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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回到原始部落当村长-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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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我们之间的距离接近到200米时,我们手里拿的长矛让马群开始紧张,出现了一阵骚动,开始向鱼网的方向缓缓移动。
  等到我叫一声“出发!”开始发起冲锋,并在距离100米左右时射出了一箭时,马群开始加速奔跑了起来。
  我们紧随其后,战士们很配合地调整自己的位置,尽量让马群跑向鱼网的位置。
  很可惜,领头的公马看到前面“草原宾馆”所在的山丘,及时地调整了一下奔跑方向,大约只有三分之一的马匹踏上了鱼网。
  让我更失望的是鱼网的眼太小,不足以让成年马的蹄穿进去绊倒,多数马都直接就踩过去了。
  可是还是有三匹小马和两匹成年马陷在了网里,小马驹是因为蹄穿了进去,随后绊倒了,成年马有一匹是刚好踢在鱼网边缘才绊倒的,另一匹则是由于前面跑的马将鱼网踢飞起来,刚好罩到了它身上!
  小马驹是用藤条拴住颈项牵回村的,腿被困在网中的两匹成年马则是七八个人“拉”一匹地拖回村里——身上捆了两张网和七八根藤条,腿没捆,每根藤条由一个人牵着。等进了寨门,人和马都累到不行了。
  小马驹被牵了一路,在多次反抗无果后,已经显得很温顺了——我牵着其中一匹让梅梅去摸它的时候,它居然显得很享受——小色鬼!
  两匹成年马则不肯让人靠近——连马齐想去给它松绑都不答应,在村子里跳过来跳过去,弄得土土挡在放陶坯的木棚前,紧张得不得了,深怕它们去踢坏了陶坯。
  三匹小马驹暂时和鹿关在一个畜栏里,以后我想单独给它们做一个“家”。
  我让木驼做好准备,带四个人站在村子中间,我把小马驹交给乐坏了的梅梅,站到村子中间去,等其中高一点的一匹马跑过时,我们五个人一起出手,各拉住一根藤条,让马不能再快跑,然后一翻身骑上了马背——这下子惹毛了它,四个人都拉不住,全被拖倒在地,赶紧松手丢藤。
  我死死地拉住鱼网——还好没从马身上取下来。
  然后一人一马在村子里发疯般跑,其他人全都躲了起来,有的进山洞,有的进了我的“家”,梅梅几次要拿弓箭,都被木驼制止了——开玩笑,奔跑中谁知道射中的是人还是马?
  土土吓得躲在工棚内不敢出来。
  近一个小时后,我的大腿内侧都被藤条磨得泛红时,这匹马才口喷白沫停了下来——按我后世的知识——它认输了!
  我下马来牵着它,仔细观察了一下,这家伙现在不再嚣张了,任我的手抚弄它的颈部,整体上看应该算一匹枣红马,不过两眼之间有一片不规则的白毛,所以我直接叫它“云龙”!
  在缺少整套马具之前,我还是没有直接给它松绑,就用鱼网套在身上拴在了畜栏的木桩上。
  另一匹成年马看到这一幕,看到我就远远地避到围墙脚下——天呐,我还来得起这么玩一次么?
