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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节

黑暗塔1-7-第302节

小说: 黑暗塔1-7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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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戴着牛仔帽的嬉皮说,“我也没有。不过有时我以为听过。”他冲卡拉汉举起右手,前两个手指伸开做V字状。“和平,兄弟。”

  “和平。”卡拉汉说,并做了个同样的手势。

  嬉皮牛仔离开后,卡拉汉用手抓住栅栏裂开的木板,还有给“僵尸之战”做广告的破烂海报。他最想做的是爬过去看看玫瑰……可能会跪下去敬拜它。但是人行道上人群拥挤,而且他已经吸引了很多好奇的目光,有一些人无疑和嬉皮牛仔一样,对这块地方的力量略有所知。他能为栅栏后面伟大的歌唱力量(只是一朵玫瑰?别无其他?)效劳的最好方法是保护它。那就是说保护凯文·塔尔不受烧掉他店铺之人的伤害,不管是谁干的。

  他转到第四十六大街上时,他的手还在粗糙的栅栏板上。在大街这头是绿得透亮的“联合国广场宾馆”大厦。卡拉,卡拉汉,他心想,接着:卡拉,卡拉汉,凯文。随后:卡拉—来—四遍,一枝玫瑰在门后面,卡拉—来—卡拉汉,凯文再来一遍!

  他走到栅栏尽头。起初他什么也没看见,他的心沉了下去。然后他往下看时,发现在那里,大约膝盖的高度:用黑笔写了五个数字。卡拉汉把手伸到衣兜里摸铅笔头,他总是把它放在那里,然后从一张海报上撕下一个角,那是一场名叫“跳入地牢的人,一个滑稽剧”的外百老汇剧目。他把五个数字匆匆记下。

  他不想离开,可是他明白不得不走;离玫瑰如此之近不可能冷静思考。

  我会回来的,他告诉它,而且让他惊喜的是,一个想法闪现在他脑海,清楚而且真实:是的,神父,随时。来—考玛辣。

  在第二大道和四十六街街角,他往身后看去。通往洞穴的门仍在那里,底部浮在人行道上方三英寸的位置。一对中年夫妇,从他们手里拿的旅游手册来看是旅行者,从宾馆那边走了过来。他们聊着天走到门跟前,然后绕了过去。他们看不见它,但是他们能感觉到,卡拉汉心想。如果人行道拥挤不堪不可能绕过去呢?他觉得在那种情况下,他们会一直走进那个竖在那里闪着微光的地方,也许只是感到片刻的寒冷和眩晕,也许能隐隐约约听到敲钟的乏味声响,并闻到一股烧洋葱或烤焦的肉的味道。而且当晚,有可能,他们会短暂地梦到比纽约这个逍遥城更奇怪的地方。

  他可以穿回去了,也许应该那样;他已经达到此行的目的:不过一阵轻快的漫步就可以把他带到纽约公共图书馆。那里,在石狮子后面,即使一个身无分文的家伙也可以得到一些信息。比如说,某个邮政编码的地点。而且——说句不好意思的真心话——他还不想回去。

  他在面前挥挥手,直到枪侠注意到他的动作。卡拉汉不顾路人打量他的目光,把两只手的手指伸向空中一次,两次,三次,不太确定枪侠是否明白。罗兰看上去明白了。他夸张地点点头,然后赞许地竖起拇指。

  卡拉汉出发了,走得很快,几乎小跑起来。容不得耽搁,不管纽约有了多么令人愉快的变化。罗兰等候的地方可不舒服。而且,照埃蒂的说法,那还可能很危险。

  8

  枪侠理解卡拉汉的意思不成问题。伸出三十根手指,就是三十分钟。神父想在那边再停半个小时。罗兰猜他想根据栅栏上写的数字找出实际所在地。如果他能做到,那再好不过。信息就是力量。而且当时间紧迫时,它能加快速度。

  他耳朵里的子弹完全阻隔了声音。敲钟声能透进来,但是已变得相当缓和。是件好事,因为它们的声音比无阻隔界讨厌的啾唧声难听得多。那个声音听上两三天,他相信自己可以进精神病院了,不过三十分钟还能行。如果实在受不了,他或许可以从门里扔出个什么东西,吸引神父的注意力,然后让他早点回来。

  有一会儿,罗兰看着卡拉汉前面延伸的街道。他似乎通过三个人的目光看到了海滩上那些门:埃蒂、奥黛塔、杰克·莫特。这个有点不同。他从中总能看到卡拉汉的背部,如果卡拉汉回头看的话,他时不时那么做,罗兰还能看到他的脸部。

