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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节

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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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凉糕这东西,刚出锅的时候,能买上一块,是不是就不会在这个季节,伤了脾胃了。

哎,是自己把他宠惯的。没吃到嘴的东西,总是有些不甘心的。

哪怕程蝶衣不表现出来,花清远自己也会觉得不舒服。总想尽一切地满足了程蝶衣。不想程蝶衣受一点委屈。

因着外市距离戏院不远,花清远没有坐车,准备走着过去。他刚绕过剧院所在的胡筒,就被人拦住了。

花清远从来没有想过,他有一天还会见到眼前这人。

这人穿着一身破旧的灰色薄袄子,一副灰头土脸的模样,但花清远还是能一眼认出他。这人的眼睛,多少年的不变,总是流转着似水桃花。

这个在他认识之际,就被他当做棋子的人,竟会真的对他产生了别样的情愫,还痴痴地躲着藏着,只是为了能远远地见上他一面。

他能说这是什么呢?他又能对这样的感情,有什么反应或是回报吗?

——当然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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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爷不是告诉过你,以后别再来找爷吗?”

花清远的脸色很不好看,但对面那个人,却无动于衷。

他微微抬起的尖俏下巴,一双因脸颊削瘦显得格外大的眼睛,带着略略讨好地笑,“爷,我……我没想来烦你的。”

欢喜知道,他不被花清远待见。花清远几次三番地送他走,他又几次三番地跑了回来。

怕被花清远看见,一直缩头缩脑地躲着,藏在暗色的角落里,注视着花清远。

花清远陪着程蝶衣来到天津后,他也跟着过来了,意租界的房子贵,他租不起独门独户的,就在街尾那边租了一个小单间。

每日里只做一件事,抹脏了脸,在天津大红门戏院的巷子口卖瓜子,以掩饰他每天偷窥花清远送程蝶衣来戏院的行径。

花清远离开天津回北平,他就猫回他的小窝里蛰伏起来。直到花清远再次从北平回天津。

对上欢喜这样的人,花清远颇觉头疼。

他手里的棋子,反过来缠上了他,这种事情,以前不是没有发生过。他通常拿枪一指,几句威胁,就算了事了。碰到实在难缠的,他杀人灭口,也不是没做过。

只是欢喜……,这孩子太拗了。

“爷,前面有个面馆,我还没吃东西。”

欢喜摸着肚子,理所应当地提着要求,瞧着花清远,可怜巴巴的。像是被抛弃街头,可怜兮兮的流浪猫,竖着尾巴,颤颤地求收养。

花清远也想好好和欢喜谈谈,点点头,“走吧,爷请你吃面。”

花清远大步迈过挡在他面前的欢喜,向前面走去。

欢喜小步跟在花清远的后面,时而抬头向前面望一眼,便很开心了,连他自己用来做掩饰的瓜子摊,都不管不顾地扔在那里,完全想不起来了。

小面馆里,花清远点了一碗牛肉面给欢喜,并两盘小菜。他自己是不吃的。索性要了两碗豆花,推给欢喜一碗,他自己留一碗,装装样子,算是陪吃了。

不管花清远吃不吃,欢喜自己吃得很开心。

本来只要能看到花清远人,他就很知足了,如今花清远就坐在他对面,看着他吃,他更是满足得立刻死去,都愿意的。

欢喜很珍惜这一次,因为下一次不知道还会不会再有。

“欢喜,你今年也有二十了吧?”

花清远还记得,几年前认识这孩子时,他似乎说过他那一年十六岁。

听到花清远和他说话,欢喜从面碗里抬起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点点头,“快二十一了。”

欢喜这孩子自小过得是颠沛流离的生活,看起来小猫似的,其实不然。

——就算真是猫,欢喜也是只生存能力极强的野猫。

他藏着锋利的爪子,一旦有人对他不利,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抓出去。要不这孩子也不能在如此险恶的生存环境里,活到现在的。

他不像蝶衣,少时有师兄段小楼,等着段小楼想着成家生子时,又有了花清远。

程蝶衣的生活虽然孤寂,但他一直都有可以寄托身心,相偎相诉的伴儿。

欢喜有的只是他自己,所以他才会在遇到花清远后,缠了上来。

茫茫大千世界,还是这样一个乱世,能碰到花清远这样真心爱男人,还爱得很温柔很痴情的,真是举世无双了。

欢喜羡慕嫉妒恨的同时,也知道自己得不到。他只是不甘心,不甘心远离,不甘心放弃,不甘心生命里,再没有与这人一丝一毫的联系。

“欢喜,爷以前就问过你,你想以后做什么,爷会支持你的,你想做生意,爷给你提供本钱,你想学手艺,爷可以帮你找个地方……”

花清远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欢喜欢快地打断了,“爷,我这不正在做生意吗?不用爷出本钱,我自己做得起。”

他卖瓜子卖得挺好的,反正一时半会儿饿不死,他还没打算换生意,除非……

“爷,报纸上的事,是真的吗?”

