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情缘人间篇之缘定三生-第11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圣祥,你的家人都很随和呀,不过,你那位哥哥是怎么回事,好像不喜欢跟人接触,上次雪华邀他一起去滑雪,他也拒绝了。”
顺着泰森眼光望去,月圣祥看到躺在壁炉旁的白色长毛软毯上,烤着暖烘烘的炉火,缩成一团,优悠优悠看着书的冯遥。
“他不是我哥哥。”
“啊?”
“他是我老爸的老婆。”
“啊!”不知情的人都吓了一跳。
露丝更是瞪大了眼睛,像看怪物一样猛盯着冯遥看。
感到背后刺骨的眼光,冯遥拧过头,就看到露丝那失礼的眼神。
秀眉一皱,不悦地瞪了那不知礼数的大小姐一眼,拧回头,继续埋首看书。
被他这么一瞪,露丝这才发觉自己刚才的目光实在很失礼,她淘气的吐了吐舌头,脸忍不住烧了起来。
正在安闲看书的冯遥,忽感眼前一暗,本能地抬头,就看到一大群人围在他身旁,此举让他觉得自己像动物园里的供人参观的猴子,心里不爽到了极点。
伤脑筋,难道他们就不能让他安安静静的看书吗?
“有事吗?”
“圣祥,替我们介绍介绍!”
月圣祥面露难色。
冯遥也不见怪,他的身份的确令他难以启齿。
“我姓冯,单名一个遥字,中国人,今年二十一岁,介绍完毕。”
“听说你是月伯父的男宠。”露丝以令冯遥作恶的语气,问着令他火大的问题。
缓缓坐直身子,冯遥露出一抹冷笑,道:“小姐,你说错了,我是月雷明媒正娶的正牌娇妻,不是什么男宠。”
好一个波大无脑的白痴,阿祥你的眼光真是越来越差了,嘲讽的看了月圣祥一眼,月圣祥看出他眼中的讥讽。
俊脸一红,有些懊恼的别过脸去。
“你喜欢男人,对吗?”
露丝干脆在冯遥身边坐下,不知死活的继续发问。
“没错!”态度坦然,不卑不亢。
“你可不可以告诉我,喜欢男人是怎样的感觉?”
“那你喜欢男人又是怎样的感觉?两种感觉差不多。”
“为什么不喜欢女人,女人又温柔又可爱,怎么想都比男人好啊!”
“既然这么好,你为什么不喜欢?”
“这……这哪里相同嘛,我也是女人,我当然喜欢男人,而你是男人,应该喜欢女人。”
“说得有理,那么……”冯遥态度暖昧的挨了过去,与露丝面对面,温热的气息轻吐在她脸上,柔声道:“你愿不愿意当我第一个女人。”
露丝吓得急忙后退,一个不稳,差点整个人跌趴在地毯上,“我……我想起刚刚小琪找我有事,我先过去。”然后,像后面有恶鬼在追赶似的,一溜烟跑得无影无踪。
“哈哈哈……”望着她落慌而逃的背影,冯遥笑瘫在地毯上。
“你吓着她了。”
“心痛了?”
“不是。”
“狡辨!先事明,我可没什么容人之量,叫她没事少来招惹我。”
“你心情不好?”
“废话!”雷不在,他会有好心情才有鬼。
“老爸对你不好吗?”
“你管太多了,还是去安慰安慰你的女朋友吧,可怜的白雪公主被可怕的巫婆吓成那样,不知道还敢不敢嫁给白马王子。”呵呵呵……我果然很坏心眼。
“圣诞过后,我就甩了她。”
“别说是我害的。”他可是一等良民,担不起这个罪。
“只是腻了。”
“嗯…很像你的风格,要不要向圣诞老人许个愿,在圣诞夜送个大美女给你当圣诞礼物。”
“不必了,我要女人还怕没有,而且我不相信圣诞老人的眼光。”
“有志气!”就这点跟雷蛮像的,父子嘛,这么说,月圣祥不也算他半个儿子,呵呵呵………有这么个精明的儿子,为父的也与有荣焉哦!呵呵……
竟然可以这么自然的跟他谈话,冯遥也觉不可思议,看来这一年里,他成熟了许多。“不介绍你的朋友给我认识。”
还未待月圣祥开口,三人中最热情的泰森已经站出来处我介绍“我叫泰森,是地道的英国人,今年二十岁,比圣祥大二岁,我们是同一个系的,那位美女,就是雪华,她是台湾人,旁边的是堂本琛,他是日本人。”
雪华与堂本琛都礼貌的朝冯遥点了点头“你好。”
冯遥也点头回礼,目光却在两人中的一人身上停住了。
那是……
凤眸微眯。
算了,别人的闲事,少管。
“明天我们要去滑雪,你去吗?”
