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塔1-7-第3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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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蒂抱着另一种期待,他挺希望罗兰能冲他大喊大叫——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如果不是喊叫,也可以是朝天一记勾拳,打在他埃蒂的下巴上,正如很久以前,一旦枪侠以前的导师柯特发现他的小学生们反应太慢或是太执拗,就常常这么来一下。埃蒂似乎希望罗兰能这样做。下巴上挨一拳可能会令他头脑清醒,语出《沙迪克》①『注:《沙迪克》,小说,作者:理查·亚当斯,创作于一九七四年。』。
只有泥沼似的乱想并不成问题,这一点你是知道的。你的脑子比他的清楚。如果不是的话,你可以离开这个世界,再去追索你那下落不明的妻子。
最后,罗兰开口了。“那个,是什么?这个?”他弯下腰,捡起一张折叠过的纸片,上面有亚伦·深纽颤颤巍巍的签名。罗兰看了一会儿,随后扮一个嫌恶的鬼脸,把它轻轻弹到埃蒂的膝头。
“你知道我有多么爱她。”埃蒂的声音很低,很紧张。“你知道的。”
罗兰点点头,但没有抬脸看他。他似乎在盯着自己脚上那双破破烂烂、沾满尘土的靴子,还有座位下的脏兮兮的地板。这双低垂的眼睛、不愿意正视他的眼神来自于他视为偶像崇拜的蓟犁的罗兰,这几乎令埃蒂·迪恩心碎。但他还是强忍着继续说下去。即便有挽回过失的时机,现在也已经消失了。现在就是游戏的终结。
“如果我认为这是正确的、应该去做的事情,我会在这一分钟内去找她。罗兰,就是此时此刻!但是我们必须完成在这个世界里的任务。因为这个世界是单向的。一旦我们今天走了,今天:一九七七年七月十九日,我们就再也回不到这里了。我们——”
“埃蒂,我们撑过了所有磨难。”他还是没有看着他说话。
“是的,但是你不明白吗?只能打出一颗子弹,只能抛出一枚欧丽莎。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先得到布里奇屯镇来!上帝作证,约翰·卡伦告诉我们这事儿的时候我就想立刻飞到龟背大道,但我想我们必须见一见作者,和他谈谈。所以我想的是对的,是不是?”现在,听起来很像是辩护。“是不是?”
罗兰终于正视了他,这让埃蒂很高兴。要忍受首领低垂闪躲的眼神,这实在太辛苦,太悲惨了。
“而且,也许我们再多待一会儿也不要紧的。如果我们集中所有精神去想躺在那两张床上的两个女人,罗兰——如果我们使劲想着我们最后一次看到的苏希和米阿——那么,我们就可以在关键时刻插入她们所在的时空,那是有可能的。是吗?”
枪侠陷入一段长长的思索,埃蒂屏息凝神,几乎意识不到自己呼过一次气,终于,枪侠点了点头。要是在龟背大道上他们找到枪侠所说的“先人的门”,那这事儿就没戏了,因为那样的“先人的门”是专用的,总是出现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如果他们能找到一扇魔法门,只要在洛弗尔镇龟背大道沿途找到一扇就行,那将是纯贞年代堕落之际遗留在那里的,那就成了,他们或许就能插入别的时空,随心所欲地跳到别处。但是,这样的魔法门也会捉弄人;他们以前就在声音洞里找到过一次,结果那扇门阴差阳错地把杰克和卡拉汉送去了纽约,而本来该是罗兰和埃蒂去的,因而才打乱了他们进入十九之地的全盘计划。
“还有什么事儿是我们必须去做的?”罗兰说。他的声音里没有丝毫怒气,但埃蒂听来,却是既疲惫又犹疑。
埃蒂拿起那份抵押书,严酷而沉静地看着它,戏剧史上任何一位哈姆雷特都会用这样的表情凝视可怜的尤里克的头颅。然后,他的眼睛转向罗兰。“这东西让我们有资格去玫瑰所在的闲置地。我们需要带着它去找霍姆斯牙医技术公司的莫斯·卡佛。可是他在哪儿?我们不知道。”
“关于这件事,埃蒂,我们甚至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
埃蒂爆发出一阵狂笑。“你说得对,我说谢啦!罗兰,我干吗不掉头去兜兜风呢?我要把车开回去,回斯蒂芬·金的家。我们可以问他讨点钱,也就二三十块吧——就因为,我的兄弟,我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了,但我们俩真的身无分文,连一个要命的铜板都没有——不过,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让他再写出一个地道老辣的私家侦探,只写给我们用,那家伙最好长得像博加特②『注:博加特,汉弗莱·德福雷斯特(1899—1957),美国演员,在影片中扮演刚强、沉默寡言却热心肠的英雄人物。他演的电影有《卡萨布兰卡》和《非洲女王号》,并因此荣获奥斯卡奖。』,还得像克林特·伊斯特伍德③『注:克林特·伊斯特伍德(1930— ),美国演员、导演、制片人。曾出演《廊桥遗梦》、《独行侠勇破地狱门》等百余部电影。』那样身手厉害。让他为我们去追踪卡佛那家伙吧!”
