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培师 作者:宅在家里的猫(起点vip2014-01-12完结)-第15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帮蛮子实在是很烦人。都说了几百遍,会长没空理他们,他们还死赖不走……”
“……琼安殿下昨天又出去捉沙行兽了,听说新出现了一匹全身银蓝色的沙行兽,漂亮得就好像晴朗的天空,看来,琼安殿下的‘新欢’马上就要诞生了啊。”
“……最近倒是不少商队都被沙盗袭击。就算是有重兵把守的梅耶尔古道上也有人敢动手,简直是疯了……”
……
众多消息听了满耳朵,直到晚餐时间结束,本杰明才施施然地起身,拍了拍衣襟,一步三拖地向外走去——他可是最讨厌这种任务,如果有的选择,他宁愿去直面沙盗的挑战也不愿意在这里“浪费时间”,可是,没办法,既然是巴诺的安排,他就算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却也只能用心将事情办好。
也恰是正好,本杰明才走出酒馆,迎面便正好碰上一伙跳着舞曲的流浪艺人从前方经过,这些艺人身上大多戴着特制的印轮饰品,显示出他们是属于神庙庇护的流浪艺人,所以,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大多数人都是不会和他们抢道的——本杰明便在酒馆门前站住脚,等着他们经过。
那木若措是整个东大陆中光明教唯一没能涉入的地域,这片奇异的土地多年来一直保持着即封闭又开放的奇异状,说它们开放嘛,主要是因为大漠之中诸多文明遗迹与重要矿藏引得各方人士前方探险,寻求合作,并且,那木若措位于东大陆与北大陆的交界地,常有商旅往来两大陆间,开辟出有名的沙漠商道。
要说那木若措封闭却也没错,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原著民极少与外界通婚,他们生在沙漠,长在沙漠,拥有着和沙漠一样即火热又冰寒的气质,他们从生至死都固守在这片土地中,以部族为单位,坚守着他们自己的文明,自己的信仰——沙漠的子民并没有向外扩张的意图,却也同样不允许外界的文明,外界的信仰介入他们的世界里。
流浪的艺人们唱着歌颂沙巴塔的曲调,唱着颂扬先祖与神明的乐曲一路欢快跳来——现在正值神庙祭祀期间,他们的欢歌热舞正好是对先祖、对神明最好的祭礼——艺人们从本杰明眼前穿行而过,透过他们舞动的身躯,本杰明突然看到街对面的一间商会大门走出几名极眼熟的人,为此,他不由微微一笑。
那是一帮身着黑袍的壮汉,虽然全身都包在黑袍中,看不清面貌神色,但是,那通身散发出来的气质却是非同一般的——那是一种杀过人,见过血的彪悍,虽然他们极力压制着,本杰明却依旧分辨得出来,因为他也曾经经历过那种沙场厮杀,纵然大家面对的敌人或是不同,不过,生与死之间的挣扎却是共通的……
本杰明并没有就这样死死盯着人家,瞟过一眼,记住他们出入的商会名称,以及其它一些需要注意的细枝末节后,他便借着流浪艺人们的天然掩护,转身走开——这盘棋大家还在布局阶段,又怎么能这么快就王对王,将对将了呢?
