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历史 电子书 > 谛闲大师遗集 >

第222节

谛闲大师遗集-第222节

小说: 谛闲大师遗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庚二 警悟无常念
且复人命无常,喻如转烛。一息不还,便同灰壤。三途苦报,即身应受。不可以钱财宝货,嘱托求脱。杳杳冥冥,恩赦无期。独婴此苦,无代受者。
  百岁光阴,眨眼便过。人生七十,古称曰稀。可知人命无常,无常者,不久住也。借事发明,喻如灯烛。谓灯烛之明,掉头便暗。试观古往今来,几多一息不来,便与灰土无异,故曰便同。过现所积之罪,如人负债,重者先牵。三途苦报,教谁承当?无人替代,只好即身应受,莫可挽回。阴间不比阳世,阎王不类贪官。不可以金钱买命,财帛赎身,故求脱无由也。三途黑闇,故谓杳杳冥冥。驴年得脱,故谓恩赦无期。婴,受也。只身承领,故曰独婴。自作自受,故无代也。
  ○庚三 诫勿自误念
  ○辛一 正诫
莫言我今生中,无有此罪,所以不能恳祷忏悔。
  前云众生垢重,何人无罪,何者无愆?以贪嗔痴,发身口意,一举一动,无非是罪。今谓莫言者,莫,不可也。意谓:切切不可自谓一生无罪,不须忏悔。
  ○辛二 证诫
经中谓言:凡夫之人,举足动步,无非是罪。
  谓我辈迷昧凡夫,举一足,动一步,伤杀含灵,不知不觉。岂非是罪么?
  ○庚四 多生积聚念
又复过去生中,皆悉成就无量恶业。追逐行者,如影随形。若不忏悔,罪恶日深。故知包藏瑕疵,佛不许可。说悔先罪,净名所尚。故使长沦苦海,实由隐覆。
  如上所言,一动尚有罪,况日月耶?长年耶?一生耶?多生耶?罪积多矣!又况过去多劫以来,成就恶业,所以云皆悉无量。如许恶业与尔俱生,如影随逐,顷刻不离。若不发露忏悔,得隐覆罪,譬如本上加利,故曰日深。所以要你自呈罪愆,恳祷求哀也。如不肯呈露,是名覆藏瑕疵。就是佛,也不肯答应。你若说悔先罪,维摩,亦肯称赞也。故曰佛不许可。净名所尚。我等无始至今,使我长劫沉沦苦海,无有了期者;实由自己隐覆不露之过欤,非他咎也。怪得阿谁!
  ○戊三 结成忏悔
是故某等今日,发露忏悔,不复覆藏。
  承上佛不许,圣所尚。以是之故,我等相与今日发露,再不敢覆藏也。
  ○乙二 明三障起灭
  ○丙一 列三障名
所言三障者:一曰烦恼,二名为业,三是果报。
  释义在正宗首科。
  ○丙二 释三障义
  ○丁一 □述次第生起
  ○戊一 正述生起
此三种法,更相由藉。因烦恼故,所以起诸恶业。恶业因缘,故得苦果。
  言由藉者;由,是递互相因。藉,是彼此依赖。意取由烦恼惑,作善恶业。业依惑而生起,惑赖业而成种。由善恶业,而招苦果。果依因结,因赖果培。复由果而起惑,终而复始,不断如环。
  ○戊二 结成忏悔
是故某等今日,至心忏悔。
  ○丁二 详明起灭深义
  ○戊一 明烦恼障
  ○己一 □明所属之体
第一先应忏悔烦恼障。而此烦恼,皆从意起。所以者何?意业起故。则身与口,随之而动。
  首句标显先忏,以烦恼为三障首故。次句直明属意,谓一切烦恼,皆从意地起故。所以句,征词。谓所以言从意地起者,何也?意业下,释词。谓设使意地不起烦恼,则身与口,欲动无由。由于意业起故,则身口二业,随之而发动也。
  ○己二 广明起灭之相
  ○庚一 分标
意业有三:一者悭贪,二者嗔恚,三是痴闇。
  此即三毒根也。唯识指为根本烦恼。一切烦恼由之发生,通称无明。痴闇,为根本无明。贪嗔,为发业无明。憎爱,为润生无明。
  ○庚二 合释
  ○辛一 正合释
  ○壬一 直示三恼以痴为根
由痴闇故,起诸邪见,造诸不善。
  意谓:痴闇是根本无明。由无明不觉,所以不信因果。不明罪福,故云起诸邪见。邪,不正也。以知见不正,善恶不分,任意造作,故云造诸不善。
  ○壬二 引经证明三恼合释