他摇晃着脑袋,好像要把这主意颠出来。嗡嗡声还在耳朵里萦绕,听来还算悦耳,真是治疗恶心的隔界钟声的最佳解毒剂。
“我的意思是,我的妻子生死未卜,不知道在哪里,但她掉了队,我所能知道的一切就是她马上要被吸血鬼、或是吸血鬼家的小虫子们生吞活咽了,而我呢,我坐在乡村路边,和一个‘基本技能项——开枪杀人’的家伙在一起,绞尽脑汁地琢磨:我该怎么开始一次操他妈的合作!”
“放松点。”罗兰说道。既然他已经决定留在这个世界,多待一小会儿,他所表现出的冷静就已经足够用了。“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你认为我们需要做什么,然后我们才可以甩掉这张垃圾,随便扔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从我们脚边永远地甩出去。”
埃蒂照做了。
3
之前,罗兰已经听闻不少传言,但并没有充分理解他们目前处境到底有多艰难。他们拥有了第二大道上的闲置地,这是没错,但他们对它的所有权只是建立于一纸手写文件之上,若是放到法庭上、尤其是由索姆布拉公司指派律师的话,他们的胜算就太小了,这张证明很可能不堪一击。
埃蒂则想得到能和莫斯·卡佛做交易的有效法律文书,如果他能做到的话,他还需要卡佛的外孙女奥黛塔·霍姆斯的消息,奥黛塔是在一九七七年,也就是她十三岁时失踪的,如果她还活着、而且活得很健康、并且最重要的是——她愿意承认和卡佛之间有监护关系,那么不止是空地、他们还能拿到那株生长在其境内的野玫瑰。
他们不得不用充足的理由让莫斯·卡佛——如果还健在的话——相信:他应该把那家叫做泰特的公司收购到霍姆斯产业中(或是反之,被收购)。这还没完!他还必须将余生岁月奉献出来把自己打造成企业巨头(而埃蒂估摸着,即便卡佛还活着,也至少和亚伦·深纽一样老了),其惟一的目的就是:在每一次重要转折点时,去阻碍另外两大巨头:索姆布拉公司和北方中央电子公司。然后,如果有可能,就把这两个对手置于死地,以免他们壮大成魔鬼,以免让毁灭者一路追索,穿越中世界垂死的浩瀚领土,更要防止这个魔鬼令黑暗塔遭受致命打击。
“也许我们当初应该把这张交易书留给深纽先生?”当埃蒂长篇大论作分析时,罗兰一直在独自深思。“至少,他能知道这个卡佛在哪里,然后把他找出来,把我们的故事告诉他。”
“不,我们保留这张纸肯定没错。”这恐怕是埃蒂完全确信的为数不多的事情之一。“如果我们把这张纸留在亚伦·深纽那儿,现在肯定早被烧成灰烬,随风消逝了。”
“你相信塔尔可能已经后悔和他做交易了吗,还说服了他的朋友去搞破坏?”
“我知道。”埃蒂说,“可是即便深纽可以勇敢地挺身而出和他的老朋友唱对台戏,在他耳边不停地嘀咕几个小时——‘烧了它,亚伦,他们是强迫我的,现在他们就是想骗我、把我整惨,这一点你知道,就像我也知道一样,烧了它吧,然后我们打电话让警察去对付那些禽兽’——你觉得莫斯·卡佛会相信这么疯狂的说法吗?”
罗兰苍凉一笑,说:“我不认为他相信与否将是个问题,埃蒂。因为,你好好想一想吧,亚伦·深纽真正听说过多少我们那些疯狂的故事呢?”
“是不够多。”埃蒂表示同意。他闭上眼睛,双手的虎口抵在眼窝上。使劲。“我只能想出来一个人,她确实可以说服莫斯·卡佛答应我们不得不请求他做的事,可她现在无论如何都用不上。她在一九九九年。到了那年头,卡佛指不定早死了,和深纽一样死了,说不定塔尔也死了。”
“好吧,要是没有她,我们能做些什么?什么能让你满意?”
