螭吻-第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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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信思想的老人,小时候和两老住在一块,我睡前故事听得最多的就是蚌精报恩、嫦娥奔月之类的中国古典神话,要不是爷爷读书不多,只怕我八岁就能背完一本《聊斋志异》了。
小时候的教育在我心中扎了根,致使我长大之后对中国古神话产生浓厚的兴趣,其中自然少不了对神话中的物品研究一番。
大家都知道,照妖镜是神话故事中形象最饱满,出场率最高的镜子,曝光率和登场宣传就如同当红的偶像歌手,被层层包装精心打扮,狂吸引粉丝的视线,然而和老一代的天王巨星天机镜一对比,那差距的就不是一星半点了,天机镜虽说人气不高,但背景实力雄厚,光是“上古十大神器”之名就比任何镁光灯还要闪亮耀眼了。
天机镜,上古十大神器之一,昆仑山西王母所有,能洞察天机,知晓古今,更有时空穿梭之力。可惜一次蟠桃大会中,神镜被人所偷,至今一直下落不明。
谁能想到,神镜天机此刻就在我手中,并且化为一对手镯掩人耳目,从螭吻的记忆中我很容易明白了前因后果——还用得着说吗,既然神镜在螭吻的手上,偷东西的不是她,也是她的老相识。
不过真是奇怪呀,螭吻的记忆中天机镜明明是她亲自炼制的东西,怎地就成了西王母的法宝?
可见这神仙啊,也是有贪念的。
可惜要驱动天机镜需要庞大的灵力,对螭吻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以人类的标准来衡量,就是把自己的魂魄都抵上去也未必能成,这就是人和妖兽之间的差距,何况是传说中最强的九大妖兽。
调动不得灵力的我根本没办法让天机镜恢复原貌,它现在对我来说也只是一对漂亮的手镯,装扮自己倒还可以,却无实用价值,还得时刻小心被人觊觎了去,俗话说得好,咱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
何况天机镜还曾为西王母所有,对外宣称是被偷的宝物,要是哪路神仙把它认了出来再告上天去,十八层地狱不用我去办移民,人家就会给我准备好总统级的别墅,居住权为永生永世,想必阎王还会很积极得邀请我亲身见识见识比满清十大酷刑还可怕的地狱刑罚。
此刻,我很怀疑那四人把它交给我到底是什么用心,该不会是他们带着天机镜被神仙盯上,想拉我当个替死鬼顶缸吧?
越想越有可能,螭吻的妖品怎么样咱先不追究,天机镜终究是个超级宝贝,普通人怎么经得起“无所不知”的诱惑,世人对“天书”“天命”的垂涎与好奇可谓千年不衰,要不世界上也没有那么多搞算命的神棍,加之哪怕嘲风和螭吻感情好,嘲风血脉的继承者子书清霜和我仅是一面之缘,话都没说上几句,能这么干脆把天机镜送我?
老祖宗早有名言“无事献殷勤,非盗即奸”,虽然我很不愿意把一个有气质的帅哥往奸人的方面想,但自己的命才是最重要。
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逃得远远再说!
打定主意,我朝月君眯了眯眼,话说它居然能和天机镜平等交流确实很不可思议,以天机镜的高位,有灵性的仙器法宝见了它莫不是低下一等以表卑微,除非……除非是和它同一等级,上古十大神器之中确有一弓,乃是后羿的射日弓,难不成苍蓝从龙宫随手掏来的一把神兵竟也大有来头?!
射日弓,相传为有穷氏后羿所有,具有九连射之奇技,威力四射,即便无箭亦能伤人,流传至今,不知所踪。
“月君,你是射日弓吗?”是的话本小姐就发达了,也许可以考虑让幽凰用美人计把它牢牢栓住。
“叮!”
正和流云沧海双镯交流的月君曲风一换,表示出明显的排斥,其中还有些微怒意,听弦声就明白我猜错了。
不是射日弓?可是高位神器中的弓不多呀……
“难道你是十大魔兵的星宿劫?!”
卷一 穿越重生 第八十四话 身怀异宝
更新时间:2008…11…1 1:39:19 本章字数:2694
“嗡!”
这次月君的曲调是强烈的厌恶,似乎在怪我贬低它的身份,想也是啦,月君的光芒宛如清月,冷辉高洁,怎么也和古装电影里黑漆漆的魔兵扯不上关系。
可是,神话故事中排得出名字的弓本就不多,人家实在想不到还有其他和弓有关,又能跟天机镜平起平坐的上古神器嘛!
