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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倪柝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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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经历之前,你是为着从那样事奉神里所得到的满足而事奉;有时候,主要你去作一件他所
要你作的事,却叫你不动。你凭天然的生命活着,这生命反覆无常,乃是你气质的奴隶。当你的
情感指向神的路,你就全速前进;什么时候你的情感另有所指,你就动都不愿意动,即使责任所
在还是不愿意动。你在主的手里不够柔顺。因此他不得不削弱你里面偏爱的力量,爱这个恶那个
的力量,直等到你作一件事是因为他要你作,而不是因为你喜欢作。你可能喜欢那件事,也可能
不喜欢那件事,但是你照样去作。并不是因为你能从传道,或是为神作什么工里得到某种满足,
你才去作。不,现在你作,是因为这是神的旨意,你不再计较它是否给你一种感觉上的快乐。你
在遵行他的旨意上所经历的真正快乐,比你那容易改变的情感,不知道要深多少。

神要把你带到一个地步,他只要一表示他的愿望,你就立刻反应。这是仆人的灵(诗四十7…
8),但是没有一个人生来就有这样的灵。只有当我们的魂,就是我们天然的能力、意志和情感的大本营,被十字架摸过后,我们才会有这种灵。神所寻求,所要放在我们里面的,就是这一个仆人的灵。有的人也许要经过长久痛苦的过程才得到,有的人也许一击就得到了;无论如何神有他的方法,我们不可忽视神所使用的方法。 
…一个神真实的仆人,总得有一个时候经历这种“失能”,从此他永远不能恢复;他永远不能再像从前一样。这一点必须在你里面被建立,使你今后会真的怕你自己。你不敢出于你自己作任何的事情,因为你知道,如果你凭自己而行,你会像雅各那样招致一种主宰的对付;你也知道,如果你照着魂的冲动而行事,你的心在主面前将要受何等的痛苦。对于那位爱的神所加在你身上管教的手,你已经知道了一点,他是“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的神(来十二7)。圣灵就在你的灵里向你见证这一个关系,也见证“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罗八16…17),我们必要得着基业和荣耀。你对于这一位万灵之父的反应,就是称他作“阿爸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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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这件事真在你里面建立起来的时候,你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境地,我们称它为“复活的境地”。死亡的原则可能在你天然的生命里造出一个危机,但是此后你便发觉神把你释放到复活的里面。你发现你所丧失的,又再得回来──虽然和以前不再一样。生命的原则现在在你里面运行,使你有权能,有力量,有生气,有生命。今后凡你所失丧的,都会带回给你;不过现在都在管治之下。 
让我把这一点再说得清楚些。如果我们要作属灵的人,我们用不着切断我们的手或脚;我们仍然可以有我们的身体。同样我们也可以有我们的魂,并且可以尽量使用它的各部分;但是现在魂不再是我们生命的源头。我们不再活在它里面,不再向它支取,也不再凭它活着;纵然我们仍旧使用它。当我们以身体为生命的时候,我们活着就像禽兽一样。当我们以魂为生命的时候,我们活着就像叛徒,像从神那里逃亡的人一样──虽然我们有才干,也受教育,但是却和神的生命隔绝。然而当我们活在灵里面,并且藉着灵活着的时候,我们虽然仍旧使用魂的各部分,正如我们使用我们身体的各部分一样,但是它们现在是灵的仆人;到了这个地步,我们才能够真正被神使用。 
但是就是这个黑夜,常常成为许多人的难处。在我已过的日子中,曾有一次主在他的恩典里,把我放在一边,有好几个月之久,在属灵方面,我进入完全的黑暗。我好像被他离弃了──几乎什么都停顿了,似乎一切都到了尽头。然后他逐渐的使我恢复所失去的。我们往往自己把所失去的拿回来,以为这样是帮助神;但是要记得必须在至圣所里经过一个长夜──整夜在黑暗里。焦急是无用的,神知道他所作的是什么。 
我们都巴不得在一个钟头之内,就把死和复活都经历了。我们不敢想像,神要把我们放在一边,经过这么长久的时间;我们也不能等待。我无法告诉你,到底神用多长的时间,但是在原则上,我想我可以有把握的说,他总要把你留在那里有一定的时期。在这段时期里,似乎什么进展都没有,你所珍贵的那些东西,都脱离了你的掌握。你面对着一堵没有门的墙。别人好像都蒙主使用,都有主的祝福,而你却被漏掉,失去了一切。一切都在黑暗中。但是要记得,只有一夜。虽然是一个整夜,但是只有一夜。经过黑夜后你会发现,你以为失去的那些,都在荣耀的复活里归还给你。你无法测量,在复活里所得着的,和那些旧有的是何等的不同。
有一天,我和一位青年弟兄一同吃晚饭,主曾在天然能力的这个问题上对他说过话。他对我说:“你若知道你已经被主遇着,被他彻底的摸过,以致你失去天然的能力,那实在是一件有福的事。”那天在饭桌上摆着一碟饼干,我拿起一块来,把它擘为两半,好像要吃它一样。然后我又小心的把两半合在一起,我说:“这块饼干看起来没有什么两样,但是它不一样了,是不是呢?什么时候你的背脊骨一被打断,此后神只要轻轻的一摸,你必定顺服。”