欢喜吃完一碗牛肉面,又把面前的那碗豆花拉了过来,接着往嘴里塞着。

青木来访天津,天津文化艺术界人士献艺这事,早在几天前,就被搬上了报纸,其中赫然有程蝶衣的名字。

日本人这种做法,不过是为了在如今战火硝烟弥漫的真相里,创造出一派歌舞升平的假相。谁还能不知道日本人亲善共荣这事,比大灰狼装小红帽他外婆,还TMD假呢。

见花清远久久沉默不语,欢喜拿着小匙吃豆花的手一滞,嘴里酸酸涩涩地吐字,“爷,你舍不得吧?”

给日本人唱戏,污了中国人的名声,花清远一定不舍得程蝶衣受这份折辱吧。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纵你有天大本事,有的时候,也难免制肘,眼看着日子到了,花清远这里还一片安宁,想来是没有想到万全之计。

“爷,你去报馆更正吧,说程老板身体不适,欢喜愿意替程老板去,现在,还来得及,欢喜学过霸王别姬这出戏,会唱虞姬。”

欢喜双手扒在饭碗边上,瞪大了一双眼睛,直直地看着花清远,直看得花清远的眸色越来越深,脸色越发不好。黑压压的一片,乌云滚滚。

“你就是为了这事找我的?”

花清远眼神里一点笑意也没有,虽说初见时,也没有笑容,但绝不像现在这般黑沉沉的瞳孔好像某种没有生命的石头,表面一层冷冷的流光,露出满溢的阴森来。

欢喜被吓到了,他双手扒碗改成了双手抱碗,呐呐地点头,“反正……反正……我……我也没有什么名声可言。”

最主要的是他也没有人心疼,更不会有人不舍得的。

瞧着他落寞地垂下眼睫,花清远嘴里有多少排山倒海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那是一家日本报纸公布的消息。花清远当天看到后,第二天就在另一份报纸上发表了程蝶衣身体微恙,痰咳间歇性发作的消息。

日本人使人来问,花清远态度良好,回答的巧妙,只说生病,又没说不参加接待宴,何苦着急呢。

还有‘间歇’两字,极具深意。连程蝶衣这两天唱戏都没有耽误。但后两天的戏,谁又能说得好。

中国人的文字,外国人学一辈子,也学不懂里面的巧妙。据说,全世界所有文字里,只有中国的汉字,能玩得起文字游戏的。

花清远还做了两手准备,他邀请了田中静子来天津,共同参加这个盛宴的同时,小住他家,然后,花清远暗地里联系了天津最大的帮派斧头帮,准备策划一场小规模的绑架。

绑架目标是程蝶衣连同静子小姐……,因为有静子小姐光荣陪绑,一切就都安全了。

帮派这种生物,无论哪个年代都有,花清远和斧头帮的交情,起缘于花清逸。

现任的斧头帮帮主是花清逸拜过天地、在关老爷面前发过誓的兄弟。

据花清远观察斧头帮这老家伙,每次提起自己二哥时,都满眼放光,一脸仰慕到‘士为知己者死’的地步了。这拜天地时,行的真是兄弟之义,不是夫妻之礼?

自己一提二哥的名字,老家伙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也不听自己说什么,一沓声地同意。

斧头帮本来就是黑白两道通吃的,管他是日本人当政还是满人当政,斧头帮缠连天津这一片一百多年了,绝对有自己的门道,响当当的地头蛇一个。

不就是一起绑架案吗?别说花清远许下的好处,只说花清远是花清逸的弟弟,这就一点问题没有了。

后来,花清远才知道,这老家伙的房间里,竟还有一张花清逸的放大版照片,挂在卧室大墙的正中,知道的他是看照片解相思,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遗照呢。

是以,花清远看着不动,其实是想了不少的主意了。他手上至少有三、四条退路,实在没想过竟还会冒出欢喜这一条来。

花清远决定做把善事,积积德。

在面对程蝶衣之外的人,他语气难得端正了一下,“欢喜,你从来没有为你自己以后的路,想想吗?”

