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3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骗人,你们都会骗人,娘骗我说会回来,却一直都没有回来,爹爹如今也要骗我了……”
小笙说着‘呜呜’地哭了起来,小笙来这么久了,还是第一次哭得如此伤心,紧紧地扒着程蝶衣的脖子,怎么也不肯松手,边哭还边哽咽着,“大……大奶奶……大奶奶很凶的。”
小笙叫着‘大奶奶’的人,自是柳云芳了。这孩子如何知道柳云芳凶的?他之前在花府,据说都没有见过柳云芳几面的。
车里,柳云芳等得不耐烦时,程蝶衣总算是来了,只是怀里抱着个孩子,柳云芳不看则罢,看了,更不舒服了,——老三的那个野种。
自己儿子一直行事聪明清楚,像这般糊涂的事,在自己看来,也就这么两桩了,全是因着程蝶衣。
想着今天来的目的,柳云芳闭了闭眼睛,装作看不到了。
车里地方狭窄,但也胜在说话方便,不易被人窥见。
车门被司机拉开后,柳云芳指了指前面的副驾驶,“你坐那里吧。”至于程蝶衣怀里抱着的孩子,她连瞧都没瞧一眼。
为柳云芳开车的司机,被柳云芳打发到外面守。虽说这处胡筒已算偏僻了,但为了以防万一,该放的眼目还是要放的。
“谢谢夫人,”程蝶衣抱着孩子,坐到了副架驶的位置,背对着柳云芳。
这样的姿势,柳云芳很满意,她至少不用见到程蝶衣那张让她看了、心揪成一坨的脸,而且,想看的时候,还能从后视镜里,观看一眼程蝶衣的表情,算是两全齐美了。
柳云芳不知道,其实,程蝶衣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开始时,车内的气氛一片安静,静到连彼此的呼吸声都听得清楚。
小笙把头埋在程蝶衣的胸口,偷偷地探出头去看,在两个座位处的夹缝中,看到柳云芳那张面目阴沉的脸后,又会快速地缩回来。
柳云芳不开口,程蝶衣也不敢先开口,哪怕他心里急切地想知道花清远现在什么情况。
许久之前,好像就在花清远那个巴掌挨完不久,两个人在床上,程蝶衣曾经问过花清远,若是有一天,他再见到柳云芳时,该怎么办?
那时没有想到会有现在,那时程蝶衣担心的是他和花清远的关系,早晚有一天会再见到柳云芳的,他该如何开口、该叫什么……
他记得花清远在思虑片刻后,只给了他一句话,“少说话、不说话!”说什么都是错,何苦先开那个口呢。
柳云芳哪里知道他儿子外向到这般地步,什么都交待给程蝶衣,一点不保留。
但是,显然花清远无法想得那么全面,柳云芳的手段向来是多变的。
“程老板,”沉默坚持到最后,还是柳云芳先开了口。
她叫完‘程老板’后,觉得有些不妥,她此来是怀柔的,语气上多少还是应该缓合一些的。为了儿子的以后,不置这个气。
所以,她勉强自己笑了一下,又叫了一声,“蝶衣啊!”
这两声前后不同的称呼,程蝶衣浑身汗毛根根支楞,一股子凉意贴着他的脚后跟往上窜,——太诡异了,这是要炸尸吗?
他咽了一下口水,应道:“夫人 ?'…'”
“你和清远这事,闹得沸沸洋洋,几家报纸头条连上了三天,可是风光无限啊,”柳云芳抚了抚自己的衣角,“你觉得这事妥当吗?蝶衣,你也是梨园界的名人,我家清远的名头可以不顾,花家的声誉也可暂时不想,但你的名头呢?就此毁了,不好吧。”
柳云芳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程蝶衣,灯光位置的原因,并不能看全,只有半边脸是清楚的,程蝶衣的脸色微白了一下,却很快恢复了。
只听程蝶衣说:“蝶衣的名声,不劳夫人操心,是就此毁了还是就此烂了,都是蝶衣一个人的事。”
这种事已经威胁不到程蝶衣了,他看开了,什么名声什么名角,都不抵着午夜梦回时,床边有个温暖的怀抱。
连着几晚的空落,在这初冬严寒里,他想起学习时的艰苦。
那份冰彻骨髓的寒冷,滴水成冰,四面透风的屋子,被严寒冻透的破旧被子,那是怎样一个处境。
只有与师兄偎在一起相互取暖,才是那时惟一的一点甜。只想着出头,与师兄在台上台下唱一辈子的戏、做一辈子的夫妻。那时,若是没有师兄,他或许活不下来了。
如今又是当时的那份艰苦,——没有花清远,他活着可有什么意思呢?
