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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节

霸气宝宝:带着娘亲闯江湖-第2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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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法师面对别人,态度一直很好,只有对上步非宸才会显得别扭,听见叶瑾夕如此轻柔的说话,脸色终于好看了一点,心情也好了一些,得意的瞥了步非宸一眼,这才看向叶瑾夕:“你这个女娃娃可是比他懂事多了,不枉费我老头子为元宝牺牲的那点心血。”
  “哼,谁让你吃饱了撑的多管闲事。”步非宸凉飕飕的开口,让神法师差点又要炸毛。
  叶瑾夕只好立马安抚:“大师,您对元宝的心意,我们夫妻都知晓了,只是大师可否告诉我到底结果是什么?”
  “下下卦!极为凶险。”神法师白了步非宸一眼,这才对叶瑾夕开口,“我这辈子算卦,只给两个人算出这种卦象过,其中一人是元宝。”
  叶瑾夕着急询问:“那另一人呢?”
  神法师叹了口气,“另一人,是傲君。”
  傲君……
  神法师为她算卦是下下卦,所以她有去无回,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所以说这一躺求医之行,真的会没有结果吗?
  叶瑾夕的心微微一沉。
  但是接着,她便抬起了头,对神法师鞠了一躬,“大师,叶瑾夕谢过您为元宝做出牺牲!”
  神法师望着面前得体懂事的女人,也觉得有些心疼,这些日子,叶瑾夕瘦了很多,“女娃娃,听我一言吧,不去白马寺,元宝还有两月性命,去了白马寺……元宝或许在路途中就会被杀!”
  神法师以为自己说到这里,叶瑾夕与步非宸就已经了解,可是却没想到叶瑾夕只是微微一笑,“大师,只要有一线希望,我就不会放弃。”
  神法师一愣,却接着拧眉:“唉,你这女娃娃,我的卦象想来准确,下下卦可是一丝希望也无!”
  叶瑾夕笑看着神法师:“大师您也说过,下下卦你这辈子只测出来过两人,一位是傲君,可是我婆婆她到现在是生是死仍是未知,这就是我的一线希望。”
  神法师一愣。
  叶瑾夕敛去了脸上的笑容,显得极为隆重与坚决,“大师你也说了,留在这里,二个月后,元宝只有死这一条,可是去了白马寺,命数指不定就会出现变化。”
  神法师又是一愣。
  叶瑾夕扭头看向马车上的元宝,瘦弱的软软的儿童躺在马车上,脸颊上带着恬静的笑容,样子好似不食人间烟火的仙童,看着他,叶瑾夕开口:“大师,我信命,但是我……从不认命,我只相信一句话。”
  叶瑾夕回头郑重的看向神法师:“我命由我不由天。”
  我命由我不由天……
  好狂妄的话!
  神法师的眼睛,却在听到这话时骤然一亮,他蓦地转身从叶瑾夕与步非宸身边走过,直接向大秦京都走去,“滚吧!臭小子,女娃娃,你们可一定要把我徒儿给安安全全的带回来!否则老夫让你们好看!”
  神法师声若洪钟,步履稳健,说完这句话,他已经混迹到大秦京都的人流之中。
  憨厚彪悍的元木仍旧站在原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看着神法师,反应迟钝的人一时间没有回过神来去追。
  步非宸伸手拍在他的肩膀上,低声叮咛道:“好好照顾他。”
  元木点了点头,这才屁颠屁颠的追了过去。
  大秦京都街道繁华,人流很大,两人很快就消失在步非宸的视线中,直到再也看不到那两人,步非宸与叶瑾夕这才上了马车,黑色马车缓缓而行,再次朝着未知驶去。
  就在黑色马车滚滚而去,消失在大秦京都后,城门口处出现了一个粉妆玉琢的小男孩,小男孩头发扎了一个小辫子荡在脑后,身形极其瘦弱,看上去好似只有三四岁的样子,他的衣服显得有点肥,穿在身上空荡荡的,但是那一双大眼睛却机灵的很,如果仔细去看,就一定会发现,这是邓灵儿,而她穿的衣服也很熟悉,是元宝的旧衣服。
  邓灵儿出了京都大门,没有去追黑色马车,相反地竟然蹒跚着朝着京都旁边的一个小山林里走去。
  邓灵儿走的很慢,但是走的很稳,苍白的小脸上没有一丝血色,透明的嘴唇也显示出瘦弱。
  一路上,有人跟她打招呼,有人跟她说话,邓灵儿便冷冷撇对方一眼,一言不发的向山林方向走,普通人两个时辰就能到达的山林,她足足走了一天,直到天快暗下来的时候,才到达山林入口。
  她站在入口处,望着面前森林在蒙蒙黑暗中散发着森然的气息,眼神没有害怕,她往前两步,径直钻进了山林之中。
  很快,两旁传来沙沙的声音,邓灵儿听到这声音立马停下脚步,她紧张的将手指探进怀中,拿出一支用竹子做的勺子,放在嘴边,三轻三重的吹起来。
  接着,丛林里突然蹦出两只猛虎,邓灵儿小小的身躯在身躯肥大的猛虎面前,简直瘦弱的不堪一击。
  邓灵儿终于害怕了,她后退了两步,紧紧将勺子攥在手中。
  “吼……!”
