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第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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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惑根。有差别故。有速非速经久不同。由业三者。造顺起业。成中般故。造顺
生业。成生般故。造顺后业。成上流故。由惑三者。下品烦恼。中般现行。中品
烦恼。生般现行。上品烦恼。上流现行。由根三品者。中般上根。生般中根。上
流下根。中般生般。各分三者。但由惑根有差别故。分为三种。不由业异。谓中
般三。同起业故。若生般三。同生业故。故非业异也。上流分三。具由惑根业有
差别。业有别者。谓顺后业。有差别故。谓全超业。及半超业。遍没业故。此九
不还。由惑根别。思而可知。
从此第三。明七善士趣。论云。若尔者。何故。诸契经中。佛唯说有七善士
趣。颂曰。
立七善士趣 由上流无别
善恶行不行 有往无还故
释曰。中生各三。上流为一。经依此立七善士趣。上流一者。同上行故。总
合立一。问何故须斯二果。不立七善士趣名。答趣是行义。唯此七种。皆行善
业。不行恶业。须斯二果。善恶杂行。又此七种。皆往上界。不复还来。须斯二
果。往而复来故。唯此七种。立善士趣名。
从此第四。明非生上界。论云。诸在圣位。曾经生者。亦有此等别相耶。不
尔云何。颂曰。
经欲界生圣 不往余界生
此及往上生 无练根并退
释曰。若在圣位。经欲界生。厌欲界生。厌苦心强。必不往上色无色界。证
不还已。定于现身。般涅槃故。若于色界。经生圣者。容有上生无色界义。色界
无苦。厌心劣故。容生无色天。此经欲界生圣。及往上界生圣。必无练根。兼无
有退。问何缘经生圣。及上生圣。必无练根并退。答经生习根。极淳熟故。及得
殊胜所依止故(昔于凡身。得道未名胜依。经生唯于圣身。名殊胜之也)故无练
根及退转也。
从此第五。明杂修静虑。论云。前说上流杂修静虑为因。能往色究竟天。先
应杂修何等静虑(一问也)由何等位。知杂修成(二问也)复有何缘。杂修静虑
(三问也)颂曰。
先杂修第四 成由一念杂
为受生现乐 及遮烦恼退
释曰。初句答第一问。次句答第二问。下两句答第三问。先杂修第四者。夫
欲杂修四静虑者。必先杂修第四静虑。以第四定最堪能故。成由一念杂者。杂修
定成。由一念杂。谓阿罗汉。或是不还。彼必先入第四静虑。多念无漏。相续现
前。从此引生多念有漏。后复多念。无漏现前。如是旋还。后后渐减。及至最
后。二念无漏。次引二念有漏。现前无间。后生二念无漏。名杂修定。加行成
满。次复唯有一念无漏。次复引起一念有漏。无间后生一念无漏。中间有漏。前
后无漏。以相间杂。故名杂修。此一念杂。名根本成。修第四已。乘此势力。亦
能杂修下三静虑。杂修静虑。总有三缘。一为受生。生净居故。二为现乐。受法
乐故。三为遮止起烦恼退。若不还修。由前三缘。若罗汉修。除受生一。
从此第六。明净居唯五。论云。何缘净居处。唯有五。颂曰。
由杂修五品 生有五净居
释曰。由杂修第四静虑。有五品故。净居唯五。一下品。二中品。三上品。
四上胜品。五上极品。初品有三。谓三心也。初起一无漏。次起一有漏。后起一
无漏。第二品六。谓更三心并前成六。第三品九。谓更三心。并前成九。第四品
十二。谓更三心。并前九心。故成十二。第五品十五。复起三心。并前十二。故
成十五。如是五品。如其次第。感五净居。应知此中。无漏势力。熏修有漏。令
感净居。非是无漏能感净居。憎背有故。
从此第七。明身证不还。论云。经说不还。有名身证。依何胜德立身证名。
颂曰。
得灭定不还 转名为身证
