螭吻-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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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装满特制精铁箭的箭袋,把天家的宝库搬进了我房间后面新建的密室,允许我随时参观把玩。
那一个月之后我得出一个结论,无论小说写得多风光,电影演得多精彩也改变不了既定的事实——古代当小偷的全部……都·是·丑·男!
想也是,帅哥没钱可以被富婆包养或去当小倌,再不济凭着一张好脸蛋到庙里剃度,每个月也能赚上几个到庙里参观顺便祭佛的小姐夫人们的“香”油钱。
不过寺庙很注重集体形象,丑男想混进去可没那么容易,吓跑了穿金戴银的小姐夫人,以后大家都得喝西北风,就是去做乞丐人家丐帮还觉得那张脸有碍市容不敢给予上岗证书咧!
等人给钱是不可能了,丑男们为了生存把“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列为日常行为准则,于是纷纷以“梁上君子”自我标榜,借“劫富济贫”的刺激来弥补没有女人理睬的空虚,男人的相貌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要有钱!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这里的元宝很晶亮,请不要假装不理不睬。
对面的男孩的悲哀,说出来,谁明白,每天晚上翻梁爬墙,有陷阱,我命悲惨。
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每一个的守卫,都不简单。
我想了又想,我猜了又猜,哪条路线逃跑才能最快,才能最快……
由于他们长得比我的狂草书还要抽象,环保伟士们总忍不住就要对其进行人道毁灭,于是在长期的受打击,逃跑,再受打击,再逃跑的过程中,他们练就了山鸡般的警觉心,兔子般三窟以预备避难所,并且在逃跑时还能如章鱼般模糊人的视线,犹如狐狸般狡诈的花花心肠,拥有更甚于乌龟般的抗打击体质,以及对美女狼般的野心和蛇般的纠缠能力……
总之他们这种从外到里兼从里到外什么野兽都像,就是不像人,统称“禽兽”的家伙,确实有当贼的天赋。
然而,天家好歹是个大世家,几世几代下来累计的财富虽说比不上国库,但也差不多了,所以为了防止宵小之辈的觊觎,白天天家重地都有武艺高强的护卫重重把守,宝库的墙壁和天花板地板上都有雕琢伏魔经文,除了防人贼,还杜绝妖怪贼伺机作乱,就是一只苍蝇想飞进来,也得看看丫鬟嬷嬷们手上的苍蝇拍同意是不同意。
且盗贼都是夜猫子,到了晚上外面巡逻的侍卫们换班有一段空虚时间,看守宝库的就只剩下八岁娇小柔弱的小姐我。
多数人都以为我外公纯粹是疼爱外孙才将宝物放我房间后面给我赏玩,也将外面对我的传言当成趋炎附势之人想和天家攀关系才拿我来做文章,于是也没把我放在心上,我所看守的宝物都成了仿佛可以随手牵走的肥羊,什么贼王盗圣,什么草上飞水上飘,一个个争先恐后光顾宝库密室唯一的出入口——我的房间。
自那之后,我每天晚上都被惨叫声从睡梦中吓醒,手里拿着一张弓,帷帐的箭袋中至少不见了十支箭,然后就是一阵换班回来的侍卫们纷杂的脚步声,第二天又要叫人把多了十个箭孔的纸门修好,密室的宝物楞是一个也没丢,好在这样的情况并没有持续太久,监狱的牢饭还是养得起几个小偷的。
贼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倒在弓箭下,包**干进牢房,后浪还没敢替上。
为什么是人干?
小姐我的箭术之所以出名不是因为我能同时射出十支箭,而是我那十支箭都能对着人的要害和死角射,即便能躲过一支,还有九支呢!
试问,被射中要害之后人能不大量出血吗?水分流多了自然**干了嘛。
张大夫也很有开发精神,打自听我说过埃及金字塔的故事之后,就对它产生了无限神往,导致的后果就是从他手下包出来的贼人都很有当木乃伊的神韵,官府还省了捆人的绳子,逮了人直接投进牢房。
那一个月天家挣了不少赏金,我也有幸分了一些零花钱,于是江湖中人又赐我一个外号叫“盗贼亡者”,有够难听的,相信如果不是碍于被我的箭送进监狱的盗贼中也有不少高手,怕太打击人遭报复,他们会更干脆地叫我“丑男杀手”,当然我觉得这也一样很难听!
我很不明白为什么不管是我的名字或外号都这么难听,明明小姐我是如此风华绝代,莫非他们是看本小姐太完美了,想故意丑化我不成?
