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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四法则-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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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你的父亲,却说了其他一些人。记得古典文学系的麦金泰尔教授吗?记得他那本谈济慈的书《希腊古瓮颂》吗?” 
        
        我点点头。塔夫特写过一篇文章,讲他所认为的各大院校中学术质量的下滑问题,就使用了麦金泰尔的书作为一个重要的例子。在三个段落中,塔夫特明确指出的事实错误、张冠李戴和疏忽比其他二十多篇学者的书评中发现的加起来还要多。塔夫特这种意在言外的批评似乎是指向书评人的,可却使麦金泰尔成了笑料,第二年教职评定的时候学校降低了他在系里的级别。后来,塔夫特承认他不过是回敬了麦金泰尔的父亲,那位研究文艺复兴的史学家曾对塔夫特的某本书作过一番毁誉参半的评论。 
      
      第41节:四法则(41)       
        “文森特曾给我讲过一个故事,”保罗继续说,声音更加平和了,“有关一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名叫洛治?兰。学校的小孩叫他埃普。一天,一条流浪狗跟着埃普从学校一路回家。埃普跑,可那条狗一直跟着他。埃普扔了一部分午饭给那条狗,但那条狗仍不肯离他而去。最后,埃普试着用棒子吓跑那畜生,可那条狗还是跟着他。 
        
        “跑了几里路之后,埃普开始动脑筋了。他带着狗穿过多刺的蔷薇丛,狗跟着。他朝狗扔石头,狗不退却。最后埃普踢了狗一脚。它没有跑开。埃普踢了一脚又一脚。狗还是没有动。埃普不停地踢它直到它咽气。然后,他把狗捡起来,带到他最喜欢的树下埋葬了。” 
        
        我惊得差点儿答不上话。“这含有什么该死的寓意?”   
        “据文森特说,直到这时埃普才明白他找到了一条忠心的狗。”   
        沉默蔓延开来。   
        “塔夫特认为这是个笑料吗?”   
        保罗摇了摇头。“文森特给我讲了许多有关埃普的故事。统统都跟这个很类似。”   
        “上帝。为什么?”   
        “我认为这些故事被当成了某种道德寓言。”   
        “他编造的寓言?”   
        “我不知道,”保罗犹豫着,“不过洛治?埃普?兰也凑巧是个回文词,字母重新排列顺序后,就成了‘幽灵’“幽灵”一词的英文为Doppelganger,正好是洛治?埃普?兰(英文为Rodge 
      Epp Lang)的回文词。这个词。”   
        我感觉糟透了。“你认为这些事儿都是塔夫特干的?”   
        “对狗吗?鬼知道。他有可能干过。不过,他的意思是他和我之间有着相同的关系。我就是那条狗。”   
        “那你干嘛还跟着他干活?”   
        保罗又开始心不在焉地摆弄面包了。“我做了一个决定。和文森特待在一起是我完成论文的惟一途径。我告诉你,汤姆,我确信这件事甚至比我们所想的更加重大。弗朗西斯科的地下密室已近在咫尺。多年来还没有人有这样的发现。在你父亲之后,还没有人比文森特在《寻爱绮梦》上花费的功夫更多。我需要他。”保罗把面包屑扔在盘子上,“他知道这一点。” 
        
        吉尔来到大门口。“我楼上的事儿做完了,”他说,仿佛我们一直在等他做完事情一般。“现在我们可以动身了。”   
        保罗似乎很高兴结束谈话。塔夫特的行为对他来说是一种耻辱。我站起身,开始收拾自己的餐盘。   
        “别管那些了,”吉尔说,挥手让我别干,“他们会叫人下来的。”   
        保罗的双手轻轻地搓了两下,手掌上的面包丝卷成了小球,他把它们像掸死皮一样掸去。我们俩跟着吉尔出了俱乐部。   
        雪比之前下得更猛了,大得让我感觉自己是在透过静电干扰形成的白斑观察世界。吉尔驾着萨博车一路往西朝礼堂开去,我看着侧视镜里的保罗,猜度他将所有这些放在心里已经有多长时间了。我们在街灯下明暗相间的道路上穿行,每隔一会儿我就有一小段时间看不见他的模样,他的脸只是一团黑暗。 
        