释曰。若不还果。修得灭定。转名身证。灭定无心。由身证得。故名身证。
又世尊言。福田有二。谓有学十八。无学有九。解云。言有学十八者。于有学
中。有四向三果为七。及随法行。随信行。信解。见至。家家。一间。五种那
含。故成十八。无学九者。一退法。二护法。三思法。四安住法。五堪达。六不
动。七不退。八慧解脱。九俱解脱。问何缘身证。不预其数。答无漏三学。是圣
者因。择灭涅槃。是圣者果。灭定有漏。不是依因。依因无故。不预其数。
从此第四。明阿罗汉向果。就中分五。一明向果差别。二因论明治道。三明
尽智后智。四明道果。五明六种姓。且第一明向果者。论云。已辨第三向果差
别。次应建立第四向果。颂曰。
上界修惑中 断初定一品
至有顶八品 皆阿罗汉向
第九无间道 名金刚喻定
尽得俱尽智 成无学应果
释曰。得不还者。从断初定一品为初。至断有顶八品为后。名阿罗汉向。趣
阿罗汉果故。即此向中。断有顶地第九品惑。无间道。名金刚喻定。此定能破一
切烦恼。犹如金刚能摧一切。故名金刚喻定。定虽有力能破一切。余惑先断。故
今唯断。第九品惑此定既能断有顶地第九品惑。能引此惑尽得俱行尽智令起。即
此尽智。是解脱道。此解脱道。与漏尽得。最初俱生。故名尽智。颂言尽得俱
者。即是漏尽得。俱名尽智也。尽智生已。成无学果。更无学故。亦名为应。谓
阿罗汉。此翻为应。应受人天广大供养故。
从此第二因论明治道。就中五。一明地由道离染二明道引离系得。三明道离
地通局。四明近分道。五明世道缘行。且地由道离染者。论云。由何等道离何地
染。颂曰。
有顶由无漏 余由二离染
释曰。有顶由无漏者。断有顶染。唯无漏道。非有漏道。以有漏道欣上厌
下。于有顶地。无上可欣。故有漏道。不断有顶。余由二离染者。余谓余八地
也。离八地染。通由二道。漏无漏道。俱能离故。
从此第二。明道引离系得。论云。既通由二。离八地染。各有几种离系得
耶。颂曰。
圣二离八修 各二离系得
释曰。诸有学圣。以有漏无漏二道。离于八地修断染时。各能引生二离系
得。谓有漏道。断八地修。能引有漏无漏二离系得。若无漏道。断八地染。亦能
具引有漏无漏。二离系得。由二种道。同所作故。各引二得。此之二道。同断修
染。名同所作。
从此第三。明道离染通局。论云。由何地道。离何地染。颂曰。
无漏未至道 能离一切地
余八离自上 有漏离次下
释曰。无漏未至道能离一切地者。谓未至定。起无漏道。能断九地故。言一
切余八离自上者。余八谓中间。四本静虑。及三无色。于此八地。起无漏道。能
离自地及上地染。不能离下。谓已离故。有漏离次下者。谓诸有漏道。唯能离次
下一地染。谓犹依未至。离欲界染。及依二禅。离初禅染。乃至有顶。离无所有
处染。名次下地。不断上地染。势力劣故。不断自染。自地烦恼。所随增故。更
不断下地染。谓已离故。
从此第四。明近分道。论云。诸依近分。离下地染。如无间道。皆近分摄。
诸解脱道。亦近分耶(问也)不尔(答也)云何(徵也)颂曰。
近分离下染 初三后解脱
根本或近分 上地唯根本
释曰。近分离下染者。近分有八。四静虑边。四无色边。边谓近分。近根本
故。初禅近分。离欲界染。如是乃至有顶近分。离无所有染。名离下染。初三后
解脱者。初三谓初二三禅。后解脱。谓第九解脱。此三近分。第九解脱。或入根
本。或在近分也。上地唯根本者。从第四禅。至有顶地。名为上地。此五地近
分。第九解脱道。必入根本故。致唯言。谓此五地。近分根本。同一舍受。离下
染时。必欣上地。以受无异。必入根本。前三静虑。根本喜乐。近分唯舍。转入
异受。少艰难故。有不能入。
从此第五。明世道缘行。论云。世道缘何作何行相。颂曰。
世无间解脱 如次缘下上
作粗苦障行 及静妙离三
释曰。世谓有漏道。有漏无间道。缘下地境。有漏解脱道。缘上地境。若无
间道中。缘下地法。作粗苦障。三种行相。于三行中。随起一行相也。若解脱
