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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

07中国通史第五卷-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上册)-第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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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魏、北齐政治的腐败东魏、北齐的统治者也不敢打击豪强势力(包括鲜卑和汉族豪强),适当地限制他们的经济扩张,而是采取听之任之,甚至鼓励纵容的态度。
  东魏时,官吏贪污,盘剥人民的情况就很严重。豪强纷纷庇荫人口,与政府争夺劳动力,政府利益受到很大损失。所谓:“是时法网宽弛,百姓多离旧居,阙于徭赋。”(《隋书·食货志》)高欢对此不敢进行制裁。汉世族杜弼不知其中缘故,一个劲地劝高欢采取措施。高欢对他说,“天下浊乱,习俗已久。今督将家属多在关西,黑獭(宇文泰)常相招诱,人情去留未定。江东复有一吴儿老翁萧衍者,专事衣冠礼乐,中原士大夫望之,以为正朔所在。我着急作法网,不相烧借,恐督将尽投黑獭,士子悉奔萧衍,则人物流散,何以为国?”(《北齐书·杜弼传》)高欢的顾虑有其客观的原因,但他对这些人的纵容,不但不会使东魏、北齐强盛起来,反而会腐蚀吞没这个政权。对这一点,高欢没有认识到。
  北齐后主高纬统治时,北齐政治腐败昏暗到了极点。后主比起高欢、高澄这些前辈来说,无论智力、才能和个人品质都差多了。
  齐后主生长深宫,没有统治经验。他宠信乳母陆令萱,陆令萱收养和士开、高阿那肱为养子,与他们结为一伙,权倾朝廷。他们“卖官鬻狱,聚敛无厌,每一赐与,动倾府藏。。杀生予夺,唯意所欲。”(《资治通鉴》卷一七二),起初,陆令萱曾推荐汉世族祖珽执政于朝廷。祖珽执政后,政治情况有所好转,史称祖珽“颇收举才望,内外称美,珽复欲增损政务,沙汰人物,官号服章,并依故事;又欲黜诸阉竖及群小辈,为致治之方。”(《资治通鉴》卷一七一)但不久就因触犯鲜卑勋贵的利益而被陷害。北齐后主时昙花一现的振兴气象很快化为乌有。直到北齐灭亡,这种腐败政治才算结束。北齐河清三年(564),虽然宣布实行新的均田和赋役制度,但北齐朝廷对大土地兼并已束手无策。从《关东风俗传》的描绘可以看得很明显。“其时强弱相凌,恃势侵夺,富有连畛亘陌,贫无立锥之地”,“肥饶之处,悉是豪家”,“编户之民,不得一垄”。又说,“露田虽复不听买卖,买卖亦无重责。贫户因王课不济,率多货卖田业,至春困急,轻致藏走。”“河渚山泽,有司耕垦,肥饶之处,悉是豪势,或借或请。编户之人,不得一垄。”(《通典·食货志·田志》)由此可见,北齐的均田制几乎已名存实亡。这种状况的出现,无疑加速了农民的破产,以致流离失所。这当然是北齐政府所不愿意的,但又是他们无法解决的矛盾。人民只好用起义的形式来争取生存的权利。从东魏初到北齐末,农民起义爆发的次数是较多的,地区也较广,规模虽然没有达到全国范围,但也常常众至万人。农民起义对北齐的灭亡起了催化剂的作用。
  东魏、北齐本来国力在当时鼎立三方中,并不居于劣势。从地域上看,它所占据的地区,经过北魏长期经营,经济基础是比较厚实的。当时中原最富庶的农业地区大都在北齐境内,而且还兼有鱼盐之利。仅沧州一地,就有煮盐地一千四百八十四处(见《魏书·食货志》)。它的手工业、制造业,如冶铁、制瓷也很发达。但北齐政府统治下的贪污公行,苛重的赋税,很快摧毁了他的经济实力。东魏、北齐的军事力量是高欢起家的资本,但在后期也已腐败衰弱,失去了在军事上的优势。北齐的灭亡是不可避免的了。
  西魏、北周转弱为强宇文泰操纵下的西魏,本是当时南北鼎立的三方中所辖之地最小、势力也最弱的一个政权。然而,它最终却由弱变强,灭了北齐。
