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梦-第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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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结婚一个多月,他接到了一笔生意。一笔难以想象的生意。
10万,杀死一个乡下的孤寡老头。
这里面一定有什么大秘密,要不就是这个雇主是个疯子。他当时这么想。
但他还是痛快的把生意接了。10万,不是个小数,够他挥霍一阵子的了。
于是,他起程了。目标所在地离他这里很远,雇主所在地离他这里也很远。所以他必须提前起程。
首先,他在并没有见过雇主的情况下拿到了定金。这是他们这行的规矩。
然后,他来到了四川。
四川这个地方他并不熟悉,而自己要去的地方,更是偏僻的不行。因此,方剑费尽了周折。
不过最后,他还是找到了那个穷破的小村子,并且找到了自己的目标。
而这天,刚好就是跟雇主约好的杀死老头的最后期限。
但是,方剑却没有动手。
方剑不是傻子,一条价值10万的命,他怎么也不相信就是这么个人,一般情况下,这么个人1万他就能去做掉。所以他故意拖延了时间。想看看这个老头究竟有什么秘密。
然而,几天过去了。他失望了。
这个孤寡老头,果然只是个孤寡老头。没有任何背景,没有任何秘密。他只不过是个算命的骗子。
于是,方剑动手了。在他决定动手的那个夜晚。
一把锤子,轻松的几下便将老头的后脑勺锤出了一个大窟窿。然后,方剑当晚便登上了返程的列车。
这笔钱赚的太容易了,只是路途辛苦了点。他当时这么想。
很顺利的,他拿到了全部的佣金,然后他回了家。
那一天,刚好是他结婚两周月的纪念日。他很兴奋,用刚拿到的钱给老婆买了一条很粗的金链子。
但是,这条金链子却没有找到主人。
因为,他老婆已经死了。莫名其妙的死了。邻居们告诉他,就在他走后的没几天。
并且,不光是她老婆,还有7个人,也在前两天莫名其妙的死了。这,是警察告诉他的。在他去公安局辨认死者和做笔录的时候。
于是,他家那栋楼被隔离了。他无家可归了。
方剑疯了,他把这一切都归罪于雇他杀人的那个雇主身上,他甚至认为那个人花重金让他杀死一个并不值那个价钱的老头,目的就是为了害死他老婆。
如果自己不离开,那么老婆一定不会死!起码不会死的这么莫名其妙!他当时这么想。
于是,他决定报复。他要杀死那个雇主。对于他来说,这很容易,因为他本身就是个杀手。
杀人很容易,但是找人却并不那么简单。因为他和雇主自始至终都没有见过面。而帮忙牵线的人,也自然不会告诉他雇主的身份。
这是他们这行的规矩。
于是,方剑绑架了线人的家人。
不久之后,他终于得到了雇主的身份和详细的家庭住址。原来他们这行的规矩可以用这种方式来打破。
几天之后,方剑找到了雇主的家。
几天之后,方剑准备就绪。
在准备就绪的那个夜晚,方剑潜入了雇主的家。
雇主的家很大,难怪他能轻松的拿出10万块钱,去杀死一个并不值那个价钱的老头。
或许他跟自己老婆的死没有关系。方剑当时这么想。
但是他依然决定杀死这个人,包括他的家人。
在一个杀手心中,人命就是钱。但人命也最不值钱。
于是,在那家人都在沉睡的时候,他制造了一起灭门惨案。其中,还包括一个年仅16岁的小保姆。
就这样,他完成了自己人生最后一个追求。然后,他觉得自己活够了。
站在疾风猛吹的高层大厦楼顶,方剑回想完了自己人生最后一段时间的经历,他依然感到有些头疼。
于是,他决定用一种很简单的方式来结束这种头疼。
科拉琴疯了,半疯。
纵使他之前曾经有过好长一段时间的恐怖经历,他的大脑都没有受到一点影响。
但是现在他疯了,半疯。
一个好友给他发来的一封Email,让他疯了四分之一。
另一个好友全家被人灭门,又让他疯了四分之一。
所以,他疯了,半疯。
半疯的定义就是他还能按照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习惯来照顾自己。
但是他的思想却跟别人不同了。
他疯掉的那一半,是关于恐惧的。
什么是恐惧?怎样才能恐惧?为什么要恐惧?这些他都不知道了。
所以在刚刚记录过一篇关于自己的恐惧经历之后。他又开始麻木的在电脑前敲起了汉字。他想寻找自己丢失的那一部分东西——恐惧。
用文字。
恐惧也能丢吗?
