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叫白起-第77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最主要的是,虽然白仲这个主帅年纪小,但人家有爹这个光环加持。
于是,白仲很欢乐的将当年军训的法子一一都提了出来。
当天吃过午饭之后,一份白仲亲手所写的军训法子就传了下去。
要求很严,而且为了让手下人更方便的理解其含义,白仲用得是大白话,因此在这个用竹简的年代,白仲的军训法子正好写了一箩筐。
这些法子既有后世军训列队的窍门,又参考了一些后世武将写的兵书,比如戚继光大牛写的《练兵实纪》等书。
还是那句老话,这个年代的兵书都是意识流,没有老师的话,只靠自己读的话,脑洞得非常大才行。
但后世的兵书就不同了,完全就是一本“手把手教你做将军”,不但有文字详细描写,甚至还有图片,就算一个完全不懂军事的人,照着上面的内容认真做好,做不了一个名将,带一只合格的军队出来还行的。
因此,当白仲的军训法子一写好,白景就拿着书气喘吁吁的跑回来了,“家主,这些东西……这些东西……”
“怎么了?”见白景这么急的跑回来,白仲本来还以为出了什么问题,但询问过后才知道,白景是想告诉她,这种东西不要外传,免得外人学去。
在这个年代,只有读过书,有知识才能上进,才能出人头地。
但是书只有豪门世家才能拥有,越大的家族拥有的书越多,为了保证这些书的安全,大家族会想进一切方法来阻止书籍外传,所以知识是封闭的、独有的,知识的传播也是几乎是没有。
白仲虽然从文字上学过这段历史,但现实里却没有过这种真实体会,因为咸阳宫里尽收天下藏书,她想看随时可以去看,完全没有这种保密意识。
“这样啊……”白仲只是叹了一声,就让白景下去照着书上的法子练,而他自己则开始琢磨另一件事——要不要把纸造出来呢。
暂时不提这个纸,白仲决定等嬴政亲政之后,自己有了时间再来说这个,先把眼下的事搞定再说。
军训这个事,白仲很有经验,站军姿什么的,虽然看着简单,但实际上很痛苦,所以想要训练的好,无非是激起众人的好胜之心。
为了激起众人的好胜之心,为了更好的达标,白仲可是想破头皮想了不少损招,知道的人都说白侯爷焉坏焉坏的,不似好人。
比如,你罗圈腿,正步踢不起来,那好办,晚上睡觉的时候,强行把腿给直直绑在一起;你驼背,抬头挺胸不给力,没事,上夹板……不是,上背背佳,保证你只能挺着腰着;你手不能笔直贴裤子,没事,虽然这个年头没有扑克让你夹,但是白侯爷免费奉送竹片一张;人太多了,怕教官盯不过来,没事,每人脖子上挂根绳,绳子垂地系块石头,石头下面放点石灰之类的东西,人只有一有动弹,石头就会沾上石灰;走队列不齐,这可更没事,我们直接拉根绳,保证不让你走快走慢、脚抬高抬低。
再比如,每天的胜利者有肉吃,没胜利者只能扫厕所;俩俩互相对面站着,彼此大眼瞪小眼互相激励,谁先动了谁今天晚上的肉就没有了。
如此种种,白仲可是在系统里搜了不少军训方面的小窍门。
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原来五花八门的军训法子竟然这么多,当年训他们的教官,只是逼所有的人都保持正步抬腿的姿势,谁站不稳身体晃,就拿着教鞭一路敲过去什么的,真真是手下留情了。
这些法子出炉后,暗地里骂白仲是变态侯爷的人不在少数,但是……
我变态我乐意,你管不着!
