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塔1-7-第4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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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么时候拍的这照片?”
“是我最后一次去的时候拍的,”他说,“两年前的夏天——尽管那儿是低地,你们肯定知道的,所以如果雪花飘到那里,我会看到的,可我一点儿都没看到。”
“从这里过去有多远?”
乔闭上那只坏眼睛默算起来。这没花费多久,但罗兰和苏珊娜却觉得漫长之极,简直漫长得难以忍耐。窗外,狂风更猛烈了。老马又嘶叫起来,仿佛在对狂风表示愤慨。透过冻着冰花的窗玻璃,可以看到浓密的雪花在飞舞。
“唔,”他开口了,“你们已经在下坡道上了,现在,结巴比尔铲出了一条路,但就到你们刚才走到的地方为止;那个老机器人为了打发时间还能干什么别的事儿呢?当然啰,你们会等在这里,等到这场刚刚开始刮起来的东北向暴风雪止住——”
“等我们上路了,还要走多远?”罗兰问。
“等不及要走了,是不是?没错没错,心急火燎,干吗不呢,你们可是从内世界来的,一定是走了好多年才走到这里的吧。真不想去琢磨到底花了你们多少年月,我真的不愿意去想。我要说的是,你们走到白域得用上六天,也许七天——”
“你把这一片称为神会之地吗?”苏珊娜问。
他眨眨眼,疑惑地看了看她。“夫人,有何不可呢——我以前只听说过这一片造物地叫白域,没别的雅号了。”
疑惑的表情显然是假装的。她几乎能肯定。老乔·柯林斯,乐颠颠的活像是儿童戏里的圣诞老人,刚才却对她撒了谎。她不太清楚原因,但她还没来得及多想,罗兰就直截了当地说:“你现在能不能别琢磨那事儿了?行吗,看在你父亲的分上。”
“是,罗兰,”她怯怯地应道,“当然可以。”
罗兰又转向乔,依然怀抱着苏珊娜。
“我猜想,得耗上你们九天。”乔手摸着下巴说道,“考虑到那条路现在会非常滑,比尔把雪铲掉之后路就会特别滑,可你们没法让他罢手。他要履行自己的职责。他的程序设置,他是那么说的。”老人看到罗兰张口要说什么,便扬了扬手打断他,“不,不,我不会把他硬拖回来的,他会被激怒的,先生,或是你们喜欢说的绅士——我只是不太习惯有人陪。
“只要你们沿着雪界线走下去,还得有十天、甚至十二天的脚程,不过在这个世界里没必要走路,除非你们特别喜欢走。走下去,你们还会看到一个北方电子的小屋,里面停着一些个小车。有点像高尔夫球场车。但电池都用光啦,不用说——明摆着的事情——不过还有一台发电机,就像我这台本田一样,那个还能用,因为我上次下去时,比尔尽可能地拾掇了一下。如果你们能给一辆小车充上电,行程就会大大缩减,最多不过四天。所以,我在想:如果你们要一路走到底,大约需要十九天。要是最后一程能够用上一辆小蜂鸟——我把那些小车叫做小蜂鸟,因为它们跑起来的声音就像蜂鸟振翅飞——那我估计十天足矣。顶多十一天。”
屋子里顿时安静下来。外面狂风呼号,雪花被斜斜地掼在小屋外壁上,苏珊娜又一次联想到人的哭声。不用问,是因为风在屋檐、林间飞旋的角度。
“就算我们不得不走的话,也用不了三周。”罗兰说。他再一次凑近去看宝丽来快照上掩映在夕阳中的灰黑色石垒高塔,但他没有伸手去摸。苏珊娜心想,要他去摸的话,他大概会害怕的。“在经历了这么些年月、这么些路程之后。”
更别提流淌的鲜血了,苏珊娜默想着,但即便此刻只有他俩,她也不会说出口的。没必要;他和她一样清楚有多少鲜血四溅的场面。可是,这里有什么事情不对劲儿,或者说,彻头彻尾地错了。而枪侠似乎并不知道错在哪里。
所谓同情,是尊重他者的感受。而神会,是货真价实地分享对方的感受。可为什么人们要把这片土地称为“神会之地”呢?
又是为什么这个可爱的老人要在这个问题上撒谎呢?
“乔·柯林斯,告诉我一些事情。”罗兰说。
“好的,枪侠,只要我说得上来。”
“你有没有再走近一点?把你的手放在它的石头上?”