……
沉闷的奔跑声像是鼓点一般由远及近,捶在人们心上,引得一阵阵心神不宁,不管心中有事没事,大部分人都秉持着最保守的态度,关门落锁,没有必要绝对不踏出屋门一步——自从三天前的血月之夜过后,原本驻守望在库里埃主城区的沙盗们就好像发了疯一般对整个小城区实行了严格的封锁,甚至一家一户挨个地将全城都搜了一遍,引得各家各户哀声遍地。
虽然这两天已经不再强行入室搜查了,但是,满大街游走的沙盗巡逻兵却比从前要更多加了一倍有余,以至于如今出门不过百米必能见到一帮彪悍大汉杀气腾腾。
眼见着又是一波巡逻兵从巷道中狂奔而过,土黄的烟尘四下飞扬,塔莎忙合上门缝,脱下外出的大斗篷,走向朱丽叶的房间, 一路走,她不由一路琢磨起自己这一趟外出的经过——她是以给人送餐的名义出去的,灰烬沙盗占了库里矣之后,便强行捉了城中的劳动力去修筑外城,所以,塔莎的这一借口倒正合适。
这已经不是她头一次用这个借口去外城探听消息了,可是,这一次却明显与从前不同,一路上的各种盘查就不必说了,最重要的是,她甚至连小城区的城门都没能出去——从那些同样被堵在城门口的居民们的议论得知,自从血月之夜后,小城区就完全不让人员出入,别说是居民了,就连沙盗们的进出也是被各种盘查,想来,现在能够自由游走的恐怕只有那些低级亡灵吧……
“那么,现在是连沙盗的自由也受到限制了?”朱丽叶听完塔莎的述说,沉吟了一下,问道。
“是的,沙盗之间似乎也有了互相监视的情况,这次回来的路上,正好看到两个巡逻队撞到一块,两边人马都是脾气暴躁的,差点就动手——听他们的意思,应该是分属不同的派系,甚至有可能是不同团伙的沙盗。”塔莎在朱丽叶身边的确是忠心耿耿,呵护异常,但是其本身却也是在名利场中浸淫多年的老滑头,对于派系争锋,互相倾轧一类的事情早已烂熟于心,稍有苗头,就能推知个四五分真相来。
朱丽叶闻言恍然:“我就说嘛,以灰烬沙盗的实力怎么可能一边与达姆部族周旋,一边却又悄无声息地占领了库里埃,甚至还把幽沙部族的人驱赶得如同野狗一样。”
朱丽叶最后这话说得就有些粗俗了,塔莎闻言不免咳嗽两声以作提醒。
朱丽叶微微一笑后道:“好吧,这样的形容是有些不厚道,幽沙部族虽然被驱离了这片沙域,但毕竟还保留着主要战斗力,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好消息。”
“殿下,听说主城区那边有可能会派人再次出来搜查,而且极有可能是‘黑狱’里的人——殿下,罗德小姐那边当真没问题吗?”
“不用担心,那小丫头聪明得很,早就跑到外城区去了,就算他们有特别的搜索方法,短时间内都不太可能找到西维亚。”
“罗德小姐居然能到外城区!?”塔莎登时瞪眼,“殿下,既然罗德小姐有能力带那么一个俘虏穿过小城区的防线,您为什么不和他们一起离开?这里实在是越来越危险了,您的身份如此尊贵,怎么能在这样危险的区域继续盘桓?”
“塔莎阿姨,我当时既然留下来了,就没打算走——就算要走,也要将这里的事情处理完毕了,再大大方方地从城门出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像是一只丧家犬,或是像老鼠一样窝窝囊囊地出去。”朱丽叶说话的时候很是意气风发,一双眼眸中闪闪发光,带着格外明亮的野心与追求。
塔莎见状,只能长长一叹——朱丽叶从来就是如此,一旦认定了某个目标便是一气向前再难回头,只希望这次的事情当真如她们所料的那般尽在掌握……(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520小说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VIP卷 231 狩猎之地
沙漠的子民生于沙漠,敬畏沙漠,与此同时,却又时刻渴望着征服这片沙漠——他们既是这片沙漠的仆从,又是这片沙漠的主人,这种矛盾的对抗在这个沙漠中维持了成千上万年。
绿源之地是克米特沙漠中有名的狩猎之地,丰沛的水源使得这里生长出丰茂的水草,吸引了许多生物前往此地喝水进食,每年的夏秋之季,大量的狩猎者聚于此地,竞赛,厮杀,虽然说不上是血流成河,但是,依旧是有诸多沙漠生灵倒在了无谓的争抢之下。
最近这几天虽然不是狩猎的最佳时候,但是,绿源之地依旧迎来了一波重量级的人物,十来匹黑蜥沉默而快速地在沙地上爬行而过,特制的爪牙使它们既能快速游走,又具备高强度的杀伤力——黑蜥是军队最喜爱的制式骑行兽之一,它们常以团队形态活动,具备很强的配合性,它们武力值优良,并且行进速度颇高,当然,黑蜥的耐性也是非常不错的。稍加培训后的黑蜥可以完美地胜任军队对制式骑兽的一切要求。