变态归变态,但有过军训经验的人都知道,军训就是一开始苦,等苦吃得多了,也就好了。
再加上这些士兵又是贫家子弟,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当兵、打仗、拿人头,就可以封爵了,几乎都是能吃得了苦的孩子。
因此一日一日的训练下来,粉嫩粉嫩的农民小哥们,也开始渐渐脱胎换骨,越来越像他们的父辈靠拢,先辈们的钢铁意志一点一点融入他们的骨肉里。
实战怎么样先不提,反正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看起来,新军的演练非常非常有视觉冲击力。
嬴政站在高台上,看着如标枪般站在自己面前的新军,一行一列整齐划一,像是用尺子量出来,一站小半个时辰,连个眨眼的都没有。
再看了一眼跟在自己身后的黑甲卫士,黑甲卫士都是专门训练出来站岗的,但嬴政怎么看怎么都觉得比新军差点,因为没人能做到半个时辰不动还不眨眼啊。
“这就两个月啊……看来吕不韦这回真要丢大脸了!”嬴政感叹一句说道。
“花架子!不要夸!”白仲摆了摆手,谁的兵谁清楚,新军就是一群仪仗军,糊人还行,其他……呵呵哒。
“花架子也很不错啊!比守卫王宫的黑甲卫士强!”嬴政不开心的嘟囔了一句。
#自己的军队,在媳妇的军队面前丢人了,肿么破?#
☆、114|5。27营养液3000加更
晨光初现,霞光万丈。
天光之下,是百年来盘龙卧虎之姿,巍峨挺立在秦川之上的咸阳宫。
白仲跪在咸阳宫的一座大殿上,这是昔年由商鞅亲自修筑的“冀阙”,坐于其中只见殿顶高远,地上铺着黑色石板,原木制成黑色的巨柱列于殿中,殿内的一切虽大却不奢华,尽显肃穆厚重之意。
过了一会儿,白仲听见殿外有人高呼,“大王驾到。”
瞬间,所有的大臣皆在吕不韦的带领下,高呼着“拜见大王”,纷纷起身再次拜倒。
万人齐呼的声音震彻全场,白仲感觉屋顶上的灰似乎都掉了下来一点。
接着,一双白仲十分熟悉的,穿着黑色袜子的脚丫子从白仲面前走过。
冀阙之上传来嬴政的声音,“都起身吧。”
嬴政的声音就跟再度按下电视机遥控器的“暂停键”一般,刚才已经完全停止的画面立刻活了过来。
训练有素的宫人、侍卫无声无息的退回自己的角落,而大臣们则各归原位坐好,静候嬴政的传唤。
二十岁的嬴政身穿玄色冕服,端坐于高高的王座之上,面目深藏于十二旒之后,让人看不真切,但在场之人却总能感觉,自己被一双冷漠无情的利目所监视控制,让人战战兢兢不能自己。
这是属于一个君临天下的王者才具有的霸气。
虽然尚未亲政,但嬴政看上去已经像是一个真正掌握了秦国国运的君王,让人无法小觑这位少年君王。
手握日月,执掌江山,不可违逆,任何人敢于和他作对的人,最终被他辗成粉末。
在场所有的人,都被……嗯,也许有一个人没被嬴政吓到。
啊啊啊啊!制服的诱惑啊!好帅啊!决定了!今天晚上就让阿政穿这套衣服做!想上珠穆朗玛峰顶?我让你连冰箱都上不去!
“仲父何在?嫪毐何在?”嬴政扫了一眼殿下,开口问道。
吕不韦和嫪毐听见嬴政的召唤,立刻移动步子,快速走了上来,双双拱手应道:“臣在。”
嬴政淡淡的扫了一眼吕不韦,昔年满头的青丝已经华发渐生,皱纹也渐渐爬满脸庞,父王说的没错,自己会长大,而吕不韦会老去。
他又扫了一眼嫪毐,今天的嫪毐到是春风满脸,得意洋洋,整个人跟飘在云端一样,看上去特别喜气。
可惜还是那样蠢。
阿仲说过“胸大无脑”,换成男人就是“丁丁大就无脑”。
自认聪明且丁丁不小的嬴政,对这句话原来是不予置评,并且认为这是小天阉在美化自己丁丁小的形为,但看到嫪毐的时候,嬴政又觉得这两句话说的还真特么有道理。
赵姬胸大,嫪毐丁丁大,两个人智商都不高。
嬴政心里虽然狂吐糟,脸上还是一脸冷漠和平静,一挥衣袖开口说道:“既然都开了,那就开始吧。”
“喏!”吕不韦应了一声,接着回过身面向大殿,向群臣高呼道:“吉日已到,封侯典礼,即刻开始。”
“喏!”群臣再次跪下。
白仲此时心里有些酸溜溜,人家的侯爷……自己封侯时什么都没有。
封侯大典过后,吕不韦又率先站出来,向众人大声说道:“接下来,请大家移步上林苑,演兵正常开始。”
听到吕不韦的话,六国使节不由彼此对视一眼。
