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塔1-7-第40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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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愿看着我的脸吗?”罗兰的问话是如此温和亲切,苏珊娜从不知道他竟可以这样说话。“你不愿意吗,在你走之前,斯坦利,斯坦利之子?是锡弥吧?”
苏珊娜惊得下巴都快掉了。她身旁的埃蒂咕哝着,仿佛被人揍昏了头。她心里说:可是罗兰很老……那么老了!那就是说,如果这是他在眉脊泗酒馆认识的男孩……牵着驴子、戴顶粉红色阔边帽子……那他也肯定……
那男子缓缓抬起头来。泪水无声地涌出来。
“老好人威尔·迪尔伯恩,”他说话了,声音嘶哑,仿佛长置不用的乐器只能发出高低不稳的声响。“先生,我非常抱歉。如果你拔出枪来打死我,我也完全能理解。我真的理解。”
“锡弥,为什么要这么说?”罗兰的声音依然那么柔和。
斯坦利的泪水奔涌得更猛了。“您救了我的命。还有,亚瑟和理查德,但主要是多亏了您,老好人威尔·迪尔伯恩原来是真正的蓟犁的罗兰。而我却让她死了!她是您深爱的人啊!我也是那么、那么爱她啊!”
他的脸被痛苦扭曲了,他挣扎着想脱开罗兰的手。但罗兰还是握着他。
“那都不是你的错,锡弥。”
“我应该替她去死的!”他哭喊起来,“死的应该是我!我太笨了!就像他们说的那么愚蠢!”他抬起巴掌朝自己的脸扇去,一边一下、再一边一下,留下了红彤彤的手印。他还想无休止地扇下去,罗兰却抓住他的手,使劲按下来。
“是蕤下的手。”罗兰说。
斯坦利——万世之前,他曾是锡弥——正视着罗兰,索求着他的眼神。
“是啊。”罗兰一边说着,一边点着头,“是库斯……还有我。我本应该留在她身边。在那件事情里,若有人是无罪过的,那就是你——锡弥——斯坦利。”
“你真这么说吗,枪侠?千真万确?”
罗兰用力地点了头,“如果时间允许,我们可以好好聊这事儿,还有那些久远的岁月,但不能是现在。已经没时间了。你必须和你的朋友们一起走,而我也必须和我的伙伴们待在一起。”
锡弥又定定地凝视了他片刻,哦,是的,苏珊娜现在看出来了,很久以前,是这个酒馆男孩在旅者之家里忙忙碌碌东奔西跑,捡起空酒杯,再扔进洗碗桶里,他站在双头麝鹿下,酒馆的乡亲们总是称其为“顽皮小鹿”。他躲躲闪闪,避开克拉尔·托林防不胜防的推搡,还得小心那名叫佩蒂·德·特罗特的老妓女冷不丁地踢来一脚。她甚至都能看到这个男孩因为不小心把酒洒在壮硕的罗伊·德佩普的靴子上而差点儿被打死。那个晚上,是库斯伯特救了锡弥的命……但是罗兰,村里人只知道他叫做威尔·迪尔伯恩,却救了他们所有人的命。
锡弥环抱住罗兰的脖子,紧紧地拥抱他。罗兰笑了,伸出畸形的右手捋着那鬈曲的黑发。锡弥终于爆发出大声的哭号。苏珊娜还能见到枪侠的眼角聚满了闪光的泪。
“好了。”罗兰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我始终都知道,你是独一无二的;库斯伯特和阿兰也一样。现在我们找到对方了,沿着这条路相遇。我们团聚了,锡弥,斯坦利之子。我们团聚了。团聚了。”
第六章 蓝色天堂之主
1
芬力敲门时,平力·佩锐绨思——厄戈锡耶托的当家人——正待在浴室里。佩锐绨思借着洗脸池上方的荧光灯那不可饶恕的昏暗光线,检查自己脸部的皮肤。在放大镜里,他的皮肤呈现浅灰色,坑坑洼洼得像是被轰炸过的平原,相比于向四面八方延展的厄戈地表倒没什么两样。眼下,他聚精会神照料的、钻心疼的小疱俨然是座喷发中的小火山。
“谁找我?”佩锐绨思叫骂了一声,尽管他脑子里闪出一个绝妙的主意。
“泰勾的芬力!”
