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御千年-第4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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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羊脂来形容女子皮肤的洁白,判断一个女人是否好看不但要看其面孔是否秀美,还要看其皮肤是否洁白,毛孔是否细隐,这部分人皮先前的主人无疑是个肤若凝脂的美女。
“求财为盗尚可恕之,好财劫色岂能轻饶。”我摆手示意许霜衣将扇子收好,抬头望天感觉时辰已经不早,二人立刻登上鹏背回返边境。
寅时出发,未时回返,等到临近边境的时候已然是傍晚酉时,在距离边境还有五百里的时候我便发现了边境上的一道熟悉的气息,细一分辨发现是叶傲风的气息,他没有隐藏气息就说明他正在作法。
“你***还敢出来。”我见状忍不住出言开骂,转而离开鹏背瞬移回返……
第七百一十四章 阵前对骂
叶傲风的出现令我瞬间生出了与之决战之心,于是立刻瞬移而回。
我与叶傲风已经数十年未曾相见了,而今的叶傲风容貌在三十六七岁左右,修道中人步入天仙之后容貌就不会再有改变,这说明叶傲风是在三十六七岁的时候晋升天仙修为的,实际上他的真实年纪远不止这些,他比我要大近十岁,我的实际年龄是三十七岁,而他则应该是四十五六。
此时的叶傲风身穿一件青色团龙道袍,脚蹬金丝兕靴,头戴八宝凌龙冠,奢华与尊贵在他的身上显露无疑,他此时正在己方境内凌空作法,他所施展的法术是黑族的御风之术,平地骤起的狂风自东向西将地面上堆积的积雪刮向了我方阵地,他而今的气息仍然不是金色气息,而是一种青色与金色相间的气息,这种灵气的充盈程度却绝不低于金仙灵气,这应该是他修行铜鼎四种法术之一的长生之术造成的现象。
叶傲风的修为自然不是申水寒等人能够比肩的,他的御风之术极为精妙,双臂每一次的拂动都可以将数十里范围内的积雪刮起卷向我方阵地,即便如此他的目的却并不是以此攻敌,他施法的范围正是雷区的所在,他想移走覆盖在雷区上的积雪,以地雷阻隔我方整装待发的骑兵,为他们营救被困兵卒和等待后援争取时间。
瞬移而回之后我并没有立即现身,而是认准了叶傲风所在的范围再施瞬移之术移到了他的身边,与此同时抽出轩辕剑直取首级,在这一刻我庆幸自己的做出的决定是如此的干脆,没有浪费丝毫的时间,也没有任何的废话。
即便如此我的心里也并没有将他杀死的想法,事实上我是想杀死他的,但是我知道我杀不了他,他现在的灵气修为已经可以与金仙比肩,自然也就能够使用金仙的法术,瞬移之术可以在顷刻之间躲避,速度之快只需闪念而不需行气。
果不其然,猛然出现的轩辕剑令叶傲风产生了警觉,顷刻之间消失了踪影。
他消失之后就轮到我紧张了,因为他可能从周围的任何地方窥探我,也可能悄无声息的隐藏身形就站在我的身边。
紧张的情绪刚刚浮上心头便发现脑后气息有异,这时候自然是不能回头张望的,只能再度瞬移避开,闪至右侧十丈之外隐身回头果然发现叶傲风手持长剑环顾左右。
我一消失紧张的就是叶傲风了,此时比的就是反应速度,因而回头之后立刻瞬移上前再度挥剑,叶傲风再度消失。
与叶傲风之间的斗法是紧张而滑稽的,因为双方都可以瞬移隐身,可以随时出现随时消失,我想杀叶傲风,叶傲风也想杀我,双方忽隐忽现的进攻一直持续了一炷香的时间,虽然只有一炷香的功夫儿,双方却已经各自出手十余次,直至双方到最后都知道没有杀死对方的可能,这才隐身暗处不再出现。
“就凭你于乘风也想伤及本座。”叶傲风的声音异常飘忽难以分辨方位,此时的他终于流露出了狂妄的本性,一个人狂妄与否最先改变的就是衣着,他衣着如此考究自然是内心生出了狂妄之心,不然的话没听说过有道士身穿团龙道袍的,此外他现在称呼的是我的俗家姓名,这就表示之前的同门之谊早已经逝去无踪。
