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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租书店老板-第3节

小说: 租书店老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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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再多也是白搭,到时候再说吧。 

      到九八年年底的时候,我请了跟老钱家沾亲带故的小姑娘看店,我准备到城东开发区开第一家分店。那就忙起来了,得进不少货。 

      那时候进货无非去两处,要么南下广州,要么东进上海。 

      我这次两个地儿都没去,主要觉得人生地不熟的,那里虽然货比较全可我也占不了便宜,反正开个新店要的更多的是大路货,什么地方都有得批发,所以就近去了N市。 


      当天来回,早上四点半就出发,天濛濛亮在N市吃早饭然后赶去挑碟子挑书,中午随便吃点啥,下午再赶回来。 

      结果那天特别顺,碰上个老熟人,没两下都搞定,竟然还免费帮我送到车站。 

      看时间还早,我晃晃悠悠四处乱逛,批发市场都到城郊了,什么都没有,我正想着要不坐车进城看看-- 

      呀! 

      到N市批发书也不是第一次,却是第一次发现,原来N市监狱就在书市附近。 

      嘿,沈斌那小子不就关在这儿么。 

      左右没事,鬼使神差,我竟然去看望沈斌。 

      管教干部挺温和挺朴实的,没像我想的那样,我原本以为监狱里的牢头都长得跟《沉睡者》的鸡奸犯一模样,或者就像《刺激1995》里的典狱长那么阴险。我承认我比较幼稚和想像力乱丰富。 


      管教说沈斌好像没亲人了,来看他的都是以前的一些猪朋狗友,他大概觉得我算是唯一一个来看沈斌且比较正经的人。 

      他还说沈斌太年轻了,要是再晚几个月生,就是未成年,根本不会关到这里,这里太复杂,让我一定要多关心沈斌,把他引到正路上去。 

      我连连称是。 

      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 

      可,我凭什么关心沈斌呢。要不是我的那一拳。我,嘴里涩涩的。是啊,他实岁也就十八。 

      那时候N市监狱还没现在先进,不是隔着玻璃窗打电话的格局。就是一个大房间,一大溜桌子,犯人南,探视者北。 

      我看他进来,根本不知道说什么,我来干吗来了啊。 

      我还是第一次仔仔细细看他。 

      他比以前胖了,没那么惨绿惨绿,还长了个子。 

      其实他眉目间还是像丁红梅,挺清秀的,眼睛里少了些乖戾,只是还是黑黑看不透。 

      他也不说话,没表情,死死抿着嘴。 

      愣了半天,总不能不说话啊。 

      “我,我都没带什么东西来,早说呢我给带点东西……” 

      这是我说的第一句话,很久很久以后都给这屁孩笑话。不过可能是挺傻的。 

      他还是不吭声。 

      我想,我其实不欠他啊,他老娘还是我给安置后事的呢,我…… 

      “里边还行吧,有没受欺负?” 

      …… 

      “你好好学习。”我记得他一口白字。 

      …… 

      我后悔了,真有病,自讨没趣。 

      “那,我走了啊!”说完,我站起身。 

      “喂,我挺好的。我犯这罪,在里面是这个。” 

      看着对面的小孩儿挺起大拇指,脸上的笑还是有点痞有点轻浮,可也暖暖的。 

      我点点头:“那就好。你还是好好学习。你妈说你是好孩子。” 

      年轻的脸沉了下来。 

      我说错话了?丁红梅还是很疼这儿子的。 

      突然,他也站起来,朝我支支下巴:“哥们儿,你那些碟真不赖,里面可没得看。”说完就走了。 

      从监狱出来,我觉着,这下真结了。 

      他在里面也还行吧。比进去前强。 

      等他放出来,我都三十好几,小老头儿了。 



      5 

      其实呢,他现在就躺在我的第三家分店里。 

      现在不过是2001年年初三晚上。 

      唉。 

      还浑身是血。 

      我怎么就给缠上了这么个冤家。 

      他放出来的时候其实才被关了两年零两个月,离现在大半年样子。 

      据说是监狱失火,他抢救国家财产不算,还救了n个管教干部包括当时到N市视察的一个中央领导。而且他平时就表现良好,两年内自考了计算机大专文凭,年纪又很小,身世又可怜。 


      于是,就给提前释放了。 

      你看,走的什么狗屎运。 

      那天他跑到我刚开张的第三家分店时,我愣半天。 

      小伙子头发贴着头皮一薄层,穿着白色大汗衫,夏威夷短裤,倒是很利索。不过耳朵上还是戴了个耳环,确切说是耳钉,不仔细看都不会注意那种。 

      帮我看店的沾亲带故的小姑娘阿芬眼睛都亮了。很帅么? 

