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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案中案-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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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开庭通知的第二天刘宏超又赶到古城区看守所去会见关玉贵,刘宏超这次去的目的主要是向关玉贵交代一下开庭的注意事项,并且刘宏超也想听一听关玉贵还有没有什么要求。刘宏超完全没有想到他的这次会见使这个案子发生了出人意料的惊天动地的戏剧性变化。

    由于“非典”的肆虐,古城区看守所也采取了预防措施,原来只是隔着铁栏杆的会见室的铁栏杆被拆除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整块玻璃,人倒是看的很清楚,但完全不能接触了,会见的双方只能隔着玻璃用电话说话,就像美国电影里一样。

    刘宏超与关玉贵的会见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关玉贵还是坚持他的看法,仍然还是认为他在这个案件中是处于次要地位,他只是在帮武梅,他没有亲自杀人。不过,关玉贵对案子的结果看来还是心中有数的,他知道案子的判决结果一定会是死刑。但他无所谓的表情中还是遮掩不住内心的恐慌,他的眼睛还是流露出对生的渴望,他还是希望从刘宏超的口中听到对他有利的哪怕是欺骗他安慰他的话语。当然,刘宏超也不忍浇灭掉关玉贵那最后的生的希望,尽量不回答关玉贵所关心的案子到底会怎么判,会不会判死刑之类的问题,而只是说我们尽量争取最好的结果吧。刘宏超把带来的关玉贵小孩的照片给他看并说一会儿会托狱警交给他时,关玉贵的眼睛湿润了。就这样,会见很快就结束了。

    关玉贵回监室后,刘宏超仍然坐在会见室呼呼转着的大风扇下,看着室外那火辣辣的阳光不想马上离去。会见室除了一个狱警百无聊赖地坐在会见室门口吹着风扇喝着茶外空无一人,树上知了的叫声让人昏昏欲睡,室外的空地也只有一个穿着看守所号褂的看样子只有十几岁的小孩在扫地。

    刘宏超决定要在会见室多呆一会儿,他实在是不想在室外那火辣辣的太阳炙烤下上路了。刘宏超掏出香烟给那位狱警点上并跟他攀谈了起来。刘宏超指着那个正在扫地的小孩问:“他才好多岁哦就被关进来了?”

    狱警的年龄差不多有40岁了,人很瘦,眼睛里布满了血丝,看样子昨天晚上没有睡好,他吸了一口烟后回答:“这个娃娃还不到15岁,你晓得他是犯的啥子罪不?”他说到这儿停了一些,喝了一口大茶缸里的水又说:“抢劫杀人!他和几个跟他差不多一样大的娃儿把两个开小卖部的快70岁的老两口杀了,抢了也不过百把块钱、两条烟。真是太残忍了!现在的娃儿不晓得是咋个了?!”狱警一边说一边摇头。

    “哦,我晓得这个案子,前段时间报纸上登了的,是不是那个案子哦?”刘宏超说的是前段时间报上登的几个十几岁的少年,成天迷恋于打电子游戏,家里的大人都到南方去打工了,爷爷、奶奶又管不到他们,他们就成天逃学去打电子游戏。那一天晚上,他们的钱用完了,于是就商量去抢钱,他们敲开了老两口开的小卖部,假意要买方便面。骗开门后残忍地杀死了两个老人,抢走小店里所有的区区一百多块钱、几条香烟和一些饮料。当警察抓住他们时他们还在电子游戏厅里像没有发生什么事儿一样打着电子游戏。

    “对的,就是那个案子。那几个娃儿都关到我们这儿的。你不要看他们人不大,在监室里头还是老大呢!”

    “为什么呢?”刘宏超有些好奇。

    “他们犯的是杀人罪的嘛!再加上他们又比较狠,那些没有犯杀人罪的人都怕他们。”狱警指着在院子里扫地的娃儿又说:“这个娃儿的老汉也在监狱里,这下他们两爷子都进来了。”

    刘宏超知道关在看守所里或者监狱里的犯人,他们在监室里的地位也是分了三六九等的,犯强奸罪,特别是犯强奸幼女罪的犯人的地位是最低的,其次就是那些犯贪污罪的和警察犯罪的人地位低了,地位最高的当然就是那些犯杀人罪的,特别是犯那些一般人认为带点“义气”的杀人犯罪。这些人在监室里很多都能当上“老大”。“老大”在监室里可以享受其他狱友的服务,有什么好东西他们都要先享受,睡的位置也是监室里最好的。