这就是它所包含的意义。神知道他要在凡属于他的人身上作什么。我们…一方面的需要,他都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解决了,好使他儿子的荣耀,得以在众子里面彰显出来。我相信那些走过这条路的门徒,都能从心里响应使徒保罗所说的:“我在他儿子福音上,用心灵所事奉的神”(罗一
9)这一句话。他们已经像他那样学到了这种职事的秘诀。“我们这以神的灵敬拜,在基督那稣里许口,不靠着肉体。”(腓三3) 
很少有人能在生活上比保罗更积极。他在罗马书里说:“甚至我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以利哩古,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罗十五19)他现在准备继续到罗马去(一10),然后,如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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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再到士班雅去(十五24、28)。但是在这一个包括整个地中海世界的事奉中,他的心只放在一个目的上,就是高举那位成全一切的。“所以论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稣里有可夸的。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什么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顺服。”(罗十五17…18)这是属灵的事奉。
愿神使我们每一个人都像他那样,真正作一个“耶稣基督的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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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福音的目的
为我们最后的一章,我们要用福音书里面的一件事作为出发点,那件事是在十字架的影下发生的;它不只是历史性的,也是预言性的。 
“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坐席的时候,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至贵的真哪哒香膏来,打破玉瓶,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作的以为记念。”(可十四3、6、9) 
这里主规定了,马利亚用至贵的香膏膏他的故事,必须与福音同传。马利亚所作的总要伴同着主所作的。这是主自己说的。那么主在这件事上要我们明白什么呢?
我想我们都很知道马利亚膏主故事。约翰福音十二章很详细告诉我们,这一件事发生在她的兄弟复活不久。我们能推想,她们的家并不是一个富有之家,她们姊妹俩必须自己操作家事,因为圣经告诉我们,在那一次的筵席上,“马大也伺候”(约十二2,参路十40)。无疑的,她们对…一分钱都看得很紧。但是两姊妹中的一个,就是马利亚,竟然把她所珍藏的玉瓶,和值三十多两银子的真哪哒香膏,完全花费在主的身上,照人的推理,这样作实在是太过了,她给主的,过于主所当得的。因此犹大领头,其他门徒也都附和,一致埋怨马利亚,认为这种行动是枉费的。
〖 枉费 〗
“有几个人心中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枉费香膏呢?这香膏可以卖三十多两银子周济穷人,他们就向那女人生气。”(可十四4…5)我相信主要我们最后一同来思想“枉费”这两个字所含有的意义。
什么是枉费呢?枉费的意思就是给得太多了,超过了必需的。如果一个先令就够了,而你给一镑,那就是枉费。如果二两就可以,你给了一斤,那是枉费。如果一件事三天就够把它作好,你却花了五天或一个礼拜,那是枉费。枉卖的意思就是说,你为了一件太小的事,付出了太大的代价。如果一个人受了众人认为他所不配受的,那就是枉费。 
但是要记得,主说,无论在什么地方传福音,也得传我们现在所说的这一件事。为什么呢?因为主要福音传到产生类似马利亚所作的事,那就是说,人应当来到他那里,把他们自己任费在他的身上。这就是主所寻求的结果。
我们对于这一个枉费在主身上的问题,必须从两个角度来看:一个是犹大的角度(约十二4…
6),一个是其他门徒的角度(太廿六8…9);目前我们并起来看。 
十二个门徒都认为那是枉费的。犹大从来没有称耶稣为“主”,对于他当然任何倒在主身上的东西都是枉费。不只香膏是枉费,甚至水也是枉费。在这里犹大代表这个世界。在世人的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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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事奉主,并且为着事奉把我们自己给他,完全是枉费。他从来没有被世人爱过,在世人的
心里,他从未有过地位,所以不管给他什么都是枉费。许多人这样说:“某人如果不是一个基督
徒,就能够在这个世界上相当的成功!”因为在世人的眼中,一个有相当才干,或天赋资质的
人,去事奉主是一件可耻的事。他们以为这样的人去事奉主实在是太可惜了。他们说:“一个如
此有用的人竟然这样枉费了!” 