        事实上,保罗一直对我们隐瞒着秘密。多年来,他对自己童年的真相和教会学校梦魇的细节守口如瓶。现在,他又隐瞒了自己与塔夫特之间关系的真实状况。亲近如他与我这般,眼下都存有了一段距离,这种感觉就像即便我们有很多共同之处,扎紧自家的篱笆仍旧是成为好邻居的条件。列奥纳多曾写道,画家每次动手作画都应当先把画布涂黑,因为自然界里的所有事物都是暗沉的,除非暴露在光线之下。大多数画家的做法都截然相反,总以刷白画布开始,最后才添上阴影。但保罗太熟悉列奥纳多了,仿佛让人觉得那老头就睡到我们床底下一样,他当然懂得从暗影开始作画的价值。人们对你的认识,永远只限于那些你让他们知晓的部分。 
   
      第42节:四法则(42)       
        如果不是在我们入学校前几年发生在校园里的一桩趣事,我可能还不会这般透彻,而那桩趣事同时引起了保罗和我的注意。一个名叫詹姆斯?霍格的二十九岁自行车贼通过冒用他人身份进入普林斯顿:他宣称自己是犹他州一名十八岁的牧场工人。霍格说他在星空下自学了柏拉图,又训练自己用仅仅四分钟多一点的时间跑完一英里。当田径队让他乘飞机到校园来参加选拔时,他说这是他十年来第一次在室内睡觉。招生办公室被迷惑了,当场就接受了他。就连他申请延后一年入学,也没人起疑心。霍格说他在瑞典照料生病的母亲;而实际上,他正在监狱里服刑。 
        
        这场闹剧之所以这样惹人注目就在于,尽管其中的一半是弥天大谎,另一半却多少是真实的,霍格如他自己所说,正是一个跑步好手,在普林斯顿的两年中,他是田径队里的明星。在课堂里,他也很出色,他选修的课程,是你付钱我都不愿去承担的,而他从来都拿A。他的魅力还让常春藤在他大二那年春天将他指定成了会员。他的校园生涯终结的方式几乎让人感到羞愧。纯粹出于偶然,一名观众因从前与他打过交道,在竞赛场上认出了他。于是消息传开,普林斯顿作了调查,令他在科学实验室被捕。霍格受到了指控,他也对自己的欺诈行为供认不讳。几个月后,他又铛入狱,并在那儿慢慢褪色为籍籍无名之辈。 
        
        对我来说,霍格的故事是那年夏天里的新闻;惟一可与之相抗衡的是我发现《花花公子》曾在头年春天做过一个“常春藤盟校女性”的特刊。而对于保罗,这件事的意思要深远得多。作为一个总是坚持粉饰自己生活的人,在吃不饱的时候假装自己吃得很好,或是假装自己因为不喜欢使用电脑而没有电脑,保罗完全可以认同这个被事实真相欺凌的人。像詹姆斯?霍格和保罗这样从小一无所有的人,仅有的优势便是有重新塑造一个自己的自由。事实上,我越了解保罗越明白这不是一种自由,而是一种责任。 
        
        而且眼见着霍格的结局,保罗不得不重新思考重塑自己与愚弄他人之间的界线。从来到普林斯顿的那天开始,他便小心翼翼地把握这条界线,保守秘密,而不撒谎骗人。我思考这些的时候,旧日的某种恐惧又回来了。我的父亲知道《寻爱绮梦》诱惑他的方式,曾经将这本书同与女子的恋情相比较。它让你撒谎,他说,甚至欺骗自己。保罗的论文可能就是那样的谎言:跟了塔夫特四年,保罗为这本书坐立不安,为这本书辗转反侧,而对于他付出的所有汗水,这本书给予的却少之又少。 
        
        我再次看着镜子,见他正望着雪花。他的眼神空洞洞的,脸色苍白。远处,交通指示灯黄光闪烁。我的父亲曾不用只言片语就教会了我另一件事情:永远不要在任何事情上沉溺过深,否则一旦失败,会毁了你的幸福。保罗会卖掉自己的最后一头奶牛,换回一把魔法豆子。只是现在,他开始怀疑这豆子是否会长出豆茎了。 
        
        9   
        我想起母亲曾对我说过,好朋友会在你提出要求的时刻拔刀相助——而伟大的朋友则不需你多言就会挺身而出。人的一生中能够遇到一位伟大的朋友的机会已然很少,身边同时出现三位这样的友人就几乎显得不太可能了。 
        
