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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

我爹叫白起-第10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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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系统的话打底,白仲认真观察了一下自家小贝,其实也不是那么蠢,正常儿童的发育,十一个月不会自己吃饭、不会走路、说话含糊不清,那都是正常,不是姐姐太蠢,都是弟弟太妖孽。
    不过没关系,只要自己和嬴政多疼疼她,让她的性子一直开朗下去,也就是了。
    等小贝再大一点,先选一些正常的小姑娘进宫陪她玩耍,一群笨蛋一起玩,然后再让她去看自家弟弟秒杀路人甲,这样她就不会觉得,不如弟弟聪明是因为自己笨了。
    至于拿别人家的孩子,给自己家的孩子当踮脚石,这个事是不是不太厚道?谁让龙凤胎是大王的儿女呢,有爹就是那么任性。
    你行,你也拼!
    因此,在秦阿宝的计谋之下,从来不吃胡萝卜的嬴政,吃下了整整一碗胡萝卜。
    “父汪……棒棒棒……”秦阿宝拍着手掌,一双桃花眼尽是浓浓笑意,果然高冷什么的,都是装出来的。
    嬴政嘴角含着笑,摸着秦阿宝的小脑袋,吐出三个怎么听都带着几分仇深苦大的字,“乖儿子!”
    秦小贝不明所以,见父王和弟弟都在笑,也傻乎乎的跟着拍掌笑,嘴里还“咿咿哦哦”的叫着。
    看着聪明伶俐的儿子,以及怀中可爱乖巧的女儿,嬴政心情大好,但又未免有些有遗憾。
    阿仲不在!
    不但不在自己身边,甚至还不在咸阳城。
    坏阿仲!明明答应回来陪寡人过生日的!
    此时,在遥远的洛阳城里,一身戎装的白仲,正骑在马上,向着跪在她马前的几个门客家人模样的人,厉声说道:“长平侯白仲,奉大王之命,请文信侯吕不韦移居蜀地。”
    吕不韦的故事已经无须说太多,总之大家记住他很牛叉,是嬴政的童年加少年阴影就是了。
    本来嬴政以为,自己赶走了吕不韦,让其失势潦倒下半生,对于一个渴望权势,且上半生呼风唤雨的人来说,就是莫大的伤害了。
    #大仇得报系列!#
    当然,以上报复方法其实只是嬴政内心自我yy,实际上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不能杀。现在的嬴政已经成熟了,虽然他恨吕不韦恨得要死,但在这个时代,名声也很重要,嬴政不能背下一个忘恩负义杀仲父的名声——杀个假父都被茅焦指着鼻子骂,要是杀个仲父……
    请各位看倌,自己张开想像的翅膀。
    不过现在终于机会到了,在等了足足一年之后,回到封地后潜伏不出的吕不韦,终于有了其他迹象,他开始频频于其他六国的使者接触。
    其实白仲不太明白,吕不韦每天深居俭出都装了这么久的孙子了,为何忽然一下子就爆发了呢?吕不韦何等聪明,他应当知道,不作不会死,只要他乖乖不作,嬴政找不到杀他的理由,他安享晚年应该没有问题。
    白仲不明白,但嬴政却明白的很,因为整件事就是嬴政让人做的。
    嬴政让太后赵姬写了一封信,信上明明白白的告诉吕不韦,嬴政是异人之子,当年老娘虽然是你的姬妾,但实际上已经和异人滚过床单了,你个傻逼,帮别人养儿子。
    你不信?你不信你算算日子,你算算嬴政出生的时期,自己和异人是不是也曾在一起过?你以为老娘是在给异人跳舞?实际上我们是在滚床单……不对,我们不但滚了床单,还滚了很多奇怪的东西。
    否则你以为呢?异人又不是逗逼二百五,他会搞不清楚怀胎要十个月吗?他会分不出足月出生和早产儿的区别吗?
    我们家阿政一出生的时候红光满面、声音嘹亮,吃起奶来一个顶俩,这样的孩子,要是是你老婆跟你说,他是早产儿,你相信吗?
    你都不信,为什么要异人信?
    愚蠢的卫国人!
    当然,赵姬的原文比这个要含蓄的很多,但总结总结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被异子和赵姬这对狗男女骗了几十年,又给嬴政这个小野种骗了十几年,吕不韦一下子就出离了愤怒。
    而这个时候,又频频有各国使者前来拜访吕不韦,希望他这个昔日秦相能重新出山,为本国所用。
    公元前二世纪什么最重要?当然是人才!
