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中国通史第十二卷-近代后编(1919-1949)(上册)-第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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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1 日增为每字法币4 万元。在这样的形势之下,电信业的发展难以为继。到1949 年底,由新中国接管的电信局有600 余处,长途电信线路145000 余对公里,市内电话交换机总容量31 万余门。②(六)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电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和广大解放区十分重视电信的发展。电信把被分割的各个革命根据地以及国民党统治区和日伪沦陷区用无线电波连接起来,成为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指挥党政工作和革命战争的重要手段。毛泽东曾把人民电信誉为“科学的千里眼顺风耳”。
1928 年中共中央决定创建无线电通信,抽调人员赴苏学习,并在上海秘密举办无线电训练班。1930 年1 月在上海的中共中央和设于香港的南方局实现通报。1931 年初,中央苏区利用缴获的电台创建了红军无线电大队和无线电训练班,王诤任队长,实现了苏区内以及与上海中央的无线电联系。各革命根据地的主力红军也相继建立了无线电台。抗日战争爆发后,八路军、新四军的无线电台陆续设至团一级。在敌后则建立了一些地下电台,陕甘宁边区的党政、财经和新闻部门也装备了无线电台。1940 年12 月30 日,延安新华广播电台正式开始播音。与此同时,延安通信材料厂制造了各种无线电台和通信器材。1946 年后人民解放军利用缴获的美式军用通信设备改善通信条件和装备水平,并陆续把新解放的地区所接管的载波电报、大功率电台等设备移交给人民政府,向民众开放。
在有线电话通信方面,1930 年中央苏区成立工农红军第一个电话队,开始以江西瑞金为中心,设立长途电话网。中央分局和军委与红军各师、苏区各县以及作战前沿都能接通电话。虽然设备均为人工接通的摇把子式电话,但在战役指挥、部队调动、后勤保障、政权建设等各方面,电话网均发挥了重要作用。电话通信在其他各根据地也有较大发展,如鄂豫皖苏区在安徽境内的线路就有400 公里,晋冀鲁豫边区拥有2000 余部电话机和5000 公里的长途电话线路。1948 年以后,由于大城市相继解放,并由人民解放军接管,电话设备迅速改善,由全部是人工磁石式电话逐渐增加共电式人工电话及步进制、旋转制等自动电话设备,电话开始由军用转为军民分用并陆续向民众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结束了邮政电信的困难和混乱的局面,彻底收回了我国的通信主权,邮电通信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② 《中国邮电百科全书》综合卷,第709 页。
第五节其他重工业兵器在北伐战争前,我国的兵器工业又有一定的发展,出现了一批新的武器及弹药品种,使军队的装备得到不断改进。1928 年6 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军政部设立兵工署统管全国兵工事宜,对所接管的兵工厂按专业化原则进行调整和扩充,并组织人员研制新兵器和改良兵器的战术技术性能。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兵器工业,较清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有明显的发展。兵器制造方面,注重统一制式,改良兵器结构,提高兵器威力;科学技术方面,重视培养专门人才,建立科研机构,加强对新兵器的研究;步枪、轻重机枪、迫击炮等轻兵器和弹药,其数量和质量都是近代历史最高水平;军用望远镜、测远镜、瞄准镜等光学器材和防化器材也由试制转入成批生产。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发展轻武器的同时,对重型武器、反坦克武器和防空武器的研制及生产不够。