纵是万种风情,又有谁欣赏;纵是长命百岁,又有谁知己。
程蝶衣这句轻描淡写的话,把柳云芳的肺都要气炸了。
她本就是强抑着一股火来的。来之前,先被她儿子花清远那份与程蝶衣如出一辙的表情,气得内伤,后又被她儿子的老子花盛璋的不作为不负责任气得内伤加重,可想神经有多么脆弱,随时都可能被点爆。
“程老板,你是聪明人,你往远了想一想,你觉得你和清远能走多久,你就那么确定清远会一直对你有兴趣,而不是贪一时之欢?像清远这种富家少爷,你见过有长情的吗?”柳云芳说着,还做出一副遥思状,“想当年,我第一眼见到清远的爹时,也是怦然心动,他求娶我时,答应过我,这一生只与我一人结婚生孩子,结果呢?还不是娶了他表妹做平妻,所以啊,人这辈子得多为自己考虑,别把别人想得太好,程老板,你还年轻,别做错了选择。”
柳云芳这番话绵里带针,比前一次直接扇来的那一巴掌,更具攻击力,但奈何程蝶衣是个痴人,他认准的事,不撞个头破血流绝不后悔,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他说:“夫人信不过自己的儿子,蝶衣却是信得过的。他说我们能一起走完一辈子,我就信我们能一起走完的。”
柳云芳气得一拳摔到了车座靠背上,力气虽不大,但也震到了被程蝶衣抱着的小笙,那孩子急得探出头来,“不,不许你,不许你欺负我爹爹。”
柳云芳狠狠地瞪了小笙一眼,觉得这话没法谈下去了,她没有耐心了,直接了当地说:“程老板,我们也别兜圈子了,说吧,你要多少钱才肯离开我儿子,或是别的什么条件,只要你说,我一定能达到你的要求。”
谈钱是庸俗,但若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对于他柳云芳来说,都不是问题。
程蝶衣沉默了好一会儿,在柳云芳隐隐觉得看到希望时,他开口说:“怕是让夫人失望了,程某人不缺钱。”
“你——”柳云芳脸色铁青,嘴唇呈了紫色,“好,很好,那我告诉你,清远现在还在花家祠堂跪着,怕是也跪不了多久,三天三夜未进水米,你与他的一辈子怕是要黄泉底下过去了,他爹说要逐他出家门,我是管不了了,你们看着办吧。”
柳云芳气急败坏地嚷完,坐在前位的程蝶衣听到花清远的惨状时,垂在身体两侧的双手紧紧握成了拳头,指甲印到了皮肉里,都没有什么感觉。
他长长地吁回一口气说:“花老爷真的要逐他出家门吗?”
“是,”柳云芳还以为她这句威胁到了程蝶衣,哪想,程蝶衣在她应完后,推开了车门,抱着小笙就要下车。
柳云芳连忙叫住了他,“你,你要如何?”
月光晃出程蝶衣的身形,单薄的细致的,连着那片阴影都略显长了,却偏巧盖住了柳云芳前方所有的视线。
柳云芳只听到程蝶衣说:“我雇车去接他,他不只那一个家,他这里还有家。”
这声音恍恍惚惚,仿佛如月光一样缥缈,柳云芳甚至怀疑自己幻听了,但这句话却是真实的存在的。
程蝶衣已经抱着孩子消失在车前,远远地传来他的声音,“小笙,我们去接你叔叔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我能听我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今天早的凌晨了吗?汗,我这一天,我都不知道忙什么,一堆破报表子。
☆、
那天晚上;就是程蝶衣抱着小笙;来花府后门;接花清远的那个晚上。
在花家祠堂里;花清远向柳云芳交待了之前赵小姐以及白小姐的事。
花清远向他的母亲承认了他做过的所有事情,那些在柳云芳眼里近似乎疯狂、几乎无法相信的行为。
迎着柳云芳不可置信、瞪圆的眼睛;花清远笑笑,“我与娘说了;只是想向娘表明我的心思,我这一辈子只和蝶衣一个人了,那两位姑娘;我尽能力补偿。”
说到程蝶衣时,花清远的眼神会很自然的柔那么一下子,说到那两位姑娘时,平静得似乎他没有做过什么。
至于他说的补偿,前几天,柳云芳已经听到一个了,——那位赵小姐出国后,结交了一位在外留学的富家子弟,已经订婚了。
要不是今天花清远说了,柳云芳还不知道,赵小姐那位订婚的未婚夫是花清远在英国时的同学。
花清远特意在信里与那位同学提了赵小姐,还附上了美照一张。说来,那照片还是当初两家相亲时,赵家提供过来的。
好,很好,这桩不错的姻缘,就白白便宜给了别人,柳云芳又气又恨,牙根都痒痒了。
还有那位白小姐,花清远拉着他爹做起跑货的生意来,这段时间,竟也风声水起。
“你怎么就知道那匹烈马只会摔断赵小姐的腿,如果是不小心要了人家姑娘的命呢?”
