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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节

科幻之路 (第三卷)作者:[美] 詹姆斯·冈恩-第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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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他大叫一声。
  少年人转动一下眼睛,那是他全身唯一活着的部位。老头扭过身往后面望了一眼。看守在过道的尽头,他只抬了一下眼皮,继续看他的书。
  刘心慌意乱,一阵阵感到恶心。
  “你怎能忍受得了呢?”
  少年人垂下眼皮望着地板。
  老头说:“忍受什么?”
  “难道你不知道他们会怎样处置咱们吗?”
  “不是处置我。他们不会拿我像猪一样肢解开来的。”
  刘立刻走到栅栏边。“为什么不会呢?”
  老头压低声音说:“因为在我原来右大腿骨所在的地方有一枚炸弹。我要把自己炸死。他们弄到的东西,他们永远用不上。”
  老头原先给他带来的希望破灭了,留下的只是痛苦。
  “胡说八道。你怎能把炸弹埋在大腿里呢?”
  “取出骨头,钻个洞,把炸弹植入洞里,骨头里的有机物要全部刮出来,免得骨头烂掉,再把骨头放回原位。不消说,此后红血球计数会下降。我要问你一件事。你想跟我联手干吗?”
  “联手干?”
  “拱起腰把这些栅栏推倒。这对你我都有好处。”
  刘不由自主后退几步:“不。不,谢谢。”
  “你自己拿主意吧,”老头说。“我还没有对你说过我干吗进来的吧?我就是那个医生。伯尼为我当外线拐子。”
  刘已经退到另一边的栅栏上。他感到他们压迫着他的肩膀,于是转过身去,只见少年人在二英尺处用呆滞的目光直盯着他的眼睛。都是器官拐子!他被职业杀手包围住了!
  “我知道那是什么情景,”老头接着说。“他们无法那样处置我。得啦。假如你拿定主意不要清清白白死去,那就去躺在你的床位后面吧。那地方够厚的罗。”
  那张床是一块褥垫和一块里头装有弹簧的水泥板,水泥板是水泥地板的一个组成部分。刘蜷缩成一团,如同子宫里的胎儿,双手捂着眼睛。
  他拿定主意现在不要死。
  没出什么事。
  过了一会儿他睁开眼睛,挪开手,朝四周张望一下。
  少年人望着他,脸上第一次露出乖戾的笑容。走廊里,看守总是坐在出口处旁边的椅子里,这时他站在栅栏外俯视着他。这回他似乎回过神来了。
  刘觉得自己的脸从脖子到鼻子直到耳朵都红起来了。原来老头子一直在耍弄他。他挪了挪身子,站立起来……
  一把锤子落到这个世界上。
  看守满身是血躺倒在走廊上,背靠着牢房的栅栏。头发平直的少年摇着头从床后面站了起来。有人在呻吟;声音越来越高,变成一种尖叫。空气里弥漫着水泥灰。
  刘爬了起来。
  面对爆炸处的各个面都沾着油腻腻的血。他尽力试试看,并不怎么费劲,刘再也见不到老头的踪影。
  除了墙上那个洞以外。
  他刚才一定站着……就……在那儿。
  洞挺大,可以从中爬出去,要是刘够得着就好了。可是那个洞在老头的牢房里。牢房之间栅栏上的硅酮塑料护套已经被气浪炸开,只剩下一条条铅笔那么粗的钢筋。
  刘试着挤过去。
  栅栏嗡嗡响,振动着,尽管没有声音。当刘注意到栅栏在振颤时,他发现自己也困倦了。他的身体夹在栅栏中间,听着音波震昏器自动发出的声音,越来越感到心惊胆战。
  栅栏不让步。但是他的身体让步了;栅栏滑溜溜的,上面洒着……他挤过去了。他把头伸出墙上的洞外,往下看。
  一眼望下去,那么深,叫他头晕目眩。
  托佩卡郡法院是一座小摩天大楼,刘的牢房一定靠近楼顶。他望着下面一片平滑的墙,上面布满窗户,窗框和墙在同一个平面上。没办法爬到窗子上,没办法打开窗子,也没办法打破窗子。
  音波震昏器正在压倒他的意志。假如他的头连同身体的其余部分还在牢房里的话,这时早就被震得昏倒在地了。他只好迫使自己回头往上看。
  他在顶层。屋顶边缘就在他眼睛上面,只有几英尺高。他够不着那么远,没有……
  他开始爬出洞外。
