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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节

役鬼通神-第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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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事吧?”
  “嗯,若若饿了,吃饱了睡一觉就好。”若若扬着苍白的小脸回答道。
  若若的再生能力很强,兰默细心的为她处理了一下伤口,再灌上一瓶伤药,若若的脸上便回复了红晕。接下来,兰默将紫河车上残存的二十来块晶石一扫而空,顺便将冲角等重要零件全都卸了,一把火将这大名鼎鼎的紫河车烧得干净。
  稍稍清理了一下,兰默便带着若若离开了熊熊燃烧的紫河车,继续向着目的地开进。
  凌去邪到底是什么人?他竟然能够拥有紫河车这样的水上力量。这件事真的是凌去邪的阴谋吗?那么,用一块六十万金币的宝物,来布置这个陷井,这位凌先生好大的手笔!
  凌子方身上并没有什么能够证明身份的东西。除了那蠢孩子的一番话……兰默也无法排除有人故意诱引自己想法的可能性。
  兰默摸出那枚应声虫,一指虚划了数下,应声虫顶端柔光如波纹荡漾,片刻,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兰默?”
  “是我,老方,凌去邪派人在泰湖截杀我,大手笔啊。”兰默笑道,“我拆了他的紫河车。”
  “紫河车?那可是好大一笔钱啊!”方东浪不愧是奸商出身,一眼便瞧出了其中的关键。
  “十有八九是他了,否则,对方怎么可能在我刚刚离开赤焰便派人截击。这种规模的水上力量,不可能是临时碰上的。”
  “好的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会让火龙和琴儿小心的。还有事吗?  用应声虫传话是很耗钱的……”
  “钱?我把紫河车最值钱的部份都卸下来了。埋在泰湖西侧小坎村南偏西四百米处,你带上侦测用的晶片过来挖就好了。”兰默笑道,“大概值个几万金币吧,财迷方。”
  “还有呢?”
  “我托你做的步枪成型了没有?”
  方东浪尴尬的笑了两声道:“做是做出来了,可是我还是不明白这东西有什么用,另外你要我建的那个小型子弹生产流水线……我也弄出来了,昨天试着开工,做出来四百料黄铜子儿。”
  方东浪所说的黄铜子儿就是子弹,他虽然擅长机关术,对于现代枪械却一无所知,研究了半天,也没想像出那根棍子一样的武器要怎么使用。
  “敌人很强,恐怕我得用上它了。”兰默说道,“我给你留的六曜玉竹符,你拿到空地上,施术激活它,可以唤出一头金盔巨鹰。让它把步枪,子弹,还有必要的武器给我弄来。”
  “六曜符?不是吧,那个很贵的……”方东浪嘟囔了两句,便挂断了通信。
  兰默笑了笑,低下头看着熟睡中的小猫,轻柔的理顺她的头发。若若一身的血迹仍然未干,血腥味引着苍蝇嗡嗡萦绕,和若若那张纯真清透的小脸形成鲜明对比。
  是啊,这么一个如刚睡醒的婴儿般纯净天然的女孩子,又怎么能和血腥,暴力联系在一起呢?
  “若若,是我错了,我估计错了对手的实力,因为不必要的冒险而让你受伤。”兰默轻声道,“不过,我会让凌去邪为此负出代价的,十倍的代价。”
  不知过了多久,若若仍在抱着兰默的腰熟睡,两人隐在湖边静静等待着。其间有不下十支巡逻队擦着他们藏身之处掠过,最惊险的一次那艘巡逻船的浆几乎就要拍在兰默身上,但始终没有人看穿兰默的光学迷彩。
  空中一声霸气的啸声传来,只见一头翼展五米以上的巨鹰俯冲而下,在贴近地面的时候猛振双翼,卷起阵阵狂风平平冲向兰默。
  “还是这么淘气,小家伙。”兰默笑着右手一挥,金属细胞立刻受激强化裹住了他的手臂和肩头,那只体型巨大的鹰竟然就这么停在了兰默那算不得强壮的肩上。