埃蒂正在想,也许苏珊娜能够不需要他们帮助而回到一九七七年,因为她,至少,还没有去过那里。好吧……她是通过隔界来这里的,可他认为那并不算数。他觉得,如果她不能去到一九七七年,理由只能是:她是他和罗兰的卡-泰特。或许还有别的理由。埃蒂不知道。读懂艰涩的文章历来不是他埃蒂的强项。他转身去问罗兰在想什么,可罗兰却抢先开口了。
“那我们的丹-特特怎么办?”他问。
虽然埃蒂明白这个词儿——它的意思是:婴神,或是:小救世主——一开始他也没明白罗兰说的这个词儿是什么意思。但很快他就领悟了。岂不是他们的沃特福特小救世主借给他们一辆车吗,说谢啦?他们正坐在这辆车里。“卡伦?罗兰,你说的是这个人?带着一箱子签名棒球的家伙?”
“你说对了。”罗兰这样回答他。他的语气干巴巴的,表明这并不是玩笑,相反还有点恼怒。“别用你对这个想法的激动来打击我。”
“可是……你跟他说,让他走开!而且他也同意了,闪了!”
“那么,说要去拜访佛蒙特州的朋友时,你觉得他有多激动呢?”
“佛蒙特。”埃蒂回了一句,忍不住笑起来。可是,不管笑没笑,他心中最强烈的感触却是灰心丧气。干巴巴的笑声难听死了,他觉得,那分明是罗兰用右手的两根手指来回摩娑枪柄才能发出的噪音。
罗兰耸耸双肩,好像在说,他才不在乎卡伦要去佛蒙特州①『注:佛蒙特州,美国东北部的一个州,与加拿大接壤。』或迦兰男爵地。“回答我的问题。”
“唔……”
事实上,卡伦对这个主意不算起劲。从一开始,他的反应就不太像是他那一圈吸草的人(埃蒂轻而易举就能认出谁吸毒,他自己就是,直到罗兰二话不说劫持了他,紧接着还上了一堂杀气腾腾的枪战实践课),倒更像是他们中的一员。卡伦显然是被枪侠们激起了兴致,对他们在他所在的小镇上的活动好奇得不得了。但是罗兰非常清楚他要什么,别人也会遵照他的指令。
现在他的右手手指下意识地绕着圈儿,不耐烦时的招牌动作。快点儿啊,看在你父亲的分上。别占着茅坑不拉屎。
“我猜想,他真的是不想去。”埃蒂说道,“可是,那也不能表示他仍待在东斯通翰姆的家里。”
“但是,他是在家里。他是不想走。”
埃蒂惊得都快合不拢嘴了,“你怎么能知道呢?你能接触到他,是不是这么回事儿?”
罗兰摇摇头。
“那么,怎么——”
“卡。”
“卡?卡?这说的他妈的到底是哪门子事儿呀?”
罗兰的神情憔悴极了,他很累,晒成棕褐色的皮肤也遮掩不住苍白的脸色。“在这个世界里,我们还认识别的什么人吗?”
“没了,除了——”
“那么,就是他了。”罗兰有气无力地说完,好像在对一个小孩陈述一套显而易见的生活真理:上,就是你脑袋的上面;下,就是你脚站着的地方。
埃蒂很想告诉他,这事儿太愚蠢了,简直就是迷信,但终于还是没说。暂且把深纽、塔尔、斯蒂芬·金和讨厌的杰克·安多里尼都放在一边不谈,约翰·卡伦的确是他们在世界的这一区域(要是你愿意用塔的思想,那就是在塔的这一层)惟一认识的人。所以,在埃蒂有了最近几个月的所见所闻之后——尤其是上个星期,看到的都是地狱——他还能嘲笑谁是迷信的呢?
埃蒂说:“好吧。我想咱们最好还是试试。”
“我们怎么联系到他呢?”
“我们可以从布里奇屯镇给他打电话。可是在一个故事里,罗兰,一个像约翰·卡伦这等小配角绝对不会干坐在长板凳上等着时来运转。那样的话,人们会觉得那故事太不现实了。”
“在生活里,我确定总有这样的事儿发生。”罗兰说。
埃蒂笑了。你难道还能有话可说吗?这就是地地道道的罗兰。
4
布里奇屯大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