  ○癸一 正明恶因苦果
是故经言:贪嗔痴业,能令众生,堕于地狱、饿鬼、畜生,受苦。若生人中,得贫穷孤露,凶狠顽钝,愚迷无知,诸烦恼报。
  贪等三毒,三而一,一而三也,是故可分可合。以其同迷一心之体,所谓背觉合尘。以根对境,取着不同,故有三别。同出一源,故可说一,亦可说三。今为合释,谓由此三恶毒,发于六情根,造成十恶业。能令诸众生,堕三恶道苦。以业因有上中下三品不同,故趋果有狱鬼畜三途各异。即使从恶道出,生于人中。陈习不忘,无有福德。依然贫无财,穷无屋。孤无怙恃,露无靠山。凶狠不仁,顽钝不智。所以称愚迷无知,诸烦恼报。
  ○癸二 结成发露忏悔
意业既有如此恶果,是故某等,今日至心,归命诸佛,求哀忏悔。
  承上已知恶因苦果,循环不断。若不忏悔,出苦无期,不得不忏悔也。
  ○壬三 特示异名立喻
  ○癸一 正示名义
夫此烦恼,诸佛菩萨,入理圣人,种种呵责。亦名此烦恼,以为怨家,何以故?能断众生慧命根故。亦名此烦恼,以之为贼,能□众生诸善法故。亦名此烦恼,以为瀑河。能漂众生,入于生死,大苦海故。亦名此烦恼,以为羁锁。能系众生,于生死狱,不能得出故。所以六道牵连,四生不绝。恶业无穷,苦果不息。当知皆是烦恼过患。
  谓烦恼一障,名义多途,诸佛菩萨,是证入三谛之理,澈法底源之大圣人。依义定名,随名显义。方便慈悲,种种呵责。名此烦恼,以为怨家。何故取名为怨家耶?谓其能断众生慧命根故。又名为贼,能劫功德法财故。又名瀑河,谓急流水河,能漂人至生死大苦海故。又名羁锁,能系人于生死狱中,不得出故。烦恼既有若斯厉害,所以六道,被其牵连,四生因之不绝。恶因既已无穷,苦果宁得有息。当知别无他咎,皆是烦过患也。
  ○癸二 结成忏悔
是故今日,运此增上善心,求哀忏悔。
  此结成忏悔之语,前后少有不同。其忏悔之诚意,无殊异耳。增上善心,即至极诚意之心也。亦即前文所谓至心归命是也。
  ○壬四 顺示增数生起
  ○癸一 三数增
  ○子一 生起过患
某等自从无始以来,至于今日。或在人天六道受报,有此心识,常怀愚惑,繁满胸襟。或因三毒根,造一切罪。或因三漏,造一切罪。或因三苦,造一切罪。或缘三倒,造一切罪。或贪三有,造一切罪。
  谓我等无始至今,在六道中,或因善业,而上升于天上人间,受斯乐多苦少之报。或因恶业,下坠于修罗鬼畜,承受苦多乐少之报。虽升坠二途,苦乐有异。其有心识,怀愚惑,则一而已矣。是故繁满胸襟,皆所不免也。繁、A也。胸襟,于方寸之间,缘虑妄想。俗人所谓满肚皮之烦恼,故云繁满胸襟。楞严云:昏扰扰相,以为心性。一迷为心,决定惑于色身之内。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含裹十方,尽虚空界。以不知真心,用诸妄想。此想不真,故受轮转。是故六道众生,皆所不免也。三毒,即指贪嗔痴。一切罪,指身口七支之恶也。或、不定辞也。因、托也。谓身口之业,根于意地之恶。三毒、即意地之恶念也。如因意地之贪色,而造□业。贪财,而造盗业。贪味,而造杀业。贪名誉利养,而造妄言业。贪欺沤哄骗,而造绮语业。如因意地之嗔怒,害他身命,而造杀罪。因怒,而行劫,而造盗罪。因怒,强他妇女,而造淫罪。因怒而辱骂,而造恶口罪。因嗔而交扇二边,而造两舌罪。贪嗔二毒,既能造如是罪恶。则痴毒糊涂,其恶尤甚。不信因果,不明罪福,无罪而不造也。三漏者:一欲漏,二有漏,三无明漏。欲、指欲界。谓天上六欲,人间四洲,及修罗鬼畜。有、指色无色二界,此二漏指所造之处。无明漏,指能造之惑,即烦恼之通称也。能造之惑为因,所造之处为缘。因缘和合,无罪不造也。三苦者:一苦苦,二坏苦,三行苦。三苦之罪,因受而造成。能受是根,所受是尘。根尘各六,谓六根对于六尘,领纳违境,名苦受,能生苦苦。领纳顺境,名乐受。至坏时则悲,是为坏苦。领纳不违不顺,是中庸境。随其流转,名无知受,是为行苦。以行是迁流义故,亦无罪而不造也。三倒者:一常倒,二乐倒,三净倒。众生以三毒为根,对内外身心,起于颠倒知见。心识无常,刹那生灭,起于颠倒之见,妄计为常,而造诸罪。根门受尘,不离三苦,妄计为乐,而造诸罪。身本垢秽,九孔常流臭物,妄计为净,而造诸罪。故云缘三倒而造罪也。三有,即三界。以三界之内,因果不亡,故称为有。众生贪三界之欲乐,殊不知三界无安,犹如火宅。众苦充满,甚可怖畏。以不知故,妄生贪着,故造一切罪也。
