还愁自己不被重用吗?当然,这只是笔者的事后诸葛亮,在官场上玩得正来劲时,让他主动放弃,何其难也。    
  以明成祖的性格,我估计解缙被杀还有一种可能,老皇帝早就想从肉体上消灭这个关键时刻提出重大建议的臣子。因为如果他在位时不杀解缙,老实得像个田舍翁的太子即位后,解缙难保不恃拥戴之功而自傲或揽权,而新皇帝又难以驾驭,这个麻烦不如自己亲手解决。这样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帝王的思维和正常人大大不同。   
  这叶伯巨比解缙更不识时务,人家解缙好歹是皇帝身旁的近臣,有时不得不表态,你一个芝麻官,凑哪门子热闹?你提醒皇帝要记取“七国之乱”、“八王之乱”的前车之鉴,自己怎么就忘了晁错的下场呢?   
  汉景帝和朱元璋相比,是个仁厚得不能再仁厚的皇帝了,而晁错又很得景帝的重用。况且这晁错提出削藩也是投皇帝所好,为朝廷社稷着想呀。可他受到重用,主持修订削藩法令时,已经在自取灭亡。《资治通鉴》记载,晁错父亲知道此事后,从老家赶来教训儿子:“皇上刚继位,你当权处理政事,却要削弱诸侯,疏离人家骨肉,舆论对你很不利,你为啥这样做?”晁错却说:“就应当这样。不这样做,天子不尊贵,宗庙不安宁。”父亲叹息道:“这样做的话,刘家天下倒安宁了,我们晁家就危险了。我回家去了。”他父亲回家后就服毒自杀,临死前说:“不忍心看到大祸降临。”最后人家兄弟间打架,打出的旗号就是“诛晁错,清君侧”。诸侯造反,一般不会傻到明明白白说是要夺皇位。朱棣要搞自己的侄子,打出的旗号也是“靖难”,把矛头指向建文帝身旁主张削藩的齐泰等人。这一下子,晁错的替罪羊是当定了。景帝在决心杀晁错之前说:“我不能爱惜他这个人才而向天下谢罪。”——人才算什么?割了一茬还有一茬在后头等着,而江山、皇帝的威望自然是最重要的。最后晁错被灭族了。   
  叶伯巨死后好些年,朱元璋的儿子和孙子为江山终于大打出手了,有人说还是当年叶伯巨有先见之明。这都是废话,这算什么先见之明!为了花花江山,人家李世民兄弟还有玄武门之变呢?骨肉情谊在权力面前又算得了什么?藩王拥兵自重的后果,当时肯定好多大臣都看到了,可人家知道说这话的风险,所以都一本正经地说,各个藩王之间手足情深,孝顺友悌,陛下大可高枕无忧。只有叶伯巨是那个什么也不考虑的小孩,把皇帝光屁股的真相说出口了。      
金銮殿上的“群众暴力”   
  明朝是个重礼法的朝代,出仕的士人,不管个人品德如何,但是在公开场合,总要摆出“非礼弗视,非礼弗听,非礼弗言,非礼勿动”的样子。廷臣为了进谏皇帝,把头磕在地板上大出血的有之,甚至绝食上吊也有之。但很难想象当着至尊之面,像北洋政府或今天台湾地区的议会那样,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如果这样的话不但是有碍礼法,更是藐视朝廷的权威和帝王的尊严。   
  但在明朝“土木堡之变”后的非常时期,明朝的金銮殿上上演过一曲全武行,远甚于台湾地区议会的群殴。由于英宗听信了权奸大宦官王振的话,轻率地亲征瓦剌,被俘虏了,史书上称“北狩”。——中国历史上,“北狩”的还有宋代徽、钦二帝,明明是自己当了猎物,被“蛮夷”抓获了,应当是“被狩”,可我们老祖先用传统的阿Q法如此为尊者讳。   
  国中不可一日无君,英宗的弟弟朱祁钰代行国家元首的职责。后来他在于谦等人的拥戴下,登基做了皇帝,绝了瓦剌以英宗做奇货来要挟明廷的念头,是为代宗。   
  正统十四年(1449年)八月二十二日,英宗被俘后的第七天,尚未登基的代宗作为摄政王上朝理事,当时王振也跟着英宗出征,死在乱军中了。受够了这个大太监鸟气的官员们,这下可以放开嗓门一诉委屈了。右都御史陈镒(都察院主官,正二品)联合大臣提议:王振危害社稷,陷害皇上,请诛杀其族来安抚人心。   
  这时候其他大臣哭声震动大殿。——中国文官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确实是个值得研究的有趣现象。这时候一个没有眼力的王振同党马顺站出来呵斥陈镒,他大概还以为是他所仰仗的王公公当权时期。一帮大臣本来就恨王振恨得想寝其皮食其肉,这下一个王党“余孽”如此不知趣地站出来维护老大的利益,岂不是送上门来?   
