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中国通史第五卷-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上册)-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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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南史》的考订著作,见《北史》条下。
《魏书》《魏书》北齐魏收(506—572)撰,包括本纪十二卷,列传九十二卷,志二十卷(天象、地形、律历、礼、乐、食货、刑罚、灵征、官氏、释老)。魏收字伯起,钜鹿下曲阳(今河北平乡)人,历仕魏齐两朝。北魏原有邓渊所撰《代记》、崔浩所撰《国书》等编年史,和李彪、崔光改修的纪传体史书等,为魏收取材所资,今皆亡佚。南朝著作如沈约《宋书》等,魏收当亦得见。他于天保二年(551)奉诏撰魏史,五年(554)完成。虽有高隆之任总监,房延祐等六人协助斟酌,主要由魏收执笔。
魏收在《官氏志》中除职官之外兼载鲜卑氏族的改易名称及分布方位,别立《释老志》,记述有关佛教道教的史事。这两篇志旧史所无,是《魏书》特色。《魏书》是正史中第一部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的断代史,魏收采取《序纪》方式,迫叙道武帝以前的世系和大事,处理恰当。从嘎仙洞的发现和《魏书·礼志》的记载与洞中所刻祝词相一致,可以推断《序纪》的记载大体是有事实依据的。外戚传只叙后妃家人,不包括后妃,改变了班固《汉书》体例,亦是《魏书》首创。
魏收根据北魏旧史,而旧史鉴于崔浩国史之狱,可能忌讳甚多。平文、穆帝、昭成、道武、太武、献文诸帝虽都非善终,而《魏书》一律不载。魏收书成于齐文宣帝时,他虽然对魏收说过,“好直笔!我终不作魏太武诛史官”(《魏书·自序》),但其人粗暴凶虐,所以魏收书中关于高欢和北齐的事,亦多曲笔回避。由于北齐继承东魂,所以魏收以东魏为正统,对于西魏的事略去不书。《地形志》不采取北魂宣武延昌(512—515)时最大版图,反而用东魏武定(543—549)时疆域为据,关西全付缺如,史料甚不完备。加以魏收恃才傲物,刚愎自用,对于人物的记载和评价,时时任意高下,所以引起许多人不满,目为秽史,曾几次奉皇帝之命作局部修改。但关于北魂一百七十年的历史,魏收的书还是唯一丰富的史料来源。
今本《魏书》从宋时起已有二十九卷全部或部分亡佚,后人用隋魏澹撰《魏书》、唐初李延寿《北史》、张大(作太者误)素《后魏书》和唐元和时高峻《高氏小史》补。今天使用《魏书》史料,这些亡佚部分不宜作为魏收的书援引。《魏书》自序称有三十五例、廿五序、九十四论。论或指纪传未的“史臣曰”,例和序当亦亡佚了。
清代以来关于魏书的补表补志有:万斯同:《魏诸帝统系图》。
万斯同:《魏诸王世表》。
万斯同:《魏异姓诸王世表》。
万斯同:《魏外戚诸王世衰》。
万斯同:《魏将相大臣年表》。
万斯同:《西魏将相大臣年表》。
万斯同:《东魏将相大臣年表》。
吴廷燮:《元魏方镇年表》。以州为纲,每州之下按年记途任刺史之人名,并举出处。序文中概括叙述北魏疆域之开拓,较《地形志》更为简要有用。
温曰鉴:《魏书地形志校录》。书名校录,实为据正史及各种古地志为《地形志》订讹补缺。虽未能恢复拓跋氏疆域全貌,足供利用《地形志》时参考。
卢文弨:《魏书礼志校补》。据《通典》补《礼志》第十四之缺页。
陈毅:《魏书宫氏志疏证》。
谷霁光:《补魏书兵志》。
罗振玉(1866—1940):《魏书宗室传注及表》。据出土墓志注《魏书》神元平文诸帝子孙至孝文五王列传,订正名字年月误字,补充世系官爵。附宗室世系表,增补周嘉猷表之脱漏。书成于1924 年,以后出土的很多墓志未及利用。