  ○子二 结成忏悔
如是等罪,无量无边,恼乱一切六道四生。今日惭愧,皆悉忏悔。
  承上如是等罪,无始至今,若罪业有体相,尽空界不能容,故云无量无边。此等罪业,皆因恼乱六道四生而得来。今日沉思谛审,自当生大惭愧,恳祷求哀。唯愿三宝,哀怜摄受,听我皆悉忏悔。
  ○癸二 四数增
  ○子一 生起过患
又复某等,自从无始以来,至于今日。或因四住,造一切罪。或因四流,造一切罪。或因四取,造一切罪。或因四执,造一切罪。或因四缘,造一切罪。或因四大,造一切罪。或因四缚,造一切罪。或因四贪,造一切罪。或因四生,造一切罪。
  此下唯释明法数义相,余可类推。言四住者,指见思二惑也。一见爱住地,二欲爱住地,三色爱住地,四无色爱住地。由此四住烦恼为因,根尘为缘。历劫以来,无恶不作,故云造一切罪。四流者:一欲流,二有流,三见流,四无明流。欲指欲界一切乐境,惑眼牵心,为他流动,故称为流。有、指上二界禅定之境,为他所缚,心识流动。见、指三界见惑。无明,指三界思惑。对境分别好丑,为之见流。见境而生憎爱,为无明流。俱能牵动身口,作种种业,故云造一切罪。四取者:一欲取,二见取,三戒取,四我语取。欲、指欲界欲乐,计为涅槃。见、指非果计果。戒,即非因计因,以四禅认四果,以牛戒计生天因,此三为自行取也。唯我语,为教他取。即以自利所计之取,语彼他人。谓依我语修为是,不依我语者为非。要人盲从,所谓一盲引众盲,相牵落火坑,即此之谓也。自害害他,故云造一切罪。四执者:谓执有,执空,执亦有亦空,执非有非空。由坚执不化,造一切罪也。四缘者:指见闻觉知为能缘,色声味触为所缘,能所和合,无恶不作,故造一切罪也。四大者:谓色身器具。色身为内四大,器具为外四大。内外,皆为造罪之缘。或为内身而起恶,或为外器而造罪,故谓造一切罪也。四缚者:一贪缚,二嗔缚,三戒取缚,四见取缚。众生所以不得解脱者,或见顺境而起贪求,得之则生大欢喜,不觉通身为其缚去也。见逆境而生嗔怒,或求之不得,而生烦恼,又被其所缚也。四禅四空,原非涅槃。而妄计涅槃,即非果计果。牛狗等戒,非生天因,计生天因,即非因计因。为这邪因邪果所缚,不能越三界,不得心自在,于法不自在。不特是也,而且无恶不作,故云造一切罪。四贪者:谓四事供养。为饮食而滋味,伤杀生灵。为衣服而轻软,兽毛蚕口。为卧具而贪厚暖,为汤药滋养顽躯,浪费金钱,虚消信施,云造罪也。四生,即指胎卵湿化。胎指毛?,谓牛马猪羊等。卵指羽族,谓鸡鹅鸭鸽等。湿指水居,谓龟鳖鱼虾等,化指蜕化,谓蚊蝇蚤虱等。无非作业之缘,云造罪也。
  ○子二 结成忏悔
如是等罪,无量无边。恼乱六道,一切众生。今日惭愧,皆悉忏悔。
  ○癸三 五数增
  ○子一 生起过患
又复某等,自从无始以来,至于今日。或因五住,造一切罪。或因五盖,造一切罪。或因五悭,造一切罪。或因五见,造一切罪。或因五心,造一切罪。
  五住,指界内见思,界外无明,见思为四住。义见四数,加无明为五住。一住为根本烦恼,四住为枝末烦恼。根枝并出,故称五也。五住为造罪之内因,根尘为造罪之外缘。起惑造业,结成苦果。由果上现行,而无恶不作,云造罪也。五盖者:一贪、二嗔、三疑、四睡眠、五掉举。以此五法,盖覆真智,云造罪也。五悭者:一住处悭、谓所处之地,意欲独居,不喜他住。二利养悭、意欲独得,不许人得。三称赞悭、只许赞己,不许赞人。四财帛悭、自不肯施,反嗔人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