  为了消磨时间,罗兰站起来看了看几本书,它们对凯文·塔尔如此重要,以至于他把书的安全作为和他们合作的条件。罗兰拿出的第一本书上面有一个男人头像的侧影。这个人抽着烟斗,戴一种猎场看守人的帽子。柯特有一顶类似的帽子;还是小男孩时,罗兰觉得它比父亲那顶沾满汗渍,系绳已经磨损的骑马帽时髦多了。书上写的是纽约那个世界的文字。罗兰相信如果他生活在那边,一定能轻松看懂,可他不是。不过,他能看懂一些,而结果几乎和那些敲钟声一样让人发疯。

  “歇—洛克·福尔摩斯,”他大声读道,“不,霍姆斯。就像奥黛塔的姓。四部……短篇……写说。写说?”不,这个字是小。“福尔摩斯的四部短篇小说。”他把书打开,毕恭毕敬地用手翻到标题页,然后闻了闻:上好的老纸张那种芳香和淡淡的甜味。他能认出四部短篇小说中一本的名字——《四签名》。除了猎犬和学习这几个词,其他几部的书名对他毫无意义。

  “签名是一种标志,”他说。他发现自己在数书名中字母的多少时,实在觉得自己好笑。再说,也只有十六个。他把书放回去又拿起一本,这次封面上画了一个士兵。他能认出标题里的一个词:死亡。他看了看另一本。封面上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亲吻。嗯,故事里总有男人和女人亲吻;人们喜欢那样。他把书放回,抬头看看卡拉汉进展如何。他看到神父走进一间塞满书和埃蒂说的“玛格达所见”的屋子……他瞪大了眼睛。尽管罗兰仍然不确定玛格达看到了什么,或者为什么写了那么多关于它的东西。

  他抽出另一本书,看着封面笑了起来。有一座教堂,红灿灿的夕阳正在它后面落下。教堂看起来有点像“安详女神堂”。他把书打开,一页页翻看。词语很多,可是他每三个词里最多能认出一个。没有图片。他正准备把书放回去,这时什么东西吸引了他的目光。跃入了他的眼帘。罗兰一时无法呼吸。

  他退回来,不再听到隔界的敲钟声,也不在乎卡拉汉走进去的那间大书房了。他开始阅读上面印有教堂的那本书。或者说试着读。词语在他眼前疯狂地掠过,他不敢相信。不太敢。可是,上帝!如果他看到的就是他以为的那样——

  直觉告诉他这就是钥匙。然而是哪扇门的呢?

  他不知道,不能全部看明白因此不得而知。但是他手中的书几乎要出声了。罗兰心想也许这本书就像玫瑰……

  ……但也有黑色的玫瑰。

  9

  “罗兰,我找到了!是缅因州中部一个叫东斯托纳姆的小镇,在波特兰北部大约四十英里而且……”卡拉汉停了下来,仔细打量枪侠。“怎么了?”

  “是敲钟声,”罗兰急促地说,“即使我的耳朵已经塞上,它还是能进来。”门关上,敲钟声没有了,可是仍然有声音。卡拉汉的父亲此刻在问儿子唐尼,自己在他床下发现的那些杂志是不是一个基督徒应该看的,如果他母亲发现了怎么办?当罗兰建议他们离开洞穴时,卡拉汉已迫不及待地想离开。卡拉汉和老头子的对话他还记忆犹新。他们后来一起在床脚边祷告,三本《花花公子》杂志被扔到了后面的焚化炉里。

  罗兰把带雕刻的盒子放入粉红袋子里,又一次小心翼翼地把它收到塔尔的宝贝书箱后面。他已经把上面印有教堂的那本书放回原处,把书名朝下放着,这样他可以很快再找到它。

  他们走出去肩并肩站着,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你肯定只是敲钟声吗?”卡拉汉问,“天啊,你看上去好像见了鬼似的。”

  “隔界的敲钟声比鬼魂厉害。”罗兰说。那或许是真的,或许不是,不过这好像让卡拉汉放心了。他们沿着小道往下走时,罗兰想起他对其他人的承诺,更重要的是对自己的承诺:泰特之间不再有秘密。他发现自己怎么这么快就违背了诺言!但是他觉得自己这么做是对的。他至少认得那本书里的几个名字。其他人也会认得。以后他们会知道的,如果那本书果真像他以为的那么重要的话。可是现在它只会把他们的注意力从即将开始的和狼群的搏斗上分散开。如果他们能打赢那场战斗,那么也许……

  “罗兰,你肯定自己没事吗?”