(一)枪械北洋政府时期,除山西军人工艺实习厂(前名山西机器局)1924 年开始仿制、1928 年正式出品日本大正38 年式6。5 毫米步枪外,所有生产步枪的工厂,均统一生产7。9 毫米步枪。从1928 至1937 年,生产步枪的工厂所产以7。9 毫米步枪为主,略加改良。1934 年,军政部向德国订购1 万支1924年式毛瑟枪,兵工署将其图纸交由巩县兵工厂进行仿制,1935 年正式投入生产,命名为24 年式步枪。后又命名为中正式步枪,取代了原先生产的7。9毫米毛瑟步枪。此后其他各厂也生产中正式步枪,成为1937 至1949 年间的主要步枪品种。1940 年,第二十一工厂奉令转产中正式步枪。该厂重新设计,改进加工方法,所产新中正式步枪性能优于原中正式步枪及该厂原产的汉阳式步枪。在我国步枪发展史上,汉阳式和中正式两种步枪是较为成功的,其生产时间最长、产量也最大。据不完全统计,1928 至1949 年间,国民政府统治区的兵工厂共生产步枪181 万余支。
这一时期重机枪主要生产马克沁重机枪和三十节重机枪。1924 年,金陵制造局按照德国最新的1908 年式马克沁重机枪产品图进行制造。金陵兵工厂于1934 和1935 年对此枪加以改进,使其性能有所提高,并命名为24 年式马克沁重机枪,定为制式。另一种是三十节重机枪,该枪是汉阳兵工厂据美国勃郎宁M1917 式重机枪仿制而成。该枪试制成功时间是民国十年十月十日,故命名为三十节重机枪,定为制式。其他各厂也先后生产并加以改进。这一时期轻机枪主要是捷克ZB26 式轻机枪,由天津大沽造船厂于1927 年仿制成功,以后其他厂也进行生产,并不断改进,因性能良好,被定为制式。中国先后生产的手枪有比利时1900 年式勃郎宁半自动手枪、德国1896年式毛瑟半自动手枪和1932 年式毛瑟自动手枪、美国0。32 英寸史密司威尔逊左轮手枪。1896 式7。63 毫米毛瑟半自动手枪,亦称自来得手枪,我国北方称盒子炮,南方称驳壳枪,是中国的制式手枪, 1920 年大沽造船所最先仿造。
冲锋枪又名手提式机关枪,中国制造过的有美国1921 年式汤姆生冲锋枪、德国1918 年式柏克门冲锋枪、美国M3A1 式冲锋枪等。其中M3A1 式冲锋枪被定为制式冲锋枪。
信号枪即信号手枪,分单管和双管两种,1934 年金陵兵工厂最早开始生产,此后其他工厂也组织生产。
枪榴弹发射筒是专为步枪发射枪榴弹时配在枪口上的一种装置。1928 年重庆武器修理所开始制造枪榴弹和发射筒。1939 年,航空兵器技术研究所技师拉力果夫设计出新型枪榴弹和发射筒,命名为28 年式枪榴弹和28 年式枪榴弹发射筒,与中正式步枪配合使用。
(二)火炮辛亥革命成功后,中国的火炮仿制及生产有一定的发展。生产山火炮的工厂主要有上海兵工厂、金陵兵工厂、汉阳兵工厂、东三省兵工厂(1931 年前)、太原兵工厂、山西军人实习厂、广东第二兵工厂等。所产火炮品种较多,有山炮、野炮、榴弹炮、平射炮、迫击炮等。抗战爆发后,大部分兵工厂沦陷,少数内迁,生产火炮的工厂有第十兵工厂、第二十一工厂(原金陵兵工厂)、第四十四兵工厂、第五十工厂、第九十兵工厂、重庆武器修理所、巩县兵工厂、华阴兵工厂等。这时主要是生产迫击炮,同时试制了部分战车防御炮。抗战胜利后,除生产其前所产各种火炮外,还试制过无坐力炮、高射炮和火箭发射筒等。
这一时期所产山炮品种有沪造克式75 毫米山炮、晋造75 毫米山炮、汉造10 年式75 毫米山炮,太原兵工厂1927 年还仿制过德国苏洛通式105 毫米山炮。其中晋造75 毫米山炮的威力最大,而且增加了高低和方向射界。所产野炮主要是仿制德国克虏伯式75 毫米野炮,也有77、88、105 毫米的。山西军人实习厂1929 年仿苏洛通式88 毫米野炮试制成功晋18 年式88 毫米野炮。生产榴弹炮的工厂主要是东三省兵工厂,在1931 年前,该厂仿制的榴弹炮品种包括奥式21 倍100 毫米榴弹炮、日式105 毫米榴弹炮。日本38式150 毫米榴弹炮、日本18 式29 倍105 毫米加农炮,其他一些工厂也生产过部分榴弹炮。东三省兵工厂还仿制过日本大正11 年式37 毫米平射炮。至1931 年共生产370 门。汉阳兵工厂1929 年也试制成功37 毫米平射炮,但未正式生产。
