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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

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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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蝶衣还是蛮喜欢花清迈过来的。花清迈一来,家里就热闹了,——不用别人,花清迈一个人就很热闹。

饭菜很快端了上来,花清迈的气愤劲,犹还未过,边吃边说着,程蝶衣和花清远是他最好的听众,永远不会打断他,永远一副倾听的模样。

其实真正听的只有程蝶衣,花清远的思想早不知道神游哪里去了。程蝶衣喜欢听花清迈说这些。这些是他从来没有听过的事,他心里清楚,这些事都是花清远懂的,但凡是花清远懂的,他也想知道些。

正说得吐沫纷飞的花清迈,见着程蝶衣拄着下颌,一脸陶醉地看着他,顿时浑身打了一个寒颤。

貌似最近一段时间,他每次来,他这个‘弟夫’总是用这种眼神看他,很危险啊,他也不知道哪条神经脱线了,直接说了一句,“那,那啥,蝶衣,我……我不喜欢戏子……我……我也不喜欢男人……”

开始时,程蝶衣还没有反应过来,等着那边花清远都笑出声来了,他才后知后觉,气得一下子站了起来,很有气势地一拍桌子,“老子也不喜欢你,你也不照镜子看看,你哪里比我家清远好,老子眼睛又不瞎。”

吼完这句,程蝶衣也没有心情听花清迈‘高谈阔论’了,人家都怀疑自己喜欢他了,还怎么坐得下去,转身回了自己的内室。

花清远仍是笑得很开心的样子,好像被错带‘绿帽子’的人不是他一般。

花清远太了解程蝶衣了,程蝶衣看花清迈的目光,就像小笙看天桥边上,弹花鼓唱评书的艺人一样,也只有自家不靠谱的四哥,才会神来一笔,弄出这么一遭来的,都气得他家程蝶衣自称‘老子’了,不容易啊。

那边,花清迈也觉得自己说错了话,下意识地摸了摸他自己的鼻子,讪讪地笑着,还低声地说了一句,“不喜欢就好,不喜欢就好……”

当自己是万人迷了,顶多就是一二货,花清远呲之以鼻。

自此,他家后院门口挂了一个高半米、宽三十厘米的大牌子,上面程蝶衣愤然书写一排大字,“花清迈与狗不得入内!”被不知内情的小笙,读了一遍又一遍。

不出半个月,花清迈与他亲哥花清迟大吵了一架,带着他的新婚媳妇小雪,搬出了花家大宅,搬进了他岳父大人的小酒楼,真正地当上了上门女婿。

花清迈搬离花家大宅第三天,被花清迈骂成‘汉奸、卖国贼’的花家三少花清迟,竟登了花清远的门。

守在菊仙服装店门里的两个小伙计,并不认识花清迟,见着进来一位西装革履的、头发抹得油亮的有钱人,连忙围了过去。

因为战争,最近的生意越来越不好,难得有人光临,两个小伙计满脸堆笑,刚想介绍新进的款式,花清迟已不耐烦地摆手,“我弟弟呢?”又一想自己好几个弟弟,怕这两个小伙计听不懂,补了一句,“就是花清远,我知道他住在这里,我是他三哥。”

跑前后堂的小伙计们,都是最早跟在菊仙身边的,怎么可能不知道后面住着的两位爷。其中的一位,总有‘哥哥’来找。

“这位爷,您等一会儿,后院是民宅,我们进不去,我去帮你叫人,他领着你进去。”

两个伙计对望了一眼,一个看起来年岁稍大一些的回应了花清迟,他说完后,快速地撩起后帘,去了中院,找这里真正管事的小凳子。

小凳子一听花清迟来了,微愣一下后,反应奇快地抓住了正在一旁和他下棋的萝卜,“你去通知六少爷,就说三少爷来了,我去前面接他。”

不管三少爷来做什么,他都得叫自家主子提前知道,心里有个准备才是。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自家主子搬到外面大半年了,也没见着三少爷过来,如今来了,肯定没好事。

等着小凳子把花清迟引进后院时,一眼就见到了程蝶衣竖在门口的大牌子,嘴角忍不住抽了一下。

“呵呵,四少爷前不久刚得罪程爷,”小凳子尴尬地笑了笑。

别的事情,小凳子也不好多说,反正家里两位爷的事,他们做下人的管不了,一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侍候的。

花清迟摇头,他这个六弟什么都好,懂进退、知利害,比他一个娘生的亲四弟强了不知多少,只有一点,惟一一点……性向不正常。好在不是什么原则问题,他又不是他爹,指着等着花清远传宗接待抱孙子。

