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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一段风月两生缘+番外 作者:羲玥公子(晋江vip2013-05-08完结,腹黑)-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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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段风月两生缘
  作者:羲玥公子

【文案】



一只修行了五百年的妖精灵魂转移后成为凡人,女扮男装,天涯海角只为寻前世良人。
  墨晨眉眼带笑,右手依旧支着下巴,挑了眉道:“那若是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又如何?”
  我气定神闲地看他,唇角扯出一个笑,“你若是不介意与我断袖一回,我倒是可以对你负责一回。”
  他停下了整理衣襟的手,一声轻笑,“你还真不把自己当女人。”
  我捏着拳头干咳了几声,“恐怕要令你失望了,本公子现在是男人。”
  他倾身过来,那张好看的脸近在咫尺,邪魅的笑自他脸上蔓延开,“倘若,我愿意与你断袖一回呢?”
(女扮男装,轻松向仙侠言情)

文艺版:芸芸众生之中,我只看见了他。
命中注定也好,陌路相逢也罢
有些人一眼便定了终身思念,有些人一生都只能擦肩而过。
秦逸说:“我只有一生一世,而这一生一世我许给了你。”




  灵魂转移(改错)

  我占用这个身体已经两个月。
  两个月前,我这幅身子的主人还是个冷宫的妃子,半年前被打入冷宫,郁郁不得志便要寻死,正好被我这四处游走的魂魄附了身,从此我便是她她便是我。
  说来,这身子的主人确实是倒霉了些,不过就是在立妃大典的当日太后无缘无故猝死,后宫之中刻薄的凌妃娘娘硬是把这桩罪怪在了新立的嫔妃上,说是这新立的嫔妃乃妖孽转世,留在宫中定是会祸害这皇宫。
  皇上轻信这谣言,一怒之下挥墨一道旨意便将这新立的妃子打入了冷宫。可怜这小女子连自己夫君的面都没见着,就被他安置在了那永无出头之日的冷宫。
  半年前,妖孽附身自然是随口捏造的,后宫之中勾心斗角不是一日两日的事,少一个对手便多一份安心。两个月前,妖孽附身却是真的。我本是一只活了五百多年的白鼠精,被一个法力高强的除妖师打得差点灰飞烟灭,好在苍弦救了我,保住了我的魂魄。而后,我的魂魄在四海之中游荡了些日子,一直未找到适合附身的人,直到找到了这幅身子的主人,那时,她刚离世,我便附了她的身。
  等我醒过来,有了意识,才知道,苍弦为了救我,与世长辞了。而在现实之中,距离苍弦救我的那件事已经过去了二十余年。苍弦是人类,死后便会经历轮回转世,如此算来,转世后的苍弦如今该是个刚及冠的少年郎了。
  只是,人类轮回转世都要过奈何桥,喝孟婆汤以忘却前尘往事,不知,他是否还记得我。
  我心意已决,无论他记不记得,我都要去找他。我的命是他给的,自然是要为他而活。所以,我要逃离这里,不巧的是,附了这个身后,之前的法力一并丧失,就跟普通的女子没什么分别。逃离这个不大不小的皇宫成了一件很费神的事。
  还在冷宫的时候,我就想过怎么出去,只是冷宫出口有侍卫把守,无论我怎么讨好他们,他们都只当我是受不住冷宫寂寞,疯了。
  在冷宫之中,最大的收获是认识了一位同僚,他叫小仓,是一只活了三百年的灰鼠。在得知我的本尊是一只白鼠的时候,他十分兴奋。在老鼠界,白鼠是最为珍贵的种族,物以稀为贵,(我想很少人会看见白鼠满街跑的)所以灰鼠见了白鼠都要参拜的。这也是小仓为什么会对我敬爱有加的原因。
  关于白鼠,在鼠族的族谱上记载了一个骇人听闻的事件,在另一个不知名的世界,白鼠是个命运极为悲惨的种族,世世代代被关在了透明的杯子里,只等着被人开膛破肚,吃下上百种不是耗子药的毒药。虽然日子过得清闲,但下场却是极为惨烈。所以,这也是为什么野生的白鼠稀有的原因之一。