也许月君是一件没有在历史上崭露头角的超级神兵,要不苍蓝偷了这么久怎么也没见龙宫发现宝贝被偷而大闹一场,这次若不是它主动和天机镜交流,我也料想不到它竟然有不输上古神器的气势,没准月君被炼制出来后一直没有表现机会,那群神仙还不知道它的强大,以致没将它排上十大神器,那么我怎么猜测也是枉然,与其浪费时间,还不如趁那四人没追上来之前快逃。
“也罢,我知道你是月君就好了,其余的事若该让我知道,机缘到了我自然想不知道都不行,现在却是逃跑最为要紧,你们交流完了没有,我要上路了。”
我话一落音,月君和天机镜响了几个音符,光辉便暗淡下去,流云沧海双镯眨眼间套回我的左手腕上,光晕内敛,与普通手镯无异,月君也安静落回我的手中,除了比普通的弓要华丽一点,也无其它差异。
不愧是上古神器,一件兵器竟也懂得韬光养晦,难怪它们失踪之后无一神仙能将它们找着。
该不会我家幽凰也……
不可能,幽凰是兰臻开国之后才秘密制造的女皇象征,再怎么也和上古宝物扯不上关系。
人要知足,知足长乐,已经有两件超级神器落到我手上,要不是如今情况不明,我现在做梦都想狂笑一场,这时要是再给我一个幸福的刺激,我怕我会当即兴奋到昏迷,以那种姿态被逮住未免太丢脸了,宝贝可能还会被人反剥了去,太不划算了。
我快步走下楼付了房钱,店小二又为我牵来了法拉利,瞧它满足的模样,想必草料已经喂足。
法拉利的食量多少我很清楚,千里马吃的可是普通马的十倍,一路上我总是很难找到一块足够喂饱它的草地,小乡村的客栈未必有足够的粮草够它吃,有些客栈即便有粮草,可见法拉利的食粮如此之大,也总是要克扣一些,法拉利很难一次吃个十成饱。
店小二看法拉利的表情有些吃惊又有点心痛,是惊于法拉利的食量,却依然拿足了粮草来喂饱它,这家客栈的素质还不错,就是名字俗了点,叫“云来客栈”,看来开客栈的店家都希望客似云来呀。
我不吝啬地掏出十几个铜板丢给店小二,算是对她素质好的奖励,虽说粮草不值钱,但毕竟也是人家辛苦收割来的,一下子被吃掉那么多,会心疼也是难免。
月君又重新包回白绸缎里,在幽凰尖锐的铃声中,明白抗议无效的它乖乖接受了不可见光的命运,即便它是上古神器又如何,幽凰楞是不买它的账它能咋地,我家幽凰就是这么够个性!
美食街不仅吸引了四面八方的游客,廷城本身的居民也本着“白吃谁不吃”的心态很热情地往美食街跑,尤其是在饥饿度最高的午餐时间,大家都拖家带口地往美食街里挤,偌大的廷城街道顿时空阔起来,我能放心地让法拉利快速奔驰。
不消片刻,我和法拉利已然来到城门,守城的卫兵还认得我,毕竟拖了一捆通缉犯粽子,还让他们都变成猪头,劳动了目光犀利的老兵出面辨认,她们想不记得我也难。
趁着办理出城手续,百般无聊的卫兵和我聊了起来。
“姑娘,你不是来看廷城的美食竞赛吗?那可是出御厨的比赛呀,可惜今天轮到我们站岗,换班之后也许能赶得上晚饭,可惜到晚上好东西也差不多被吃光了呢。”
“我忽然有急事,不得不去办。”我敷衍地回答。
“真是可惜,御厨的饭菜那可是做给女皇陛下吃的,我们也就今天才有那口福,也不知道今年的优胜花落谁家?”
御厨做的菜本小姐都吃了八年了,也不差这一顿,倒是对廷城的选拔制度有点好奇。
“不管花落谁家,不都是廷城出线的几率最大吗?”
谈起廷城的美食选拔,那卫兵马上来了精神,说:“姑娘有所不知,廷城的美食竞赛一向公正,绝无徇私的可能,这可是给女皇陛下选御厨啊,要是差了,做的膳食让女皇陛下不满意,女皇陛下怪罪下来,那是欺君,杀头的大罪呀!谁还敢担下?”
“有这么严重?”不都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些官员会放过这捞油水的好机会?