“你在邀请我?”
“别会错意,只是怕你一个人在家里闷,老爸又要一周后才回来,我这个作儿子的,子代父职,代他照顾一下你。”
冯遥嘴角微翘,眼珠子咕碌一转,肚子里的坏水沽沽的冒出来。
“既然你盛意拳拳,我也不好推辞,不过,我一没滑雪装备,二没滑雪用具,而且生平第一次滑,什么都不懂,有劳你替我好好准备准备,出发时来通知我,儿子”
最后两个字,故意拖长语气,存心气死人不尝命。
月圣祥涨红了脸,瞪着笑得一脸无辜冯遥,最后气鼓鼓的落下一句:“后天,8点,逾时不候。”转身,大踏步离去。
“谢了,儿子”
离去的身影僵了一下,脚步声再次重重的响起。第十五章
冯遥穿着黄蓝相间厚厚的滑雪衣,坐在装修豪华的酒店侯客大厅里。
这里是滑雪圣地的酒店,他们一行六人,今天中午刚抵达这里,现在泰森和月圣祥正在办住店手续,而他则坐在大厅里,喝着热咖啡,隔着自动门看着外面呼哮的风雪,冯遥正在后悔为什么要离开温暖的窝来这里喝西北风。
泰森和月圣祥办完住店手续回来大厅与众人会合。
“怎么只有三个房间。”露丝看着月圣祥手中的三把钥匙,抱怨道。
“没办法,现在是旺季,我们没有预先订房,能拿到三间双人房已经不错了,正好我们共六人,两人一间正好。”泰森解释道。
“讨厌~~~~~要跟别人共住啊!这样连自己的隐私都没有了。”
“那也没办法。”
冯遥最讨厌这种刁蛮任性的女人了,白了她一眼,道:“房间要怎么分配。”
“女士们一间房,我跟阿琛一间房,剩下的一间房给你们。”泰森说出他的分配结果。
跟月圣祥同一间房,冯遥虽有点不情愿,但月圣祥都没出声,他要反对,一来落了他的面子,二来也显得自己小家,人家都不放在心上了,他自个寻什么烦恼嘛!
随也接受安排。
* ***
一进房间,冯遥第一件事就是冲进浴室,洗了个美美的热水澡,然后全身热呼呼的钻进被窝里窝着,这种天气,谁要他出门,他就跟谁急。
当月圣祥擦着湿发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房间的暖气已经暖起来了,而冯遥仍包得像条秋虫,趴在床上,打着手机,看他笑得那甜蜜样,电话那头是谁,猜也猜得出来。
外间风雪不断,今天看来是不能出外滑雪了,于是他打电话,叫来二份简便的餐点,与冯遥填饱肚子后,便各自进被窝补眠,坐了几个小时的车,他也有些乏了。
不一会,被窝里就传来规律的呼吸声。
冯遥确定月圣祥已经入眠,随从床上翻身而起,对着空气道:“我知道你在这里,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是我的!”一道鬼声鬼气在房间中幽幽响起。
“我不管,我只警告你,如果你敢乱来的话,别怪我不客气。”
一阵冷风袭过,吹得冯遥打了个冷颤,急急钻回被窝里。
好冷~~~~~~~~
* ******
第二天,天气放晴,滑雪场上顿时热闹了起来,静寂的银色世界被点扮上一层彩妆,更加多姿多彩。
滑雪,这对冯遥来说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踩着两块滑雪板,连站都站不稳。其他人都是滑雪高手,早就溜得不见人影,而他还在原地像落地婴,爬了半天爬不出一步。
可恶,谁说雪一定要用来滑,他用走的也不比他们慢。
于是他像只螃蟹一样,打横着走。
一步,二步,三步,四……啊啊……
“叭!”冯遥以四脚趴趴的姿势撞入白雪的冷怀中。
呃……呸呸……
脸蛋被冻得发麻,连嘴里都吃进不少白雪,一股寒气窜过全身,鼻头发痒,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你还好吧。”一双手,从身侧将他扶了起来。
在这种狼狈时刻,竟有人伸出援手,~~~~~55555~~~~~好感动。
“是你啊!”原来是堂本琛,“你不是跟他们去高级滑雪者的场地玩了吗?”
“是啊!不过,我不放心你,所以回来看看。”
好人,真是大好人,凭着堂本琛这句话,冯遥就决定交他这个朋友。
“你没滑过雪吧,不要紧,我教你。”
“不用了,这太麻烦了。”
“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想看他左拥右抱!啊!”堂本琛顿觉失言,忙捂住自己的嘴。
不过,太迟了,冯大少,别的没有,耳朵特别灵,他刚刚说的是HE,不是SHE哦!
