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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江湖天很晴-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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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轻轻摇头,朱灰灰这家伙就会偷懒,还说把婆婆的房子苫得很漂亮,结果仍是漏雨呢!   
这是陈婆婆的茅草屋,三界寺一战,那仅余的一间破殿也被巴氏五个傻大个给拆了,两人连躲雨栖身之地都没有,于是,枫雪色背着朱灰灰来到了陈婆婆的家里。   
陈婆婆的尸体倒在正房的地上,看来“狼狈为奸”夫妻杀了她之后,连尸体都没处置,便换了老人的衣物去追杀他们。   
枫雪色把婆婆的尸体送到一间空的房间,与朱灰灰在正房休息。   
“大侠,您要不要换换衣服?”朱灰灰拄着一根拐杖,“笃笃”地走过来。这拐杖是在茅屋里发现的,正合她用。   
她扯扯身上的衣服,肥肥大大,穿着一点都不舒服。不过婆婆的箱子里,只有这件还好一点,别的更难看。   
枫雪色微一迟疑,道:“不必了,我的衣服一会儿就干了。你在发烧,不要总是走来走去,躺到床上睡一会儿吧。”   
朱灰灰知他怀疑自己会偷看他换衣,也不觉得冤枉,反正她一定会偷看的!只是撅撅小嘴,做了个鬼脸:“我身体壮得很,现在都不烧了!”   
停了一停,又问:“那么,大侠,您要不要擦擦头发、洗洗脸什么的?”   
“好吧。”   
朱灰灰拄着拐杖去水缸打了一盆水来,放在柜子上,拉着枫雪色的手,碰了碰铜盆,自己拿了毛巾等用品在旁边候着。   
以枫雪色这种正人君子,平时若让他在陌生女子面前整理仪表,那简直难比登天。可是不知为什么,他当着朱灰灰的面净面洁发,竟然一点不自在的感觉都没有。他也觉得很奇怪,是自己没拿朱灰灰当陌生人,还是没拿她当女孩子?   
他脸上的易容草汁被雨一浇,早已经化开了,此时再经仔细地清洗,白皙的肌肤重新显露出来。   
他一边擦着脸,一边问:“灰灰,你洗不洗?”   
朱灰灰立刻回答:“我洗过了!”   
枫雪色一听就知道,这懒虫又在骗人了——她一向是不拿刀逼着,绝不沾水的!有心督促两句,可是她的回答一定是:我被雨浇得全身都湿了,就当是老天替我洗过了!为了免得生闲气,他终于叹了一口气,罢了,随她去吧!   
朱灰灰把水盆送了出去,回来直接扑到床上,好运气啊好运气,今天居然能睡到床。这床虽然硬硬的,被子的棉花也很薄,可是总比稻草堆舒服多啦!   
枫雪色摸索着坐到床边:“朱灰灰!”   
“小的在!”   
“让我看看你的腿伤。”他担心她的发烧,不仅仅是因为淋雨,还有可能是腿上的伤引起的。   
“是,大侠!”朱灰灰把一条伤腿伸出去,拆下绑着的竹板和布条,然后将老婆婆裤子那肥肥的裤腿卷上去,拉着他的手,放在自己的小腿上。   
枫雪色的指尖触到她清凉滑腻的肌肤,微微往回缩了一下,迟疑片刻,才再次伸了出去,轻轻地抚摸。唉!骨头虽然没有断,可是骨裂也没比骨折差到哪里去,她这一天都没有好好休养,骨缝都错位了。   
他叹了口气:“很疼吧?”   
“还好啦!”朱灰灰坚强地说。其实是很疼很疼的,只不过,哭了喊了也一样会疼,所以哭喊又有什么用?   
“灰灰,你将来有什么打算?”   
“没什么打算。”   
“不想读书?”   
朱灰灰斩钉截铁地道:“不想!坚决不想!”   
“也不想习武?”   
“呃,这个,要是有什么仙丹妙药,吃一颗就变成高手的那种,学学倒还成!”也省得破鼓万人槌,走到哪儿被人欺负到哪儿!   
“什么仙丹妙药,那都是故事里编出来骗小孩子的,怎么能信!”   
“那就不想习武。”   
“那你以后都要做什么?”   
“以后?”朱灰灰托着腮想了一下,“首先,要把花花接回来。然后,应该是去接着找我家老娘吧!”其实是到处闲逛啦,不过,她可再也不想去那个什么江湖了,这破地方太危险,不是她这种人待的地儿!   
“还是到处流浪?困了就睡破庙,饿了就偷鸡偷包子?”   