“进来,芬力!”佩锐绨思的眼神根本没从镜子里移开。捏挤在感染化脓的疱疹旁的手指头看上去粗笨极了,正对着小疱施加压力。
芬力径直穿过佩锐绨思的办公室,止步在浴室门口。他不得不略微弯下腰才能看到门里面。若是笔直站着,他的身高超过七英尺,即便在獭辛族人中间也是当之无愧的高个子。
“从车站回来了,就跟没去过一样。”芬力说。和大部分獭辛一样,他说起话来嗓门很大,狂野得似乎时而尖叫时而咆哮。在平力听来,这种嗓音很像H。G。威尔斯①『注:H。G。威尔斯(1866—1946),著名科幻大师,重要著作有《时间机器》、《隐形人》、《星际战争》等。』在《莫罗博士岛》描写的杂种人,他总盼着有朝一日他们会突然齐声合唱一曲“我们不是人类吗?”有一次,芬力从千头万绪中揪出了这个问题,甚至问出了口。佩锐绨思报以诚实无比的回答,他当然知道在这个充满低等级的心灵感应的小社会里,诚实永远是上上策。也是当你和獭辛打交道时,惟一的原则。更何况,他还挺喜欢来自泰勾的芬力。
“从车站回来啦,很好。”平力说,“发现什么情况了?”
“一架自动维修遥控机。看情况,它稀里糊涂地跑到电弧16实验站那边去了,还——”
“等一下,”佩锐绨思打断他,说,“稍等片刻,请求你了,多谢。”
芬力便开始等待。佩锐绨思向镜子更凑近了点,聚精会神地蹙眉紧盯着脸上的一点。这位蓝色天堂之主个子也很高,大约六英尺二寸,两条又长又壮的粗腿上,撑起一只巨大的、弧形向下倾斜的肚子。头发渐秃,还有资深酒鬼特有的酒糟鼻。看模样,似乎有五十岁了。他感觉自己看上去顶多五十岁(前夜若没有和芬力还有其他坎-托阿喝醉了耍酒疯,还能再年轻一点)。他刚到这里时已经五十岁,那是很多年前了;至少有二十五年,说不定还少算了好几年。在世界的这一边,时间感变得愚钝,恰如方向感,你很容易就会丧失这些判断力。有些乡巴佬甚至还疯了。而一旦他们永远失去了阳光制造机——
疱疹的尖端鼓胀起来……微微颤抖……爆破。啊!
一股带血丝的脓液从被感染的伤口飙出来,径直喷上了镜子,又沿着微微凸起的镜面迟缓地滑下。平力·佩锐绨思用指尖将它抹去,转而弹向马桶,又将指头伸向芬力。
芬力摇了摇头,似乎被激怒般发出一阵低沉的呻吟,恐怕任何一个资深的节食者都很熟悉这番低吼,于是,他指引着蓝色天堂之主将手指伸进自己的嘴里。他将脓液吮了个干干净净,之后,带着咂吧声松开了手指。
“真不应该,但真的忍不住。”芬力说,“你是不是告诉过我,那一边的乡巴佬就喜欢吃半生的牛肉,明知道没好处?”
“没错。”平力用舒洁面巾纸擦拭着疱疹伤口(仍在滋滋不断地渗出脓血)。他来这儿已经很久了,不会再回去了,有万千理由留在这里,但是最近他开始关注时事了,就在前不久——可以说一年前吧?——他开始看《纽约时报》,报纸送得基本上还算规律。他非常喜欢这份时报,最爱做每天都有的填字游戏。就算是和家乡扯上一点关系吧。
“可他们照样吃下去。都一样。”
“嗯哼,我认为很多人都这样。”他打开医药柜,拿出一瓶雷氏药业生产的过氧化氢。
“是你不好,伸到我眼皮底下。”芬力说,“这东西对我们没什么坏处;有股天然的甜味,就像蜂蜜和草莓。问题在于,这是在雷劈。”接着,生怕他的老板没听明白似的,芬力又补充道:“不管它吃起来有多甜,跑出来的味道却不对劲儿。有毒,就这么说吧。”
佩锐绨思捏着一只棉花球浸在过氧化氢里,再擦拭脸颊上的伤。他非常明白芬力在说什么,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呢?来这里之前、也就是披上这里的总管大袍之前,他大概有三十多年没在自己脸上发现一个疱疹的影儿了。可现在呢,两颊和前额上都有疱疹,鬓角和太阳穴还有痤疮,鼻子上下满是恶心人的黑头粉刺,甚至,脖子上还长了个囊肿,得马上找冈林——这里的药剂师——除掉它。(佩锐绨思认为一个医生名为“冈林”真是糟透了;这种发音让他无法不想到“腐烂”和“神经节”②『注:冈林(Gangli)的发音与“神经节”(ganglion)和“腐烂、坏疽”(gangrene)相近。』)