  我让小仓带我出去,他十分乐意,将我领到了一个洞穴前。他很是骄傲地说,这个洞穴一直通往皇宫的城墙外,出了洞就等于出了宫,再加上这个洞穴很是干燥舒适,里面还储存了各式的干粮,绝对是一个绝无仅有的出宫通道。他还想到了未来,出了宫没银子定是活不了,所以要顺带带一些贵重的东西出去,至于要带什么,他早就将皇宫上上下下的小物件贵重物品打探的清清楚楚,只要到时偷偷取来便是。
  我很是开心,心想终于可以去找苍弦了。但是……小仓忘了一个决定性的重大问题,那就是我现在的身体要比这个洞穴大上不止十倍。所以,这个方法在不到半响就被否定了。
  我还没放弃,继续苦思冥想寻找着怎么从这皇宫逃出去。小仓活了三百年,化成人形的时候只能化成十五六岁的少年,而且维持的时间不久,也就是一炷香的时间便会被打回原形,他身上那点法力有没有都是一样的。
  那日晚上月色正好,小仓化成人形后,用几壶在御膳房取来的花雕酒迷醉了守在冷宫前的侍卫。我换上了小仓给我借来的宫女服饰,就无阻无碍地出了这冷宫。小仓没办法陪我,那花雕酒他也喝了。
  我一个人提了一个灯笼在这皇宫中四处找出口,找了半个时辰才知道,这皇宫还真是大了点。我迷路了,连回冷宫的路都忘得一干二净,情急之下随手抓了一个人来问路。那男子一身好看的紫色锦服,身材颀长,眼睛鼻子都长在了该长的地方。他很是善良,不但为我指了路,还亲自将我送了回来。
  一路上,我与他聊得甚是欢乐。他说我很是会逗人开心,我不以为然,逗他开心不过是为了让他不觉得无聊,不然这一路上他突然借口有事把我抛弃了怎么办。
  我自然是不敢告诉他我住在冷宫,只要他将我送回了冷宫隔壁的一间偏殿,那里住的都是上了年纪的宫女。虽说看上去不像是我该住的地方,但是总比让他知道我住在冷宫好。
  待他走了,我便偷溜溜拐个道回到不远处的冷宫,第一次寻路计划算是圆满结束。
  第二次出去寻路时,机缘巧合我又见到了那个身材颀长的男子。出于对他的利用之心,我提出了要与他一起逛皇宫的建议,他答应了。于是乎,我便再次与他畅聊了很久,谈天论地,滔滔不绝。在他的带领之下,这皇宫中的路我便熟悉了一半。
  我很是开心,若是将这皇宫摸透了,我便可以出去。
  人算不如天算,有一件事我万万没有想到,第三次与那个男子见面时,会是在冷宫。他还带了一大群宫女太监过来,我看傻了眼。躺在我怀里的小仓也看傻了眼。
  他带来的宫女太监们为我梳妆打扮,换上华贵的服饰,我偷偷向着屏风缝隙看出去,他在静静喝茶,脸上带了那么一丝似有若无的笑意。那时候,我明白了,他就是那个把我这副身子的前主人打入冷宫的皇帝。
  我并不恨他,因为毕竟被打入冷宫之时,我还没有她的知觉,只是暗暗为我这幅身子的前主人有些惋惜罢了。
  那天后,我便住进了现在所在的锦绣宫,这里要比那冷宫好上千万倍。我却住得别扭,在冷宫时,只有小仓跟着我有点嫌他烦,但是来到这锦绣宫后便一大批宫女太监跟着,我更烦。
  晚上,瑭鑫(皇上)都会来锦绣宫,与我同塌而眠。小仓说这就叫做临幸。我虽然在紫阳山长大,五百多年来不怎么出过紫阳山,但是娘亲也跟我说过许多外面的世界,所以,我自然知道临幸是什么意思。
  但事实上,我与瑭鑫并未有过肌肤之亲,一开始他的手不安分,被我拍过几次后总算乖巧了点。他侧躺在床榻之上用手支着头,眉眼带笑地说:“朕不勉强你,朕会等道你愿意的那一天。”
  他不知道,那一天永远也不会到来。
  流云宫的那位凌妃娘娘这些日过得颇不安稳,每日要往我这送来一碗人参汤或者燕窝粥她才安心。以我五百年来在各大耗子药中间穿梭自如,还可以存活下来的经验,这人参汤燕窝粥一看就知道不同寻常。
  凭借小仓对各种毒药的认识,他淡淡地说:“不过是些吃了不能生育的药,没多大影响,以你现在的身体吃上几碗后,也就是偶尔会犯个头晕目眩什么的。”
  我淡然了,原来不是为了制服我而专门研制的无色无味耗子药。
  在凌妃娘娘派人第十八次送来燕窝粥的时候,我叹她毫无新意。见到这燕窝粥这般清淡,我想凌妃娘娘宫中的燕窝也快没了,便叫了小仓在里面多加几包耗子药,然后端来给我吃。
  那时,瑭鑫刚下早朝,说是要来看看我,其实我也没什么好看的。周边的宫女太监都夸我的这幅身子的前主人长得倾国倾城,闭月羞花沉鱼落雁。而我对着镜子,实在看不出哪一点漂亮。在我的审美观中,毛色洁白油亮,眼睛黝黑,爪子锋利这才算得上是好看。
  这个道理很简单,比如,一只母鸡不会突然之间看上一只公鸭,因为在母鸡的眼中,鸭子这个种族并不附和母鸡的审美观。