“三哥大架光临,小弟没有远迎,实在是惭愧,”

花清迟的脚进了内院,还没有迈出两步远,就见着他那个大半年没怎么见到的六弟,一脸春风抚面地迎着他过来。

还未等他客气地还两句呢,他弟弟的长臂已经搭到他的肩膀上,然后不动声色地带他出了内院,等他反应过来时,他们已经进了中院的厅堂。

开什么玩笑,当他花清远的内院是谁都能进的吗?亲兄弟也分长短远近。小凳子也是糊涂了,他三哥这样的,能随便往内院带吗?——小笙正和程蝶衣在后院里玩踢口袋呢。

花清迟也不笨,花清远这点小手脚也就能骗骗花清迈,但他并不在乎,谁家后院不得有点秘密,何况他弟弟爱好还和正常人不一样,他来这里,也不是为了参观他弟弟的后院的。有个地方说事就行了。

清茶一壶,送到兄弟两个中间后,花清远屏退了所有侍候的下人,亲手给花清迟倒了一杯茶水。

“没有什么好茶招待的,时下艰难,能吃上饭就不错了,三哥不要嫌弃,”当着他三哥花清迟的面,他最好的表现方式就是哭穷。

花清迟对花清远的根底并不清楚,在他觉得他六弟不会太有钱,但也不至于穷到吃不起饭的地步。

当年他六弟从英国回来,在家歇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着手些生意,据他妈从他爹那探出来的口气,非但没赔还赚了一些。

但这些钱财,在花清近的眼里,不算什么。他们花家的少爷,又不是眼皮子浅的,谁还没有见过真金白银的。就连着一分钱都没有赚过的花四少,基本也不太看重钱财,没到了守财奴,见钱眼就亮的地步。

后来,花清远和程蝶衣的事被捅了出来,花清远净身出户,离了花家,除了他自己院子里惯常用的东西,家里的钱财他一分未带,也够硬气的了。

如今,北平被日本人占了。正实行经济封锁,虽然城里的店铺被迫开业,要做出个亲善共荣的模样来,但大体都是没有什么生意的。

花清迟估计着花清远,也在吃老本。

“有什么难事,尽管和三哥开口,爹和大娘都不在,大哥和二哥也没有消息,咱们是亲兄弟,只要三哥有那个能力,定会全力帮忙。”

花清迟这口气还蛮有兄长样的,但这话就是花清远一奶同胞的两个兄长说了,花清远都不会信的,何况还不是一个妈生的。

花清迟说得‘真诚’,花清远也笑得‘真诚’,“那是那是,以后还指着三哥呢。”

“你四哥的事,你都知道了吧?”

花清迟开口提到花清迈,在花清远预料之中,他说:“四哥与我来说过,我也劝了他,三哥也知道四哥没有什么城赋,一直都是直性子,你别生他的气。”

花清迟哪里不明白花清远的意思,想着他们一母同胞的兄弟,反到要花清远这个异母兄弟来劝,心里有些不舒服起来。嘴上却还是装作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的口气说:“哪里会,我一直当他是小孩子的。”

别说,‘小孩子’这三个字,用来形容花清迈不为过,他的思想确实不太成熟。

“你四哥和我吵了一架后,搬到他岳父大人那里了,最近几个月学校停课,他也上不了学,正好帮着他岳父张罗张罗小酒楼,他也该学着做生意了。”

书又不能读一辈子。花清迟是最不赞同他四弟,念这么多书的,一点用没有不说,看,都念傻了,连识时务者为俊杰,都不懂了。

“是啊,四哥婚都成了,该学着如何养家了,”花清远随着花清迟的口风,接了一句。

“嗯,说到养家……”花清迟凝神瞄了花清远一眼,才说:“三哥我在维持会,帮你谋了一份职,那边缺少外文翻译,你是留过洋的,去试一试吧,薪水不错。”