一开始老人觑着罗兰,好像罗兰不过是在开玩笑。当他确定那根本不是玩笑时,他看起来颇为震惊。“不!”他说,在苏珊娜看来,这是老人第一次像美国人一样说话。“拍那张照片,是我走得最近的一次,我不敢再往前走了。就在玫瑰地的边界线上。我敢说还有两、两百五十码远呢。要是让机器人说,就是五百轮距。”
罗兰点了下头。“为什么没再往前走了?”
“因为我想过,只要走近它我就会死,但那时我停不下脚步。那些声音一直拖着我往前走。所以,那时我就不敢走下去了,真的不敢,就算今天还是一样。”
7
晚餐后——无疑,这是苏珊娜被强拽到这个异世界后享用的第一顿真正意义上的晚餐,也很可能是她一生中最美味的一顿饭——她嘴边的伤口完全裂开了。从某种角度说,这都是乔·柯林斯的错,但即便再晚些时候、当他们有更充足的理由指责他时,她也决不会因此而怪罪于奇之巷这位惟一的乡亲。显然,这会是他最不想看到的一幕。
他做了烤鸡,烤得恰到好处,特别是在他们连日以生烤野味果腹之后,烤鸡吃来更为可口。桌上的配菜还有肉汁土豆泥,切成薄片的酸果蔓果冻叠放在红色的厚盘子里,绿色的豌豆(“抱歉地说一句,只有罐装的了,”他说),以及一大盘洋葱汤,上面配以罐装的甜牛奶。蛋奶酒也呈上了。罗兰和苏珊娜都喝了不少,像孩子般贪心,两人都往酒里加了“几小滴朗姆酒”。奥伊则有独享的晚餐;乔为它盛满了一碟鸡肉和土豆泥,放在暖炉边的地板上。奥伊风卷残云地吃完之后,便趴在厨房和起居室(兼做餐厅)之间的过道上,津津有味地舔着嘴巴,不想浪费每条牙缝里的肉汁肉末,一边还竖着耳朵聆听那几个人的闲聊。
“我吃不下甜点了,所以别问我了。”苏珊娜吃光盘子里的东西后说,这已经是第二整盘了,她还在用一片面包把盘子里的汁水刮干净。“我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爬下椅子了。”
“行,行,那就不吃。”乔说着,看起来有几分失望,“说不定过一会儿就能吃下去了。我做了巧克力布丁,还有一个是奶油糖果口味的。”
罗兰用餐巾遮着嘴,打了一个饱嗝,又说:“我想我愿意尝尝这两种甜点。”
“好吧,既然如此,我大概还能吃一点。”苏珊娜也赞同。她上一次吃到奶油糖是多少个世代之前的往事了?
等他们全都吃完了布丁,苏珊娜想帮忙收拾餐具,乔却挡住了她,说他不过是把盘子碟子堆在洗碗机里,让机器刷洗完了,他再“慢慢拾掇”。当他和罗兰往返于厨房和餐桌之间时,苏珊娜觉得他的腿脚灵便多了,不太需要拐杖了。她猜想,一定是“几滴朗姆酒”(也许不只是几滴,每次都是几滴,累积起来就会是一大份朗姆酒)起了作用。
他倒来了咖啡,三杯给他们,一杯给奥伊,随后才在起居室里坐定下来。窗外夜色已经完全降临,大风比先前刮得更凶猛了。莫俊德就在外面,不知道猫在哪里,也许蜷着身子躲在雪洞或是树洞里,她想,再一次克制住对他的怜悯。要是她什么都不知道,大概心里会好受一点,不管他是不是足以让人瞬间死于非命,那毕竟还是个小孩。
“请告诉我们,你是如何来到这个地方的,乔?”罗兰发问。
乔咧嘴一笑。“那可是个让你汗毛倒立的故事,不过你要是真想听,我也不介意说说。”嘴边的微笑随即热情绽放。“这很好,有人可以说说话。栗皮儿听人说话还不错,可它自己从来不会说点什么给我听。”
最初,他想当一名教师,乔说道,但很快就发现那种生活不适合他。他喜欢孩子——事实上,很热爱他们——但讨厌所有狗屎规章制度,也看不惯只允许千篇一律、不鼓励标新立异的教学模式。他只干了三年就辞职了,转而投身演艺界。
“你会唱歌?还是跳舞?”罗兰很好奇。
“都不会,”乔答,“我表演老式的滑稽脱口秀。”
“脱口秀?”