  在宇文泰控制西魏的初期,民穷兵弱,处境十分艰难。魏孝武帝西奔,随从不过左右微臣。北魏朝廷得力之臣多为高欢所用。为了建立巩因的统治集团,宇文泰不得不面对现实,一方面竭力争取关西世族的支持,另方面则缓和阶级矛盾,争取国内形势的好转,走向繁荣和稳定。宇文泰苦心经营,实行了一系列政治、军事、经济上的措施。经过两代人的努力,这才在夫西立足,并且越来越强大,到北周武帝时,北方的局势就为之一变了。
  在西魏初期宇文泰急欲革易内政的时候,一些有识之士纷纷献策。其中有苏绰提出来的六条措施:”一曰清心;二曰敦教化;三曰尽地利;四曰捆贤良;五曰恤狱讼;六曰均赋役。”这六条,宇文泰都“甚重之,常置诸坐右,又令百官习诵之”(《资治通鉴》卷一五八)。不会背诵六条的地方官,甚至有丢官的危险。
  宇文泰在魏孝文帝之后,再次规定了均田制和赋役制度。为了保证均田制和赋役制的推行,西魏以及后来的北周朝廷是作了一些努力的。北周法律规定:“正长隐五户及了以上,及地顷以上,皆死。”(《隋书·刑法志》)西魏对农业的恢复发展一直较为重视,他们认识到:“人生天地之间,以衣食为命。食不足则饥,衣不足则寒。饥寒切体,而欲使兴行礼让者,此犹逆坂走丸,势不可得也,”(《周书·苏绰传》)因此,宇文泰令官吏励行劝农,对那些能执行命令、奉公清廉的官吏大行奖赏。河北太守裴侠,“清慎奉公,为天下最”,宇文泰给他厚赏,并让他进朝谒见时另立一旁,以示尊贵,朝野为之叹服,称之为“独立君”。而对那些贪官污吏则严惩不殆,宇文泰内兄王超世贪污,就被他处以死刑。朝廷着力劝农及吏治的整顿,对均田制和赋役制的推行是有促进作用的。
  但是尽管如此,均田的实际效果远远达不到规定的数量。根据新发现的敦煌石室资料中《郑延天富等户户籍计帐残卷》(斯坦因汉文书第613 号)记载,残卷所涉及的三十三户中,只有六户授田达到规定数字;而其余各户授田数量则远远达不到规定标准。这一文件,经中国学者考订为西魏大统十三年(547)的户籍或计帐。它的出土,说明了两点:其一,证实西魏确实行过均田制。其二,证实西魏时期均田制下农民实际授受的土地,还达不到规定数目。然而从残卷中却可见尽管均田户授田不足,但他们是要依照足额授田数目交纳田租、户调的。而且每年还要服二个月的力役。由此可见,农民的负担还是比较沉重的。但由于西魏朝廷尚能大体上做到“不舍豪强而征贫弱,不纵奸巧而困愚拙”,在赋役上力求均平,规定从守令到正长,都要斟酌得当,以免激化阶级矛盾。所以关陇地区土地兼并要比北齐统治区域速度慢些,程度也小些,均田农民多多少少还能分到一些土地,从事生产。所以西魏北周局势能够平稳下来,使实力逐渐超过北齐。
  宇文泰在西魏的改革宇文泰在军事方面,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创立了府兵制。府兵制具体的建置年代,说法不一。有认为建于大统三年(537),也有说建于大统八年或大统十六年(542—550),它在中国历史上先后维系了二百多年,直到唐中叶玄宗天宝年间才趋于破坏。这可见府兵制的创立,意义是深远重大的。初创时的府兵制,是仿效鲜卑拓跋早期部落制的一种兵制。早期部落制时期,拓跋氏部落联盟的每一个成年人都是战斗员,一部落的成年人都统一在部落酋长的帅领下。宇文泰初创建时的府兵制,就是摹仿这种制度的。它以八拄国统领全部军队,一个柱国就相当于一个部落酋长,“所统军人亦改从其姓”(《周书·文帝纪下》)。改从其姓,就是人为的使他们成为一个部落,一个血统。
  早期的府兵与农民是分离的。府兵是一个特殊的集团,不属于郡县管辖,即所谓“自相督率,不编户贯”,“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昼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无他赋役。每兵唯办弓刀一具,月简阅之。甲槊戈弩,并资官给。”(《北史》卷六十)。