外文翻译这个职位听着不高,但能在新成立的维持会里,安插进一个自己的眼线,这个眼线还是亲兄弟,那就不一样了。

做为一个武人,花清迟的手最多能插到军队里,而政治场上,他总觉得亏欠了些,一到关键时候,未免底气不足。

若是与花清远联手,一文一武,那以后的前途真是一片光明了。

花清远很想说一句,不劳您操心了,我这不缺钱。但话又不能这么说,至于维持会什么的,——汉奸他可当不起。

花清远正想着用什么理由拒绝花清迟呢,就听到门口传来程蝶衣的声音,“我不准你去,我的嗓子倒了,唱不了戏,我呆在家里好无聊,你要陪我说话。”话音落,人也进来。

程蝶衣的嗓子什么事也没有,有着花清远那顿调理,再唱个几十年都不成问题,但他总得要为自己不唱戏找个理由,说嗓子有问题,是戏子不唱戏最好的挡箭牌了。

在后院的时候,花清远虽把花清迟挡了出去,没有带进自家内院,但和花清远形影不离的程蝶衣怎么可能不知道家里有人来了,又看到小笙在听到‘花清迟’这个名字时,刚刚还一脸开心的表情,瞬间枯萎,有了与他年岁极不相附的浓浓愤恨,就记起花清迟是哪个了。

——他儿子的亲爹。就算他不想承认。

之前,他又在那个不靠谱的花清迈嘴里,听到许多关于花清迟的事,知道花清迟最近的最大爱好是热衷与成为一个完美的汉奸,不由得为自家男人担心起来。

把小笙交到菊仙那里后,他匆匆地赶了过来。恰巧听到了花清迟的力邀,冷笑了一声,立刻开口解了花清远的急。

     

☆、

做为五音不全人士;花清迟对戏曲这类东西;基本没有好感;家里招戏班子什么的;他只是坐陪赏花,且他只对长得妖娆的女性戏子感兴趣。

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花清迟在吃了小笙他娘一个闷亏,造出非婚生子后;他对任何唱戏的,都没有兴趣不说,还有些厌恶了。

眼见着程蝶衣毫无顾忌的进来;他的眉头微微一皱,还未开口,程蝶衣已经蹭到花清远的身边了。

花清远似是习以为常,并不因为室内还有一个人,而停滞了动作,他伸手一揽,拉住程蝶衣。厅堂正中,只有花清远和花清迟坐的两把椅子,其它椅子距离都远,花清远直接叫程蝶衣坐到了他腿上。

花清迟以前就听过程蝶衣的名字,后来,花清远和程蝶衣扯在一处,就不止是听了,已经到了如雷灌耳的地步,但如此近距离的相看,还是第一次。

程蝶衣长得好看,他早就知道了。

能唱旦角的,还是红翻天的,总不会模样差劲的,但离近了后,花清迟才注意,程蝶衣不只单单是好看了。他真有一种独自的魅惑,五官深处,好像抹着一层淡淡忧伤,很是惹人怜。怪不得他家六弟如此入迷。

他是不好这一口,如何也理解不成的,男人再好看、再有魅力,还能敌得过女人的娇柔妩媚?

“三哥,这是蝶衣,你见过的,他以前常去咱家献艺的,虞姬是唱得极好极好的,如今成了我的虞姬,”花清远一脸难言的骄傲,好像捡了多大的宝贝似的,爱不释手,看得花清迟十分刺眼,又不好说什么,连带着看程蝶衣的目光,渐渐侧目,慢慢收拢回来了。

花清远装作无知无觉,“蝶衣,这是我三哥,”继续介绍着,也不管被介绍的当事人两方是何态度。

程蝶衣虽心里看花清迟不顺眼,但面上还是过得去的,拱拱手,皮笑肉不笑地叫了一声,“三哥!”然后,如期欣赏到花清迟如吞了苍蝇一般的表情,心里美滋滋的了,——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气不死你、恶心死你!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花清远一起久了,程蝶衣越发学得‘不地道’了。

因着有程蝶衣在,花清迟有些话就不好说了,向花清远用眼神示意,花清远假装没看到,手拉着程蝶衣的手,轻柔地抚摸着,仿佛天地之大,他的注意力都在这双手上。

花清迟说不出来话,花清远也不会干摸着的,他垂着眼眸,声音温和,缓缓地说道:“谢谢三哥有好事想着我,我这个人吧,性情疏懒,你最是了解我的,当初爹在政府的时候,也给我谋过职位,都被我推了,做为家里最小的孩子,承蒙上面几位兄长对我万分疼爱,到是养成我这种不服管教、懒散自由的性格,以前,咱们自己人管着,我还……,别说现在……,我怕事做不成,我再给哥哥惹来些许麻烦,添堵啊。”

花清远两个省略号,用得恰到好处,花清迟不是花清迈那种不通俗务之人,一言之中,也说中了他的心思。花清远说的,也正是他担心的。

在政府部门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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