可惜这一次去归海家我的弓箭被没收了,外公说淑女不可以随身携带弓箭,当时我很想问他,如果我是淑女,那我身上的男装是怎么回事?
记得有一次,心蓝很是不解地问我:“小姐,您为什么这么在意外貌呀?”
“我也不是很清楚吖,大概是被人给影响了吧。”
我想起了当年读大学的时候,人家报的明明是书法社,也好不容易混上了副社长,可是大学城年度社团评选的时候,我却被人告知我是大学城外貌协会的荣誉会长,要代表该社团参加评选。
我根本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加入过外貌协会了,还混了个荣誉会长,起初我也只听说过有这个社团,但觉得太奇怪了没去参观过,忽然被人说成荣誉会长我有点惊讶,后来又听人家告诉我,貌似这个荣誉会长是会员集体投票评选出来的,我有参加过评选吗?
百思不得其解,大概是本小姐人缘好吧,就说像我这么完美,要才华有才华,要气质有气质的大美女,暗恋我的人肯定不少,我能理解他们想让我当大官增加我的曝光率好多看我几眼的良苦用心。
可是太有人气也不好,大学城外貌协会组织是挺大的,可是怎么能将我这样纯洁善良又美丽贴心的好女孩拉进去呢,瞧瞧现在,都把我教得以貌取人了,影响多不好啊。(会员众:你不影响别人就不错了!)
我正开着小猜到处跑,不知不觉跑到我娘的马车边,忽然听见我娘的一声叫唤。
“淑人,快回来,你身体才痊愈,不要又受凉了。”
“没事的,娘,我好久没骑马了,让我玩一下嘛。”我赶紧对我娘撒娇,装可怜地说,“娘啊,我听说兰臻国和梅毓国风俗相反,我怕到了兰臻我就再也不能骑马了,至少让我现在先玩够,不然我以后会好遗憾的。”
我娘大概也觉得让我女扮男装对不起我,看我的目光充满怜爱,伸手摸了摸我的头。
“淑人,委屈你了,不过到了兰臻可不能再像现在这样了,记住,你是男孩子,天家的小少爷。”我娘伸手替我理了理头发,将有点松的发束绾上。
“谢谢娘!”
得到我娘的首肯,我笑逐颜开,至于她后面说的那几句话我都当空气,左耳进右耳出,无论从生理角度还是心理角度来看,我都是百分百的女孩子,只要让我逮着了机会,我一定要穿回女装。
翻身上马正要前奔,又听淑人叫住我。
“哥哥,我也要去!”
滟漓拉着我娘的衣袖,乞求地看看我,又看看我娘。
以前他从来都是照我娘的吩咐扮演文静的淑女,怎么今天居然开口要我带他疯了?
本以为我娘会斥责他的,没想到我娘也神色复杂地摸了摸他他头,又转过来看我。
“也好,等到了兰臻,滟漓若不会骑马会遭人笑话的,淑人,你就带上滟漓吧,让他先习惯一下,别跑太远,这一带没有贼寇,但也要注意安全,记得午饭之前回来。”
纵使我心中有千百个不情愿,但是我娘的话就是圣旨,我只得从命地把滟漓接到我前面坐,他身上穿着女装只能侧坐,是第一次骑马,整个人又兴奋又颤抖,可基于我娘给他不能再让我受伤的警告,他不敢碰到我,坐到马背上之后就整个人都僵硬了。
“紧张的话抱住我,别掉下去了。”
“哥哥。”滟漓有点吃惊,又有点感动。
“坐稳了,喝!”我不再看他,一拉缰绳,马儿嘶鸣一声,向前飞奔。
卷一 穿越重生 第十六话 讨厌的理由
更新时间:2008…11…1 1:39:09 本章字数:2883
正享受风驰电掣的感觉,忽然腰上一紧,我才想起滟漓和我同坐,低头看见他在我怀里发抖。
从来都足不出户的滟漓连马车跑得快一点他都会像受惊的小动物一样不敢动弹,更是别说骑马了,我策马飞奔的速度就吓得他转身紧紧圈住我的腰,将脸埋进我的胸前使劲抱着,淡红的脂粉也装饰不了他失去血色小脸上的苍白,一双清澈如汪泉的眼睛半闭却遮挡不住眼波的晶莹。
换了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男儿,面对如此楚楚可怜的娇柔人儿只怕都会忍不住将他揽进怀中,发誓即使拼上性命也要保护柔弱美人。
可我不是男人,女人的心眼是很小很小的,因此滟漓这比女人还柔弱的模样我怎么瞧就怎么觉得碍眼。
一点都没点男子气概,就是这模样才将一群小男生骗得团团转,还有人曾发誓非他不娶,真不知道那些人眼睛是怎么长的,深度大近视吗?