朱灰灰顺口答道:“是吧,我又没钱!”猛然警觉,立刻把两只手藏到背后,“不对!我已经不偷东西了,我改成好人了!”大爷真坏,居然套她的话!   
枫雪色微微笑了一下:“如果我派人帮你找娘,你还要到处流浪吗?”   
他一边逗她说话,一边重新将她的骨头对好位置,放好夹板并将绑带缠了上去。嗯,还应该内服外敷一些接骨类的药才好,只是手边却没有……   
“要啊!反正我又没有可去的地方!啊哟,大侠您轻点,人家那是腿,不是棍子!”朱灰灰忍疼抱怨。   
枫雪色抚慰地摸了摸她的头,摸到一手的冷汗,他的心不由自主地微微一疼。唉,朱灰灰真是个奇怪的孩子!平时,即使被他拿剑吓唬一下,也会吵个不停,可当真碰到这样裂骨的剧疼,疼得满头汗,却也不哼一声。   
这孩子,偶尔乖一次,真是蛮让人心疼的。   
朱灰灰的疼劲稍缓,忍不住又问道:“大侠,您的意思是不是说,可以放小的走了?”   
枫雪色点点头,道:“其实你随时可以离开的。你知道的,我又不会当真砍你的腿。”   
朱灰灰嘀咕道:“你最初可没这样的好心眼,那时是当真要砍的!”   
“什么?”   
“没什么!”朱灰灰立刻道,“那么,我天一亮就走,也行吗?”   
“行。”   
“真的行?”   
枫雪色轻一点头:“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来着?”   
很多次啊!你老说砍我的头、砍我的腿,不是到现在一直都没砍嘛!朱灰灰心里说。   
“你明天要走吗?”枫雪色问道。未脱险境,她一个人走会很危险,而且腿又伤了,可是——跟着自己一样的危险……   
“当然不走啊!”朱灰灰理所当然地道,“我要把你送回家才能走!”   
枫雪色微微一怔:“送我到家?”   
“是啊!我返回山洞找你的时候,就已经发过誓了,不管怎么样,都要一直送你回到家!”朱灰灰道,“你太容易相信别人,你这样的人,长着一张挨骗的脸,何况现在眼睛又看不见了。我虽然武功不行,可是聪明得很呢,好歹也能保护照顾你一下,要是有人骗你,有我在就别想得逞!”   
枫雪色听她说自己“长着一张挨骗的脸”,有点啼笑皆非。然而,他的心里却有种别样的感动——他纵横江湖多年,所向披靡,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要保护照顾他呢,而且说这话的人,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麻烦精、小饭桶!   
也许,这句话在他意气风发、笑傲江湖的时候,只会一笑置之。但现在,眼前一片漆黑、前途一片茫然,她的话却令他的心变得一场柔软……   
手中犹有那小爪子残余的温软,是那双黑黑的小爪子牵着他在黑蒙蒙的世界里,无惧地前行;背上也还留有她身体的重量,是她伏在他的背上,做他的眼睛,与他一起杀入敌阵,毫不畏死……   
原来,他,竟然这么信任她……   
枫雪色怔怔出了半天神,忽然自嘲地一笑:看来,不论平时自诩多硬的硬汉,在病困中的时候,都有软弱的时候。   
“灰灰,你想不想跟我去枫雪城?”   
回答他的,是轻微平稳的呼吸声,没心没肺的朱灰灰已然沉沉睡去。   
枫雪色沉默片刻,将手覆在她的额上,掌间一片清凉,烧真的已经退了。   
这孩子体质实在特殊,似乎什么病、什么毒都侵入不了。   
他微微笑了一下,摸索着拉过被子,盖在她的身上,然后盘膝坐在床边,深深地呼吸,缓缓地吐气,经脉里内息充盈……   
朱灰灰悄悄张开一只眼睛,看着他俊美的侧脸,一向简单快乐的心,变得乱乱的,怔怔地想了半天,终于阖上双目,真正地睡着了。   
檐外,密雨绵绵,空阶滴到天明……   
“朱灰灰!”   
“小的在!”   
“下次不可以在我和敌人动手的时候,往人家脸上扔石灰!”   
“是,大侠!”好吧,反正我怀里还揣着好几包面粉、姜粉、花椒粉呢!   
“大侠,今天这批敌人太笨了!”   
“怎么?”   
“他们明明知道打不过,还拼了命往前冲,我看,他们不是来杀人的,是来自杀的!”   
“呵呵!”   
“要是我啊,至少有一百种法子害你,还用这么费事!”   