  两只猛虎仰天长啸,声音震耳欲聋,让邓灵儿惊吓的双腿一软,摔倒在地上。
  “啊!”邓灵儿惊呼一声,两手扶在地上,被树枝划破,可伤口处却因为她精血不足,流出的血液颜色很浅,甚至一会儿的功夫就不流了。
  两只老虎再次往前一步,逼近了邓灵儿。
  邓灵儿看着面前的两只虎头,终于害怕了,她嘴巴一咧,像一个正常的孩子一般咧嘴哭了起来,可是因为邓灵儿没有了力气,便连她的哭声都变得如此羸弱。
  当然,老虎并不会因为邓灵儿临死前害怕的哭泣而放弃到嘴的美食,他们仍旧在前进着,很快就来到了邓灵儿的面前,猛虎们嘴巴一张,正打算将瘦弱的邓灵儿撕裂的时候,猛然间身后的树丛中传来了沙沙的脚步声!
  接着,一只全身灰色,尾巴竖立,比猛虎足足小了一半的狼出现在不远处的小山坡上!
  两只猛虎顿时一愣,也不敢吃邓灵儿了,对准了狼做出攻击的姿势,低声嗷呜一声。
  那只狼优雅的站在山坡上,倨傲的仰着头,那望着两只猛虎的狼眼里闪烁着幽光,而如果认真去看,又能从那小眼神里看到一丝……蔑视?
  两只老虎更加害怕了,心慌的后腿在地上来回摩擦。
  大灰狼等了片刻,神态有些不耐烦,当下往前迈了一小步,猛地仰头,伸长了优雅的脖颈长吼一声!
  “嗷呜……!”
  声音响起的那一瞬间,两只老虎的身躯顿时宛如受惊一般啧啧发抖,等到大灰狼的吼声落下,再次轻蔑的望了两虎一眼后,两只老虎终于匍匐在地上,不敢动弹!
  大灰狼鼻子里喷出一口不屑的气,神态极为倨傲,而那两只老虎则好似看懂了大灰狼的意思似地,立马频频点头,接着身躯一转,一溜烟就跑的无影无踪!
  大灰狼这才看向仍旧在抽泣着的邓灵儿,仰着头,迈着优雅的步伐来到邓灵儿面前,喉间发出轻蔑的一声,“啊呜!”
  邓灵儿登时破涕为笑,两手紧紧抱住大灰狼的脖颈,张口喊出大灰狼的名字:“小灰灰!!你终于来了,我们一起去找元宝哥哥好不好?”

  ☆、312 优乐坊

  大灰狼听到元宝两个字,瞬间浑身颤抖了一下,撒开脚步就要开溜,可猛地跑了两小步,却没听见身后邓灵儿的祈求,大灰狼愣住了,扭头便看见邓灵儿竟然躺在地上……睡着了!
  额……
  想他小灰灰……额,呸!不是,是想他狼王驰骋丛林好不快活,干嘛还要去找那个小阎王?不过……真的可以将这么可爱的小姑娘留在这里?主要是……小阎王知道他的小女友因为自己的不理会而被野兽给吃了,小阎王会怎么对待自己?
  大灰狼只要一想到元宝那带着笑意的脸颊,便顿时浑身打了个冷颤,只好回身,将邓灵儿钓起来,垂头丧气的离开,离开之前回头望了一眼黑黝黝的丛林,满脸不舍,狼眸含泪:
  告别了,我潇洒肆意的狼王生活!