原谅我提起一件我自己的例子。主后一九二九年,我从上海回到我的故乡福州。一天,我拿
着一根手杖沿着街走,因为我的身体很衰弱。在街上我遇见了一个我从前在大学时候的教授,他
把我带到一个茶馆,我们就一同进去,在那里坐一坐。他把我从头望到脚,又从脚望到头,然后
说:“当你在大学的时候,我们都很看重你,一致认为你会有大的成就,谁能相信你今天竟是这
个样子!”他用锐利的眼光望着我,向我发出这个尖刻的问题。我必须承认,我一听见他的话,
我真想放声大哭一场。是的,我的事业、我的健康、我的一切,都完了。现在又碰见这一位以前
教我法律的教授这样问我:“你就这样一事无成,毫无进展,毫无表现的下去吗?”

但是,就在那一刹那,我经历了什么叫作神荣耀的灵住在我身上。我承认那是我一生中第一
次真正知道这句话的意义。当我一想到我竟然能够为着我的主,把我的生命倾倒,我的魂里就充
满了荣耀。当时我的身上实在是满了圣灵的荣耀。我能仰起脸来,毫无保留的说:“主阿,我赞
美你!没有一件事能比这个更美;我所拣选的道路是上好的!”对于我的教授,事奉主完全是枉
费的。然而这乃是福音的目的──使我们对于主的价值能有真正的估量。

犹大觉得那样是太枉费了。“我们可以好好利用这些钱在别的地方;地上穷人很多,为什么不拿这些钱来周济穷人,办些慈善事业,和造福穷人的社会事业,用实际的行动来帮助穷人呢?为什么把它倒在耶稣的脚上呢?”(参约十二4…6)世人的见解总是这样。“难道你不能把你的生命利用得更有价值吗?你不能作好一点的事吗?你这样把自己完全给主,未免太过了!” 
但是如果主是配的,怎么能说那是枉费呢?他是配得过人这样事奉的。他配得过我作他的俘
虏。他配得过我只为他活着。他配!世人对于这件事怎么说都不要紧。主说:“由她吧,为什么
难为她呢?”所以我们也不必介意。让世人随他们所喜欢的去说,我们仍然能稳妥的站在这个立
场上,因为主说:“这是一件美事。真实的工作并不是作在穷人身上的;作在主身上的才是真实
的工作。”一旦你的眼睛被帀启,看见我们主的真价值,就再没有什么会对他是太好的了。

关于犹大我不愿意说得太多。让我们接着来看其他门徒的态度;因为他们的反应,对于我们
的影响比犹大的更大。世人怎样说我们不大在乎,我们还能受得住;对于那些应该明白的基督
徒,他们所说的,我们就非常在乎。不幸我们竟然发觉他们像犹大一样,他们不只说话,并且还
很生气。圣经说:“门徒看见,就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的枉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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