  早期府兵制的优点在于:一、一个军事单位有如一个部落,他们的关系有如同姓兄弟,内部团结好、组织好,因之战斗力是强的。所谓“抚养训导,有如子弟,故能以寡克众”(《玉海》卷一三八引《邺侯家传》)。二、士兵的身分、社会地位提高了部落成员都是自由人。南北朝时期,兵的身分地位是普遍降落了,无论被称作士家、兵家、兵户、营户、府户等等,他们的身分都是依附民。拓跋氏留在北边六镇的士兵身分,就明显地经过这种变化。北魏末的魏兰根曾说:“缘边诸镇,控摄长远。昔时初置,地广人稀。或征中原强宗子弟,或国之肺腑,寄以爪牙。中年以来,有司乖实,号曰府户,役同厮养。官婚班齿,致失清流。而本宗旧类,各各荣显。顾瞻彼此,理当愤怨。”因此他建议:“宜改镇立州,分置郡县。凡是府户,悉免为民,入仕次序,一准其旧。”(《魏书·魏兰根传》)役同厮养和悉免为民,说明他们身分的低下。他们心中不满,终于爆发了六镇起义。府兵制摹仿部落制,使军中上下成为同姓一家,“抚养训导,有如子弟”,兵士身分地位大大提高,从厮养成为子弟。三、府兵的生活待遇提高了,他们当兵以外“无他赋役”;训练有素了,“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
  西魏的府兵,最初可能以鲜卑人为主,但西魏鲜卑人不多,六镇起义后的鲜卑人大多留在东魏。
  宇文泰起家靠的是以武川镇兵户为骨干组成的军事集团。起初,它的人数不过数千人,后来逐渐有所发展。孝武帝入关前,宇文泰又创立了十二军,“简诸将以将之”,赵贵、李弼、独孤信等人就是各军将领。这时,十二军仍带有浓厚的部落兵制的色彩。大统九年(543),西魏军已有十万人左右。但邙山一战,西魏军伤亡近六万人。经此惨败,加上关陇地区鲜卑人兵源本来就有限,宇文泰不得不开始用汉人充兵,于是“广募关陇豪右,以增军旅。”(《周书·文帝纪下》)至此,汉、鲜卑共同组成军事力量,以备防守征讨之事。府兵制的这一演变,使鲜卑骑兵和汉人乡兵结合在一起,也使鲜卑将领和汉族大姓结合在一起。旧六镇军人入关者和当地强宗大族结合组成关陇统治集团。汉人的加入,扩大了府兵制的兵源,改变了府兵主要是鲜卑兵的成分。
  府兵制也由原来脱离农业生产的兵农分离制,逐渐走向兵农合一化。但兵农结合的最后完成,是隋唐时才实现的。西魏北周时,只有一点萌芽。由于豪族所领乡兵,实际上也就是农民,他们与早期部落军事组织不同,往往与农业生产结合较密切,但这时的府兵制还没有与均田制结合起来,兵民还是分别治理的。
  府兵制的创立,是西魏北周历史上一个转折点,它对增强西魏北周军队的战斗能力,对强化朝廷权力,起了不可忽略的重要作用。如前所述,由于一个军事单位有如一个部落,使兵士之间如同兄弟相处,利于团结,战斗力也就因此而增强。西魏北周的军事力量日益强大起来,逐渐超过东魏。
  在政治上,宇文泰也进行了一些改革。他深知,要在关西立足,与东魏、南梁争一日之长,就必须培植起自己的支持力量,而且这个力量必须包括汉族。但汉族与鲜卑贵族之间存在一定的民族界限。宇文泰不愿像孝文帝那样,全盘接受汉族文化的影响,积极汉化,他把魏末六镇起义看作是鲜卑人对汉化的反抗。但是他也看到,不汉化也是没有出路的。他采取的办法是:军事,鲜卑化;政治,汉化。公元554 年,宇文泰宣布孝文帝时改姓元的鲜卑人一律改姓拓跋,然后又将汉人改姓鲜卑姓。如赵贵赐姓乙弗氏,苏绰弟苏桩赐姓贺兰氏,杨忠赐姓普六茹氏。府兵制中的汉族士兵,也一并跟其汉将改姓。宇文泰想用这种表面上的鲜卑化来平衡西魏政权日益汉化的现实。
  宇文泰不仅在军事上依靠汉人,而且在政治上也积极吸引他们参与政权。府兵高级将领中,汉人占了四分之一。帮助他处理政事的主要文官如苏绰等也是汉人。宇文泰确信汉人制度有值得仿效之处。他令苏绰、卢辩依周礼改定官制。当然,周礼已年代久远。但正因年代久远,他才可以在周礼的旗号下作适合于自己意愿的变动。他所行官制,有许多已是秦汉制度。他打起周礼的旗号,也还有深一层的意义,这样就是想因此而使自己的政权带有几分古老华夏文化的色彩。改革后的官制,加强了朝廷集权,这对朝廷权力的上升是有好处的。在选拔官吏上,西魏“惩魏齐之失,罢门资之制”,因之“其所察举,颇加精慎”(《通典》卷十四《选举典》)。这种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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