一帮或黑色或深青色的黑蜥群中,领头的那只黑蜥一身特异的亮紫色便显得格外地与众不同——当然,同样与众不同的还有它的主人,一名神情傲慢,面容精致的白袍男——此人年纪虽然不大,但神态间的傲气与贵气却是显露无遗,并且身边又有这许多人拱卫着,可见其身份应该很是非同一般。
“这都出来六天了,怎么连一个影子都没见到?到底是有人随便糊弄我啊,还是我的运气实在是太差了才连续这么多天见着它?”白袍男把玩着手中的一颗金线小球,那是一颗拳头大小的金丝小球,由无数细密的金丝一层又一层地加固、完善而得,金丝球的更里面则有一樽玉雕的小雕像。白玉质地,非常地精致莹润,大约两个指节大小,雕出来的雕像亦是满面可爱非迷路 。
无论是金丝球还是白玉。若放在别人身上,喜欢把玩这些东西便足以充分证明把玩者的品性如何,可是,同样的事情由白袍男做来便硬是少了几分烟火气。变得清新脱俗,很是亮眼,很是与众不同。
“殿下不要急,这才第六天。最晚就是明天,它们一定会出现,”为诸人引导领路的是一名老汉。满面皱纹堆在一起。但是身体却是健硕无比,所以,一时间也无法确定这人的真正年纪,只听他很老练地说道,“我上一次见它们进食是在十天前,以沙行兽的生活机能,它们必须在明天之内进行狩猎。然后进食。不然,它们很快就会出现机能衰竭的情况。”
“哦?是这样吗?”白袍男摆弄着小球,一脸兴致盎然的模样,“当真有那么漂亮的蓝色吗?为了这个小家伙我可是跑了第二趟了,只希望它值得我今天这一行。”
“值得,值得,绝对值得!”老汉拼命点头,一脸狂热,“那种蓝,就好像天空一样,辽阔悠远,当它在奔跑的时候,几乎是完全与天空融于一体——那简直是天神的奇迹!”
“啧,什么东西都归结为天神的奇迹,可见天神实在是闲得很哪,这才能到处制造奇迹,”白袍男以一种极调侃的语气和神色说着这话,只令得老汉又气恼又尴尬,但却又不敢反复。
白袍男显然是一个习惯了自说自话,自高自大的人,他可不在乎别人的想法,兀自说道:“我问过祭司,这种毛色异常应该是一种突变——这类突变生物的体能和生命往往会低于一般同类生物,只希望这只沙行兽当真足够漂亮,要不然,就算当真驯服了,那也是一笔赚钱买卖啊……咦?那边成群结队跑过来的是什么东西,沙行兽吗?”
顺着白袍男所指的方向望去,众人看见一阵烟尘在远方升腾而起,不多时,便见一群沙行兽狂奔进入绿源之地,四下捕捉着那些来不及逃走的中小型生物——每一只沙行兽都是最好的捕手,就算是它们已经丧失了曾经沙漠之王的荣耀,却并没有损失自身的强大战斗力与优异精准的配合。
沙行兽可以称得上是那木若措最美丽的精灵,虽然稀有,但还不至于稀有到没人见识过——白袍男平时跟着家中长辈也是见过一些场面的,所以,对这样成群的沙行兽同时出现的场面并不畏怯,却也并不热切,他的目光一直在沙行兽的队伍中进逡巡,上上下下,来来回回地寻了有三四遍后,他总算找到了自己的目标物!
随着沙行兽们分散捕食,深藏在兽类们中间的那只彩色沙行兽竟是比一般的沙行兽要更娇小一些,但是,浑身的皮毛果真蓝得通透,蓝得纯粹,就好像晴朗无云的天空。
最初,它只是在原地慢慢地跺步,然后走到一株高约一米的“蘑菇”边上,用舌头与唇轻轻蹭了一下,然后竟好似一下子发疯了一般,开始在草原上肆无忌惮地快速狂奔起来,平时略显臃肿的体型在这样的奔跑之中反倒显得修长而均匀,尤其是那一身蓝色的皮毛,在奔跑中竟像是会发光一样,牢牢地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这上方,为之惊艳,为之惊叹。
只一眼,白袍男便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这只蓝色的小精灵,那么美丽的毛色,那么美丽的身形,一旦它奔跑起来,骑着它的人绝对会感受到非同一般的满足感——就好像已经把整个天空都纳入自己的怀中!
心动便是行动,白袍男脚跟一踢黑蜥的腹部,催促着它赶快前进——穿过一堆一群各自进食,甚至为食物而互相争抢的沙行兽们,终于来到了他的“新欢”身边。
白袍男围着吃饱喝足,此时正打呵欠休息的蓝色沙行兽转了一圈又一圈,一时只觉难以下手——这么美丽的皮毛,他将如何采用手段,才能避免了伤及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