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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节

我爹叫白起-第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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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护旗手后面,则跟着一个长长的阅兵方阵,所有的士兵加上护旗手,再加上最前面的旗手,一齐一共是三千零一人。
    这三千零一人,踏着同一个步点出场,三千零一人整齐划一宛若一人。
    而从嬴政他们的角度看去,可以清楚的看见这些人纵然是在行走变阵中,队列距离也未曾产生任何变化,依是如尺子量过一般整齐。
    如此整齐的军队,自然引得众人一阵惊呼,前面几支军队虽然也走得很整齐,但却做不到像这支军队一样,所有的动作一致,看着就像一个人似的。
    这么说吧,用后世一句网络歇后语最能形容此时的新军——gjm写书,ctrlc加ctrlv。
    很多人更是看得清楚,这些人前进之时,虽然下半身双腿有动,但上半身却如标枪一般纹丝不动,若不是他们依旧还在场中前行,众人简直要怀疑现在上场的是不是真人了。
    虽然只有仅仅三千人,但他们整齐的动作和笔直的身姿,却显出一种不畏一切,勇往一切的气势,硬生生的将前面数万人的气势压了过去。
    看着眼睛里尽是藏不住的震惊之情的吕不韦,嬴政表面淡定,内心十分开心的低声说道:“仲父,如何?”
    好开心好开心!我家媳妇就是这么长脸的存在!