相对来说,獭辛和坎-托阿都不太会染上皮肤病,但他们的皮肉却常常莫名其妙、自作主张地裂开口子,而且,他们还得忍受流鼻血和其他的小毛病——被岩石和荆棘划破、扎破的外伤若不好好处理,便很容易因感染致死。一开始,使用抗生素还有点用;但很快就无效了。被誉为“制药学史上的奇迹”的同维甲酸③『注:同维甲酸(Accutane),一种颇有争议的痤疮、重度粉刺的治疗药物。』也面临同样无奈的处境。显然,问题出在环境上;死亡从周遭的每块岩石、每撮泥土中散发出来。要是你想看看情况最坏时能到何种程度,那就去看看罗德人吧,这些日子以来,罗德里克之子们不比缓型突变异种好多少。当然啦,因为他们四处游荡,游走到很远……那里还算是东南部吗?他们游荡向某个方向,到了夜里,会见到微弱的红光泛在天际,不管怎样,每个人都说万事万物到了那个地方都将糟到极点。平力不知道这种传言是否属实,但他打心眼里觉得那该是事实。他们不会把法蒂后面的土地称为迪斯寇迪亚,因为那儿是观光点。
“还想来点吗?”他问芬力,“我的额头上还有一点,都熟透了。”
“不了,我想把报告写了,再复查一遍录像带和自动遥感勘测,还得去阅读室瞄一眼,之后,签了名就能闪了。下班后我想洗个热水澡,再看三个小时的书。我正在看《收藏家》呢。”
“你很喜欢呢。”佩锐绨思说,似乎被吸引了。
“喜欢极了,说谢啦。那本书让我联想到我们在这里的情形。不同的是,我认为我们的理想更伟大一些,我们的动因也比性吸引力更高尚一些。”
“高尚?你用这个词?”
芬力一耸肩,没言语。在蓝色天堂,不谈论蓝色天堂的真相是默认的规则。
芬力跟着佩锐绨思走进他的图书馆兼书房,从这里可以俯瞰蓝色天堂里人称“林荫道”的商业街。芬力一猫腰,躲在灯下,多年训练有素的敏捷身手在不经意间显出几分优雅。佩锐绨思曾对他说过(几枪射击之后),他真他妈的该去NBA当主力。“第一支全部由獭辛组成的球队。他们会管你们叫怪胎,但那又怎么样呢?”
“这些篮球运动员们,他们凡事都能得最好的那份儿吗?”芬力曾如此询问。他长了一个圆溜溜的黄鼠狼脑袋,眼睛黑黑大大的。在平力看来,比洋娃娃的眼珠多不了几分人气儿。他还戴了好几串金链子——最近在蓝色天堂的员工中,这已是最时髦的打扮,过去几年间,甚而兴起一个小型交易市场,专卖这类货色。同样,他也顺着时髦趋势,把发辫剪了。很可能是次失误,因为有一天晚上他和佩锐绨思双双醉倒时,他提到了这么一句。当他的生命终结时,迷失信仰的痛苦注定将他送往漆黑地狱,除非……
没什么除非。平力倾心倾力地想要否认这个事实,如果他否认(哪怕只是对他自己的良心),这种念头有时会在夜色里鬼影般缠住他不放,那他就将是个谎话精。为了对付这种绝望,他有安眠药。还有上帝,毫无疑问。他的信仰告诉他:万事万物都将侍奉上帝的旨意,甚至于塔本身的存在。
无论如何,平力确信了这一点,篮球运动员——至少,美国的篮球运动员们——凡事都能获得最好的那份,包括更多的漂亮小妞儿,总比守着他妈的一个坐便器要强得多。这番评论逗得芬力哈哈大笑,笑得微红的眼泪都从那毫无表情、古怪之极的眼角里渗出来了。
“而最好的那份,”平力接着说,“是这个:根据NBA的标准来说,你要去打球就可以永远打下去。比如说,你听好了,在我们以前那个国家里,最受推崇的运动员名叫迈克尔·乔丹(虽然我从没看过他的比赛;他是在我后面的那个年代),他——”
“要是他是个獭辛,会是怎样的呢?”芬力插了一嘴。他们经常玩这种游戏,尤其是稍稍多喝了几杯的时候。
“黄鼠狼,千真万确,而且是个他妈的英俊潇洒的黄鼠狼。”平力说,带着夸张的惊讶语气,这让芬力觉得自己在看喜剧表演。所以,他再一次哈哈大笑,又笑出了眼泪。
“不过,”平力还在说,“他的职业生涯不足十五年,其中还包括了一次退役休息、然后再回来打球、甚至不止一次。芬,要是你必须沿着一块赛场来回跑、除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