“他的意思是,他是个喜剧演员,”苏珊娜解释说,“他会讲笑话。”
“没错!”乔开心地说道,“还真有不少人觉得很逗趣呢。当然啦,那只是少数人。”
一开始他找了个经纪人,是个打折男士服装店的老板,后来破产了。一场变故总归引发另一个开端,他说,一个钩住一个。最后,他沿着海岸线走,开着一辆东瘪西瘪、但性能还不错的福特牌老皮卡,听从经纪人夏仔的吩咐,在一间又一间二三流夜总会里打工。他几乎从不在周末演出;就算是二三流的夜总会到了周末也会请摇滚乐队。
那是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期,社会中不乏乔所谓的“时事元素”:嬉皮士和雅皮士,烧乳罩的女权运动,黑豹党,电影明星,还有总是风云焦点的政治——不过他说自己倾向于传统型的喜剧表演,以说笑话为主。就让莫特·萨和乔治·卡林去演出时事滑稽剧吧,只要他们乐意;他还是坚持说老式俏皮话,“提及我的岳母大人”或是“他们说我们的波兰友人沉默寡言,可让我来跟你说说我遇到的这个爱尔兰姑娘。”
就在他滔滔不绝之际,一件古怪(而——至少对苏珊娜来说——令人印象深刻)的事情发生了。乔·柯林斯的中世界语汇里——满是您啦、哩啦、说真的啦——开始混杂入另一种口音,在她看来那无疑是自以为是的美国佬腔调。当他把“鸟”念成“劳”、“听”念成“汤”的时候,她寻思着是因为自己和埃蒂相处的时间长了。她认为乔·柯林斯就是那种老派的模仿高手,听到什么就能说什么,哪怕只是听到稍纵即逝的一个音儿都能模仿得惟妙惟肖。若是在布鲁克林的俱乐部里演出,大概会是“劳”和“汤”;在匹兹堡大概就变成了“鸟儿”和“听儿”;而在“巨鹰”超级市场就会变成“朱一”。
罗兰前面打断过他,询问喜剧是不是有点像宫廷小丑,老人开怀大笑。“你说得差不离。但不是对着国王和他的宠臣爱妃,而是在一间烟雾缭绕的屋子里,对着一群酒徒。”
罗兰点点头,也笑了。
“不过呢,在中西部当小丑,说一晚上笑话就走,也有很多好处,”他说,“要是你在迪比克喝了个烂醉,顶多在下一个村子里把四十五分钟的表演砍成二十分钟。可也许在中世界的什么地方,他们会因为你搞砸了就把你该死的脑袋砍下来!”
听到这里,枪侠爆发出一阵狂笑,尽管苏珊娜自己也在大笑,但他的高声大笑还是让她惊了一下。“你说得没错,乔。”
在一九七二年夏天,乔在克利夫兰的强狗酒吧里表演,那儿距离犹太人区不远。罗兰再次打断他,这一次问的则是“犹太人区”。
“这就是说贫民区,”苏珊娜予以解释,“在城里有这样一种区域,住的大多是黑人和穷人,那里的警察习惯于先挥警棍打一顿再提问。”
“精辟!”乔也跟着说,还用指关节敲着脑顶心,“我自己都没法这样一针见血。”
这时候,小屋前又传来婴孩哭泣般阴森的呼号,暴风雪略有减弱。苏珊娜瞥了一眼罗兰,即便枪侠听到她脑海里的默想,这次也未作示意。
是风,苏珊娜告诫自己,还能是别的什么呀?
莫俊德,她自己的神思立刻反驳了她。莫俊德就在外面,快冻成冰块了。就在我们坐在这里喝着热咖啡的时候,外面的莫俊德就要死了。
但她什么也没说。
在贫民区待了几星期,惹了不少麻烦,乔接着说,但那时候他酗酒,喝得很厉害(他的用词是:灌得很猛),所以几乎没有觉察到第二次演出时观众只有第一次的五分之一那么多。“地狱啊,我当时晕得很。谁也不认识,但我在走廊里摇摇晃晃地走不稳,撞这撞那,都快把自己撞死了。”
接着,有人从酒吧前窗外扔进来一杯莫洛托夫鸡尾酒(莫洛托夫鸡尾酒,罗兰明白这个术语),你还来不及开口说“说起我的岳母大人……”,酒吧里就着火了。乔从舞台进出口跌跌撞撞冲进了后台。他差一步就逃到街上了,可三个人抓住了他(“都黑得像墨,壮实得像是NBA中场球员”)。两人揪着他,另一个在身后推他。那时又有一个人扔了个瓶子进来。只听“嘭”地一响,灯光全被炸没了。醒来时,他只身躺在山腰的青草地上,根据大马路两边的空宅上的标牌来看,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