1922 年张作霖在沈阳建立工厂仿制英国斯托克斯式150、80 毫米迫击炮,1926 年该厂定名为奉天迫击炮厂,这是我国最早生产迫击炮的工厂。由于迫击炮结构简单,重量较轻,运动灵便,操作方便,故其他各厂纷纷组织生产,抗战时期,迫击炮更是各厂所产火炮的主要品种。所产迫击炮的品种以英国斯托克斯式、法国布郎德式为主,包括60、80、82、105、120、150毫米等多种型号。在生产过程中,各厂不断进行改进,使迫击炮的性能大为提高。1944 年兵工署将德国军队使用的新式迫击炮照片送交第十工厂,令其按照片进行仿制,该厂在做了一定改进后,于1945 年试制成功,命名为37年式53 毫米迫击炮。
抗战时期,日军的装甲车和战车对中国军队构成很大威胁,其装甲厚度为16 至25 毫米,是平射炮所难以抵御的,只有战防炮才具有对战车的防御能力。1938 年第五十工厂仿制德国苏洛通50 倍37 毫米战防炮,1941 年试制成功,命名为30 年式50 倍37 毫米战车防御炮,是当时最为优良的战车防御火炮。
此外,这一时期还试制过高射炮、无坐力炮、火箭发射筒等火炮。我国近代的高射炮完全依靠进口,虽有部分工厂仿制和改制过57、20 毫米高射炮,但是数量甚微。1944 年第二十一工厂试造麦特森20 毫米高射炮,当年10 月试制成功,但只生产了4 门便停造。1946 年,第二十一工厂仿制美国2。36 英寸(60 毫米)M6A3 式火箭发射筒,1947 年仿制成功,命名为36 年式2。36 英寸火箭发射筒。1946 年第五十工厂仿制美国T18 式57 毫米无坐力炮,1947 年11 月试制成功,命名为36 年式57 毫米无坐力炮。
(三)弹药弹药,包括枪弹、炮弹、手榴弹、枪榴弹、掷榴弹、航空炸弹及水雷、地雷等爆破器械,品种繁多,消耗量大。
在枪弹方面,根据步机枪的口径和其对枪弹性能的要求,我国近代先后生产的步机枪弹有7。9、6。5、7。62、7。7 毫米等种类。其中7。9 毫米枪弹是近代生产的主要步机枪弹,它用于汉阳造1898 年式毛瑟步枪、中正式步枪、马克沁重机枪、三十节重机枪、捷克式轻机枪和启拉利轻机枪等。品种有圆弹、尖弹、重尖弹和钢芯弹。生产的工厂有第二十、二十五、四十、四十一工厂,其中第二十工厂生产的时间最长(1930—1949 年),产量最多(11。0805亿发),是国内的枪弹生产基地。其他各种枪弹也有不少工厂生产过,主要用于日式、俄式、美式步机枪。
手枪枪弹在其口径与冲锋枪口径相同时也使用于冲锋枪,同样,冲锋枪弹也适用于手枪。在近代众多手枪枪弹生产工厂中,第二十工厂的产量最多,仅1940 至1948 年该厂就生产了992 万发。
中国近代的手枪信号弹生产1935 年始于金陵兵工厂(后改称第二十一工厂),截止1940 年共生产40。9 万发,西北化学厂、应用化学研究所、第十、四十四、六十工厂也曾大量生产,口径为26。8 毫米,分发光、发烟两种。
1941 年第二十五工厂首先生产美式0。45 英寸(11。43 毫米)冲锋枪弹。1947 年第九十五工厂也开始生产,至1948 年共生产2080 万发。
在炮弹方面,中国近代生产山炮弹的工厂有上海兵工厂、汉阳兵工厂、第一、十一、五十、九十工厂和西北实业公司的西北修造厂等,生产的品种有克式、汉10 年式、晋36 年式、日94 式、卜福斯式、斯乃德23 年式75毫米山炮弹。
生产野炮弹的工厂主要有巩县兵工厂(后改称第十一工厂)、第一工厂、东三省兵工厂、第五十工厂、山西军人实习厂(后改称西北制造厂)等,品种有克式75 毫米、日38 年式75 毫米、辽14 年式77 毫米、晋18 年式88毫米等几种。
东三省兵工厂自1925 年开始仿制日38 年式150 毫米榴弹炮榴弹,抗战爆发后另外一些工厂生产过德式榴弹。抗战胜利后,西北化学厂仿制过日38年式150 毫米榴弹。
生产平射炮炮弹的主要是东三省兵工厂和汉阳兵工厂,前者生产的称辽14 年式37 毫米平射炮弹,后者自1928 年开始生产37 毫米平射炮弹。
1928 年后,由于国内战争和抗日战争的爆发,火炮生产的品种大为减少,炮弹产量也相应减少,只有迫击炮弹的品种和数量有大幅度的增加,生产的工厂也多,1928 至1949 年共生产各种迫击炮弹1635。58 万发。
中国近代生产的手榴弹以仿制为主,品种有德式、俄式、法式和麻尾式等,一般分为木柄手榴弹、无柄手榴弹、特种手榴弹三种。自第一次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