呵呵……是同志呀!想不到他竟然是同类,冯遥顿时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你说的他是指………”
堂本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借替冯遥拍去身上的白雪这个动作,逃避冯遥咄咄逼人的眼光。
虽然被帽子和挡风镜挡着看不见,但冯遥百分百肯定,堂本琛那张秀丽的脸蛋现在一定满堂采。
其实堂本琛的身高跟冯遥差不多,脸也长得很不错,斯文俊秀的脸蛋上有一点女气,并不是指他娘娘腔,而是指他即有男子的英气,也有女性的柔美,是个长得十分不错的男孩。
是谁这么有福气,得此佳人垂青。
该不会是他那个没节操的哎呀儿子吧,想到此,冯遥不禁心一寒,这么好的孩子,不行,他得赶在小兔被野狼吃了之前,救下他。
“你说的他,该不会是指阿祥吧?”
“不!不!不!”堂本琛急忙摆手否认,“我怎么可能喜欢圣祥,虽然他长得不错,又聪明,但是我看得出来,其实他早就心有所属。”
什么?那只小色狼,心有所属,他怎么没看出来?
依他看他是那种宁愿死在花丛中,也不愿单恋一枝花的类型。
“而且,就算圣祥不是心有所属,我也不会喜欢他,他很聪明,很敏锐,但也很善变,做朋友还好啦,做情人嘛……”堂本琛点到即止,有些话不必说出口,对方就能知晓。
冯遥吃了一惊,想不到,看他一副柔柔弱弱的样子,观察竟这么入微。
“那你说的他是?”
此时堂琛竟板起了脸,气鼓鼓的道:“还不是那个把下流当风趣,拒绝当邀请,粗神经,又没感觉的大块头。”
大块头?
冯遥立即在大脑里做扫描,一秒后,大脑显示扫描结果泰森。
不会吧,那只猩猩男!
其实泰森也是一个长得不错的帅哥,一九零的高壮身栽,足足比他们高出一节,那宽广的胸膛一看就让人觉得很有安全感。
“你怎么会喜欢上他?”
堂本琛脸一红,道:“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跟随父亲迁职,去到英国,刚到陌生环境,又言语不通,让我十分不安。在学校里我几乎不说话,根本交不到朋友,而泰森是二个星期后转到我们班,他是第一个主动跟我说话的人,那时候,他很矮,也很肥,像个矮冬瓜。”
冯遥径自在脑海中,想像泰森缩小加宽版,差一点失礼的笑出来,幸亏及时忍住。
“起初,我根本不想搭理他,但即使我对他不理不睬,他仍像只苍蝇一样围着我团团转,跟我讲许多他觉得有趣的事情,后来,我也发觉自己渐渐的被他吸引,等到发觉,我对他是种爱的时候,已经是高中时的事了,那时候的泰森加入了蓝球队,再也不是跟在我身后的矮冬瓜了。”说到这里,堂本琛的表情有些落莫。
呃……有点耳熟,怎么好像在哪部言情小说里听过,算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知道你喜欢他吗?”
“不知道!”
“为什么不告诉他。”
“…………”
冯遥想打自己一巴掌,这话问得有点白痴,同性恋这是一个大多数人都羞于启齿的问题,冯遥突然很想帮他一把。
人啊,就有这种坏毛病,自己幸福就想也让别人幸福,殊不知感情并不是第三者可以帮得上忙的事,好心做坏事,就是指他这一种。
这时,冯遥发现身旁的堂本琛,脸色发青,双眼发直的看着前方。
顺着他的眼光看去,就看到泰森背着一个红发少女,走向这边。
“怎么回事?”冯遥问。
“她扭到脚了,我想送她回房间。”
扭到脚?
一脸快流口水的白痴相,怎么看都不像受伤。
“哪只脚?”
“左脚。!”
冯遥上前握住少女的左脚。
几秒后,少女哎的一声娇叫了出来。
哼!冯遥在心中冷笑。四秒!花了四秒钟才感到痛,神经比恐龙还粗!
“很痛吧!”嘴边的笑意更深了,“没关系,我会医。”
“你是医生?”泰森惊奇的问。
“不是,不过一个小扭伤,难不了我。”语毕,他绕至泰森身后,随手从雪地上抄起一把雪,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冷冰冰的寒雪塞进少女的后领里。
“啊……”少女被突如其来的寒冷吓得放声尖叫,跳下泰森的背,在原地蹦蹦跳跳,大呼好冷,那双脚哪有受伤的影子。
“小姐,你没事吧?”泰森也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