☆、115|5。27||

此时,场中的军队已经从远方走到场边。
    就见为首的旗手一挥大旗,嘴里呵斥了一声。
    原本只是抱着兵器前进的护旗手,纷纷改成进攻的姿势,以象征长剑出鞘。
    而原来是踏步走的新军,忽然全部改为正步,上身依旧挺直,两腿绷得直直的,行走之时脚尖下压,落地之时用力使脚掌会全部落在地上,看上去越发有气势。
    这种步伐别说是众臣,连嬴政也被白仲打着“亲,给你个惊喜嘛”而没有看过。
    三千零一人步伐整齐的前进着,每走一步都重重踏在地上,如同踏在人心里。
    而他们脸上那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势,更是震撼着在场所有的人。
    待走到场中之时,旗手再次将手中的大旗一挥,原来目光直视前方的新军,像是得到了命令一般,整齐的扭过头,看着阅兵台的方向,齐齐振臂高呼道:“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年头还没有皇帝,所以“万岁”和“朕”一样并非皇帝所专用,有永远存在之意,不但臣子对君王祝贺之时,可用“万岁”一词,就连民间百姓遇到喜事也可以称“万岁”。
    同时,“万岁”还是上天的别称,即永恒存在的万能之天。军队得胜归来,振臂高呼万岁,表达对上天的赞美,以示有上天支持,战无不胜。
    不过喊“万岁”的人虽然多,但是喊“万岁万岁万万岁”的人,还等再过百来年,等秦皇汉武里那个臭不要脸的刘野猪小朋友出生才行,因为新军的一句“万岁万岁万万岁”明显很好的愉悦了嬴政。
    隔着他脸上的十二旒,众臣都能感觉到嬴政的心情很好。
    #好不容易刚爬上了冰箱,瞬间又接地气了。#
    #帅不过一百字的存在!#
    新军退场之后,按理来说嬴政应该宣布散场了,但坐在阅兵台上的君臣们,嬴政已经有了思想准备,因此表现还算好。
    但是其他初次见这种场面的人,却还沉浸在新军给于的震撼中,他们从来没有见过一支军队,能这样动作整齐划一的像一个人,尤其是最后那句“万岁万岁万万岁”,更是震得鸟兽齐出,山谷齐鸣。
    嬴政强忍住“寡人的媳妇就是这么棒棒哒”的心情,淡定的开口说道:“诸位以为如何?”
    因此一言,众人方才回过神来。
    有知道新军主帅是谁的人,立刻开始没口子夸“白侯爷真不愧是将门虎子,不日我大秦又会添一员猛将,武安君泉下有知,也应该安心”云云;夸完白仲,又顺势开始夸“大王英明神武,有识人之明,才能挖掘出白侯爷这样的少年英杰”;夸完老婆夸老公,一个一个夸完就开始两口子一起夸,什么“少年君臣相得意彰”之类的词,简直把嬴政的萌点戳得不要不要得。
    当然,能这么没节操夸的,只能是秦国的群臣,六国使节的表情从头到晚是不好看的。
    尤其有人爆料说这支军队的主帅是武安君的儿子之后,以赵国、楚国为代表的使节脸,那已经不是不好看,而是杨白劳见了黄世仁——仇深苦大了。
    当然,也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被新军糊住的,场中大有知道新军不过才成立两个月,又知兵事的人在,自然能猜出现在的新军八成是一个花架子。
    但是花架子也不错啊,众人皆知所谓的新军两个月前还是一群扛锄头的农民……连“工”都没有的那种,而白仲只是花了短短两个月,就将他们训练的似模似样。
    队列,对任何一支军队来说,都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
    从长远来说,它是最简单有效的,能让士兵消除个人意识,让他们对长官的命令下意识的服从,能从精神上把人变成战争机械的手段。
    而从短期来说,秦军最擅长的就是军阵,军阵要排好,靠得就是士兵的服从性和服从力度,而其中士兵的队列水平就变得很重要。
    在一般的时候,要将一群完全没有接受过训练的新兵,训练得会自己走军阵,所花的时间绝对要远远大于两个月。
    明眼人一看就知晓,一理通百理通,新军做队列训练都有这样的水准,令行禁止,让他们再去学习各种军阵,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
    因此,也无怪所有的人都开始猛夸白仲了。
    就凭这手训练队伍的水平,就算白仲是个赵括那样的纸上谈兵的家伙,这辈子一路高升也没有问题了——至少她可以当教官,专门负责训练新兵,到时候桃李满天下。
    白仲,当然不甘心只当一个教官。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叫马鞍马蹬的东西?都做好了!”
    嬴政好奇的围着自己眼前的一匹骏马,好奇的打量着马背上的马鞍,又伸手拉了拉马腹上的马蹬,表情有点小遗憾的说道:“可惜太小了一点。”
    “什么太小了?”白仲回过头看着嬴政,哪小了,完全不明白啊。
    “马鞍太小了,不够咱俩一起坐。”嬴政走到白仲身边,低下头小声的说道:“得挤挤得挤挤才行!”
    白仲看着嬴政灿烂的笑容,小嫩脸一红,手肘在嬴政小腹上快速一撞,吐出三个字,“不要脸!”
    不要脸就不要脸!不要脸,现在寡人还在靠手呢!不过小也有小的好,两个人一起坐在马鞍上,因为马鞍太小,不得不挤在一起,然后……狂奔……擦枪走火……
    嬴政揉了揉小腹,说起来,有机会一定要滚马背试一下,马运动时动作、力道和姿势,一定能让他们俩滚出更多花样。
    不过看着目前挺羞涩的媳妇,嬴政暂时放下心里的坏念头,继续支持媳妇的事业。
    “咦?这马怎么还穿了鞋子?还是铁做的鞋子?”嬴政蹲下身,抬起一只马脚,摸着马蹄上的铁印块,好奇的问道。
    白仲回过头,看了一眼嬴政。
    真是个作死的熊孩子!
    幸好这马是经过训练的,天子所有的最最最温顺的马匹,就算在它耳边打雷它也不会动弹,不然就凭熊孩子这个动作……换个气节一点的,早就舍得一身剐,敢把秦王踹上天了。
    嗯,昔年武王举鼎而亡,今朝嬴政被马踹死。
    可以做成段子,被选到《笑林广记》流传千古了。
    “这不叫鞋子,这叫马掌。”白仲耐着性子开口解释道。
    熊孩子这是在卖萌吗?卖萌!我今天也要弄哭你!
    “不过你说的不错,马掌就相当于给马穿上一双鞋子,这样马就不会因为奔跑而伤了脚,有利于延长马的使用寿命。”
    这年头的路可不好走,地上到处是石子和枯枝,人若是不小心,都会被伤了脚,更何况是马。
    而马一旦被伤了脚,就不能再奔跑,这样好好的一匹的马就算是废了。
    #政政,亏你家祖宗还是养马养出名的!#
    #祖宗养马,又不是我养马!#
    “原来是这样的,那是怎么穿上去的?”嬴政跳过这个敏感的问题,继续不动声色的岔开话题。
    虽然他不会养马,秦国也因为祖宗养马的关系,从来不缺战马,但不妨碍嬴政知道战马的重要性。
    有句话不是说了嘛,“地主家也没有余粮”,战马这东西自然越多越好。
    “就是拿铁块,铸成蹄子一样,然后用钉子钉到马脚里。”白仲瞪了一眼,听到“钉子钉到马脚里”而“咝”的一声,捂住脚掌,似乎很感同声受的嬴政,嘴角微微扯了扯。
    卖什么萌啊?不就是想让我给揉脚吗?用得着这么卖萌吗?
    “你放心,马蹄上有一层角质,那是一块死皮,钉子打进去不疼的。”白仲咬了咬牙,用半威胁的语气说道:“大王的脚可是粉嫩粉嫩的,一点死皮都没有,不知道要是被钉子扎一下……今天晚上,我教你玩点刺激的……”
    白仲看着嬴政因为自己的话,而瞬间变色的脸,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唇,做出一副变态邪魅男主的模样。
    其实按照真变态邪魅男主的设定,白仲不应该舔自己的唇,而是应该舔嬴政的脸,可惜……太矮。
    “你再来看这个……”白仲指着旁边的兵器架,上面放着几把长短尺寸不一的长柄大刀,还有几柄短刀,一一为嬴政介绍道:“这是斩马刀……这是陌刀……这个是唐……不,我决定叫秦刀……这是大环刀……这是武士刀……”
    嬴政走到兵器架前,随手提起一柄斩马刀,见其刀身大约长七尺、刀刃大约长三尺,刀柄的长度约为四尺,论其长度不比现在车兵手中的武器短多少。
    一寸长一寸强,两军对战之时,武器长的那个总是占便宜的。
    “这刀都是铁制的吧?秦国并不擅长于炼铁术,做出来的刀……不知道中不中用啊!”嬴政看着斩马刀锋利的刀刃,皱着眉头说道。
    因为六国对秦国的技术封锁,秦国在炼铁术上比山东六国要低很多,被迫无奈之下,秦人只得将青铜冶炼技术发挥到了极致。
    “这你放心!只要工匠们按我说的方法去做,我保证这刀一点质量问题都没有!”白仲拍着胸口说道:“不行!我给你练练看?”