  我摇摇头,决定先放它一“马”。
  休息的时间我用来制作马具。
  辔头和缰绳都用的是鹿皮,嚼环先还是用木制的,下一步再想办法用陶制。
  马鞍需要一个可以勒固的木架,相对而言要复杂一点,马蹬也是采用木制——我开始有点向往青铜时代,不过还没有时间和能力去太远的地方找矿藏,但有了这几匹马,就有了希望。
  整套马具的制作要好几天的时间,一时急不来。
  第二天,在我感觉腿上的灼痛感好了一点以后,头一天的狂野一幕又再上演,不过这匹马比云龙明显的要差得多了——半个小时后就不再坚持了。
  梅梅也想骑上去,把我吓坏了——我的小宝宝可不能就这样没有了。
  费了好大的劲才成功阻止了她。
  第二匹马被取名叫“清风”——因为马鬃很长,跑起来比较飘逸。
  几天后,马具刚完功——甚至用上了专门烧制的陶扣件。我骑着云龙,带着木驼他们又去了一趟草原,因为有了马,我一个人先到了“草原宾馆”,再以此为起点,向前跑了近20公里,却再没有看到马群的踪影,其他的动物倒看见了不少,甚至看见了两只狼。看来马群的活动范围是很大的。
  木驼还不敢接近清风,清风也明显不喜欢他。
  以后的几个月里,我再也没有去参加过草原上的狩猎活动。
  在孩子出世之前,我哪里也不想去了。
  庄稼地是去得最勤的地方,粟苗的成长是快速的,但高度不是很高——比一般的狗尾巴草高不了多少,这还是施了“绿色”肥料的结果,看起来有一点像缩小版的高梁。
  天气开始热起来的时候,同齐和大方两族的长老分别来了一次,都是用人和我们换陶器——他们的陶器碰坏了。
  听说同齐的那个村长差点要把那个走路不小心的战士驱逐出去。
  这样一来我们族里又增加了8个年青人,至于有两个小孩子——两对夫妇带过来的——木青直接没给对方计算在内。
  他们走了半个月,又一个超过40个人的相亲队伍来到我们村。
  他们部落叫“大夏”,据说有近三百人,距离我们有多远连他们也说不清楚,反正沿着草原走了五天,是碰到狩猎的木驼他们才找到我们村子来的。连说话的口音都和木青有了显著的区别。
  据大夏的长老说,他们已经有了在洞外搭的木棚作为居所——洞里实在住不下了。看到木驼他们用网捕兽和鱼——还没看到他们的弓箭是如何用的——就一定要到我们村子里面来,想换回几名会用网的战士。
  考虑到他们来得比较远,我没理会木青的反对,同意了他们留下了六个人以换我们的陶器:两口锅,30个碗,3个汤勺,另送5张网,还教会他们如何编网。
  我要求木驼带上20个人送客人回他们的部落,陪他们的路上教会他们如何使用网。
  秋天刚到的时候,粟已丰收在望,像一小棵一小棵的高梁,籽也结得很密实。
  我叫战士们轮班,不分白天夜晚地守着这些庄稼,以防止偷嘴的野兽破坏丰收的果实。
  同时,我的大日子也要到了。
  梅梅一点也不像大肚子女人应有的持重谨慎,每天忙里忙外,乐呵呵的。我叫土土她们几个有产子经验的妇女多帮我看着梅梅,我可不想她在喂马的时候生下我的孩子。
  可能是梅梅经常打猎和劳动的结果,她的体重并没有因为临产而增加太多,感觉仍很灵活而轻松,一点也没有累赘的感觉。
  尽管刚到初秋,我还是在大人的床上和婴儿床上加上了两层厚厚的兽皮,从梅梅的身材看,奶瓶估计是用不上的,何况族里还有好几个婴儿在哺乳呢。
  不过尿布就让我为难了,哪作来的布呢?
  看到其他夫妇的小孩子直接扔在地上喂东西,或者放在兽皮上乱爬,估计也不能给我出什么好主意——难道我急于发明纸是用来接尿的吗?
  最后还是采用了其他夫妇通用的办法——拉在兽皮上再晾晒——高档真皮尿布啊,我准备了50多张。
  眼看大日子一天天临近,幸运的是粟穗先丰收了,没让我同时面对两个“收获”!
  粟穗大约有100多斤,考虑到明年的农业生产,我让木青晒干后用陶坛收藏好,谁也不能动,木青看到去年给我的一把种子,能变出这么多收获来,看得目瞪口呆,要不是他也常跟我下庄稼地,这能把他吓傻了。
  当然他就明白了我叫他收起来的原因。
  终于到了最关键的一天,我的私“宅”里起码有10来个人,其他想看热闹的都被我挡在门外了。
  平时大咧咧的梅梅现在躺在床上,一张脸上写满痛苦,一直拉住我的手不松开,另一只手则抓下了床上的一把兽毛,口中发出压抑的呻吟。
  在梅梅发出一声长叫后几秒钟,一声响亮的儿啼传来——我的小公主闹起来了!
  我忙用准备好的热水给她们娘俩清洁身体,第一时间把丑丑的一张小脸放到梅梅的眼前,用一块兽皮裹着小身子去吮一口初乳。
  梅梅因为失血而有些发白的脸上显出一层光辉,初为人母的微笑从嘴角绽放。
  小丫头则紧张地进行她的吮吸工作,根本不理在旁边一脸傻笑的老爸。
  所有外人退出去以后,这个三口之家洋溢着浓郁的温馨味道,除了吮奶的声音,就是傻笑和微笑——这才是一个完整的家庭——我有了两个跟我血肉相连的亲人!!