“能不严重?我和你说……”卫兵表情有点害怕,但还是很八卦地凑到我耳边,“我听上面的人说,新登基的女皇陛下年纪轻轻,手腕却果断,威严十足不容挑衅,登基那天几个宫姬冒犯了她,她也不顾吉日,说斩就把人斩了,初一登基就把一班老臣都压得死死的,别看那些老大人们威风八面,到女皇陛下面前那都是小猫!”
汗,本小姐有那么恐怖吗?怎么每次事情一牵扯到我,那些大臣就循规蹈矩了?
我想,要她们彻底不捞油水是断不可能的,最大的可能就是在比较有实力的摊位中挑最丰厚的一组礼收下,把拿人手短自然把送礼的厨师推成冠军,只要水平不会差太多让女皇看出端倪,大家便可无忧。
个中那点小把戏我还是懂的,不是有实力就一定出线,为人圆滑也很重要,不仅是对那些审查的官员,更是为了被选拔为冠军后御厨在皇宫的生存,皇宫说句不好听的就是龙潭虎穴,不小心得罪了人,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因此进宫的人选察言观色的技能一定得熟练。
不过,现在那都不关本小姐的事,当务之急是要先逃到菊良去避难,也不知道暗部发现女皇是心蓝假冒的没。
暗部不比归海家,它的情报系统可谓无孔不入,如果不是我屡次阻挡,只怕归海家那几条花花肠子早被暗部握在手掌心,生死由命了,他们知道我是假冒的女皇之后会采取什么行动我自己也没底。
我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最好能低调低调再低调地行事,奈何我从在天家出生时起就接受“高贵、高傲、高调”的教育,而兰臻作为大国,女皇岂有低调让人看轻之理,一时之间我还真低不下来。
既然低不下来,索性不低了,幽凰心锁照戴,逃亡经常要走深山小径,遇上妖魔鬼怪只能靠它示警,既然幽凰心锁都戴了,海浪钻石珠我也懒得拿下来,反正平民鉴赏能力有限,水晶珠是常用的首饰,没什么好在意的。
接过通行证,我翻身上马,策动法拉利以最快的速度离开廷城。
卷一 穿越重生 第八十五话 林中老人
更新时间:2008…11…1 1:39:19 本章字数:2452
“咚咚咚。”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动了屋中的老人,他停下手中切菜的动作跑到门边,却没有开门,只是靠在门上问:“谁呀?”
“老头子,快开门啊!”
一听原来是妻子的声音,老人才放下心将小小的木门打开,却发现妻子靠在一个年轻姑娘的身上,走路一瘸一拐的,好象是受伤了,姑娘腰间挂着个奇怪的箭囊,背上背了个白色绸缎包着的东西,看形状应该是把弓,一手撑着伞,一手扶着老妇,身后跟了匹白马。
“这……”
“老头子,外面雨大,快帮人家姑娘把马牵到屋后的牲畜棚去,好生照看了!”
“哦,好。”
老人虽然疑惑,但既然妻子发话了,他便赶紧照做,他随手抓过蓑衣披上,戴起斗笠就走了出去,认真打量雨中的白马。
白马是一匹好马,即便他并不懂看马,却依然能分辨出这匹马比寻常见到的马要高上一点,一般黑马由于色泽的关系,毛发色泽更为鲜亮,但这匹纯色白马毛发雪亮不输黑马,膘肥体壮,两腿有力,马尾分散,棕毛被雨水打湿垂下,却遮盖不了它迥然有神的眼睛。
见老人靠近,白马下巴一甩,不肯让他拿缰绳,还张嘴欲咬他,吓得老人倒退几步。
“法拉利,听话!不然没晚饭!”
姑娘一发话,白马立刻就安静下来,任由老人牵着它走到牲畜棚去,不时回头用幽怨的目光盯着姑娘,似乎在控诉她克扣食物来虐待动物。
你盯啊,盯什么盯,再盯,再盯你明天的早饭也省了,谁叫你饭量那么大,我的银两是专门给你买饲料的吗?要不是为了喂饱你又要躲人,我何必走山路,你自己瞧瞧我们来时的路是什么样的情形,那叫“马过无草”!
结果好了,没地图没指南针,大家一起迷路吧。
本来迷路也没什么,山上经常能看见砍柴打猎的人,但是我一跑过去和他们打招呼问路,结果无一例外,深山里出了个姑娘,人们很自然地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