“就凭你也想跟我争夺大罗金仙之位。”我按捺不住的冷笑开口,“那大罗金仙之位本来就是我的,你只是教主送来给我当垫脚石的。”此时的对话必须以jī怒对方,挫伤对方信心为目的,说哈喽你好,好久不见那是**。
“你本性优柔寡断,处事瞻前顾后,为了女人已经失去了两次机会,这次回来又是这样,就你这种松鼠死了都要哭上半天的人能主掌天地刑责,笑话。”叶傲风极尽嘲讽之能事,他是现代回来的人,说话自然是现代语气。
“我而今已经三花聚顶五气朝元,金光罩体永生不死,天庭金册就在我的体内,你即便学会了天书法术也是妖孽,辅佐一条外国的妖龙来与五爪金龙争雄,你感觉上天会允许那条大蜥蜴主掌天下,你个蠢货。”我出言骂道,叶傲风先前的话呛到我了,事实上我并没有因为死了一只松鼠而落泪,在山洞之中黯然落泪是因为想念故乡和亲人,叶傲风在歪曲事实故意气我,此外那些事情是我在山中独处的时候发生的,叶傲风竟然大胆到潜藏在暗处窥探我。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道理你总该明白,本座现有三千紫气僧道,你有多少帮手,就这些阿猫阿狗。”叶傲风的话语也开始难听了,事实上他也在吹牛,三千是虚数,他现在能调御的紫气以上僧道应该还有一千人,而我则剩下了五十几个。
“我晋升地仙天仙乃至金仙全是正统晋升,不像你这样投机取巧,人多有什么用,我一句话就可以让你损失三百秃驴,我北周乃顺天应命的正统,辅佐金龙乃是无上功德,帮助你那是助纣为虐。”我高声叫骂,反正我这一方也没有和尚,骂秃驴也骂不到自己人头上,此外二人之所以如此大失风度的对骂也并不是单纯因为彼此有仇,而是要让各自阵营的兵将听到,有着扰乱敌军鼓舞士气的效果,在古时两军交战都有专门负责叫骂的兵卒,能骂的天花乱坠,我和叶傲风的对骂与之相比算是小巫见大巫。
“你使用僵尸为战,还敢自命正义之师。”叶傲风再度回应,他所谓的僵尸是指姚贾而言的,姚贾而今虽然与常人无异,但是无法否认他是由僵尸幻化的。
“杀人不过斩首,你北齐骑兵断我三万兵卒的双臂,便是反贼也做不出此等行径。”我不甘示弱。
“战场杀敌无所不用其极,难道还需要设下规则。”叶傲风的声音流露出了鄙夷。
“哈哈哈,叶傲风,你想拖延时间等待你的援军赶过来,别做梦了,你断我三万兵卒双臂,我这优柔寡断的人瞻前顾后的要你这百万兵卒陪葬。”我一瞥之间发现千里之外出现了很多紫气正在向这里移动,不问可知叶傲风先前是孤身前来的,大部队在后方。
千里之遥即便是天仙也得一个时辰,地仙和紫气需要的时间更长,在这段时间里我完全可以驱使兵卒通过事先挖好的地道进攻对方冻的跟jī崽子似的兵卒。
“杨将军听令,即刻发兵攻入北齐,全部斩首,不受降卒。”心念至此立刻出声冲身后数里之外的杨毅下达命令,而郑重率部也已经赶到了五十里外,今日必定要留下北齐的百万兵卒,此外我之所以要命令将敌军全部斩首并不是因为自己凶残,而是为了让对方的敌军产生畏惧心理,千万不能给他们种下‘我该抵抗抵抗,实在不行了投降也能保命’的想法,我得让他们害怕逃跑才行。
有时候尴尬出现到的总是很突然,当我意气风发的出言发令的时候,杨毅的一句高喊令我大为尴尬,他喊的不是遵命也不是得令,他喊的是‘请真人现身,效验虎符……’
第七百一十五章 重胄拼杀
见过触霉头的没见过这么触霉头的,在这种时候让我现身效验虎符实在是大煞风景,不过想起这个规矩是我先前定下的也只能现身出现与之校对虎符,虎符无误,杨毅立刻传令三军,大军受命之后立时呼喊着冲向了地方阵营……
虽然重胄部队先前被我抽调了一部分回去,此时仍然有着几十万,我先前的命令是发兵,杨毅对于我这个命令的理解就是全军突击,因而命令下达之后所有的兵卒都奋勇向前,先前挖好的地道此时并未使用,数十万兵卒径直冲向了雷区。
这一幕令我黯然摇头,这简直是用人去蹚地雷,少不得要死人,果不其然,前军冲至雷区之后很快就触发了地雷,巨响过后,五步之内的兵卒全部被地雷炸死,这一情况令我心中猛然一轻,正规的的地雷一旦爆炸杀伤半径远远不止四到五米,叶傲风造的地雷明显是土货,威力与制式地雷相差甚远。