朱祖延:《北魏佚书考》。清代谢启昆(1737—1802),字蕴山,撰《西魏书》二十四卷,纪、传、载记之外,有三表(封爵、大事、异域)、四考(纪象、仪制、地域、百官)。材料来源于正史及《通鉴》等,可供参阅,不宜作为史料引用。
《北齐书》《北齐书》唐李百药(565—648)撰,包括本纪人卷、列传四十二卷。
李百药字重规,定州安平(今河北深县)人。其父德林在齐时预修国史,入隋后继续修撰齐史而未成书。百药历仕隋唐两朝,太宗时奉诏继承父业撰《齐书》,贞观十年(636)完成。以后为区别于萧子显的《南齐书》而称《北齐书》。
李德林父子生长于齐代,掌握资料方便,而成书又远在齐亡之后,写作顾虑较少。隋王劭著《齐志》,记载北齐事忠实可据。多用当时口语,如实传达时人风貌,尤为刘知几所赞赏。李百药可能也充分利用了王劭的著作,所以《北齐书》中颇保留生动的口语。可惜的是,《北齐书》自北宋时即亡伏约三分之二,现存李百药原书只有卷四、卷十二、卷十六至甘五、卷四十一至四十五、卷五十,其余皆后人用《北史》或《高氏小史》所补,不能作为李百药原书引用。
《北齐书》的补表有:万斯同:《北齐诸王世表》。
万斯同:《北齐异姓诸王世表》。
万斯同:《北齐将相大臣年表》。
《周书》《周书》唐令狐德棻(583—666)撰。包括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
令狐德棻宜州华原(今陕西耀县)人,唐初任秘书丞。
他曾向高祖建议:“陛下既受禅于隋,复承周氏历数,国家二祖功业并在周时。如文史不存,何以贻鉴今古?”(《旧唐书》本传)因而提出修周隋两朝史。武德五年(622),德棻与陈叔达、庾俭负责修周史,迄未成。贞观三年(629),又奉诏与岑文本、崔仁师修周史,十年(636)书成。
周代有柳虬、牛弘所撰国史。由于西魏北周政治文化各方面提倡复古,当时的文字也力求古奥。《周书》沿用旧史,所以风格与同时修撰的《北齐书》颇不相同,在此意义上也反映了北周实际情况。
《周书》从宋代即亡佚不少,非令狐德棻原本者有卷十八、二十四、二十六、三十一、三十二,卷二十一、二十六亦不完全,后人用《北史》等书所补。
《周书》的补表有:万斯同:《周诸王世表》。
万斯同:《周公卿年表》。
练恕:《北周公卿表》。
近人王仲荦著《北周六典》十卷,叙述北周政府组织形式。全书分三十目,穷尽并排比今日所能见的北周有关史料,使宇文氏一代典制粲然大备。又有《北周地理志》及附录三种,弥补了《魏书·地形志》的严重不足,为考究西魂北周地理沿革所必需的重要参考书。
《隋书》《隋书》包括本纪五卷,志三十卷(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列传五十卷。纪传于贞观三年(629)开始纂修,贞观十年(636)完成。参加者有颜师古、孔颖达、敬播、许敬宗等,总其事者为魏征。贞观十五年(641)太宗下诏,因梁陈齐周史无志,命令与隋书的志一起纂修。参加者有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仁、李延寿、令狐德菜等。高宗显庆元年(656)完成,以长孙无忌名义上表进呈,当时称为《五代史志》。以后全部编进《隋书》,成为它的一部分。
隋朝没有注意修撰国史,文献又多散佚,所以唐初修史的依据较少,有些传中径称“史失其事”。加以书出众手,纪传与志的修撰又在不同时期由不同人执笔,所以二者之间缺乏联系,互不照应。如《晋书·牛弘传》称事在音律志,而今本《隋书》《音乐志》与《律历志》分开。《何稠传》称事见威仪志,《阎毗传》称见舆服志,而今本《隋书》只有《礼仪志》。《五代史志》所保存有关典章制度的史料比较丰富。除地理、经籍两志外,都按五代次序叙述,眉目比较清楚。经籍志是《汉书·艺文志》以后的第一次结集,对于研究这几百年尤其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文献的存亡、学术的流变、文化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关于《隋书》的表志有:万斯同:《隋诸王世表》。