    也活该那天有事,刘宏超跟那个狱警扯着闲谈不知怎么话题就说到武梅身上去了。刘宏超对那个狱警说:“我的这个当事人也是一个杀人犯,他和他原来的老婆把一个小姐杀了,才抢了1000多块钱。听说那个女的也关到你们这儿的。”

    “哦,是她嗦。他们抛的尸就是抛在我们看守所外边那条河沟里的,发现尸体那天我还去看了的。这两个笨蛋把被害人的包包还有包包里头的传呼机也抛在同一个地方,你说他们不遭才怪呢!”

    “听说这个武梅长得还有的漂亮呢,是不是哦?”

    “漂亮倒还说不上,只是长得有点白,不过很妖艳,这个武梅她行事(行:音hang)得很哦。前不久她还出去打了胎。”狱警说到这儿一下子意识到说漏了什么,马上住口不说了。

    刘宏超听狱警说“出去打胎”的时候还没有反应过来,好一会儿后才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他这才追问道:“打胎?打什么胎?到哪里打的胎?”一连几个问题向狱警问去。

    但这时狱警已经知道自己刚才说漏了嘴,他再也不愿意搭理刘宏超了,任随刘宏超怎么追问他都不再说话,后来干脆起身走了。刘宏超见势也知道再也不可能问出什么了,只得离开了看守所。

    在快要离开看守所的时候得到这样一个似是而非的信息,刘宏超感到十分不可思议,武梅如果真的出去打过胎,为什么在案卷里没有记载?按照法律规定妇女在审判时如果怀孕就不能判死刑,最多也就只能判无期徒刑。她到底是不是从看守所出去打过胎呢?是什么时候出去打的胎呢?为什么那个说漏了嘴的狱警对这件事那样讳莫如深呢?武梅如果真是在羁押期间打过胎而有关方面又掩盖这件事,他们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你要说他们不知道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显然是说不过去的,他们都是一些吃了一辈子法律饭的人,难道会不知道这条法律规定吗?难道是有人希望武梅死吗?她死了对谁有好处呢?还有,武梅本人也不知道有这条法律规定吗?刘宏超不敢再想下去了。
53。…第五十二章
    自从开庭前最后一次到看守所会见关玉贵时无意中得到了那个关于武梅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曾出去打过胎的消息后,刘宏超的心情就一直无法平静。他隐隐觉得这个消息如果是真的,那一定会引起一场震动。而且现在又正在整顿公安系统,正在风头上,这件事情如果真的存在,不知会有多少人会丢掉乌纱帽,说不定还有人会因此进监狱!被敲脑壳!自己把这件事情揭露出来一定会损害一些人的利益!这些人难道不会对自己进行报复吗?刘宏超想到这儿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刘宏超非常清楚那些人都是一些掌握了很大权力的人,有些人甚至黑白两道都来,他们在黑白两道都有势力,到时候他们随便找个借口,找个机会就可以把自己给灭了,说不定那时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自己还有家庭、孩子,不能不有所顾虑啊!而且,刘宏超最担心的是,自己只是在看守所听狱警说了那么一句,自己连这个狱警姓甚名谁都不知道,自己没有任何证据,万一那个武梅不承认怎么办?刘宏超思前想后,迟迟拿不定主意。到底该怎么办?开庭的时候把不把这件事情捅出去?捅出去会有什么结果?

    很显然,如果在开庭的时候把这件事情捅出去,武梅当庭承认有这件事情还好,至少可以救人一命,佛教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把这个事情捅出去就是有意义的,等于是救了一条生命,哪怕这条生命是一个杀人犯,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就算是因此揭开了一个黑幕,得罪了一些人,得罪了一些有权有势的人,还是值得的。如果武梅在庭上不承认有这么回事,或者根本就是那个狱警在乱说,也只不过是自己的面子受点影响而已。如果武梅是真的曾经从看守所出去打过胎,她自己又不承认,那就活该她倒霉,活该她去死!刘宏超想到这儿,也就想开了,他的决心下定了。