柳云芳压低的声音,仍是透出歇嘶底里来。
她狠狠地逼视着自己的儿子花清远,仿佛要看穿自己这小儿子的灵魂,却又连那张脸都看不透似的。
“那就是她的命了,”花清远微垂下眼目,“我的心很小,容不下那么多人,”与有些人是魔鬼,与有些人是天使。
两世里,花清远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他是好人,无论男女,但凡动了他的心尖,他都不会轻饶的。
“娘亲,除了蝶衣,我只看重你,我和你说,只是不想我最爱的两个人彼此别扭,哪怕见面不说话也可,但心里勿要恨着对方。”
恨意是一种心魔,这种东西是无形的,但这种东西一旦长久存在了,必将是毁灭性的。如前一世的他,就是积了太多的恨,报复起来才无所顾忌、才酣畅淋漓。
即使被逐出花家,柳云芳永远是花清远无法放下的亲人,他对母爱有异常的偏执。
何况乎,柳云芳对他还那么的好。
柳云芳三个儿子里,他最不起眼,但柳云芳却是最偏爱他的。
如果没有蝶衣,他真的会顺了柳云芳的意,寻一房孝顺听话的好儿媳妇,哪怕只为了哄柳云芳高兴。那位白小姐,真的蛮合适的。他远远看过,是乖巧听话的。这一世里,名门闺秀的典范了。
说完,花清远眼前一黑,整个身子就栽在了地上。最后的一点意识是,这破身子,真不经折腾。
要是以前的他,别说三天三夜了,就是六天六夜,他滴水未进地跪完,也能一个人爬出这祠堂的。
柳云芳无力地离开花家祠堂,在远远的地方,偷偷地看着,花清远被一架担架,抬出来,急急地抬走,抬出花家的后门。
她的泪水,无声地流了下来,手背抹了几次都抹不干净,最后竟扶着房柱,失声痛哭地半跪在地上了。
这个家里,走了花清远,就再也没有她挂心的人和事了,她决定遂了花盛璋的意,提早回山西,回她的娘家。
算起来,她也有五年没有回娘家了,她的爹娘年岁也大了,她这次回去,也该在床前尽些孝道了,或许真是儿孙自有儿孙福,她是管不起了。
出了花家的花清远,并没有住进程蝶衣那里。
前不久,花清远在外面置了一处自己的房产,三进的小院,临着一条主道,最外面是一幢阔绰的二层小楼,可以租做门脸,做些生意的。
“我就说咱们回家的,你非要来这里,”程蝶衣一手拿着小火细熬的粥,一手用小勺喂到花清远的嘴里,“这房子,成放一段时间了,里外都是灰尘,着人现收拾,也收拾不爽利,哪有家里好。”
“自是没有家里好的。”
花清远说话的声音还有些虚弱,他足足昏睡了一天一夜才醒过来,可把程蝶衣吓毁了。
请了回春堂的老大夫,仔细把了脉,只说是伤了神,累的,并无大碍,好好养着就是了。
程蝶衣追着问,为什么睡这么久不醒。老大夫翻着白眼,累了就爱睡呗。一句话把程蝶衣堵得没话了,心里却是盘转不安的,直想着要不要再去换个大夫。
就这样守了一天一宿,守到花清远醒了,才算六神安稳。
依着程蝶衣的想法,他把花清远从花家接出来,就是要接回自己家的,但花清远的司机却把他们拉到这一处来,还说是六少爷之前就吩咐的,如果闹了不好收场的大事,就去这处新买的宅子。宅子的户名还没有过呢。
花清远的话,程蝶衣向来是顺从的,何况花清远那时又是那般的状况,去哪里,程蝶衣也没在坚持。只想着,等花清远好了以后,再回去也不迟。
如今见花清远醒来了,他也有心思说这事了。
这处房产的院子、房子是不错,但这里的摆设装饰就太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