  “对,”他拍了拍卡拉汉的肩膀。其他人也可以读那本书,在读的时候发现它的意义所在。也许那本书的情节只是一个故事……可是怎么可能……当……

  “神父?”

  “怎么了,罗兰。”

  “小说是个故事,对吗?一个虚构的故事?”

  “对,而且很长。”

  “不过让人信以为真。”

  “对,那就是小说的意义。让人信以为真。”

  罗兰思忖着。《小火车查理》也曾让人信以为真,只是在许多方面,许多关键的方面,它不是。而且作家的名字变了。有许多不同的世界,全都由塔联系在一起。也许……

  不,现在不行。他现在不能想这些事情。

  “跟我讲讲塔尔和他的朋友去的那个镇子。”罗兰说。

  “我讲不出,真的。我是在缅因州的一本电话簿上找到的,就这些。而且是本简易邮编地图,可以显示位置。”

  “挺好。非常好。”

  “罗兰,你肯定没事吗?”

  卡拉,罗兰心想。卡拉汉。他强迫自己微笑。强迫自己又拍了拍卡拉汉的肩膀。

  “我没事,”他说,“现在我们回镇子里去吧。”

第五章 村民集会

  1

  逖安·扎佛兹站在亭子里的台阶上,看着台下那些卡拉·布林·斯特吉斯的村民们时,觉得自己这辈子也没像现在这样害怕过。虽然他知道那总共不过五百来人——顶多也不会超过六百——可是在他看来,那些人似乎有成千上万,人们那种充斥着焦虑的沉默让人心里发毛。他看看他的妻子,试图从她那里找到一些安慰,可他失败了,扎丽亚那张干瘦的脸阴沉着,看上去就像老太太的脸一样——尽管她还远未到更年期。

  这天下午的天气也让人难以平静:头顶的天空虽然一片云也没有,蓝得澄净,但它却露出一种不合时宜的阴霾——现在是五点钟。西南边有一大团云朵,随着逖安一级级走上台阶,太阳也渐渐从那些云朵里探出头来。逖安觉得这就是他爷爷常说的“怪天气”……从这里看去,雷劈一片漆黑,间或有闪电般的火花闪过。

  早知道会这样,我根本就不会开始。他胡思乱想着,那样的话,我这会儿也就不用被卡拉汉强行逼迫上场。虽然卡拉汉也在场,和罗兰以及他的朋友们站在一块儿,只见他穿着日常的V字领黑色上衣,双手交叉着,胸前挂着有耶稣像的十字架。

  逖安试图摆脱这些愚蠢的念头,他告诉自己卡拉汉会来帮助他的,那群来自外部世界的人同样会的。他们来的目的就是要帮助他,他们遵循的信条要求他们伸出援手,哪怕这么做会摧毁他们自己,以及他们所追求的东西。他告诉自己,这时惟一要做的就是把罗兰带到大家面前,并且罗兰也希望这样。这位枪侠曾经在这个台子上用一场考玛辣舞俘获了所有人的心。逖安现在是不是在怀疑罗兰能否再次做到这一点呢?说实话,他一点儿也不怀疑。他心里真正害怕的是,这一次罗兰要跳的恐怕不再是活人的舞蹈,而是一场死亡之舞,因为对于罗兰和他的朋友们来说,死亡就是他们存在的意义,它就像面包和水一样,是他们生活的基本内容,它仿佛是他们饭后用来清理口腔的饴糖。虽然在第一场集会上——那时离现在还不到一个月吧?——由于歇斯底里的愤怒,逖安站出来说了几句,但一个月的时间已经足够让他吸取教训。然而,如果这么做是错误的,那该怎么办?如果狼群来了,用他们的火炬将卡拉镇焚为平地,将他们垂涎已久的孩子掠走,并将那些剩下的人——无论老幼抑或青壮年——统统用他们那飞驰的死亡之球碾碎——如果是这样,那该怎么办?

  卡拉的村民们都站立在那里等着他开始,有艾森哈特夫妇,欧沃霍瑟夫妇,扎维尔夫妇和图克家的人(虽然在最后一个家族里没有狼想要的那个岁数的双胞胎,对,没有,图克家可真幸运),特勒佛德站在男人们当中,他那胖乎乎但却整天板着张脸的妻子则和女人们站在一起。除此之外还有斯特龙夫妇,罗斯特夫妇,斯莱特曼,韩德夫妇,罗沙里奥夫妇,坡瑟勒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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