  当然,鸟类的翼虽然长,但它们的体重和体型却因为适应飞行的关系而远逊于地面的野兽。所以,虽然看起来,这金盔巨鹰的翼几乎要将整艘船笼罩起来,但其实它的身体还不如若若重。
  巨鹰停在兰默的肩上,亲昵的晃着它那一头金光闪闪的硬毛,在兰默的脸上用力蹭。兰默笑着拿出吃剩的肉干喂着它。
  这头鹰是用术法法阵召唤的自然生物,聪明,强壮,敏感。它能感觉到兰默的强大和友善,当然更重要的是兰默手中拿着的肉干。兰默一边逗弄着它,一边解下巨鹰脚下的包裹。
  包裹里是一个长箱子,箱子本身是用高聚合材料制成,不但轻而且富有弹性,能够保护结构精密的步枪不受撞击,甚至可以打开来当成盾牌使用。箱子内,是一枝典型的仿三八式步枪。
  三八式是二战时期最出色的步枪之一,弹仓备弹5发,每次单发前要退出弹壳再上膛,也就是拉一次枪栓打一枪,三八式的优点是性能安全可靠,射程远,精度高,缺点是发枪时后坐力大,射速慢。
  但以兰默现下能使用的科技来说,能造出三八大盖已然很不容易了。帝国的科技,除了冶金,机关术和材料科学等等方面由于术法的关系而拥有与地球全然不同的科技树,其他方面几乎都仅仅约等于地球17世纪的水平,一时之间只能这样了。
  总算,三八大盖的性能相当不错,对于兰默来说,精度高,射程远就已然足够了,剩下的所谓弱点,在这个没有什么先进武器的世界,已然不算是缺点了。
  当然,三八大盖这个名字很不好,兰默的步枪,被方东浪起名叫“雷震枪”,取名意为此枪声音响亮,八百米外能击中人头大的目标,和雷电的威力相似。
  6第七章 远程打击2
  雷震枪的材料倒是要比三八式考究得多,考虑到重量,强度等因素,雷震枪使用的是兰默为机关魔俑制造的轻质高聚材料,在抵肩式枪托上更是大量使用具有缓冲能力的弹性材料来消减后座力提高精度,枪管和膛线则是由兰默自己用金属细胞在无缝钢管上慢慢磨呀刻呀制造出来的。
  可以说,在这种环境下,一枝雷震步枪的造价之高,绝对能武装一支小型的重骑兵部队。这上万枚金币堆积起来的先进武器,能否发挥到它应有的作用?
  在兰默手上,一定能。
  箱子内还有一千五百发子弹。如此昂贵的雷震步枪当然要配得上同样精良的弹药,这一批子弹全是由熟练工人流水线装配起来,最特别的地方在于,钢芯的材料是用百锻钢,也就是打造精品武器的钢材制成,而火药和底火,则是用晶石粉末与弹壳上刻下的法阵辅助完成。
  也就是说,这支步枪使用的“火药”,是昂贵的火相晶石粉末与普通硝酸盐火药的混和物,其造价之高自然不言而喻。但最过份的是,在钢芯弹头的中部,还镶着一颗米粒大小的风晶石。
  这些改进让普通的三八式步枪变成现在的雷震枪,机械科技加上术法的威力,使得兰默手中的这枝武器绝对称得上一支狙击枪。
  一支在八百米左右的距离内,击中人头大小的目标,击穿两层钢甲的狙击枪。
  而在兰默的辅助瞄准程序的辅助下,兰默能够在一千米内击中一枚硬币。关键在于,这枝枪的枪管是兰默制造的,没有电子脑精密的控制能力,寻常的方法是无法制造出这样高精度的膛线与枪管的。
  兰默熟练的将枪械分解,上油,重新组装。这一套动作原本是特种部队的必修课,大多数强化人闭着眼睛也能在数秒钟内完成。兰默很久没有玩这一手了。
  咔咔……枪枝重新上膛,清脆的声音让兰默很有些激动。很久没有用枪了,兰默抵着肩,对着远处飘过的小船瞄了瞄。
  “兰默哥哥,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若若醒了?”兰默笑了笑道,“好吧,我们继续上路,上船。”
  “那是什么嘛。”若若好奇的打量着兰默手中奇怪的棍子。
  “像这样,捂起耳朵若若。”兰默笑道。
  若若的小耳朵立刻听话的垂了下来,她的两只小爪子很配合的掩了上去,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兰默。
  兰默举枪,瞄准,不远处,一艘快船正张着帆顺水飘过。
  “风向南偏西12度,风速3,距离七百一十二米,高差0。2米,气压……”一串数据在兰默眼前闪过。电子脑将影响射击的诸项因素同时列出,并实时变化着,一红一蓝两个小点出现在兰默的眼中。
  兰默静静等待着两个小点,代表着子弹落点的红点与代表预测目标运动的蓝点重合的那一刹那,轻轻扣下扳机。