“你说来听听。”   
“比如,我看到井的时候,就领着你直直走过去;比如,我在饭里放蟑螂;比如,我在你睡的床上放钉子;比如,我偷偷把你的衣服弄坏,让你走在街上的时候掉下来……”   
枫雪色确实服了!这些坏招,他真的一个都躲不过去!可是话说回来了,全天下除了自己背上这个泼皮,谁能想出这么损人不利己的阴招来?   
他忍不住重重地在她臀部拍了一巴掌,打定了主意以后对这小人要多加提防!   
“干吗发脾气,人家只是打比方嘛!”   
“不要吵,又有敌人来了!”   
“啊,我看到了!在离位方向,距离我们约有三十丈。”   
“把你的石灰收起来!再乱扔,我砍你的手!”一团电光,裹着两道人影冲向了敌人……   
岳阳古称巴陵,是一座非常繁华的城市。城中最有名的地方,则为岳阳楼,昔年范仲淹《岳阳楼记》,一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传唱千古。   
正是午后时分,平时熙熙攘攘的岳阳楼,此刻却安静得很。许多客人想要上楼游览,但到了楼门前,便被四名挎刀的侍卫拦了下来,有知道的人偷偷告诉游客,岳阳楼今天被一位贵客包下来了,想游览还是改日吧!   
岳阳楼上,有一位轻裘缓带的男子,正倚栏远眺。   
从洞庭湖上来的风,吹动他的淡黄色衫子,衣袂飘扬,望之如在画中。   
他的身后,一名面白无须的中年男人正在聚精会神地泡着一壶茶。   
“小王爷,茶泡好了!”这男子声音有些尖锐,听上去仿佛女音。   
那黄衫人恍若未闻,良久,缓缓地伸出一只手。   
那只手肌肤白皙,手指修长,淡黄色的袖子半覆盖着手腕,随风轻动,优雅而飘逸。   
中年男子急忙将一只精致的白玉茶盏放入黄衫人的掌中。   
黄衫人漫不经心地收掌,将茶盏送到口边,将饮未饮之际,目光落在楼外某个位置,忽然怔怔地出神。   
那中年男子屏息等了良久,始小心翼翼地轻呼:“小王爷!小王爷!”   
黄衫人怔了怔:“秦总管!”   
“奴才在!”   
黄衫人却又无言,只是痴痴地望着楼下,目中流露出又是欢喜,又是怅惘,又是忧郁,又是无奈的神情。   
又过了好久,他才徐徐地道:“我看到我想念的人了!”   
声音低回迷人,语气中充满着深情,听来令人心为之碎,魂为之醉。   
朱灰灰与枫雪色共乘一骑,沿着洞庭湖缓缓而行。   
但见落日之下,碧水接天,浩渺一色,浮光跃金,水鸟翩跹,百舸竞流,湖心水屿遥遥隐现,好一派湖光水色。   
即使朱灰灰一点不通文墨,站在这浩然的自然胜景之中,也觉得心旷神怡,胸怀豁然开阔。   
自竹马村到洞庭,这一路行了足有半个多月。   
一来是因为朱灰灰小腿的骨裂之伤,虽然伤势不重,但也不宜过劳;二来,一路上也不时有人追杀。   
反正已经泄露了行藏,枫雪色索性恢复了白衣的装扮。只是遇人杀人,遇佛斩佛,手段较之过去的侠义仁慈,狠辣了许多。   
既然杀手都找得到他们,当然枫雪城的部众也早已赶上来接应。枫雪色只是吩咐了一些事情,然后便拒绝了部属的护送,只是骑着飞电风雪驹,带着朱灰灰一路缓行。   
枫雪城的人不敢违逆少主的命令,只好暗中追随保护,枫雪色却也假装不知。     
前方绿竹花树的掩映之中,一座山庄依湖势而建,城墙堞雉间,露出精致的屋角飞檐。行得近前,但见一座雄伟的朱漆大门,门上悬着一块朱木匾额,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在夕照之下金光灿然。   
朱灰灰大声念道:“去了水兴!”   
枫雪色一怔,沉默片刻,偷偷举起手擦汗。记得方渐舞在洞庭的分舵,门上的牌匾是草书的“玄月水屿”四个大字——真不容易,四个字里,这个丫头居然还认识一个!   
朱灰灰还在纳闷:“大侠,没有你说的地方,只有一个‘去了水兴’。”   
枫雪色温声道:“就是这里,我们到了。”   
他之所以会来这里,是因为接到消息,方渐舞特意请了悲空谷的人做客,来为他看伤。   
“我们到了?”   
这个叫“去了水兴”的地方就是大爷说的玄月水屿?朱灰灰虽然觉得有点奇怪,可也知道自己八成又念了别字,却根本不在意,只是控着马缰,望着那典丽精致、气象万千的山庄,欢喜无限:“大侠,我们真的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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