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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坟场之书-第1节

小说: 坟场之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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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又名《墓园里的男孩》。
  2009年8月,尼尔·盖曼凭借《坟场之书》再次夺得2009雨果奖最佳长篇奖!
  本书荣获美国文坛最高荣誉“纽伯瑞大奖”、“雨果奖”、“星云奖”等5项大奖!
  入围“世界奇幻文学奖”、“英伦奇幻奖”、“黑色羽毛笔奖”等4项大奖!
  荣登纽约时报、出版家周刊、今日美国报、华尔街日报等全美8大畅销排行榜!

  劫后余生的婴儿,在坟场中长大成人……
  行走在生者与死者之间,被死者所包围,渴望着生者的世界……
  阴森的环境,死亡的世界,却洋溢着人间的温情……
  在坟场中成长,在生与死的交界处生活……
  这里有活人和死人,有日行人和夜行人,
  有食尸鬼和高空猎手、上帝之犬和独行者……

  天杀的,这是一座墓园,不是托儿所!
  但是……
  哪一个鬼魂能忍心拒绝收养这么可爱的小男孩呢?
  这是一座奇特的墓园,
  它不是死亡的终结,而是爱与希望的开始……
  要是那天晚上你也在这儿,就会看见苍白月光下发生的惨事!一名叫作“杰克”的杀手刺死了一对夫妻和他们的女儿,只要再杀死摇篮里的小婴儿,任务就完成了……但是小婴儿却不见了!原来,他竟然自己爬出了摇篮,还爬到附近的墓园去,并把墓园里的鬼魂们全给吵醒了!秉着“亡者应该慈悲”的原则,鬼魂们赶走了凶手,并决定“收养”这个还咬着奶嘴的小宝宝,他们为他取名诺伯蒂,小名“伯蒂”……
  从此,墓园就成了伯蒂的新家、教室和游乐场。渐渐长大的他写得一手漂亮的字(因为他一直抄写墓碑来认字)、他的历史很强(他有很多来自各个时代的“鬼朋友”),他还学会了一些吓人的把戏(例如消失术、滑溜术和梦游术等等),伯蒂更知道了墓园里很多奇怪的事情,包括邪恶的“食尸鬼”、最受期待的“骷髅舞”庆典……不过,最让伯蒂开心的是,他竟然有了一个“活人”朋友——小女孩斯卡莉特!但在一次恐怖的古墓寻宝大冒险之后,伯蒂唯一的朋友也被父母给带走了。
  有一天,伯蒂认识了小女巫丽萨的鬼魂,她生前被人烧死,随便埋在乱葬岗里,连块墓碑都没有。虽然墓园里到处都是墓碑,但墓碑可不能用偷的,於是伯蒂决定到镇上去帮她买一块新的墓碑。然而就在他拿着胸针去换钱的时候,却再次被杀手“杰克”给盯上了,伯蒂这才明白,离开墓园是件多么危险的事……

  创意无与伦比的奇幻大师尼尔·盖曼继《第十四道门》之后,再次精心打造了一场奇妙、有趣又满溢着温暖的成长之旅,让读者在最不可思议的地方领略生命的美好与无私的付出,并一举荣获美国文学界最高荣誉之一的“纽伯瑞大奖”!故事中蕴含了一股爱的力量,让灰暗的墓园散发出一道道斑斓的动人光彩,也深深撼动了我们潜藏在心底的温柔,给予我们无限的生命勇气!



作者简介

  尼尔·盖曼(Neil Gaiman),英国当代科幻、奇幻文学大师,史蒂芬·金更封他为“故事宝窟”!
  一九六○年出生於英国汉普夏郡。一九八○年代初期投入新闻记者的工作,从事採访与撰写评论。一九八四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杜兰杜兰乐团的传记,此后作品便源源不绝地问世,创作范围涵盖小说、散文、诗、歌词、童书、漫画、电影剧本等,展现过人的才华与创意。
  尼尔·盖曼获奖无数,曾多次获得雨果奖、星云奖、艾斯那奖等大奖,并名列《文学传记辞典》当代十大后现代作家。除了备受赞誉的《第十四道门》曾荣获布莱姆·史托克奖、星云奖、蓝带奖以及多项年度推荐好书的肯定,并被《圣诞夜惊魂》原班人马改编拍成同名动画电影外,《美国众神》也同样囊括了布莱姆·史托克奖、雨果奖和星云奖,《沙人》系列漫画则不但风靡欧美读者,更為他赢得世界奇幻文学奖。此外,《星尘》并获选為美国图书馆协会亚歷克斯奖年度十大青少年读物。
  至於酝酿构思长达二十余年的《墓园里的男孩》(《坟场之书》),则不但囊括了纽伯瑞大奖、雨果奖、星云奖、美国独立书商协会年度选书奖、青少年部落客票选文学奖等五项重量级大奖,并入围世界奇幻文学奖、英伦奇幻奖、黑色羽毛笔奖、洛杉矶时报书卷奖等四项大奖,更横扫纽约时报、出版家週刊、今日美国报、华尔街日报等全美八大畅销排行榜,堪称是他创作生涯的颠峰代表作!
  他的其他作品有:《乌有乡》、《阿南西之子》、短篇小说集《烟与镜》和《魔是魔法的魔》、童书《墙壁里的狼》和《那天,我用爸爸换了两条金鱼》,以及与泰瑞·普莱契合著的《好预兆》。他并参与了动画电影《贝武夫》的编剧工作。
  目前他定居在美国的明尼苏达州。