他们当然知道,秦国请他们来的真正目的,肯定不是为了观看一个阉人的封侯典礼,而是要借此次封侯典礼展示秦国的军力。正好,天下人皆知秦国是天下第一的强国,可秦军到底强成什么样子,也没有几个人知道。
吕不韦和六国使者可谓是一拍即合,双双借着这次机会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此时,咸阳宫通往上林苑的道路已经里外三层的布起了防线,预防刺客来袭;而专程负责嬴政安保工作的黑甲侍卫排站于街旁边,一个个手持长戈,面目严肃,静候秦王御车通过。
而在侍卫们身后,则跪着无数咸阳老百姓,按照老秦人的惯例,他们会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以表示自己对大王的忠诚。
嬴政坐于王车之内,目光平静的审视着自己的子民,心情颇为有些激动。
武,既是吕不韦的目的,也是他的目的。
吕不韦不就是很想让六国使者大吃一惊吗?那么自己也让他大吃一惊好了。
至于嫪毐,区区一个阉人,无非是靠着脐下三寸之物,拉着女人的裙带上位,一脑子粪土,毫无头脑可言,多提他几句都嫌脏了嘴。
待到了上林苑,一个由夯土所建的点将台已经建好,几十米的高台上铺着数百阶石阶,只有秦王才能走最中间的玉阶,而其他人只能从两侧的石阶上走过。
石阶上站着数百名持戈而立的卫士,每当嬴政走到一名卫士之前时,卫士都会跪在地上,向嬴政请安。
嬴政已经习惯了这种场景,他一脸冷漠的穿过人群,从玉阶之中走上高台,向下方极目远眺。
高台是一马平川,数万大军将高台围得水泄不通,任何动静都躲不开嬴政的注视。
当然,但凡有脑子的人,都不会选在今天玩刺杀。
此次阅兵,嬴政虽然只调动了咸阳周边的一些军队,并非最为精锐的边军,但秦军乃是百战之师,纵使是守卫王城的军队,气势也不容小觑,让六国使者看得心惊肉跳。
就在此时,一个军人模样的人,跪倒在嬴政面前,朗声询问道:“启奏大王,一切准备就绪,是否现在开始。”
嬴政点了点头,大声说道:“开始!”
随着嬴政的一声令下,“咚咚”的声音响起,接着六国使者个个脸色大变,因为发现脚下大地开始颤抖起来。
一排一排列队整齐的士兵出现在场边,远远的就能看见他们穿着秦国的军装,头上戴着黑巾,手里拿着七米长的长矛,矛头摆出刺出之姿,斜斜向上直挑天空。
有经验的人都知道,这是秦国的长矛兵,每次两军对战之时,站于军队之前的,永远都是他们。
待他们走至场中之时,每一个人都能感觉到一股血腥和杀伐之气。
这支队伍必定是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的!
一支又一支的队伍从高台前走过,每一次都让六国使者心惊肉跳。
嬴政很满意六国使者的反应,但是他更在意新军的演兵。
一定会让所有人吓一大跳的!
嬴政信心满满的想着,原本他是准备让新军打头阵第一个出场的,结果被白仲很没好气的一句“让新军第一个出场,那么接下来还有什么可看的”,给咽回了肚子里。
虽然这么说很表要脸,但寡人就喜欢这样表要脸的阿仲,所以……来!亲个小嘴吧!
嬴政想到这里,微微扭过头看着白仲。
只见白仲正坐在他身后不远的坐席上,穿着一袭得体的官服,上半身挺得直直的,小脸绷得紧紧的,目光十分认真严肃,容貌虽然出众艳丽,毫无平常妩媚之情,反而隐隐有一股肃杀之感……看上去真是可爱得不得了。
当然,就跟只有白仲觉得嬴政在人前萌得不得了一样,也就嬴政觉得白仲这个模样可爱了。
就在嬴政幻想今天晚上一定要白仲穿着官服跟自己滚一晚上之时,演兵已经进行到尾声,最后负责压轴出场的新军出现在众人面前。
白仲仿效后世的阅兵,让一名身材高大魁梧,至少超过两米,浑身甲胄的巨汉,高举着军旗走在最前面;而他身后则是一百名护旗手,而护旗手手里,则拿着秦军目前所使用各色兵器,以昭显他们所代表的身份。
没有三军,也要仪仗。
每一个护旗手都是白仲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不但动作是众人里演练的最好的,连身材高矮胖瘦也是一模一样的,远远望去就像同一个人模。
而在护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