    要不要通知新闻媒体的人来参加开庭呢?刘宏超知道这件案子是三年前发生的案子了,三年后已经没有人再关心这个案子,关心这件三年前的旧闻了。刘宏超想起有一次也是有一件几个月前曾经在省城被炒得很热的案子被破获后,他把这个事告诉新闻界的一个记者朋友,问他愿不愿意来采访,这个记者朋友却说:“这个事情早都已经过去了,现在没有人会再来关心这件事,我看还是算了吧。”然后这位记者朋友又用给人启蒙的口吻说:“所谓新闻就一定要有卖点,什么是卖点?给你打个比方吧,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还有,新闻一定要有时效性,过时的新闻那就不叫新闻,就是写出来也是没有人会看的,是没有卖点的。我们喜欢的新闻那一定是一般老百姓喜欢看的,具有轰动效应的,哪怕是人为地造成轰动都行,一句话就是要有卖点。没有卖点的东西登出来,报纸就卖不出去,我们就没有经济效益。”

    刘宏超听他这样一说总算是明白了现在媒体人眼目中的新闻其实就是“经济效益”,是他们自己的经济效益。

    但刘宏超最担心的还是如果真叫了一大帮记者来,结果在开庭时武梅什么也不承认,那记者们不是白来了吗?那这些记者就会埋怨死了自己,如果以后自己还有什么需要报道的事情,他们还会相信自己吗?而且如果在开庭时证实了武梅在羁押期间出去打过胎的话,事情倒是很轰动,记者们当然会很高兴,但这就不可避免的把事情完全揭露了出来,把这件事情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自己说不定就更会遭到报复,刘宏超想到这儿不禁又打了一个冷战。想来想去,刘宏超终于决定先不通知新闻界,看看开庭的情况再说。优柔寡断、瞻前顾后的性格使刘宏超避免了可能会有的麻烦,但也给了某些人以弥补漏洞的空间和时间。
54。…第五十三章
    终于开庭了。这件在三年前就应该到了的正义的审判终于在案发地——古城区法院的大法庭开庭了。

    那天可以坐三、四百人的大法庭只稀稀拉拉的坐了几个人,偌大的法庭显得空荡荡的。看来那个记者说的很对,三年前引起轰动的杀人碎尸案如今却没有人关心了,当年记者们竭尽想象之能事的连篇累牍的报道,如今却没有一个记者到场采访,就连那些喜欢看热闹的,当年为看热闹把现场围得水泄不通的老百姓也几乎没有人到场旁听。

    所谓的大法庭实际上就是一个小剧场,舞台的正中坐着三位市中院的法官,两位男法官,一位女法官;法官的右边,也就是舞台的左边是两位市中级检察院的检察官,而辩护人的位置在舞台的右边,法官的左边,书记员的位置在法官的前边,舞台的中央,舞台下边的正中间是被告席。

    临开庭只有20分钟的时候刘宏超才看到一个20岁出头的年轻人急匆匆地赶到法院来。他一问这位急匆匆赶来的年轻人果然正是武梅的辩护人。武梅的辩护人姓谭,是古城本地一个律师事务所的一个刚刚取得律师资格的律师。他还是昨天快要下班的时候才接到古城区司法局的通知来当指定辩护人的。小谭律师对刘宏超说:“我根本就没有时间去阅卷,当然就更没有时间去会见当事人,是怎么回事我都还不怎么清楚。管他的,反正跟着感觉走,开庭时再说吧,没什么说的我就一言不发。”说完还嘻嘻笑了一下。

    这就是现实!法律虽然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有获得辩护的权利,特别是那些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自己请不起律师,法院有义务给他们指定辩护人。但是,这往往流于形式,像这样第二天就要开庭了,头一天才指定律师,律师根本就没有时间来准备,连阅卷的时间都没有,他们怎么给被告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这也就成了许多律师不愿意做刑事辩护的原因之一吧。

    开庭了,武梅和关玉贵这对曾经的狂野鸳鸯终于又在法庭上见面了。

    武梅不知是不是因为关在看守所的时间太长了,面色显得很苍白,不过人倒是胖胖的,使人感觉到她在看守所的生活还算是过得去。武梅人虽然不能说是漂亮,但仔细看还是有那么一些动人之处,圆圆的脸上五官还安排的比较合适,大大的眼睛显得十分明亮,在配上双眼皮,眼睛看起来就更大了,小巧的鼻子,鼻梁虽然不高,但鼻子在脸上的位置还算安排得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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