  灿烂不过昙花一瞬

  小仓化作了小太监把那一碗燕窝粥当着瑭鑫的面恭恭敬敬地呈了上来,说是流云宫的凌妃娘娘遣人送来的。
  我落落大方地接过,持起勺子搅了搅,小仓还真不是人,果真放了很多耗子药,都快看不出燕窝粥的形容了。瑭鑫突兀地拍了我的手,叫我别吃。
  而后,那一碗燕窝粥就掉在了地上,我手上的一个银戒指也掉在了地上,正好掉在那燕窝粥上。白色的银戒指瞬间变成了黑色,我还在心疼我的银戒指就这么被糟蹋了。但是瑭鑫却是怒火冲天,拂了袖子便出了锦绣宫。
  第二天,我听说流云宫的那位凌妃娘娘被打入了冷宫,心里甚是感叹,那个地方虽说清净,但毕竟日子没有在流云宫这么滋润。
  后宫中的是是非非我无暇顾忌,即使现在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我还是要想着怎么逃出去。
  在与小仓商讨了一番后,决定利用我这副身子的前主人的亲戚。那日,我与瑭鑫说了我要回娘家探亲,入宫这么久还没有机会回家看看两老,实在是思念得紧。
  瑭鑫准了,还说要与我一同回去。我喷了一口茶,然后故作镇定地用手里的丝帕擦了擦嘴角,似笑非笑,“罢了罢了,现在想想臣妾也不是那么想回去。”
  瑭鑫一直知道我想要离开皇宫,早在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他就该知道了。他不说,我亦不摆明,那便当做没事了。
  那一晚,熄了灯睡下后,瑭鑫很不安分地搂过我的腰,把我禁锢在他的怀里。我挣扎了一会,他下巴抵上我的额头,轻声说:“别乱动,让朕抱抱,就一会儿。”
  我没再动,任由他抱一会儿。
  “要朕怎么做,你才肯留下来?”安静了好些时间,他突然开口。
  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问他:“那臣妾要怎么做,你才肯放臣妾走?”
  他顿了顿,双手放松了,我便轻易地脱离了他的禁锢。那一晚,他没再说话,我亦沉默。我有不得不走的理由,这一辈子我要为了苍弦而活,自然第一步便是要寻到他。就算他忘了我,我还是要在他的身边。
  最近锦绣宫的侍卫多了一倍,一出门就可以看到来来往往的侍卫。我想,这就叫做插翅难逃。
  在这宫中甚是无聊,每日来来去去就是那几个地方,现下想想,这皇宫也不怎么大。在逛了一圈御花园后,非常不巧地遇上了在凉亭中静读的瑭鑫。
  心知不好打扰他,我便绕道而行。哪知背后传来他的声音,“怎么,朕就这么可怕,见了就要逃?”
  我回过身来,对他一笑,“怎会,臣妾是看皇上在静读,不便贸然打扰罢了。”
  他从圆凳上起身,朝我这边走来,一抬手将我搂紧怀中,与我四目共对,他挑了眉梢,“只是,朕甚是喜欢爱妃前来打扰。”
  我双手抵着他的胸膛,拉开我与他的距离,“呵,光天化日之下,又有宫女太监们在,皇上此举不太好。”
  他凑过来在我耳边轻声道:“既然爱妃觉得光天化日不是时候,那今日晚上可好?嗯?”
  我打了一个啰嗦,嘴角扯了扯,后知后觉地认为,这个比我小了整整五百一十二岁的毛孩脸皮甚是厚。恐怕要比那修炼了千年的水牛精的皮还要厚上几分。
  事实证明,脸皮厚是跟年龄无关的。
  小仓这一个月来胖了不少。因为体型原因,化成人形的时间比以前还要短,本来就不怎么高的法力就更加微弱。都怪我太纵容他,锦绣宫的东西都任他吃,他亦毫不客气地帮我一盘一盘地清盘。
  瑭鑫来的时候,看到拿一桌子食物残渣,蹙了蹙眉,“怎么吃这么多?”
  我瞟了一眼在帏帘后面吃饱了就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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