  无论成功还是失败,反正他们都无法拿他去填补器官存储库。下面熙熙攘攘的车路就会把他的每一个有用的器官碾得稀巴烂。他坐在洞口,双脚撑在牢房里侧保持平衡,胸部紧贴着墙。他站稳了,向屋顶伸出胳膊。不行。
  于是他用一条腿站着,另一条腿挺在外面,猛然向上冲去。
  当他开始往下坠的时候,双手抓住了楼顶的边缘。他不由自主惊叫一声,但是太迟了。法院楼顶在移动!他还没来得及放手,楼顶已经把他拖出了洞外。他吊在那儿,随着惯性在空荡荡的空间里慢慢地来回晃荡着。
  法院的楼顶是一个移动天桥。
  他无法向上爬,因为脚没有着落点。他使不上劲。天桥正在向另一座楼滑去,那座楼的高度大致相同。只要他坚持住,就可以攀到那座楼。
  那幢大楼的窗户不一样。设计这些窗户不是让人打开的,当今烟雾腾腾,搞空调的房子窗户也打不开,但是窗户有凸出的边框。也许窗玻璃可以打破。
  也许窗玻璃打不破。
  吊着的胳膊发酸发疼,松开手挺容易……不。他没有犯该死的罪。他不死。
  二十世纪的几十年里,废除死刑的运动继续以愈来愈猛烈的势头展开。运动的成员组织松散,遍及国际,他们只有一个目标:在他们所能到达的每一个国度里用监禁和复职取代死刑。他们争辩说,以命抵罪未能给罪人吸取任何教训,对于那些可能犯相同罪行的人也起不到杀鸡儆猴的作用,人死不能复生,而无辜的人一旦随后被证明是清白的,还可以得到释放。他们说,杀掉一个人并没有什么好处,除非是为社会报仇雪恨。他们说,报仇雪恨是与开明社会不相称的做法。
  也许他们说得对。
  1940年卡尔·兰斯坦纳和亚力山大·S·威纳发表了关于血液中存在着罗猴因子的报告。
  到了本世纪中叶,多数被判有罪的杀人犯改判为终身监禁或者更轻的刑罚。许多人刑满以后返回社会,有些人“恢复原职”,有些人则不然。有些州通过了对绑架罪犯执行死刑的法律条文,但是很难说服陪审团实旋这一法律。同样,谋杀罪也是如此。一个男人因夜间入室盗窃在加拿大受通缉,又因杀人在加利福尼亚受通缉,他坚决反对引渡到加拿大,因为在加利福尼亚被判有罪的可能性较小。许多州已经废除了死刑。法国没有任何死刑。
  罪犯恢复原职是心理科学和心理艺术的一个主要目标。
  但是——
  血库遍及世界各地。
  患肾脏病的男男女女早就移植同卵双胞胎的肾脏而得救。但是并非所有肾病患者都有同卵双胞胎兄弟姐妹。巴黎一个医生应用近亲移植手术,对不相容性作出高达一百条分类,以便预先判断移植的成功率有多大。  ‘
  眼睛移植手术已经很普遍。眼睛捐献人可以等到他去世以后挽救他人的视力。
  人的骨头历来可以移植,只要首先清除骨头的有机物。
  本世纪中叶的情况就是如此。
  到了1990年,医学界已经能够在任何一段适度时间里储存人的任何一种器官。借助激光这种“无限薄的解剖刀”,移植已经成为常规手术。垂危的人往往留下遗嘱,把自己的遗体献给器官存储库。殡仪馆无法阻止这种事。然而死人捐献的器官未必都有用。
  1993年佛蒙特州通过了第一份器官存储库的法律。佛蒙特历来有死刑。如今被判死刑的人知道他的死可以拯救他人的生命。死刑没有任何好处的说法再也站不住脚了,至少在佛蒙特讲不通了。
  此后,这一情况扩展到加利福尼亚,华盛顿、乔治亚,一直扩展到巴基斯坦、英国、瑞典、法国、罗得西亚……
  天桥以每小时十英里的速度移动着。下面,迟迟下班的行人和刚开始上班的夜猫子都没有注意到他,刘易斯·诺尔斯吊在移动着的天桥上,望着壁架在他晃荡的脚下退开去。壁架不足二英尺宽,在他紧张兮兮的脚丫子下面足有四英尺。
  他落下来。
  他的脚一落到窗沿,他马上抓住窗扉。过了好长一阵子他又正常呼吸了。
  他无法知道这是一幢什么大楼,然而楼房里面有人。深夜二十一点整,所有窗户都灯火通明。他尽力避开灯光,往里头窥探着。
  窗里是一间办公室。空无一人。
  他需要一点东西把手包扎起来以便砸破窗子。但是他只穿着一双软鞋垫和一件囚衣。得,他破天荒第一遭突发奇想。他脱下囚衣,把手包扎起来,动手砸窗子。
  他差点砸破自己的手。
  喏……监狱让他留下自己的珠宝、手表和钻石戒指。他用戒指在玻璃上划了一个圆圈,使劲推,又用另一只手敲打。幸好遇到玻璃;倘若遇到塑料,他就注定完蛋啦。玻璃啪一声断裂,露出一个近乎完美的正圆。
  他不得不干了六次,那个洞才大得可以钻过。
  他笑眯眯进入里面,手里还拿着囚衣;现在他所需要的就是一部电梯。倘若警察在街上碰见他穿着囚衣,定会马上逮住他。要是姻衣藏在这里,他就安全了。谁会怀疑一个持有许可证的裸体主义者呢?