  砰!清脆的枪声震响了整个泰湖,与此同时,快船上操舵手被一枪从侧面射穿胸腔,子弹由肺直入心脏,目标瞬间毙命。
  “哇咧!若若也要玩!”若若两眼闪闪发光,看着兰默手中那奇怪的棍子跃跃欲试,眼里的光简直可比拟天空中的星辰了。
  “不行,若若,你还是用爪子比较好。”兰默摇摇头道,“如果你非要玩的话,我把血崩送给你。”
  若若接过兰默递上的手枪,朝着枪管望了一眼。兰默吓了一跳,劈手夺下了若若手中的枪,狠狠盯了她一眼。
  若若调皮的吐了吐舌头,她记起来了,那古怪的铜子儿就是从这个黑洞洞的管子里飞出去,把敌人的头炸得稀烂的。若若想了想,没有头的若若太难看了,还是不要冒险比较好。
  “这样……”兰默手把手的教着若若。若若很聪明……当然,若若的聪明基本上仅限于战斗的本能,对于武技,雷符等攻击性的技巧她总能很快学会。至于其他方面,嗯嗯,今天的天气好好哦……
  砰……血崩的声音要比雷震枪小得多,虽然它用的是同型号的子弹,但较短的枪管无法保证充分的加速时间,因此射程要近得多,再加上若若并不擅长射击,那一枪没有击中目标。
  事实上,子弹离若若瞄准的脑袋还有一米多远的距离……一枪把船帆击落了。
  兰默怔怔的看着若若,半晌才说道:“不知道是你的运气太好,还是天生的神枪手,这样也行啊……”
  若若嘻嘻笑着,拍着兰默的肩头大叫道:“冲锋!冲锋!”
  快艇箭一般冲了出去,兰默将雷震枪背在身后,金属细胞立刻将它包裹起来,牢牢的固定在身后。若若则摆弄着血崩,兴奋的等着攻击的机会。
  “打你,打你……”若若一边念念有词,一边按兰默教她的办法,双手持枪微屈双腿偏着头练习瞄准。因为兰默只给了她两个弹夹,女孩难得的认真起来,只瞄不打。
  终于,当若若确定自己比较有把握了之后,她轻轻扣了下扳机。子弹带着锐啸声径直没入对方的船体,登时将木板炸出一个小洞,引得湖水倒灌。
  兰默很满意的看了若若一眼,能在高速前进的快艇中击中五十米外一艘两米长的小船,若若的枪法差不多已经能够威慑到对手了。
  果然,当快艇冲过数条小船的巡逻队之间时,没有一个人敢出手阻拦。几名弩手默契的将弩收好,双手抱头,趴在船板上躲避着若若兴奋的射击。
  那是自然,面对着一个能在四百米外击爆人头的神箭手,和另一个砰砰作响在一分钟内打完三十发子弹的小怪物……还有那怪异,但攻击力强大的武器,弩手们的选择非常明智。
  快艇第六次遇敌,反击,逃脱之后,已经是三天以后了,此时,兰默和若若终于看到了泰湖西南畔的小镇绿绍镇,停了船。
  快艇其实除了那个马达之外就没有什么特别的了,于是兰默便将马达卸下随便找了个地方挖坑深埋,再把燃油顺手泼在船上一把火烧得干净,将残骸踢入湖中,便带着若若扬长而去。
  不知道那些追踪者会怎么样,几天下来,他们应该在湖上喝够了西北风了吧。兰默恶意的想道。
  上了岸,兰默的选择便多了许多。从这里到滇南,走大道就有三条,一条直达,一条过蜀地再转南下,另一条直接进西粤转途百象,再入滇州。而无论是哪条道,都有大量的小路可以随时改便方向……以兰默和若若的能力,什么样的天险也就和大路没什么两样。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截杀他们谈何容易。
  所以兰默不急不忙的在镇上补充了一些补给,痛痛快快的泡了个澡,吃饱睡足才带着若若上路。
  说起来,兰默出门还真是方便呢。
  需要带武器吗?不,我们有金属细胞,想要什么武器随手就能变出来。
  需要带工具吗?不,我们有金属细胞,无论是登山,攀岩,钓鱼还是伐木,金属细胞都能够完美的拟化出合适的工具。
  需要带帐篷吗?不,我们有金属细胞,只要插上几根木棍,金属细胞就像一张薄而强韧的帆布将一切危险隔绝在外,甚至还有隐藏行踪的作用。还有什么帐篷能比它更完美?
  那么……除了普通口粮和清水,以及若若喜欢的调味料,兰默他们还有什么可准备的呢?
  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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