              摇摇骨头哗啦哗啦,
              找块骨头磕巴磕巴,
              反正只是一个叫花,
              活着死了没人管他。

                ——童谣




第一章 诺伯蒂是如何来到坟场的?

  黑暗中有一只手,手里拿着一把刀。刀的手柄是磨得锃亮的黑色骨头,刀锋比任何剃刀都更加精致和锋利。如果这把刀砍到你,你可能甚至不知道自己被割到了——起码不会立即感觉到。
  这把刀几乎已经完成了主人把它带到那所房子里要做的一切,现在刀锋和手柄都湿了。
  临街的门依然开着,虽然只是一点点——刀和持刀人就是从那里溜进来的——一缕夜晚的薄雾还是从微开的门扭身进来了。
  杰克之一在楼梯的平台处停了一会儿。他的左手从黑色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块很大的白色手帕,擦去刀和戴着手套的右手上的血迹,刀就被拿在这只手里。猎杀就要结束了。他把那个女人的尸体留在床上,那个男人的尸体留在卧室的地板上,那个稍大些的孩子则躺在她那色彩艳丽的卧室里,周围是她的玩具和一些模型。现在只需杀掉那个小的——一个刚刚蹒跚学步的小孩——他就大功告成了。
  他活动了一下手指。杰克之一是名专业人士,或者,他就是这么要求自己的,所以在工作完成之前,他不会让自己露出笑容。
  他的头发是黑色的,他的眼睛是黑色的,他戴着用极薄的小羊皮做成的黑色手套。
  那个蹒跚学步的小孩的房间在房子顶层。杰克之一顺着楼梯往上走,他的脚无声地落在地毯上。他推阁楼的门,走了进去。他穿着的黑色皮鞋被擦得铮亮,像黑色的镜子,映出了小小的、只有半圆的月亮。
  真正的月光透过窗户照了进来,因为薄雾,月光变得不那么明亮,但杰克之一也不需要很多光亮。月光就足够了。月光就可以了。
  他依稀看到婴儿床上那个孩子的形状,头、四肢和躯干。
  婴儿床的四周装了高高的板条,以防孩子从床上掉下来。杰克之一俯身向床,对着孩子的胸部,举起拿刀的右手……
  ……手又放了下了。婴儿床上的那个“孩子”是一只玩具熊。根本没有什么孩子。
  此时,杰克之一的眼睛已经适应了晦暗不明的月光,完全不用打开电灯。光线其实不那么重要,他还有其他的技能呢。
  杰克之一用力嗅了嗅空气。他没有多想自己进房间时带进来的气味,也不顾那些他可以放心不管的气味,而是集中思想搜索那个他来这个房间要找的东西的味道。他闻到了那个孩子的味道:一股奶味儿,像巧克力饼干,还有潮湿的一次性夜用尿布发出的酸味儿。他可以闻到孩子头发上的婴儿香波味儿,还闻到一个用橡胶做成的小东西——是玩具,他想,后来又想,不,是孩子放在嘴里吮吸的东西——这东西那孩子一直带在身边。
  那孩子在这里待过,但现在不在这里了。杰克之一循着气味走下位于房子中部的楼梯。他检查了卫生间、厨房、晾衣橱,最后还有楼下的走廊,那里看不见别的,只有这家人的几辆自行车、一堆空购物袋、一块从高处落下的尿布,以及几股从临街的门溜进走廊的袅绕雾气。
  见些情景,杰克之一微微哼了一声,这一哼里既有沮丧,也有得意。他将刀插回长外套内侧口袋里的刀鞘,走到街上。外面既有月光又有街灯,但雾让所有的东西——包括光线、声音——都黯然无语,夜晚于是显得更加阴森可怕。他看着山下那些已经关门的店铺里的灯,又抬头看着街道,两边的房子依山而建,通往那片黑暗的老坟场。
  杰克之一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不紧不慢地朝山上走去。