  可惜他没有许可证,也没有裸体主义者的袋形肩章好放许可证。
  也没有刮胡子。
  糟透了。从来没有一个裸体主义者像他那样须发蓬松的。不只是夜里长出来的微微一层胡须,可以说是满脸一大把胡子。到哪儿可以弄到一把剃须刀呢?
  他打开办公桌抽屉找找看。许多商人有备用剃须刀。他中途停了下来。不是因为他找到了剃须刀,而是因为他现在知道自己在哪儿了。看看办公桌上的文件便一目了然。
  一家医院。
  他仍然抓着囚衣。他把囚衣扔进废纸篓里,用废纸把它盖好,一屁股坐在办公桌后面的椅子里。
  一家医院。倒需要挑选一家医院看看病。他有十足的理由选上这家医院,它正好建在托佩卡郡法院旁边嘛。
  然而事实上不是他拣选了这家医院,是医院拣选了他。他这一辈子除了受人唆使之外,什么时候自己做出过一个决定呢?没有。朋友向他借了钱不归还,男人偷了他的女友,他有不惹人注目的习惯因而未能得到提升。雪莉威胁他,迫使他跟她结了婚,四年后离开他去找一个吓不倒的朋友。
  即便是现在,眼看就要一命呜呼了,他还是这个德性。一个老练的人体拐子给他提供了逃跑的机会。一个工程师把牢房栅栏的间隔加宽,足以让小个子从中挤过。另一个工程师在就近的两个屋顶上搭一条天桥。于是他就到了这里。
  最糟的是在这里他无法把自己伪装成为裸体主义者。医院里至少有自大褂和口罩嘛。即便是裸体主义者有时也得穿衣服。
  壁橱怎么样?
  壁橱里除了一顶绝妙的绿帽子和一件完全透明的雨披以外什么也没有。
  他可以赶快逃跑。只要他能找到一把剃须刀,一旦跑到街上,他就安全了。他咬了一下指关节,但愿知道电梯在什么地方。只得碰碰运气罗。他又开始在抽屉里搜寻起来。
  他的手刚刚抓到一把剃须刀的黑色皮套,这时门开了。一个穿白大褂的壮汉子像一阵风似的走进来。那个实习医生(医院里没有人类医生)已经走到离办公桌一半的地方,这才注意到刘哈腰对着一个打开的抽屉。他停下脚步,张着嘴巴。
  刘用仍然紧握剃须刀皮套的拳头关上抽屉。那人的牙齿咔嗒一声咬紧。刘擦肩而过跑了出去,那人的膝盖都快瘫下去了。
  电梯就在大厅另一边,门开着。没有人来。刘踏进电梯,按下O键。电梯降落的时候他刮起了胡子。剃须刀刮得又快又利索,只是有点儿吵闹。他正在剃胸毛,电梯门开了。
  一个皮包骨的技师面对面站在他面前,瞧她的嘴巴和眼睛,神情完全木讷,大凡等电梯的都是这副尊容。她含含糊糊说了声对不起,连看都不看一眼就擦身走过。
  刘迅速走出电梯。他还来不及看出走错了楼层,电梯门已经在关闭了。
  该死的技师!还没下到底层她就把电梯拦住了。
  他转过身,狠狠揿着向下的按钮。接着,他想起刚才仓促一瞥见到的东西,他扭过头去又看了一眼。
  整个宽大的房间堆满了玻璃柜,高得顶到天花板,排列极其错综复杂,如同图书馆里的一个个书架。柜里展示的东西比贝尔森展馆的任何一件展品都更加淫秽。喏,那些展品全是男人的玩艺儿!和女人的玩艺儿!不,他不愿看。除了电梯门以外,他什么也不想看。电梯怎么走得这么慢呢?
  他听到一阵凄厉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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