      想他当初的德行,我暗暗摇头。亏那小姑娘还动过我脑筋,三天两头跑到我家去主动承担家务,把我妈给乐的,以为这就是孙子他妈了。 

      沈斌说要请我吃饭,谢谢我帮他妈料理后事。 

      “给个机会么!嗯?”也不叫我声哥,他几个兄弟这几年屁颠屁颠在我俩店里窜户,钱哥钱哥叫得可欢了。 

      他倒好,还那样,轻浮-- 

      “喂,别动手动脚!”我把他放在我肩上的爪子拿开,丝毫没觉得话里的不妥。 

      更得寸进尺,一只骼膊伸过来,勾肩搭背把我硬是弄出了门。 

      “你怎么老是这么别扭!”嘴里还咕咕哝哝。 

      我恨,咬牙切齿。怎么他能高出我那么多,过了三年我怕连挥拳头的资格都没了。再说,我别扭么,我别扭在哪里?胡说八道。 

      我跟他不是仇人么,就算没仇了,可也全结了啊,结了啊。我就是不想跟这人扯一块儿…… 

      哎呀,我那阿芬小姑娘必定要跟老娘嚼舌头去,又得烦了。 

      兴许我觉得亏欠他的,兴许我觉得他没那么讨厌了,反正那天就跟他去吃了顿饭,吃完,我死活要我来买单。我看他有点不高兴。切,不高兴什么,你刚出来哪来的钱请客。 


      我人瘦,胃口却好,下定决心自己付账更要吃个够本儿,都没顾上跟他说话,一径奔着吃了。 

      “喂,是我被放出来啊,你怎么像饿了三年呢!” 

      我含着一口叉烧,抬头看他竟然嘟着嘴气乎乎坐在那儿。 

      我想,一切开始变化就是在这一刻。 

      我不知道怎么了,我这么多年也过来了,从来没喜欢过谁。就算我喜欢男人,可我也从来都没看谁顺眼过。 

      我当时觉得自己是同情,怜悯。 

      不过,谁说的,由同情、怜悯来的感情反倒实在。好像是郑智化说他老婆。 

      我看他气乎乎的,连忙吞了叉烧,问他:“以后准备怎么办?” 

      “我啊,我帮你看店吧!” 

      “啊?”我老娘肯定得跳,虽然我们知道怎么回事,可这地界谁不知道他杀过人,谁还敢到店里借东西。就这会我跟他在这儿吃饭,好几只眼睛贼溜溜偷瞄呢。 

      “怎么,怕老子砸了你的小店儿?”他撇过头。 

      我伤了他自尊? 

      “也不是,这,工钱小么?”我陪着小心。 

      “嘿,你还真以为我看得上你这破地方,得吧!”他转过头来,竟然在贼笑,根本没不开心了,“我有地方去,你别瞎操心!”竟然又伸过手来,在空中停顿了大概一秒钟,放到我肩上。看我要开口,马上又移开了,“嘿,我不动手动脚。” 


      我琢磨,他本来想把手搁哪儿啊? 

      半天才回了一句:“谁操心了。” 

      他垂了头,又抬起,跟我说:“哥,谢谢你。” 