☆、116|5。28营养液3100加更

嬴政看着白仲大力拍胸的模样,不知怎么的,忽然很想说上一句,“别拍了,本来就小软平,再拍就没有了”。
    寡人一定是见鬼了!怎么会觉得阿仲是个女孩子呢?真是哔了团团和圆圆!
    对了,团团和圆圆就是自己从来送给阿仲的两只黑白团子,一直被养成上林苑的猛兽苑里。
    以前他一直以为团团和圆圆是两个可爱的男孩子,结果有一天负责喂黑白团子的宫人告诉他,团团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就在嬴政一脸郁卒的时候,白仲已经提刀上马,同时还特别爷们的拍了拍嬴政的肩膀,舞了一下大刀开口说道:“大王,看清楚喔……”
    还在幻想阿仲要是变成可爱的女孩子会怎么样的嬴政,没诚意的点了两下头,嘴里“嗯嗯”的叫了两句。
    于是乎,白仲高唱着“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右手!左手!慢动作重播!”,挥舞着手中的斩、马刀,骑着大马旋风一样的冲进新军演武场,对准演武场旁边一根碗口粗的树一刀砍下。
    只听得“咔嚓”一声,斩、马刀已经像切豆腐一样,在树身上轻巧灵活的划过。
    但树并没有立刻倒下,而是等白仲骑着马冲出一箭之外,树的上半截才微微地晃了晃,接着就听见“轰隆”一声,树在众人惊呼的目光中落下。
    嬴政率先反应过来,鼓着手掌称赞道:“好快的刀!”
    看着白仲娇小可爱,而且在床上软乎无比的身姿,再看了看她那双白皙无瑕的小手,最后再看看她手中至少有几十斤的斩、马刀和倒塌的大树,默默将“阿仲会不会是女孩子”这个念头压回脑海中。
    阿仲要是个女孩子,那么美那么强,这让男孩子们怎么活?
    “怎么样?这刀不错吧!”白仲骑着马,走回嬴政身边,得意洋洋的以手插着小腰,一脸可爱的说道:“斩、马刀……故名思议,一刀过去连人带马一起斩了。”
    “不错!不错!这样一只军队,如果能训练成功的话,的确会强大!”嬴政点点头。
    秦军现在用的兵器主要是戈和矛,这两样东西主要的作用是刺。
    在打斗中,“刺”虽然比“砍”更有杀伤力,但戈和矛操作起来更麻烦,而大刀就不一样了,俗话说的好,“百日练刀,千日练枪,万日练剑”,只要不是傻子都能使用,这一下大大降低士兵使用兵器的难度。
    斩、马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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