  小丫头大约有7斤重,可能是她妈妈鱼汤喝得太多的原因——肤色较白,比我和她妈好看多了,就是脸上好像有点皱,还糊了一点胎脂。
  小丫头应该叫什么名字呢?
  我挠了半天头,这该是每一个老爸最头痛的事情!
  想了半天,我决定叫她“梓烨”,这跟我的前世有关,跟眼前的村子却没太的关系。
  我看着这幸福的母女俩,心里在打一个小算盘——梓烨,你可得听爸爸的话,要同时学会“普通话”和本族的方言,将来才会有前途——不然爸爸聊天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
  还有一件事让我费脑筋:我女儿的生日是哪一天?
  来到这个世界后,一直对时间不是很重视,只需要看天气和冷暖就行了,哪一天不太重要,可是女儿的出生让我开始有点紧张——将来怎么样给她过生日?!
  这段时间我不能出去狩猎,但安排木驼他们带着长大了的小狼们一起去活动了一次,每只狼的颈上系了一根两米多长的鹿皮带,各有一名战士专门负责牵一只狼。这段时间以来,每次出猎回来,狩猎队的队员总要给小狼们带回一点好东西,一来二去,关系本来就不错了。
  但我还是不敢就这样将狼作为狩猎的重要工具,它们只是辅助性的——用于驱赶兽群。必竟是第一代驯化的野兽,一不小心,还有野化的可能,它们的下一代可能会好很多了。
  狼和马不一样,马野化对人没什么危险,狼野化了会不会反咬一口,我就没有太大信心了。
  等小梓烨满月了以后,我决定跟木驼他们一起再上草原,去看看马群的踪迹,顺便寻找其他部族,看看不同的生存方式。
  第十四章 骑兵初成
  预定的行程总是难以成行。
  草原上去了三趟,最后一趟是在小梓烨满两个月的时候,终于让我再次找到了马群。可是由于木驼他们跟不上我和云龙的速度,真正“单枪匹马”的我徒呼奈何!
  不过我也大致知道了马群的活动方向与范围——迟早,这些马都是我的!——我在咬牙切地对马群说,不知道云龙会不会介意听到我的话。
  可是这后一个月是我们族里外交成果最丰硕的一个月。
  为了妹妹的生日计算方便,我用陶器做了一个日晷,中间立了一根陶针作为指示装置——这样基本上可以说得出现在几点了;并开始计算月圆月缺,有一张鹿皮成了我的“真皮日历”,和我的“工作日志”挂在一起。
  现在“土坯公寓”成了我的——卧室、婴儿房、实验室、办公室、接待室……
  日志上记载着,在过去的30天内——不知道这个月该算大月还是小月——有六拔客人光顾。木青的商人天份得到了完美的发挥。
  原来之前曾经来过的大夏族确实有我们所没有预料到的实力和影响力,在他们部落周围100公里内的部落在考虑“相亲”活动时,都会首先想到大夏去——惊人啊,在3万多平方公里范围都属于“知名部落”啊!
  就是因我为一时的慷慨,让木驼他们送大夏族的长老回部落,大夏族已成为对我们部落最好的“宣传部”,而宣传工具就是——一组陶器!
  我送过去的两组陶器,其中一组已上升到“神器”的地位——平时放在大夏洞内最深处的石台上,用最好的鹿皮和一张虎皮覆盖,只有重要的客人来了才能打开来使用;另一组也只能供村长、长老团和最优秀的战士轮流享受——这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一种殊荣。
  而只要享用过一次的战士,都会大肆宣扬味道如何如何鲜美,回味如何如何悠长。
  久而久之,每一批客人到访,族人都会给他们讲述一遍本族里的“神器”如何如何……
  然后是每一批客人里的长老都会享用到一次美味,回去以后又都赞不绝口……
  总之,最后的结果是,有六个以上的部落——因为我已经接待了六个部落——其他的部落可能还在闻讯赶来中——村长直接要求长老返回大夏族,打听“神器”是从哪里来的,以及如何得到神器。
  每一位长老都在大夏族扭扭捏捏地打听关于“神器”的来由,而每一次大夏族的长老们都会在“守口如瓶”之后“附耳过来”——“千万别告诉别人啊!在遥远的大元族(我们被叫成大元族)………”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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