谛闲大师遗集-第2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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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示真如自性、即是法身。法身地上既无能严之身、即无所严之土也。若菩萨凡萌一念谓我能庄严佛土。则自夸其德。即自伐其功。便为三轮未泯。四相不空。不得称为上求下化之菩萨。故云不名也。何故尔耶。常闻如来教菩萨庄严者、何也。盖如来寻常教菩萨庄严者、顺俗谛说法身有庄严也。今言即非者、乃顺真谛说真如法身、本来清净。体若虚空。若欲庄严、即是为混沌开窍。代虚空画眉。故云即非。此明当体全空也。言是名者、乃就中谛说真如法身。不落有无、远离凡圣。虽无庄严、而亦不废庄严。故云是名。是于无庄严中、说庄严也。
○三明达我无法
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此结实无有法、谓之菩萨也。言通达无我法者。无我、即无四相、人空也。无法、即无法相、并无非法相。无法相、法空也。无非法相、空空也。所谓一通一切通。三执全消。三空全显。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二直显般若本体二 初审示二 初约知见圆明示三 初示佛眼圆见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细研此科文意、不得不先预知之。因前佛说通达无我法者、真是菩萨。唯恐当机、闻不达意。将谓以无我法、为究竟。未免又坐俱空境上。古德云。仔细检点将来、有甚么气息呢。亦是病也。而又向死水里损煞了也。故佛历历审问、以发明之。良以佛具五眼、故彻见三心。以心非心、则众生性空。悟得性空、虽终日度生、而无度生之相。乃教菩萨虽无我法、不妨称性起用。而炽然度生也。故说如来五眼、不离肉眼。以证上文佛说一切法、皆是佛法义也。于意句、正审词。有肉眼不、是问词。当机云有者。谓青莲华眼、亦在佛面、故答云有。与众生肉眼一样、是明生佛平等也。问有天眼不。谓佛是天中之天、故答云有。是天佛平等也。问有慧眼不。谓佛是(圣上之圣、故答云有。)是小大平等也。问有法眼不。谓佛(为法中王、故答云有。)是因果平等也。问有佛眼不。谓佛是三觉圆明、(奚无佛眼。是佛佛道)同也。故一一答有。须知不但佛与佛同。而且在凡同凡。在天同天。在圣同圣。在菩萨同菩萨。乃至在畜生同畜生。无可不可。古德云。溪山虽别、风月是同。正明平等真如、实相本体。凡不减、圣不增。是故佛说一切法、皆佛法者、正此谓也。若局而论之。各有区别。偈云。天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法眼唯观俗。慧眼了真空。佛眼如千日。照异体还同。以是义故、后后胜于前前。故凡唯一。天通二。小圣具三。菩萨有四。唯佛全五。所以彻见真如、生佛情空、一相平等也。
○二示佛知圆知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上明能见之佛眼。此明所见之生心也。此一节文、宜剖五段。初自于意去、至说是沙。以证(佛具肉眼)之实。以凡夫说沙、佛亦说沙。然凡夫但知(是沙)不知一河之沙。数有多少。佛则知之。凡夫所不及也。二从须菩提、至甚多世尊。以证天眼之实。谓河长一由旬。沙细如面。复以一沙派一河。派尽其沙。则河之多、已为无量。复以无量恒沙、以派世界。一沙计一界。每一界、各有三千大千之数。则世界复成无量无边。诸天之眼。纵能知一河之沙数、足矣。佛能知如是恒沙世界之数。则诸天复不及矣。三从佛告、至悉知。以证(佛具慧眼)之实。言国土、即世界也。谓无量恒沙世界。每界有若干众生。一一众生、有若干种心。二乘慧眼、纵有他心、亦不及之。佛之慧眼、一切悉见。二乘复不及也。四何以故下。以证(佛具法眼)之实。谓众生心行、总是颠倒妄识为心。非真心也。故佛谓非心。言是名者、以妄无体、徒有心名而已。菩萨虽有法眼。尚未彻见生心皆妄、诸法尽空。佛能尽知尽见。则菩萨又不若矣。所以者下。以证(佛具佛眼)之实。首句征词。谓沙界如是多。众生如是多。种心如是多。佛悉尽知尽见者、何也。良以一切众生、三世迁流。妄想之心、原无实体。皆不可得也。故云过现未、俱不可得。谓过去已灭。未来未至。现在不停故也。古德云。三际求心心不有。心不有处妄原无。妄缘无处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故知佛眼、乃五眼之最。求其致极、不出觅三世心不可得处而见。所以前来、教菩萨发心、度生严土。皆以不可得的实无有法而为心者、此也。故神光二祖。答以觅心了不可得、即受西来心印。足见佛与祖、无二鼻孔出气也。
○三示实福非福二 初明有实非多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
承上谓我言三心皆不可得、于汝之意云何。设若有人、以不可得心为因。用满大千界宝为缘。布施与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答以如是、世尊。言如是者、正明以不可得心、如于真如性空之是。言此人既以空心为因。宝施为缘。复不住相。则(福感)无漏、诚甚多矣。
○二明无实乃多
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此就当机答福德多处、急转一语。令其升堂、而入室也。若福下二句。反显有心非实、福亦不多。以福下二句。顺释无实乃多。此中无字、正离相无住之无。故佛言得福多也。