    不能为我所用,就只好杀之。
    更别提,吕不韦走的时候,他的数万门客可一直跟着他回封地,没几个留在咸阳的。
    嬴政想杀死吕不韦,但是他又不能公开杀死吕不韦,他必须要想一个好主意来干掉吕不韦。
    “这又有何难?”白仲觉得春秋时代的人就是笨,笨得让后来人觉得好笑,杀人的方法千千万万,怎么就把嬴政这么一个聪明人给难倒了,“你不是要让吕不韦移居到巴蜀吗?自于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山中道路崎岖,天气又多变,尤其是栈道那一段……随便失个足,都能摔死好几个人……昔日朱元……咳咳,我是说人在自然面前,不管是王侯将相还是贩夫走卒,都是一样公平的……”
    白仲默默将“朱元璋杀韩林儿”这几个字咽回肚子里,历朝历代多少莫名其妙溺毙的名人,又或者是溺水后一病呜呼的皇帝啊。
    溺个水而已,哪有那么要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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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仲表示,自己只是照抄了一下朱元璋的计谋,当不起嬴政用如此“惊为天人”的眼神看着自己。
    但事后想一想,比起后世无数千奇百怪、阴险狡诈的用兵方法,自家老爸竟然被人评为中国首创以“奇”的用兵的人,白仲又隐隐约约知道为什么了。
    很多人喜欢吹捧祖师爷多么伟大,但实际上祖师爷的伟大是在于发明创造了这样东西,而不是指他的操作水平多么牛逼多么犀利。
    扁鹊华陀就算重生到二十一世纪,不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也未必能比得上军医院的老中药。
    时代在进步,人类在发展,当年发明火药的人,肯定想不到后来的人类能用火药制作发动机上太空。
    阴谋诡计也是一样,早百来年前大家打仗还要提前下战书,互相排兵布阵等着对方来攻,绝不搞偷袭那一套;遇上政敌更是直接找刺客砍死,而且是以本人的名义找刺客,直爽又磊落、光明又正大,看得后世之人啼笑皆非。
    别人是什么心情,白仲不管。
    反正白仲看中国史书,感觉自己就是在看一部人类大脑的进化史,越到后世各种阴谋诡计越多,而往前人们越淳朴善良。
    曾经有一个帖子,叫“如果朱元璋穿越成秦始皇,他要怎么对付六国留下来的贵族?”,答曰,先搞个锦衣卫,然后几年之后大家就会发现,六国贵族们就会因为溺水、火灾、和人争风吃醋、一脚踩在冰上摔倒、走在路上被石头砸破头等莫名其妙的原因,全部都死光了。
    “在这方面,你还不如宅斗文的女主角!”白仲拍了拍嬴政的肩膀,用心的安慰道。
    搞这种阴谋,而且还是传出去肯定会身败名裂的阴谋,嬴政思来想去一番之后,发现手下里又聪明善解人意,又值得自己信任,似乎就只有白仲一人。
    白仲是个大坏蛋,身为一个大坏蛋,当然要以最残忍的方式登场,所以她果断的选在新年第一天去抄吕不韦的家。
    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则是,“阿政新年肯定要带阿宝和小贝参加宴会,你们父子父女三人在上面当其乐融融的一家人,我却只能……不但不能公开和你们的关系,甚至小心孩子不要叫错,我多伤心啊……呜呜……”。
    白仲从来不是一个会委屈自己的人,她不喜欢那种有什么委屈就自己忍着,然后脑补自己多伟大的人,所以有委屈,她就一定会说出来。
    白仲话都讲到了这份上,嬴政自然也不好意思强求,更何况直接在新年时去仇人家打砸抢什么的,这个设定一旦接受,其实也蛮带感的。
    没让白仲等多久,一身酒气,眼神微熏的吕不韦就已经匆匆到来,俨然是刚刚下了酒宴。
    “白仲见过文信侯。”白仲向吕不韦拱了拱手,开口说道。
    “原来是长平侯,不知长平侯到来有事见教?”吕不韦一脸不客气的说道。
    按吕不韦在秦国的资质,别说只是对白仲不客气,如果不是因为白仲是奉王而来,他闭门不见白仲都无人敢说一句,因而对他的不客气,室内其他人也没有太多意外。
