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塔1-7-第29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罗兰说:“你得想着纽约,尤其是第二大道,我认为。还有时间。一九七七年。”
“你怎么能想一个年份呢?”
罗兰讲话时,语气中流露出一丝不耐烦。“想着你和杰克跟踪他先前的自我那天的情景,我猜想。”
埃蒂开口想说不是那天,那天太早了,不过又闭上嘴巴。如果他们掌握的规则正确,他不用回到那天,不用到隔界,也不用亲身回去。如果他们是对的,那边的时间和这里的时间会有某种联系,只是走得更快些。如果他们掌握的规则正确……如果真的有规则……
嗯,你过去看看不就行了?
“埃蒂?你想让我试试给你催眠吗?”罗兰从他的枪带里拿了一个弹壳。“它能让你把过去看得更清楚。”
“不。我觉得最好还是保持头脑清醒,立即行动。”
埃蒂好几次把手伸开又握住,同时做深呼吸。他的心跳并不是特别剧烈——在减慢,如果说有什么变化的话——但是每一次似乎都让整个身体颤抖。上帝啊,如果你能设置一些控制,就像皮博迪教授②『注:卡通片《皮博迪的荒谬史》中的主人公。片中他和自己的宠物借助时光倒流机回到历史中去。』的时光倒流机或者那部关于摩洛克们的电影那样就好了。
“嘿,我看上去还行吗?”他问罗兰,“我是说,如果我在正午到达第二大道,我会吸引多少注意力?”
“如果你在人前出现,”罗兰说,“也许会相当多。我建议你别理会任何想跟你谈论这一话题的人而且立刻离开那个区域。”
“这个我知道。我的意思是我的穿着如何?”
罗兰轻轻耸了耸肩。“我不知道,埃蒂。那是你的城市,不是我的。”
埃蒂本可以反驳。布鲁克林是他的城市。不管怎么样,曾经是。通常他一两个月都不会去曼哈顿,几乎把它看作另一个国家。尽管如此,他认为自己明白罗兰的意思。他打量了自己一番,看到朴素的法兰绒衬衫上缀着喇叭纽扣,深蓝色牛仔裤上有镍镀铆钉扣,不是铜扣子,还有扣起来的遮羞盖。(埃蒂在剌德见过拉链,但此后再没见过。)他认为自己的样子在街上算得上正常,至少在纽约算正常。任何再度打量他的人都会以为是哪个咖啡馆的侍者/艺术家在休息日打扮成嬉皮士模样。他觉得多数人看他第一眼甚至都不会留意,这绝对是好事。不过他倒是可以加一样东西——
“你有一条皮筋吗?”他问罗兰。
从洞穴深处传来图布瑟的声音,那是他五年级的老师,他故作哀痛地大声抱怨。“你有潜力。你是个优秀的学生,可是看看你变成什么样了!为什么让你的哥哥把你带坏?”
亨利接腔了,愤怒地啜泣着:“他让我死去!他杀了我!”
罗兰把包从肩上拉下,放在洞穴口的地板上的粉红袋子旁边,打开包在里面翻找。埃蒂不知道里面有多少东西;他只知道自己从没见过包的底部。最后,枪侠找到埃蒂要的东西拿了出来。
埃蒂用那团皮筋把自己的头发扎起来时(他觉得这样艺术家—嬉皮士的形象就相当不错了),罗兰拿出他所称的包袱,打开,并开始把所有的东西倒出来。有卡拉汉给他的已用掉一部分烟草的烟草袋;几种硬币和纸币;一个缝补用的工具包;那只补过的杯子,在离开沙迪克所在之处不远时已经被他将就着当罗盘用了;一片破地图;还有塔维利双胞胎画的一张新的。袋子清空后,他从左胯的枪套里把那只大左轮枪和檀香木枪柄一起拿出来。他转了转弹膛,给枪上好膛,点点头,又把弹膛扔回原处。随后,他把枪装进包袱里,把带子拽紧,系成一个活结,这样一拉就能开。他拎着破旧的带子把包递给埃蒂。
埃蒂开始不想拿。“不,伙计,那是你的。”
“这几个礼拜,你背它的时间和我差不多。可能更长。”
“是的,可是我们现在说的是纽约,罗兰。纽约人人偷窃。”
“他们不会偷你的。拿着枪。”
埃蒂盯着罗兰的目光看了片刻,然后接下包袱,把带子甩到肩膀上。“你有种感觉。”
“一种直觉,嗯。”
“卡在活动了?”