  自从这个孩子学会走路以来,他的父母在高兴的同时也感到绝望,因为从来没有哪个孩子这么喜欢走东串西,这么喜欢爬上爬下,这么喜欢钻进钻出。
  那天夜里,他身下地板上的什么东西砰的一声掉了下来,把他惊醒了。醒来后,他很快就觉得无所事事,于是开始想办法从婴儿床上出去。床四面都有高高的围挡,和放在楼下的婴儿围栏一样,但他坚信自己能够爬过去,只要有一个蹬脚的地就行。
  他把大大的金色玩具熊拖到婴儿床的角落,小手抓住床的围挡,一只脚踩在大熊的大腿上,另一只脚踩在熊的脑袋上,用力站了起来,接着,他半爬半滚里翻过围挡,出了婴儿床。
  他闷声不响地落在一小堆毛茸茸的玩具上。这些玩具中,有些是他一岁生日时家里亲戚朋友送的礼物——这还是不到半年前的事,有些是他接管的姐姐的玩具。
  落到地板上时,他吃了一惊,但并没有大声哭出来,因为——如果你哭的话,他们会过来把你放回婴儿床。
  他爬出了房间。
  向上的楼梯很吓人,很需要技巧,他还没有完全掌握,但是他发现,从楼梯向下相当容易。他用他那包裹着严严实实的屁股,从这一级楼梯滑坐到下一级楼梯,就这样一路坐着下去了。
  他吮吸着橡胶奶嘴——他妈妈已经开始对他说,这个年龄不能再用奶嘴了。
  一路用屁股坐着下楼梯,他的尿布松了。下了最后一级台阶来到走廊上,他刚站起来,尿布就掉了。于是,他从尿布上走了过去。现在他只穿着一件儿童睡衣。通往他房间和家人卧室的楼梯很陡,令人望而生畏,但通往街道的门开着;正对他发出邀请……

  孩子有些犹豫地走出了房子。雾在他周围盘旋缠绕,像失散多年的朋友。一开始,他心里还有些没底,但走了几步后,他的信心越来越足。他摇摇晃晃地上了山。
  到了山顶,雾稀薄了些。半轮月亮发着光,尽管绝对不如白天那么亮堂,但足够看见坟场了。
  看。
  你可以看见被人遗弃的小教堂、紧锁的铁门、塔的尖顶四周蔓延着的常青藤,还能看见屋顶排水沟里长出的一株小树。
  你可以看见石头、坟墓、墓穴,可以看见墓碑上镶嵌的纪念亲人的话,偶尔还能看见灌木丛里或小路边窜出的一只野兔或黄鼠狼。
  如果你那天夜里在那儿的话,就可以看到这些。
  但你也许没有看到一个面色苍白、体态丰满的女人,她走在靠近大门的那条小路上。如果你看见了,只要再认真看上第二眼,你可能会意识到她只不过是月光、雾和阴影罢了。但那个丰满、白晳的女人确实在那里,她正走过那条穿过一堆东倒西歪的墓碑通往前门的小路。
  前门锁了。一到冬天的下午四点和夏天的晚上八点,这些门总是锁着的。这块墓地的一部分围着尖刺的铁篱笆,其余的则用高高的砖墙围着。大门铁栏杆之间的空隙很小,别说成年人,甚至连一个十岁的孩子也无法钻过去。

  “欧文斯!”那个白晳的女人喊道,声音听起来有些像轻风掠过高高的青草地时发出的沙沙声,“欧文斯!过来看看!”
  她蹲在那里,盯着地上的什么东西看。
  此时,月光中又多出来一片阴影,这是一个头发斑白的四十多岁的男人。他看看妻子,又看看她正在看的东西,然后挠挠自己的脑袋。
  “欧文斯夫人,”他说,因为他所在的那个时代比我们更加注重言辞的正式,“你说的就是那个东西吗?”
  就在这时,他仔细观察的那个东西似乎也看到了欧文斯夫人,因为那东西张开嘴,嘴里含着的橡胶奶嘴掉到了地上。他伸出一只胖乎乎的小手,仿佛很想抓住欧文斯夫人苍白的手指。
  “天哪,”欧文斯先生说,“这是个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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