道。缘上地法。作静妙离三种行相。于三行中。随起一行相也。非寂静故。说名
为粗。非美妙故。说名为苦。非出离故。说名为障。静妙离三。翻此应知。
从此第三。明尽智后智。论云。尽智无间。有何智生。颂曰。
不动尽智后 必起无生智
余尽或正见 此应果皆有
释曰。不动者。利根罗汉也。不动罗汉。于尽智后。必起无生智。以不退
故。余尽或正见者。余谓退法等五种。钝根罗汉。于尽智后。或生尽智。或生正
见无无生智。后容退故。问不动种姓。无正见耶。答颂言此应果皆有。无学正
见。一切无学。无简钝利。尽皆有之。谓不动法。无生智后。或更起无生智。或
唯起正见。
从此第四。便明道果。就中五。一明沙门性果。二明立四果因缘。三别明中
二果。四明沙门果异名。五明沙门果依身。从此下第一。明沙门性果者。论云。
何谓沙门性(一问)。此果体是何(二问)果位差别总有几种(三问)颂曰。
净道沙门性 有为无为果
此有八十九 解脱道及灭
释曰。初句答第一问。第二句答第二问。下两句答第三问。净道沙门性者。
谓诸无漏道。名为净道。此之净道。是沙门性。怀此道者。名为沙门。沙门此
云。勤息。谓无漏道。以能勤劳息烦恼故。有为无为果者。谓有为无为。是沙门
果体。有为果者。解脱道也。无为果者。是择灭也。此有八十九解脱道及灭者。
列数也。此有八十九解脱道。为有为果。八十九品。所证择灭。为无为果。谓断
见惑。有八无间八解脱道(八忍八智是也)断九地修惑。有八十一无间道。八十
一解脱道。见修合论。有八十九无间道。唯沙门性十八九解脱道。亦名沙门果。
亦名沙门性。息恶义边。名沙门性。与无间道。为等流果。边名沙门果。一一择
灭。唯是无为。沙门果体。谓无间解脱道。是沙门性。择灭是彼证。名沙门果。
即名离系士用果(不生士用)应知无间道。唯沙门性。若是择灭。唯沙门果。若
解脱道。亦沙门性。亦沙门果。
从此第二。明立四果因缘。论云。若尔世尊。何不具说(问也。何缘世尊。
唯说四果。不说八十九沙门果耶)果虽有多。而不说者。颂曰。
五因立四果 舍曾得胜道
集断得八智 顿修十六行
释曰。具足五因。佛立四果。一舍曾得道。谓舍先得果向道故。若预流果。
唯舍向道。所余三果。通舍向道及前果道。二得胜道。谓得果摄殊胜道故。三总
集断。断是无为也。谓总一得得诸断故。名总集断。言一得者。谓得果时。起一
类胜得。得前诸断。非一得也。四得八智。谓得四法类智故。五顿修十六行。谓
能顿修无常等故。于四果位。皆具五因。余位不然。故佛不说。
从此第三。明中间二果。论云。若唯净道。是沙门性。有漏道力所得二果。
如何亦是沙门果耶。颂曰。
世道所得断 圣所得杂故
无漏得持故 亦名沙门果
释曰。世道所得断圣所得杂故者。谓有漏道。得一来不还果。名世道所得
断。此所得断。兼前见道所得择灭。总相合集。以为果体。名圣所得杂。圣谓见
道也。由圣所得杂故。亦名沙门果也。无漏得持故者。又中二果。择灭无为。世
道证时。能引无漏离系得故。有无漏得所任持故。亦名沙门果。
从此第四。明沙门果异名。论云。此沙门性。有异名耶。颂曰。
所说沙门性 亦名婆罗门
亦名为梵轮 真梵所转故
于中唯见道 说名为法轮
由速等似轮 或具辐等故
释曰。即前所说。真沙门性。经亦说名为婆罗门性。婆罗门者。此云净志。
远烦恼故。与勤息义同也。亦名梵轮。是真梵王。力所转故。佛与无上梵德相
应。是故世尊。名真梵王。梵者净也。然沙门性。通见修无学三道。于中唯见道
说名为法轮。谓见道中。有速等相。似世间轮。故得法轮名。一谓见谛道。速疾
行故。言速疾者。十五刹那也。二有舍取故。谓舍前谛。取后谛也。三降未伏
故。谓由见道能见未见。能断未断也。四镇已伏故。谓已见断者。无迷退故。见
道无退也。五上下转故。谓观上苦等已。观下苦等故。或具辐等故者。或言显尊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