罗兰耸耸肩。“它随时都在活动。”
“好吧,”埃蒂说,“罗兰——如果我回不来,照顾好苏希。”
“你的任务是确保我不必这么做。”
不,埃蒂心想。我的任务是保护玫瑰。
他转向那扇门。他还有上千个问题,但是罗兰是对的,没时间发问了。
“埃蒂,如果你真的不想——”
“不,”他说,“我真的想。”他举起左手,翘起拇指。“当你看到我做那个动作时,就打开盒子。”
“好的。”
罗兰在他后面说。因为此刻只有埃蒂和那扇门。门上用某种奇怪又可爱的文字写着“找不到”。他曾看过一本名为《进入夏天之门》的小说,作者是……谁?他总是从图书馆拖回家的一个科幻作家,他小时候钟爱的作家,在暑假悠长的下午阅读再好不过。默里·伦斯特、保罗·安德森、戈登·迪克森、艾萨克·阿西莫夫③『注:艾萨克·阿西莫夫(Isaac Asimov,1920—1992),俄裔美国科学家和多产作家。其作品包括科学原理的通俗解释和科幻卷,包括《基础三部曲》(1963年)。』、哈伦·埃利森……罗伯特·海因莱因④『注:罗伯特·海因莱因(Robert Heinlein,1907—1988),美国科幻小说家。其作品包括《陌生国土上的陌生人》(1961年)和《月球是个无情的情人》(1967年)。』。他觉得是海因莱因写了《进入夏天之门》。亨利总是嘲笑他把书带回家,把他叫做小娘娘腔、小书虫,问他能不能一边看书一边手淫,想知道他怎么能他妈的成天坐在那里,把鼻子埋在那些虚构的火箭和时光机器的粪堆里面。亨利比他大。亨利脸上满是粉刺,总是闪着诺克斯泽玛和温莎牌护肤品的亮光。亨利准备去参军。埃蒂比他小。埃蒂从图书馆把书带回家。埃蒂十三岁,几乎是杰克现在的年龄。一九七七年,他十三岁,在第二大道上,出租车在阳光中金光闪闪。一个戴随身听耳机的黑人从“嚼嚼老妈店”走过,埃蒂可以看到他,埃蒂知道那个黑人在听埃尔顿·约翰唱歌——还有什么?——“今夜有人救了我的命”。人行道上拥挤不堪。那是下午近傍晚时分,人们正往家赶,他们在卡拉纽约的钢筋山谷里忙完一天,在那里种植钞票,你也可以说是利率,而不是稻米。女人们穿着昂贵的职业套装和运动鞋,看上去又随和又怪异;她们的高跟鞋放在了包里,因为工作时间已经结束,她们现在要回家。每个人看上去都笑意盈盈,因为光线很明亮,空气很温暖,那是城市的夏天,什么地方传来手提钻的声音,就像老乐队“满匙爱”⑤『注:“满匙爱”(Lovin'Spoonful),美国六十年代著名摇滚乐队。)的歌曲。他前面有一扇进入一九七七年夏天之门,出租车起步价是一美元二十五美分,之后每0。2英里是三十美分。以前比这便宜,后来比这贵,但现在就这样,现在就这行情。载有那位老师的太空船还没爆炸。约翰·列农还活着,尽管他活不了多长了,如果他还是沾染可恶的海洛因,那种白粉的话。至于埃蒂·迪恩,埃德华·坎托·迪恩,他对海洛因一无所知。他惟一的恶习就是抽几根烟(除了试着手淫以外,那个他再过一年也做不来)。他十三岁。那是一九七七年,他胸口不多不少有四根毛,他每天早晨虔诚地数着,希望看到粗大的第五根。那是高桅横帆船之夏后的夏天。是六月份的一个下午,他能听到欢快的旋律。旋律来自“力量之塔”唱片店门口的喇叭,是蒙戈·杰尔在唱“在夏日,”还有——
霎那间,一切对他都那么真实,或者像他所需要的那样真实。埃蒂抬起左手,翘起拇指:出发。在他身后,罗兰已经坐下并小心地把盒子从粉红袋子里拿出来。看到埃蒂做出翘起拇指的动作时,枪侠打开盒子。
轻快但刺耳的敲钟声瞬时萦绕在埃蒂的耳际。他双眼变得湿润。在他面前,独自站立的门咔哒一声开了,洞穴一下子被强烈的阳光照得通明。传来嘟嘟的喇叭声和嗒嗒的手提钻声。不久前,他多么想有这样的一扇门啊,为此他差点杀了罗兰。如今他得到了,可他吓得要死。
隔界的敲钟声像是要把他的脑袋撕裂。如果他听久了,他会发疯的。如果你要走就快走,他想。