      很认真的口气。 

      其实,我想,我根本都没跟他解释过,把他关到那个混蛋一个牢房不是我的主意,因为虽然不是我的主意,总是跟我有关。 

      他怎么好像从来都没恨我,报复我,报复我们老钱家。 

      我对他也没做什么好事。 

      要不是他救人救火,现在还吃牢饭呢。 

      “谢……什么啊!”我咬了咬嘴唇。 

      我娘说我伤心的时候才会咬嘴唇。 


      6 

      那天晚上回家,我本来就神思不属,心不在焉,连老娘喊我都没听到,这下更麻烦。 

      “儿子啊,怎么不长记性呢,你就跟你爸一样,男人身体女人心肠,阿芬都跟我说了,那个杀人的小流氓上门啦,他能安啥好心啊,得跟他划清界限不是。他要是还来,甭搭理他,别老觉得亏欠,你们爷俩都是救蛇被蛇咬的那个……”我帮她填空--东郭先生。“对,就是东郭先生。说哪儿了……我们在派出所有人,他刚放出来还敢胡来?给他点小钱也就是了,怎么还一起吃饭。唉,你那么大人了,能不能不让你爹娘操心啊,你说阿芬不是不错么,那么关心你,多好的小姑娘,你不多考虑考虑……” 


      我有个唐僧妈妈。 

      “老婆子,有完没完,还让不让你儿子睡觉?”老爹在二楼发话。 

      我打个哈欠,上去了。 

      上了俩台阶还是回头跟我妈说:“怪不得你喜欢阿芬,俩人一样啰嗦。” 

      “哎,给我站住你,怎么跟你妈说话呢!” 

      我笑呵呵上去了。有很多话跟老人争论都是没有意义的,他们认定了的事情早就长死在脑子里了,他们又是生养自己的父母,世上最亲的人。我觉着,在社会上混了这些年就学会不跟父母争执不跟任何人争执。该做的做着就行了,理不是争得来的。 


      我真的不想让他们给我操心。 

      可,这次,我心里没数。 

      刚进屋躺下,老爹推门进来,我们家老头有年月没跟我谈心了,上次还是我高三填志愿时。那时老头就不让我填远的容易考的地方,一定要在沪宁线上,结果N市医学院没考上就掉到农作物虫害专业去了。 


      老头儿正襟危坐,义正词严。 

      “所谓人在江湖,义字当先,做人要对得起良心。那小伙子做好事被放出来,说明本质是好的,我们做事不地道,他有困难我们要帮忙。” 

      老头儿文化馆里干了一辈子,还江湖江湖的呢,我闷笑。 

      “你妈那是妇人之见,不过,有一点还是对的,你该成家了,我们老钱家到这代就你一个男孙,你得给我们留后啊!” 

      唉,结婚,留后。 

      唉,我不喜欢女人,不喜欢。 

      改明儿跟他们坦白得了,我性无能,不行,得给灌药灌死。哎呀呀呀呀,不想了,睡觉。 

      蒙上被子,朦朦胧胧间,好像看到沈斌的那双眸子。 

      黑黑的,看不透的眸子。 

      比起他的境遇,我算好多了,至少我家族庞大父母健在,钱家独苗,众人宠爱。 

      他呢…… 

      我和他其实没大交情,出事前他就是到店里拿碟子,出事后就见过三次。我怎么老惦记着呢…… 

      不过,他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还说有地方去,能去哪啊。 

      我猛一惊,他可别走邪路去!坐起来,竟是一身冷汗。 

      ××××× 

      我没喜欢过别人,除了父母亲戚,知己的朋友都没什么,我的世界就是电影加小说,整一个虚幻。 

      我其实不懂得关心人。 

      看沈斌躺在我的铁床上,昏沉沉发烧,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能上医院,店里又没药,大过年的外面药店早关了,回去拿肯定惹疑心。 

      我更多是忿忿,活该,谁让你不安安分分,活该受罪受伤。反正也烧不死你! 

      看他这么个高个儿躺在我铁床上都睡不直,嘴里低低地咕哝,眉头皱得老紧的。身上受的也不知是刀伤还是枪伤。 

      他啊,出了事就跑到我这儿。 

      他啊,他就是走了邪路了。 

      走了不归路。 

      我把我的虚幻世界和实际世界分得很清楚。 

      我就想做个租书店老板,开开心心看我的电影,单纯地活着。 

      他会改变我的生活。 

      而我的生活谁都不能改变。 


      吃饭的第二天晚上,我关了店门后就去他的兄弟小号山鸡--林栋复(我还以为是林栋甫呢)家,跟家里人说睡在店里了。 

      就我和他两个人,他拧不过我,说了实话。 

      他说在里面认识一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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