  ……
  鉴于夜一不敢告诉叶瑾夕邓灵儿消失的消失,所以到了晚间,叶瑾夕一行人歇在驿站的时候,仍旧不知道,自己的身后已经多了个尾巴。
  大灰狼在丛林里一向善于隐藏,并且离马车很远很远,所以叶瑾夕与步非宸都没有发现不正常。
  夜间,步非宸写好了一个小纸条,绑在一只纸质的青鸟身上,接着修长的手指在青鸟身上一摆动,小青鸟便立马向外飞去,速度堪比真鸟。
  做完了这些,步非宸回头便看见烛光下叶瑾夕正好奇的看着他,步非宸嘴角微勾,一抹炫目的笑容便出现在他冷硬的脸庞上,接着声音低沉的解释:“给第一医说一声,让他到了京都,记得去看一下神法师。”
  听到步非宸的解释,叶瑾夕叹了口气,明明这么关心神法师,却偏偏面上要表现的十分强硬,这两个人的相处啊……
  一夜无话,第二日天一早,几人继续上路。
  从大秦前往楼兰白马寺,需要经过两个国家,一是东凉,穿越半个东凉,在前往白马寺,还需要经过天启的三分之一国家。
  几人一路上没有惊动任何人,低调的宛如任何一个商客,慢悠悠走了十来天,终于到了大秦边境,也是叶瑾夕初见慕容凌墨的小城镇,边疆干城。
  越往这边走,入目越是荒凉,远远的便看到那个陈旧却结实的城市矗立在那里,干城仍旧如以往一般,抬头望去,满目黄沙,一路上民风彪悍,朴实。
  来到这里,叶瑾夕便自然而然的想到了那个翩翩如玉的男人,距离当时第一次看见慕容凌墨便赖上他的时间,已经过去很久,可只要想起来,事情就好像发生在昨日。
  夕阳西下,马车上,叶瑾夕看向仍旧沉睡者的元宝,心疼的想,如果元宝醒着,知道马上就能看见他的慕容叔叔,该有多么高兴?
  这样想着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步非宸磁沉的声音传出去:“怎么了?”
  暗影立马恭敬回答:“主子,优乐坊的车队,正在进入干城,干城城门堵塞,需要等一会儿。”
  优乐坊?
  叶瑾夕眼睛一亮,这个乐坊可以说乃是大秦有名的乐队,在古代没有现代网络或者电视那种工具可以欣赏歌曲,然而古代的人们对于音乐的追求也没有丝毫减弱。
  京都里就有各种乐坊,专门为人演唱,甚至达官显贵家里,都会养着几个伶人,随时传唤他们唱歌。
  而这样的情况下,优乐坊便渐渐出了名。
  传说优乐坊的伶人们个个嗓音宛如天籁,他们谱唱出来的歌声,宛如仙乐,让人陶遂其中不能自拔。
  而优乐坊最红的当家人正是这几年红遍大江南北的小百合,而像优乐坊这样的地方,往往会被请到外地演唱,而凡是小百合出入的地方,往往万人空巷,鲜花水果相迎。
  小百合的名讳,以及可以造成的轰动效果,已经隐隐可以比拟当年在京都慕容凌墨的受欢迎程度,也难怪优乐坊出现在干城,入城的道路便拥堵起来。
  叶瑾夕掀开车帘,好奇的向外看去。
  此刻他们的马车还有一些其余进城的马车停在路边,给小百合的车队让路。
  这位小百合经常在京都,所以叶瑾夕穿过来几年都未曾见过,而她好不容易去了京都的这些日子,又赶上了小百合的巡回演唱会,这还是叶瑾夕第一次看见这个时代的明星。
  小百合的车队很多人,浩浩荡荡一眼看去足有百辆车辆,前面开路的明显是武士,一个个穿着铠甲,手拿大刀,骑着高头大马。
  中间部分则应该是小百合这群伶人的所在,马车奢华亮丽,胭脂气十足,足有十几辆过去后,后面的马车这才换了样子,这一匹却是驴车,车上也没有车棚,一辆车上大约坐着五六个穿着明显比不上前面人的衣裳,一个个身强体壮的,有男人有女人,而在他们的车上,还有着各种锅碗瓢盆,显然是这些人是打杂做饭的人。
  车队之后,又是武士们殿后,而中间还有几个骑着高头大马,背后负者宝剑,明显是修行者的人,在来回巡逻,保证车队的安全。
  这小百合的仪仗,可真是够足!
  百辆马车进入干城,足足用了一个时辰!而等在路边的步非宸,伴随着等待的时间,脸色越来越黑,最后冷哼一声将车帘落下,不悦开口:“一个伶人,竟敢让本王给她让路!”
  叶瑾夕看着步非宸闹小别扭,觉得可笑,“人家又不知道你是王爷,谁让我们现在不能表明身份呢?等会儿就等会儿吧。”
  步非宸叹了口气,“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凡事从来都是过犹不及,奢及必败,我大秦如今连一个伶人都如何奢华,实在是让人不得不担心。”
  叶瑾夕听着步非宸的话微微一愣,她倒是从来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可是接着她面色便肃然起来,步非宸不是普通的男人,所思所想都跟她不在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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