他朝前走去,从他泪汪汪的眼睛里,他看到三只手伸出去抓四个门把手。他把门朝自己拉开,午后金灿灿的阳光让他头晕目眩。他能闻到汽油和城市空气的热浪,还有谁剃须后涂的香水味道。
几乎什么都看不到,埃蒂从找不到的门走出去,进入一个世界的夏天,他如今已是那个世界的异客,一个被放逐的人。
4
是第二大道,没错;这里是布林派店,从他身后传来蒙戈·杰尔欢快的歌声,伴着加勒比节拍。人群在他身边移动——往市郊、市中心和城市的各个角落。他们并没注意埃蒂,一部分原因是他们只想着又一天结束了,快离开市区,主要还是因为在纽约,不理会别人是一种生活方式。
埃蒂耸耸右肩,把罗兰包袱上的带子挂得更牢些,然后往身后看去。返回卡拉·布林·斯特吉斯的门在那里。他能看到罗兰正坐在洞口,大腿上的盒子还开着。
那些该死的敲钟声肯定让他发疯,埃蒂心想。随后,他看到枪侠从枪带里取出两粒子弹塞在耳朵里。埃蒂咧嘴笑了。干得漂亮,伙计。至少在I…70公路上,它曾帮着遮挡了无阻隔界讨厌的啾唧声。无论它现在还管不管用,罗兰都得自己去对付。埃蒂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他在人行道上自己的一小块地方慢慢往前走,然后又回过头去证实门也跟着他走了。确实如此。如果这扇门和其他那些一样的话,它从现在开始会一直跟着他。即使不会,埃蒂觉得也没什么问题;他不准备走太远。他也注意到另外一点:隐匿在每样事物背后的黑暗感没有了。因为他真的到这里了,他猜想,不只是在隔界。如果附近隐藏着孤魂野鬼,他也看不到他们。
埃蒂又把包袱带向上拉紧,朝“曼哈顿心灵餐厅”走去。
5
他朝前走时,人们给他让路,可是这并不足以证明他真的在这里;你在隔界时,人们也那么做。最后埃蒂真的撞上了一个年轻人,他拎着不止一个手提包,而是两个——一个商界的“大灵柩猎手”,如果埃蒂曾见过这种人的话。
“嘿,走路小心点!”他们的肩膀相撞时,商人先生抗议道。
“对不起,伙计,”埃蒂说。他在这里,没错。“我说,能告诉我几号——”
可是商人先生已经走开了,去追赶大概四十五或者五十岁,从他的模样判断,可能会得上的冠心病了。埃蒂想起一个纽约老笑话的结尾妙句:“对不起,先生,你能告诉我怎么去市政厅吗,还是要我他妈的自己去找?”他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
他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后,又朝前走去。在第二大道和五十四街街角,他看到一个男人在看橱窗里展示的鞋子和靴子。这个家伙也穿着西服,不过看上去比埃蒂撞上的那个放松多了,而且他只拎着一个手提包。埃蒂觉得这是个好兆头。
“对不起,”埃蒂说,“您能告诉我今天星期几吗?”
“星期四,”橱窗浏览者回答。“六月二十三号。”
“一九七七年?”
那个橱窗浏览者朝埃蒂微微冷笑一下,既嘲讽又鄙视,还皱了皱眉。“一九七七年,正确。离一九七八年还有……嗯,六个月。如果那么想的话。”
埃蒂点点头。“谢谢你——先生①『注:此处埃迪用的是高等语中表示先生的词sai。』。”
“谢谢你——什么?”
“没什么。”埃蒂说,并继续赶路。
离七月十五号只有三周了,算上一点点误差,他想。那真是该死的不留一点多余时间。
是的,不过如果他能说服凯文·塔尔今天就把空地卖给他的话,整个时间的问题还有余地。曾经,很久以前,埃蒂的哥哥曾对几个朋友吹牛说,只要他的小弟弟下定决心,可以说服魔鬼引火自焚。埃蒂希望自己仍有那种说服力。和凯文·塔尔做一笔小生意,在某个房地产上投资,然后也许抽半小时时间真正享受一下纽约的刺激。庆祝一下。可以来个巧克力鸡蛋冰激凌,或者——
他的思绪突然中断,而且冷不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