猛然之间出现的爆炸令得诸多兵卒大为惊恐,他们先前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所以这种血肉横飞的场面令他们很是惊骇,见此情景杨毅立刻放声高喊‘有真人坐镇无需惧怕贼人雕虫小技,’此时杨毅必须让兵卒们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敌人在作法,而不是地面之下埋藏着随时能要他们命的地雷。
杨毅本身就是一个身高达到了两米三的壮汉,这竭尽全力的一嗓子传出了老远,众兵卒闻言立刻消除了恐惧心理,再度加速前冲,北齐兵卒埋设地雷的距离是百步,密度极为稀朗,加上先前降下的大雪打湿了其中一些的触发机关,因而并不是所有的地雷都会爆炸,北周的重胄兵卒直接蹚着地雷冲了过去,于雪地之中与北齐的兵卒展开了近身搏斗。
叶傲风此时在什么地方我并不知晓,但是有一点我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不会直接杀戮这些兵卒,一来人数太多他杀不完,二来他的灵气宝贵,不会浪费在这些小卒子的身上。
在杨毅身边布下屏障保证他不会受到偷袭之后我快速的升至半空落到了许霜衣的身旁俯视下方的厮杀,重胄兵卒使用的武器是长矛和铜戈,这些都是长兵器,在平原作战的时候长矛可以用来排列阵势阻止对方骑兵的冲撞,铜戈可以用来拖拽敌人的战车,据空俯视,下方的兵卒犹如潮水一般的涌向了敌阵,短兵相接之后哀嚎之声立刻响起,重胄兵卒都是披挂有重胄盔甲的,这些盔甲只能防止长矛和铜戈将士兵轻易的刺死,却不能阻止他们被刺伤,一击不死,受伤的兵卒开始倒地哀嚎,可是他们的哀嚎换来的不是同伴的救护而是敌人补上来的矛戈,一矛不死再补一矛,直至对方彻底死去方才休止。
先前在建康城外我所见到的是四十万夹杂有骑兵道人异兽的大hún战,此时下方出现的是单纯的重胄兵卒的厮杀,双方投入兵卒累计临近百万,战线更长,场面更加血腥,缕缕阴魂犹如锅灶之上的蒸汽一般离体上冲,幸亏厮杀的兵卒们看不到这一幕,不然他们立时便会被吓傻。
虽然我看不到叶傲风在哪儿,但是我知道他并未走远,他一定在暗中观察,我也不怕他瞬移回去催兵来救,他再怎么催促那些援兵也不可能像他这样瞬移过来,等他们赶来,已经无力回天了。
由于北齐兵卒先前被大雪困了一夜,此时已经十分疲惫和饥饿,身上重达数十斤的重胄盔甲令他们的行动极为缓慢,所以整个战事完全是一边倒的情形,北周的兵卒在雪地之中缓慢的推进追杀,昨夜降下的大雪成了他们的阻力,不过他们行动缓慢敌人的行动更缓慢,大雪并不能阻止惨烈的杀戮,它只能令原本可能刺向大腿的长矛刺向腹部。
以长矛和铜戈拼杀有明显的特点,那就是尸体大多能够保持原形,不会出现四分五裂的惨象,但是铜戈的倒刺却往往能带出对方的肠肚,所以整个战场四处可见被拖出胸腔的肠子,虽然之前在特训大队的时候我们曾经学习过解剖课程,但是我还是头一次亲眼见到人的肠子原来有这么长,大肠和小肠竟然有将近十米的长度。
这一幕令我心中很是沉重,之所以沉重并不是因为讨厌血腥,男人骨子里都是好斗的,血腥可以令男人疯狂,不过我此时已经不能算是人了,因为我是神仙,所以血腥并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心理上的影响,令我内心沉重的是那些被划破胸腔或者腹腔的人很少能够见到他们皮肤内有脂肪存在,这种情况的出现说明他们生前吃的并不好,大部分时间在都挨饿,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
兵败如山倒这句话是正确的,北齐士兵先前已经被折腾的没了锐气,而今被北周的兵卒一番冲杀立刻开始败退,敌军一旦败退,北周兵卒立刻士气大盛,踩踏着积雪乘胜追击。
北周方面是全线发起进攻的,战线拉的很长,因而我并不能一眼纵览全局,观气术也无法根据气息判断出哪些是本部兵卒,不过我却可以根据兵卒的移动方向看出北周方面已然占据了巨大的优势,胜券在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