于是我不悦地皱起了眉,语气冰冷地说:“我快被你勒死了,怕就不要上来,和娘一起坐在马车里就好了嘛,凑什么热闹呀。”
滟漓赶紧把手放松了一点,抬起头,苍白的小脸努力对我绽放一个微笑,道:“我不怕,和姐姐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
对啦,在你眼里就我最可怕,老虎和我一比都成小猫咪了。
我气结地翻了翻白眼,说:“色鬼,把你的头从我胸部挪开!”
听了我的话,滟漓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的时候几乎把整个人都贴在我身上,连忙噌地从我还没发育的胸前抬起头,却不敢放开抱在我腰上的手,只好把视线转向马前,我从背后可以看到他的耳朵和脖子都红了。
“姐姐,我……我不是故意轻薄你的……”他低着头,声若蚊鸣,只有离他最近的我才听得见。
还轻薄哩,都是没发育的小毛孩,有什么好轻薄的,要轻薄也是我去轻薄帅哥!
我翻了个白眼,道:“我对是我弟弟的小鬼没兴趣。”
滟漓几度地回过头,娇唇微启,欲语还羞,犹豫再三,在我快忍不住想问他到底要干嘛的时候,他轻声开口了。
“姐姐讨厌我,是因为我是你弟弟的缘故吗?”
“当然。”讨厌你是理所应当的吧。
“为什么呢?姐姐不想要弟弟吗?”
“和想不想要弟弟无关,我纯粹就是看你不顺眼,瞧你现在这样子,比泰国的人妖还妖,是男人还穿女装穿得那么欢,只会刺绣弹琴,在太阳下走不到一刻钟就喊累,一点都没有男孩子该有的样子!”
最重要的是,弟弟不能拿来当凯子泡!
我承认滟漓如果换上男装肯定有成为天王巨星的资质,他穿女装轻易就迷倒了一片小男孩就能看出他的电压有多高,他的身材和多数男生一样显得修长,像个天生的衣架子,什么衣服套上去都好看,长长的头发保养得比女生还好,又飘逸又柔润,乌黑亮泽可比爱壬出产的珍贵黑珍珠,眼睛永远是不染尘埃的干净,五官更是端庄可爱。
小小年纪就是个美人胚子,长大了还得了,将来必定风靡八岁到八十岁的女性生物,以他的堂堂相貌绝对能成为万千少女怀春的梦中情人,**倚栏的远望对象,中年美妇翘首的神思之痴,老年怨妇心中永远的痛……
不过,其中肯定不包括我,总之和他有关的事我是说什么也不会参入到其中的,我再喜欢帅哥也不会去搞**,科学证明,近亲结婚生下来的孩子不是畸形就是死胎,要我生个怪物那是不用想的!
还有一点大家可别忘了,他是瘟神加扫把,我对他的厌恶是从有记忆开始累积的,我时刻都不会忘记每天送我一个血光之灾的是谁,这笔账咱们没完!
“姐,如果我不是你弟弟,你会不会不那么讨厌我?”
不是我弟弟?
“那敢情好,你要不是我弟弟,娘就不会护着你,你以为在你现在还能轻松自在地穿着女装跟我一起骑马吗?就冲你每天在我完美无暇的肌肤上留下伤痕,即便府里的侍卫没有替我干掉你,我也会亲手送你去见阎王的!”
本小姐天生丽质,别人妒嫉也是应该的,可想在我美美的肌肤上留下伤痕,那就不是一顿拳头能解决的严重事件!
滟漓听罢落寞地垂下头,叹息道:“姐姐果然非常讨厌我……”
“对,讨厌到看都不想多看你一眼!”
“可是我还是喜欢姐姐,其实……姐姐是个很温柔的人,至少,你现在能允许我这样抱住你,还让我靠你这么近,我以为你会将我一把推开的。”
“我是很想将你一把推开……”
喂,让你靠近完全是因为娘的旨意,不然冲你这次害我伤得那么重,你永远也别想越过我的警戒范围!
懒得再和他争辩什么,我专