        我们四个人是在大一那年秋天一个凉爽的夜晚相遇的。那时,保罗和我已经粘在一起了,而查理住在楼下的一个单人间,他到校第一天就闯进保罗的房间,要帮他拆行李,查理认为没有什么比一个人独处更糟糕了,于是四处结识新朋友。 
        
        这个粗壮威严的家伙经常把保罗的房间门敲得梆梆响,头脑里又总带着新的冒险念头,保罗立刻就担心害怕起来。查理运动员样的体魄中的每样东西都似乎召唤出他心中的恐惧,仿佛他小时候曾被这副长相的恶霸折磨过。在我而言,我很奇怪查理并没有厌倦我们这两个静默严肃的人。在第一学期的大部分时间里,我总认为他会弃我们而去,寻找与他自己性格相近的伙伴。我认定他是个富有的黑人运动员——那种人有当神经外科医生的母亲和做管理人员的父亲,自己又轻而易举地毕业于某个地区的预备学校,家庭教师比惹上的麻烦还要多,到普林斯顿来也没特别的想法,不过为了找点乐子,然后以中不溜秋的成绩毕业。 
            

      第43节:四法则(43)       
        如今看来这似乎挺可笑。事实上,查理生长在费城市中心,和志愿者救护队一起穿行于城市犯罪最猖獗的地区。他是个出身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毕业于公立学校,父亲为一家东海岸的化学制造商当地区代表,母亲则教七年级科学课。当他申请大学的时候,他的父母讲得明明白白,任何超出本州大学学费的支出都会是他要自己一肩扛起的包袱。从查理到校的那天起,他就申请了好几份学生贷款,毕业后要比我们其他人承担更多的债务。甚至连出身更差的保罗,经济状况也要比他好,因为保罗得到了一份全额奖学金。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除了保罗在论文期限临近时失眠了一个月之外,查理比我们其他人都做得更多,睡得更少。他期望付出的金钱能有巨大的回报,而为了使他的牺牲有所值,他牺牲得更多。在一个每十五个人中只有一个黑人,而这其中又只有一半是男性的学校里,要保持自己的身份地位并非易事。但对于查理来说,获取身份认同的方式却从来没有落入凡俗的套路。他有着天下无双的个性,带着令人无法抗拒的使命感,从一开始我就感觉我们是生活在他的世界里,而非我们自己的世界里。 
        
        当然,在那个十月末的夜晚。我们并不知道所有这一切,那时我们认识他不过六周,而他则带着到迄今为止仍然是最大胆的计划敲响了保罗的门。大致从南北战争开始,普林斯顿的学生便有偷盗拿梭楼顶上钟锤的习俗,那栋房子是校园里最古老的建筑。原初的想法是倘若新学年的钟声不敲响,那么新学年就不会开始。我不知道是不是当真有人相信这一点。不过我的确知道偷盗钟锤成为了一项传统,学生们为了偷钟锤干了从撬锁到扒墙等各种勾当。一百多年之后,校方实在厌烦了这种哗众取宠的举动,又担心发生意外会惹上官司,最终宣布钟锤已经被取掉了。只是,查理得到的消息正好相反。取掉钟锤是骗人的把戏,他说,钟锤毫发未动。而今晚,他要在我们的帮助下把它偷来。 
        
        拿着偷来的钥匙闯入历史建筑,拖着我的残腿逃过学监的追捕,这一切只为了一个不值钱的钟锤并在校园里赚个流传十五分钟的名声,不需我多解释,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世界一流的好主意。不过,查理越阐述他的计划,我就越明白他的目的:如果说大三和大四的学生们要应付研究文章和论文,大二学生在选择主修专业和餐饮俱乐部,那么留给大一学生干的就只有冒险或在冒险的时候被逮个正着了。他认为,主任们会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宽容态度。当查理坚持此次行动得有三人参加——不能再少——的时候,他和我决定解决问题惟一公平的方式就是投票了。在这场温和友爱的民主测试中,我们以微弱多票战胜保罗,因为保罗从来就不是集体行动中唱反调的人,所以他也就屈从了。我们同意为查理望风,在计划好行动步骤之后,我们三人找齐了能找到的黑色衣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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