万斯同:《隋将相大臣年表》。
黄大华:《隋唐之际月表》。自大业七年(611)至贞观二年(628),按月表列起兵者兴亡。
杨守敬:《隋书地理志考证附补遗》。《地理志》以隋代统一的疆域为纲,梁陈齐周时的沿革列于注中,时有疏漏错误,为杨氏考证重点所在。张鹏一:《隋书经籍志补》。主要为志中失收的北魏北齐北周人著作。
章宗源(?—1800):《隋书经诺志考证》。只有史部。一说此书本名《史籍考》,后人误改。注意辑录佚文,而于书之原委、撰人始末多未详考。姚振宗(1842—1906):《隋书经籍志考证》。推寻志中所收书籍之本末源流,补直考订志所遗漏,远较章书为详备。
《北史》《北史》唐李延寿撰。包括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北史》的撰写宗旨和体裁与《南史》相同,对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有删节,也有增补。删略不当之处,如“都督某几州诸军事某州刺史”省为“都督某州刺史”,其误与《南史》同。对于《魏书》删节较多。因唐承隋而隋又承西魏北周,所以以西魏为正统,增加了魏收书所无的西魏三帝本纪,附见东魏诸帝,增加了西魏若干人物列传。北齐方面补充了一些可能出于王劭《齐志》的带有口语的记载。《周书·徐招传》附赵肃传后,不足百字。《北史》详记其离间葛荣与鲜于修礼使二人致败事。李弼等传论中,详细记述了北周军事制度,为《周书》所无。可能因为《隋书》属于本朝著作,《北史》叙述隋事、变动《隋书》甚少。
关于南北史的补表补志有:周嘉猷:《南北史年表》。
周嘉猷:《南北史帝王世系表》。
周嘉猷:《南北朝世系表》。计收一百十余姓,各姓又接不同郡望分列,颇有用。
汪士铎(1802—1889):《南北史补志》。存天文、地理、五行、礼仪,共十四卷。地理志以宋齐为一篇,梁陈为一篇,魏齐为一篇,周隋为一篇。宋以大明八年为准,魏以武定之世为准,皆仍《宋书·州郡志》、《魏书·地形志》之旧,参考价值不大。礼志依据纪传诸志及《通典》等,而未注出处,唯五行志注明出处,征引时须检原书。
汪士铎:《南北史补志未刊稿》。存舆服、乐律、刑法、职官、氏族、道释,共十三卷,体例与天文志等相同。《廿五史补编》首次据稿本印行。徐崇:《补南北史艺文志》。分南史、北史、载记三篇,以见于南北史纪传者为准。不见于南北史仅见于八书者入载记。《隋书·经籍志》未收者居十之六七。各条皆注明出处,便于利用。
徐文范:《东晋南北朝舆地表》。分年表、州郡表、郡县沿革表三部分。年表自晋惠帝太安二年(303)起至隋炀帝大业四年(608)止,按年排列。以西晋末的二十一州为纲,每州下举出当年变迁沿革,各朝重要年份举出当时全疆域所统州郡名称数目。州郡衰接二十一州次序,每州下依朝代举出本州及所统郡的变迁。郡县表按各州所统郡为次序,每郡及所统县下又依朝代叙述变迁。南北朝皆有侨州郡县,大抵多在淮南、淮西、沔北、汉东。徐氏注意考出实土所在,以免读史者为空名所惑,故详州郡之建置分合于郡县之下,因而州郡表及郡县沿革表有重复处。此书与周嘉猷世系表为读南北朝史的两部重要工具书。
陈乃乾有《廿四史注补表谱考证书籍简目》,载于《中国历史文献研究集刊》第四集,其中有关魏晋南北朝正史部分可以参考。
关于正史中个别史事的考订和文字的诠释,宋代以来学者笔记中屡见。
清代学者以治经方式治史,考史益趋缜密,散见于各家笔记文集中。集中考订正史(包括《三国志》、《晋书》及八书二史在内)的著作,有下列几种书:王鸣盛(1722—1797):《十七史商榷》。王鸣盛,字凤喈,号西庄,江苏嘉定(今属上海市)人。本书沿用宋代及毛氏汲古阁汇刻《史记》至《五代史》诸正史而统称为十七史的旧名,实际包括《旧唐书》、《旧五代史》在内。共一百卷,《三国志》至《隋书》计三十卷。考证不如钱大昕书精审。钱大昕(1728—1804):《廿二史考异》。钱大昕,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