○二约色相言说示三 初示即色非色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此跟释上文、无实乃多意也。谓世出世间、福德之多、莫过于佛。所谓有百福相好、万德庄严、可谓多矣。故拈色身见审。欲令知此福德有实、则不说多之所以也。故云(可以)具足色身见不。对曰不也。只此一答。是福德有实、不说多之义、则不待辨、而自明矣。故决之曰。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盖清净法身、犹若虚空。岂可以色见哉。乃征之曰。如来寻常说自百福相好、万德庄严者、何所以也。以顺三谛说、曰具足。曰即非。曰是名也。
○二示即相离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承上不惟色身如是、即其色相亦然。上言身、指应身。今言相、指相好。所谓三十二相、相相无边。八十种好、好好无边。故云具足相。即报身也。要知一落有相、即非离相法身般若之本体矣。故当机答曰、不也世尊。不应以诸相见也。一征一释、例前可知。
○三示即说非说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此承前云不但身相非身相。即说法亦非说法也。恐当机意谓色身相好、既不可得。则现在说法者、又是谁呢。以故呼其名、而告之曰。汝勿谓如来有所说法。勿、禁止辞也。犹云不可。须知佛本无念。汝谓如来作念、则不可耳。又诫之曰、莫作是念。盖上之作念、是勿谓佛作念。此之诫词、系诫勉当机勿作念也。正言汝等(不可起心)动念、将谓如来有所说法。何以故呢。设若有人私谓、如来有所说法。非但不是赞佛、真乃谤佛也。不惟谤佛、亦不解如来所说之义矣。以是义故。所以诫尔、莫作是念也。然在如来现相说法、无非应机施设。皆是向无相现相。无说示说耳。须菩下、以三谛结成正意。
○三约众生非生示二 初当机起疑问生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
此空生示疑、以问深义也。因佛据生佛平等、真空实相、而明如前一一无法。所以然者、皆由三心不可得故也。况复向明身非身。相非相。说非说。当机不免踌躇未了。兼为诸人故兴斯问。此加慧命者、以(前来深明般若)善达佛慧、以慧为命。约自利说也。又且谨遵佛命转教、是传佛慧命。约利他说也。意谓此法甚深、现在还可。若于末世、颇有众生、闻是上来种种无法之说、生信心不。乃当机替人担忧也。
○二如来决答非生
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此明信心不无其人。但人之与人、稍不同耳。所以佛言、彼非众生也。谓末法众生、能信是法者、即非众生、乃圣人也。以能信般若、即信自心。自心是佛。非圣是何。唯其惑业未空。相好未全。虽是圣人之心、犹局凡夫之相。故曰非不众生。故征释云。盖我说彼人。非生非不生者、何也。须菩提。要知众生众生者、此重言之义、乃是释上二句。言既非众生、又曰众生者、何意。下二句正释。谓如来说非众生。言非是凡夫众生。说是名众生。乃是说圣性众生也。然圣人亦称众生者、不过是名而已。实非凡夫之众生也。
○二直显三 初空生呈悟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
当机因闻上来身非身。相非相。说无说。生非生。是能度所度、能说所说、一切俱空。始知实无有法矣。故此白言。然则佛得菩提、究竟真无所得耶。这个耶字。虽似疑辞。却是悟处。当知尊者悟处、也只悟得个无所得耶。夫无所得、方是真得。谓无得无不得、乃真得也。
○二如来印可
佛言。如是如是。
佛因当机悟得真是、极是。乃以双如是、而印可之。言其极当也。
○三正显本体二 初显自性平等三 初示本无余欠
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伸明印可之意也。盖我所以连道如是者、以无上正等觉道、乃佛亲证自受用之理。有一法可加、不名无上。有一法可减、不名正等。若有加有减、又不名正觉。以其无欠无余、故称无上正等正觉。须知不但无多法、亦无少法可得也。即阿耨菩提、亦无有法。故云是名云云。既无一法增减、非平等本体而何。
○二示本无高下二 初直示平等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伸明上文、无有少法可得也。谓佛于阿耨菩提无上心法、言无少法可得者。以是真如自性、实相妙法。上与十方诸佛平。下与九界众生等。由其平等。所以佛无高。生无下。由无高下。所以圣不增。凡不减。由无高下增减、故称平等。此正以平等本体、直示诸人也。须知平等二字、乃佛出世本怀。亦此经之教眼也。序文着衣持〇、乞食次第。行平等事也。乞食还处、收衣敷座。证平等理也。正宗文、问答发挥。说平等法也。降心离相、住心无住。彰平等用也。以至菩提无法、展转推详。显平等体也。向下言谈、无非显平等之义也。读者不可不注意焉。
○二转释平等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佛恐当机意中疑言。理既平等、何修习为。故举此文以转释也。然理虽平等、事无不修。所谓全性起修、非谓不修。让禅师云。修证即不无。染污即不得。正此谓也。但修有二种不同。一者随相修。二者离相修。随相修者、渐得菩提。离相修者、顿得菩提。今言修一切(善法)者、离相修也。故以无四修善、则得菩提、可无疑议。下顺三谛而说、可以例知。
○三引事显胜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密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因上来所示、经义甚深。故宜举此以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