  给事中王竑愤怒了,他和刑科给事中(给事中是派驻在六部的监察官,类似今天监察部驻各部委的监察官员)曹凯,看到陈镒被王党的人斥骂,且王振当权时,监察机构形同虚设,新仇旧怨涌上心头。两人揪住马顺的头发,用牙咬他的肉,大叫:“你以前帮助王振作恶,狐假虎威,现在事情这样了,谁还怕你呀。”其他大臣一哄而上,活生生地将这马顺打死在金銮殿上。   
  反正已经出了人命,这些大臣心想一不做二不休,索要王振另外的同党毛、王二人。这时候有个太监金英,脑瓜子比马顺活络多了,关键时刻以实际行动来立功,争取这些失去理智的文官的原谅,便主动把这两人揪出来,一阵乱拳两人被当场打死。大伙儿还不解恨,把三具尸体拖到东安门陈列。不一会儿,又有人把王振的侄子王山(就是霸占某死去指挥的小妾,陷害薛瑄,后来做了锦衣卫高级官员的那位)抓过来,反绑双手让他跪在庭上,让众人唾骂。刚刚摄政的朱祁钰哪见过这架势,吓呆了。还是于谦比较镇定,他扶住朱祁钰坐下,在请示摄政王后,向百官宣谕:“马顺等几人罪当死,其他参加殴打的人不以杀人罪论处。”   
  这样一下大家就安静了。群众暴力经过事后追认,合法化了,打架的人成了锄奸的勇士。王山被拖出去“磔之”(将尸体一刀刀割碎),王振也被抄家灭族。   
  这场金銮殿上的武斗余波未平,代宗登基后的景泰元年(1450年),镇守浙江的宫中宦官李德上书道:诸臣擅自杀死马顺,等于侵犯朝廷。这样的贼臣不能再用。——同样是宦官,他和王振有共同的利益,这样的上表不足为奇。而且他说得很有道理,颇有点依法办事的味道,这马顺等三人即使罪该万事,也得由朝廷下令逮捕,交由三法司审理,再判处相应的刑罚。大臣自己动手将人打死,当然是犯罪行为。我想从古至今,这是个一般人都能明白的常识。   
  可是牵扯到那么多大臣,一一追究起来,大敌当前,这代宗刚刚坐上的皇位能否稳固还难说。于是代宗再次安抚参加武斗的大臣:“诛灭乱臣,目的是安定众志,爱卿们的忠义,朕已知道,不要把李德的话放在心上。”皇帝再一次确认了那场金銮殿上武斗的合法性。   
  这个故事或许能反映出明朝不正常的政治生态。受儒家文化教育多年的文官们,竟然能在朝廷不顾法度,将人打死。本来可以通过正常方式解决的问题,往往只能通过极端方式解决,这说明在这些读圣贤书,知朝廷礼法的文官的潜意识里,正常方式没有非正常方式管用和解恨。而因为众怒难犯的原因,对于此种群众暴力,还得事后认可其合法性。法度之严肃性必须让步于现实的政治利益。      
不吸取岳飞教训的于谦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于谦的《石灰吟》所吟诗句,今天读过中学的国人大约都熟悉。这首诗歌是少年于谦托物言志,但一诗成谶,作为大明的一个关键时刻保卫首都的忠臣,在英宗“夺门之变”后,被杀死在刑场,全家被籍没。真正的“粉骨碎身”了。   
  正统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听信太监王振的建议,冒然亲征瓦剌,被敌人俘虏,瓦剌骑兵一直抵达到北京城。于谦主持国务,否决了迁都南京的建议,带领军民取得北京保卫战的胜利。因为瓦剌要扣押英宗以要挟明朝,于谦等人拥立英宗的弟弟代宗为帝,粉碎了瓦剌的图谋。   
  于谦因此成为了大明的第一功臣,得到代宗的信任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他也为自己埋下了杀身之祸的隐患。他要避免此祸,只有一个前提:让英宗永远不要回来,或者干脆死掉。   
  但是他和代宗,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在英宗失去利用价值后,瓦剌让明朝迎接英宗回家,于谦此时应当极力劝说代宗,让英宗永远滞留在异域,或者在迎接的途中,如当年洪武帝朱元璋对待小明王一样,授意手下部将廖永忠在途中害死小明王。——你大权在手,谁敢说个“不”字,无非腹诽而已。可是他们好好地让英宗回了北京,尽管软禁了英宗,防止他东山再起,尽管英宗也发誓不再复位。——侥幸活了一条命的英宗,此时在弟弟的屋檐下,他当然什么话都能说。但权力的诱惑实在太大了,誓言算什么?亲情又算什么?   
  景泰八年(1457年),代宗突染重病,卧床不起,而太子这时已经早逝,皇位继承权发生了问题。武清侯石亨、御史徐有贞、太监曹吉祥等大臣勾结了起来,在正月十六日凌晨发动政变。拥着英宗登上御辇到东华门外。守门禁军见是太上皇,不敢阻拦,石亨挥军直入东华门,扶英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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