    索性白仲也知道自己不怎么受欢迎,并没有多说二话,只是高举一卷王书,大声朗读道:“秦王政特书,文信侯多年来于国有功,寡人却无以慰藉。蜀中一带‘天府之国’之称,风景秀且美、气候湿润舒适……”
    在真实的历史上,嬴政是写了一封““你对秦国有何功劳?秦国封你在河南,食邑十万户。你对秦王有什么血缘关系?而号称仲父。你与家属都一概迁到蜀地去居住”而将吕不韦逼死。
    在这里,估计是知道吕不韦肯定会死在半路上,嬴政也不想再担个逼死功臣的恶名,又怕吕不韦死后,别人怀疑到自己头上,故而不但十分大方的在王书里,将吕不韦夸了一顿,还顺便将王书写成了《蜀中旅游指南》一文。
    不是黑四川重庆,虽然在二十一世纪巴蜀挺不错的,天府之国,美女如云,没事还能坐公交车在城市里体会爬山的感觉,美得就像画一样。
    但是在公元前二世纪,巴蜀是连鬼都不愿意去的地方,穷山恶水、刁民成群、深山老林、蛇虫鼠蚁,最主要的是还蛮夷成群。
    如果用现代的地理来比喻,从中原文明的发明地河南移居去巴蜀,就跟让你从丹麦、卢森堡之类福利超好的北欧国家,移民去非洲索马里一个感觉。
    唯一的优点大约就是风景特别好,天特别蓝,空气特别清新,然而这对让吕不韦心情好起来,并没有卵用。
    听完嬴政的《蜀中旅游指南》一文,吕不韦气得胡子都快掉光了,要不是打不过,他想和白仲拼了。
    魂淡!没见过这么欺负人的!
    吕不韦恨恨的说道:“一年多不见,大王真是长大了不少啊!”
    其实吕不韦更想说,大王变坏了,以前他可不会这么说的。
    “哈哈哈!没办法!文信侯走后,大王一力独撑朝政,可不是要就长大了。”白仲哈哈大笑一句,开始没口子夸吕不韦劳苦功高,为大秦有功什么的,将吕不韦夸得天花乱缀,直怀疑白仲是不是得了病。
    按理来说,嬴政现在恨自己恨得要死,而白仲身为他的贴身小跟班,几乎就代表嬴政的意识,他怎么可能这么夸自己?
    吕不韦略为有些狐疑的看着白仲,开口说道:“今日乃是新年,家中正在宴饮。长平侯既来了,不妨喝上一杯,如何?”
    “这个……好啊……”白仲沉默了一会,便答应了吕不韦的请求。
    “长平侯,请。”吕不韦做了一个手势。
    白仲跟在吕不韦身后,穿过几重庭院,来到吕不韦正举办新春酒宴之所在。
    一个巨大宽广的大厅里,满满当当的坐着好几百号人。
    见一身戎装的白仲跟在吕不韦身后进来,原来正喝酒聊天的众人,一下酒也不喝了、天也不聊了,原来醉倒的人也清醒了,全都傻愣愣的看着白仲。
    这几百号人,原来大多是吕不韦的门客,在咸阳居住了多年,因此……白仲,他们认识啊。
    就算没见过本人,咸阳城也到处都他的传说……关于“秦国第一美男子”的传说,以及是龙阳君比较好看还是长平侯比较帅气的八卦。
    当然,老秦人还是觉得长平侯比较帅气潇洒干净的,毕竟比起龙阳君那种出身寒酸,得位又不正当的人来说,长平侯将门虎子,年少从军,为人又开朗大方,帅气且元气,自然更得人喜爱。
    但是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长平侯和吕不韦他不是一挂的,他和大王才是一挂的。
    村长,这里有一只混入羊村的狼!
    白仲像是没感觉到周围人异样的目光,笑着向吕不韦说道:“文信侯这里好不热闹啊,看着竟然比咸阳宫宴会人还多一些。”
    “长平侯真会说笑,吕不韦现在只不过是一介平民,这里也不过是不韦的一些门客而已,又如何比得上咸阳宫的宴会呢?”吕不韦笑着解释道。
    白仲微微一笑,打趣道:“一定是文信侯这里的酒太醉人,所以我还没有喝,就已经醉了。”
    “如此说来,长平侯可是要多喝几杯。”吕不韦说着,欲将首座的位置让给白仲这个天子的使者。
    白仲连连摆手,只称“自己人微言情,虽是天子使者,却不敢在天子仲父之前失礼”。
    俩人为了个座位,唧唧歪歪谦让一阵之后,白仲终于以身强力壮胜出,将吕不韦强行按倒在座位上。
    喝酒、敬酒、谈笑,白仲只要愿意哄人,还是很会哄人的。
    在度过最初的尴尬之后,见吕不韦和白仲并没有吵起来,门客们也渐渐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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