欢喜愣了一下,以后……,他一直觉得他活不到以后的。他很小的时候,就这么觉得的。他一路磕磕绊绊活到现在这个年龄。

这一次,他甚至已经想到为了花清远去死。他怎么会想以后呢?

“爷的事情,爷自己解决,”花清远的眼神渐渐柔和下来,“蝶衣也不希望别人顶着他的名头,替他去唱戏的。”说到程蝶衣,花清远的眼中满含着某种润物无声的、炽热的温柔。

欢喜越发觉得自己是个笑话了。自己愿意替自己的情敌死,人家都不稀罕。他委屈地抽抽鼻子,有些想哭了。

“爷在澳门,有家小生意铺子,早年买下来的,一直没有合适的人帮忙去打理,所以租给了别人,最近爷想做点生意了,爷派人把你送过去,你先帮爷看看店面如何?”

欢喜没想到,他在暗地里躲了那么久,孤注一掷地来找花清远,原是打算为花清远做最后一次事情,哪怕是死。

欢喜想在花清远的心里,留下一个印象,用死亡也可以。只是淡淡的印,也可以。

完全没有想到,他的这个举动,竟然换来了花清远,对他的……

他犹豫了一会儿,哆嗦着嘴唇说:“我……我不会啊……,我,我除了……,只会卖瓜子。”

他除了唱戏卖身,惟一经营的生意,就是为了盯花清远,摆着骗人的瓜子摊了。

花清远觉得,那年,欢喜出车祸,被他救了的那次。他就不应该只是给欢喜些银钱,把他送走,而是应该就地把他安置了,也就没有今天这回事儿,拖出这么一条长尾巴了。

这要是叫他家蝶衣知道了,还不地怎么折腾他呢,不得把他踹下床,酸味飘满宅子啊。

花清远想想都后怕,幸好欢喜是偷着来找自己,没有偷着去找程蝶衣。否则,他就是有一百张嘴,跳到黄河里去,也洗不清了。

“和卖瓜子一个样,”花清远不在意地安慰着欢喜,“那边有老掌柜的,他会教你的。”

卖得好卖得不好,花清远完全不放在心上,他惟一的目的,就是把欢喜送到一个眼不见、心清净的地方,免得忽然来一出今天这样的报恩方式,搞得他不好应付。

“真的?爷,你……那真的是你的产业吗?”

欢喜大大的眼眸又垂了下去,他心里还打着小算盘,既然花清远不用他去死,还要把他按排走,那以后,他……是不是还有机会见到花清远?

“当然是我的,要不爷怎么能说一句话,就把你按排过去呢?澳门那地方还不错,你先去帮爷看着门面,没准哪天爷这边混不下去了,就过那边去了。”

花清远半开玩笑地说。欢喜却当了真。他为了花清远这一句话,可以等上一辈子。

“爷,我……我愿意,其实……爷,你让我去侍候程老板,我……我也愿意的,我侍候人,侍候得可好了,肯定不比程老板身边的小厮差,只要……”

只要能见到爷。欢喜眨着眼睛,望向花清远的眼神,叫花清远压力很大。

欢喜还打算去侍候程蝶衣?这种想法,经欢喜嘴里一说出,花清远就打了一个哆嗦。额头上飞过一排乌鸦拉出的黑线。欢喜要去侍候程蝶衣,他的生活基本就是水深火热了。

送走,必须送走,有多远送多远。花清远半点犹豫都没有。

什么样的事情,花清远都不会太犯愁,惟独‘情’字。他和程蝶衣的感情,任何人任何事情,都不可以威胁得到。

花清远对待感情的方式,向来忠贞不二。相信这种字眼,情人之间自然要当守则,却不能时时挂在嘴上。要想永远相信下去,把感情维持到最好,就不要让两个人之间出现‘误会’这种熊玩意,及时把所有产生‘误会’的根源扼杀在摇篮里。

     

☆、请勿转载

花清远说到做到;办事速度极其的快;当天晚上盘算了几翻;第二天一早;就把欢喜送走了。不及时把这颗定时炸弹拆了,他觉都睡不好。被他家蝶衣若有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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