能,当然能,他不就丢了。
恐惧还能找回来?
不知道,这就得让他自己找找看了。
科拉琴的手指在键盘上麻利的梭动着,一行行文字排列在显示器里那块白白的方框里。
第一行,似乎是他写下的一个名字,四个字——墓中无人。
第二行,似乎还是一个名字——鬼宴。
这次他大概不是在记录自己的真实生活,因为他的这个故事有名字。
有名字就要有内容,不过似乎他还没有想好这个故事的内容。因为他已经停止了对键盘的敲打,而是揣着手对着显示器发呆。
这的确是个难题,一个半疯的人想在故事中找到自己丢失的恐惧。这不得不让人觉得有些滑稽。
母亲不知何时走进了他的房间,说:你天天就知道玩电脑,就不能赶紧给我带个女朋友回来?
嗯。他说。
你看你表哥,今天当爸爸了,3胞胎啊!瞧把你大姑高兴的那个样。母亲说。
愁的吧。他说。
不管怎么说,人家是当奶奶了。我看我这个奶奶是没日子当了。母亲说。然后离开。
嗯。面对已经只剩自己的房间,他还在说。
这时,电脑右下角QQ群开始跳动起来。
他将对话窗口打开,群消息界面蹦了出来。
墓中无人。
这是他QQ群的名字。
郁洁死了,并不是她心甘情愿的。当然,很少有人心甘情愿的去死。
在经历了49天的7次磨难之后,她获得了投胎转世的机会。
于是,她踏上了奈河桥。
都说喝过孟婆汤,便会忘记前世的一切。这个说法似乎是个错误。
因为郁洁就没有忘记一切,起码应该算是没有忘干净。
她还记得一段对话,虽然已经记不清是谁和谁的对话。但她的确记得对话的内容。
洁,来世我一定还找你做老婆。
强,我一定等你。
……
医院里很安静,只有这个病房在沸腾。
楼道里很安静,只有这户人家在沸腾。刚才从医院里那个沸腾的病房回来的这家人。
奶奶抱着一个胖乎乎的女娃说:这孩子我给起名,就叫冯洁吧。
好。全家通过。
爷爷抱着一个胖乎乎的男娃说:孙子的名字我来起,就叫冯强。
好。又是全家通过。
妈妈抱着另外一个女娃,说:这个孩子的名字我取,就叫冯叶吧,枫叶,多好听。
叶儿,叶儿。爸爸似乎很喜欢这个名字,他轻轻的抚摸着冯叶的小脸,笑的合不拢嘴。
冯洁被那声音吸引,茫然的看着自己的妹妹。当然,这时她并不知道那是自己的妹妹。她和所有新生儿一样,对这个世界的一切都还感到陌生。但是在她那幼小的脑海里,却回荡着两句她并不知道含义的对话。是的,她不知道那两句话的含义,而且她也不知道在今后的日子里,将跟她一起长大,一起经历这个世界的风风雨雨的另外三个生命体。在前世都曾经跟她有着一些错综复杂的关系。
另外的三个??!!
对,三个。
就在全家人都洋溢在幸福的氛围中时,谁都没有注意到,并且也不可能注意到。已经有一个并不属于这个家庭,也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生命体,悄悄的融合进了那个现在叫做冯叶的女孩体内。
我不怕鬼,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